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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妈妈杀死自己两个亲生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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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7 12:39: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世间哀莫大于妈妈要亲手杀死自己的两个亲生儿子,即便这两个儿子是脑瘫。共产党一手制造了这种人间悲剧,然后他们又要以慈善的面孔来用已经千疮百孔的法律来惩罚这位本来要陪两个儿子去死的母亲。

我觉得这位母亲是伟大的,她的伟大在于她不能忍受两个儿子在自己心力焦憔的情况,思量当今社会不能善待自己的儿子,而不得不做的一种最最痛心也是最最不得已的一种选择。

我身边就有一个同样的故事,我讲过好多次给我身边的年轻人听:

我有一个伯伯为党卖力的一辈子,退休之后一直在抚养自己的一个弱智的儿子,其实他本来有三个孩子,另外一个儿子婚后做不了媳妇的主,还有一个女儿婚后做不了男人的主,他眼看自己的身体状况一天不如一天,所以和老伴商量要给自己的傻儿子找个出路。能有什么出路呀?在这个光天化日之下就可以强奸人民的社会!

后来他们总算找到了这个出路,某天早上他就去单位说,自己的儿子得急病死掉了,要送去火化,单位上也是理解这种事情的,就派车去带孩子火化,没想到,孩子在快入炉的时候,竟然站起来跑了。所以,其他的老人家就猜测这是一种怎样的痛呀?我这位伯伯爱护自己的儿子到了一种不可思议的地步,傻瓜往往早上都会有过多的眼眵在眼角,每次他要给自己弄干净,都会让儿子觉得痛,怎么办呢?老人家就用自己的舌头先把儿子的眼眵湿润了,然后再一点一点的弄下来。为什么孩子没有死掉呢?就是因为太爱惜自己的傻儿子,用的药的量不想太大,让孩子过分的痛苦,结果才总从火化厂跑了出来。

但是,怎么办呢?社会依靠不了,儿女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的生活也没有办法,还是要把孩子打发走才是最佳的选择,终于在另外的一个早上,这个孩子终于走掉了。我听了这件事就觉得胸中发堵,几度要哭出声来。这是一个怎样的社会呀?如果百年之后,有人回过头来看现在的历史,把这些人间的悲剧罗列一下,相信这个时代会是中国历史上最让人悲催的一个年代。

没有人愿意杀害自己的孩子,即便是傻孩子,如果他们能够看到有一丝的希望,他们也不会把自己的绝望,让自己的孩子去承受。

[ 本帖最后由 sunbird 于 2011-5-17 12:4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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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7 18:07:53 | 显示全部楼层

溺儿惨剧其情可悯,救助乏力社会当思

(博讯北京时间2011年5月19日 转载)

    连日来,东莞母亲韩群凤溺杀脑瘫双胞胎后自杀未遂的案件,成为街头巷尾、互联网内外的讨论焦点。连篇累牍的媒体报道为公众所呈现出来的凄惨,早已超越个案范畴而成为一个群体意象:先天病患所造就的无数残障儿家庭,曾经、正在而且还将继续经历着与韩群凤类似的苦楚,除了不幸的切身体验,几乎无法用语言来精确形容。
   
     作为母亲的韩群凤,照顾因早产而脑瘫的双胞胎儿子整整13年,放弃工作,倾家荡产,无论怎样试图还原这位母亲这些年的遭遇,可能都无法让公众真正了解和感同身受。2010年11月20日晚,她选择溺毙双子而后服毒自尽,之后的事情,则从此超出私人生活范畴成为一个刑事案件——— 因为儿子死了她却被医生救活。在案件侦查阶段,就有数百村民为韩群凤联名求情,在媒体报道之后更是有数十万网友表达怜悯。从检察院方面也传来消息,精神鉴定表明韩群凤在作案时受到抑郁情绪影响,被认定为限制行为责任能力,或可得到从轻判决。
   
     个案是否最终能够得到轻判,法律与人情的纠结如何得到妥当解套,有待司法机关的权威判定,舆论与公众似乎都只能静候。倒是本案主审法院的一位法官在其个人微博上的发问让人深思:同情、惋惜、谴责、轻判对于一个只求速死、求死不能的母亲而言,真的有那么重要吗?无法想象,一位可以用13年时间来呵护、照顾自己双胞胎儿子的母亲,在下决心走溺杀这一条路时是怎样的心境?但可以想到的,那一定是一个母亲所有希望的崩溃边缘——— 曾经把希望交托给时间,但最终还是时间一点点消磨掉了一个家庭的念想。
   
     真的,恨不起来,几乎没有什么人有资格去苛责这样一个母亲,而且也不能怪公众把矛头指向脆弱的社会保障体系——— 这个社会,是应该为这些孩子和他们的家庭做些什么的,而起码到现在为止,做的实在太少太少。有关“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的感慨与判断,总让人沮丧。政府主管部门乃至整个社会,该承担更多,不能总靠个案的反复刺激才引发社会的一波波讨论:又一个母亲和家庭已经崩溃,还有多少家庭在苦苦支撑?
   
     据当地民政部门表示,东莞的社会保障体系“相对健全”,民政部门也多次对韩群凤伸出援手,但均遭到拒绝。到目前为止,这位母亲缘何选择放弃,似乎只有他人视角的一些揣测,而无法进入这位母亲的内心。但可以肯定的是,13年不愿意放弃治疗的这个苦难的家庭,应当不会舍掉任何一丝可能的希望。在这样一种据说百思仍不得其解的主管部门的推脱中,其实是该多一些反躬自省的:社会救助究竟能给这些家庭提供多少帮助?按照工作人员的说法,韩群凤家的情况月均能享受200元补助,节日还能收到200到500元的慰问金,如果当事人有申请,还可以给予每次1000元的临时救助金。这些被罗列出来的救助,对于一个被重病煎熬十几年、消耗了上百万钱财的家庭而言,除了可能还残存的一点精神抚慰价值,这些微薄的救助款意义究竟有多大?
   
     诚然,每年的资金投入在不断增加,只要愿意,还可以再援引一些宏大的数据来佐证,比如东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就由该地投资5000多万兴建的十项民心工程之一。确实是有进步的,但对于每一个有救助需求的家庭而言,具象化个案中的社会援手,却为何永远是那么杯水车薪?多加几个参照系之后会发现,广东残疾人事业明显滞后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水平,推而广之,整个国家在社会救助方面所进行的工作,其重视程度和资金投入程度,可能都与高歌猛进的经济增速不成比例。该做点什么?该多做点什么?帮帮他们!
   
     越是在这样的时候,可能越让人觉得社会建设的重要性。在任何一个趋于成熟的社会治理状态下,对于居民的生存保障都应当是最起码的制度设计。在这样的时候,国家和社会应当有更多的作为,而也正是在这样的情境下,专门性的社区服务、专业的心理疏导、义工团队乃至NGO的普遍缺位,才让人们感受到从未有过的无力和挫败。社会问题的妥善解决和成熟应对,一定是各方力量共同合力的结果,缺少任何一方都将只能不断遭遇捉襟见肘的窘境。
   
     慈母溺杀爱子,这样的人伦惨剧,政府与社会不能总是甘于无力的状态,是到了该认真想一想的时候了。因为,这不是偶发的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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