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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敌论终极指向:共产党不是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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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 20: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无敌论终极指向:共产党不是敌人

张三一言



我和很多人就观点、理论进行过讨论。讨论过程中,对讨论对象产生甚么印象;对其中的很少一部分,我会因有新认识而鄙视其人格;也因而对一部分讨论对象人格敬重,例如洪哲胜就是其中一个。在网上,我与洪哲胜争论很多,他的观点与理论不能说服我,但是,他的思想和人格得到我的敬重。


我尊重洪博士,是因为他主张无敌论、无仇恨论,同时心中也不把别人当敌人或仇视别人。我尊重的就是这种宝贵的人格一致。


以下是评论正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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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哲胜说:“对共产党人有仇恨,就把他们干掉;认为中共专政不好,就把专政终结。”


我说,你可以“对共产党人没有仇恨”,但是,不能说“这个世界没有仇恨”;同理也不能说没有敌人。正因为视专政为敌,心怀仇恨,才有“把专政终结”的要求和结果。
──用“不好”,并不能掩盖对专政敌视与仇恨的实质。


不把共产党人视作敌人,不仇恨共产党人是一回事,这个世界有没有敌人、有没有仇恨是一回事。你刘晓波不仇恨,也不把共产党、共产党人、共产党一党专政制度视作敌人。但是,在这个世界里,别人不是都像刘一样心中没有敌人也没有仇恨;仇恨共产党的人也许更多。别人心中有敌人有仇恨,这就说明这个世界有敌人有仇恨。你刘晓波没有敌人没有仇恨,可是,共产党对你满怀仇恨,他们视刘为敌人,严判11年。你说这个世界事实上有没有敌人?请不要把你不把别人当作敌人变成这个世界没有敌人。既然有人认为有敌人,心中有仇恨,而共产党也把刘晓波当作敌人,就证明这个世界有敌人。世界不是由刘晓波一个人主观界定的,而是由客观事实判定的:而客观事实判断只能是有敌人,也必然有仇恨。


洪哲胜说:“刘晓波的无敌论,就是指出不仇恨共产党人,不主张干掉共产党人,把他们当做平等的公民,用宪法法律对待他们:应关就关,得放就放。”


我说,“不主张干掉共产党人”说得极之含糊。是不干掉任何一个共产党人,还是要干掉所有共产党人?我主张严惩(我一贯反对死刑,所以反对所有“干掉”)共产党中恶政主动执行者。



我坚持认为极权制度是人民的敌者,不是所有共产党人都是人民的敌人,但是共产党人中极权恶政的主动执行者必须被确认为人民的敌人。不然的话,东条英机、波尔布特、希特勒、斯大林、毛泽东这些恶行祸首就不用要求绳之以法了(虽则事实上法律对他们中的多数人无效,但理应对他们惩罚)。你如果说,日本侵略军不是中华民族的敌人,看中国人怎么回应你。


我说:“因政治原因、大饥荒、现在的大拆迁大掠夺而死去了的上亿中国人的家人、后人、亲友没有仇恨?”你发异议说:“你如果你仅仅要在心中这样去恨所有这些的专政者,谁也管不得。”我的回答是,我确是没有你那么宽宏大量,我永远会记住历史,永远记住这些事;我不想叛变我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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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把他们当作平等的公民,用宪法法律对待他们:应关就关,得放就放。”



我说,你这有三个错误。


一个是混淆了法律和民意表达。把人们的感情观点、表达意见等同于法律。对一个极权恶政执行者如东条英机、波尔布特、希特勒、斯大林、毛泽东等等,在法律判决(事实上法律未必对他们有作用)之前,可以要求法律必须“把他们当做平等的公民”来对待;但不能由此推广为要求人们不表达对他们恶行敌意、仇恨的感情与观点。若然,言论自由就不复存在。


其二,事实上,即使是法律也不是把这些恶魔等同普通民众的。法律要做的是对一些涉嫌恶魔者,在法庭判决其是否有罪之前先把他扣压起来。


其三,法律上的关与放,并不是敌人还是平等公民的界定。把所谓关与放,视作只是对“平等的公民”,是不全面的;事实是,也有基于仇恨而惩治敌人的关与放。请问,若有可能抓到拉登(死了,抓不到了),你是不是可以把他当作“平等的公民”看待?把放他回老家还是把他视作理所当然的敌人──恐怖份子而扣压起来?




[]


是的,仇恨一个“制度”没有什么意义。但当你因为憎恨这个恶制度而要终结它时,这个仇恨就有意义了。当你要惩治这个制度的创建者和执行者并连随要终结这个制度时,仇恨这个“制度”就有意义了。


你说,“因为专政是个制度,不是“人”刘晓波不把它当“人”去仇恨”。


我说,这是玩弄文字。世界上没有一个“没有人操作的制度”,所以,也不存在不把制度当作人的事。共产党一党专政制度就是权钱两族结成利益网剥夺全国人民的人权,掠夺全国财富的制度。这个制度就是由政治局九常委中的多数人在操控。在学术上或许可以作纯制度的理论研究,但在政治现实生活中,不可能视现制度是一个有物无人的东西。


忽然想起了一起幽默话题。好像有著名民运理论家某甲提出:我们要惩罚的是暴行,而不是暴行的人。有某乙回敬说:是惩罚强奸暴行,而不是惩罚实行强奸的人;那就让我从齐齐哈尔强奸到海南岛。请你们只惩罚强奸暴行,不要惩罚我这个强奸者。



[]


你说:“在一个对待敌人可以或许也理应把他“打翻在地,又踏上一脚”的国度,刘晓波提出“没有敌人”的主张,就是要避免张三一言这样的中国人去法外制裁他所认为的敌人。”


我说,你不是概念模糊就是故意诛心。你是用甚么逻辑推导出:张三一言有敌人论就必然会做出法外制裁敌人的行为?你一贯反对诛心,现在为甚么对我诛起心来了?全世界绝大多数人都视恐怖份子拉登为敌人,现在还把他“非法”地打死了,全世界大多数人也叫好,是不是全世界大多数人都会“去法外制裁他所认为的敌人”?



[]


唉,你的小石大石论。


请你首先回答我:高智晟和刘晓波是住在共产党山上还是山下的河口?


请注意,高智晟和刘晓波都住在共产党统治下的地方。高若住山上,刘也住山上,高若住河口,刘也住河口。同在一个地方,而且是同住在共产党监狱这个地方,对共产党恶政暴政这块石,是大是小应有同样的客观对照作标准。为甚么高对共产党这个石的定义是残无人道的狱中虐待狂,而刘的定义则温馨人性化狱中贵族生活?(请注意,刘晓波并不单单“陈述”他狱中得到待遇这个事实,而是白纸黑字把这个事实宏观化、本质化)


洪博士的小石大石论目的,是指我没有“采用刘晓波的‘没有敌人’的用意”去批评刘晓波的没有敌人论。就是说我批评刘晓波的没有敌人论与刘晓波原意不同,是用非刘定义批刘定义。


好吧,那么就让事实说话,用刘晓波的白纸黑字说话。


刘晓波的原话如下:


刘晓波的具体的没有敌人含意:──“我没有敌人,也没有仇恨。所有监控过我、捉捕过我、审讯过我的警察,起诉过我的检察官,判决过我的法官,都不是我的敌人。虽然我无法接受你们的监控、逮捕、起诉和判决,但我尊重你的职业与人格,包括现在代表控方起诉我的张荣革和潘雪晴两位检察官。在123日两位对我的询问中,我能感到你们的尊重和诚意。”

刘晓波的宏观的没有敌人含意:──“敌人意识的淡化让政权逐步接受了人权的普世性,1998年,中国政府向世界做出签署联合国的两大国际人权公约的承诺,标志覑中国对普世人权标准的承认;2004年,全国人大修宪首次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了宪法,标志覑人权已经成为中国法治的根本原则之一。与此同时,现政权又提出「以人为本」、「创建和谐社会」,标志覑中共执政理念的进步。这些宏观方面的进步,也能从我被捕以来的亲身经历中感受到。”



我就是根据刘晓波以上在他的最后陈述中的媚共、美共的文字推出刘的没有敌人的定义是:刘晓波认为共产党不是敌人!



请洪哲胜就刘晓波原汁原味的白纸黑字推定出刘晓波的没有敌人含义是甚么。


小结是:刘晓波的无敌论终极指向是:共产党不是敌人

张三一言
20110501
香港




洪哲胜


无敌论→不把共产党人看成敌人加以仇视报复;要把中共专政终结
http://www.duping.net/XHC/show.php?bbs=11&post=113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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