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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监控与反监控年度报告》(2007)(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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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3 01:06: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新增“关键词”

这一部份所提到在2007年中国网络监管新增的“关键词”,不包括前面关于“十七大”部份已列出的十批关键词。见“附件三:2007年官方网管新增关键词(‘十七大’关键词除外)”

五、处罚商业网站

1、TOM编辑被开除

1月20日,广电总局要求卫视黄金段播出主旋律。对此,TOM在“新闻辩论会”栏目组织辩论。于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明确要求TOM进行调查并处罚。TOM因此被严肃批评,责令关闭“新闻辩论会”栏目,并对相关人员做出罚款、行政降级、降薪处理。2月16日,TOM因与中国消费者协会合办有关十大维权人物的评选活动,被北京网管办批评。网管办认为,在这种合作中,网络媒体不宜与合办方的身份出现。商业网站与传统媒体合作时,要定位在“网络支持”、“技术支持”或者“网络平台”上,不要彰显商业网站的独立媒体的角色。在十七大期间,TOM编辑因推荐一条《党建: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的新闻,当即被北京网管办责令开除。

2、搜狐被罚款

1月26日,
搜狐转载《东南早报》的《被拐女子当地从教自曝丑闻》文章,并做了一个“被拐女子当地从教自曝丑闻”的专题。遭到北京网管办下令撤稿令,当值编辑拒绝执
行。北京市网管办为此批评搜狐:“其值班的态度要加强改进,不要拿宣传提示开玩笑,拖延时间,这是非常不妥当的。”网管办还认为,“搜狐的评论入口(设在
摘要/导读内)也非常不当,其很多专题依然还在搞调查,且还有网友评论。如果继续这样,可能将停掉搜狐的专题制作。”这也许就是北京市网管办副主任席伟航的“秋后算帐”吧。同日,搜狐因“真接引读外电头条,引用外电(法新社)回顾2006年的图片。”被罚款5000元,并关闭“天下头条”、“地球365”两个栏目,其相关编辑也被罚款、行政降级。

3、新浪编辑被降级

1月26日,新浪因“多次引用外电回顾2006年的图片”,被严肃批评。新浪网新闻中心总监陈志华做检查,相关编辑被罚款、行政降级、降薪。

4、网易主编被撤换

1月26日,网易因“将人民网论坛内容作为新闻刊发”,被严肃批评,其军事频道负责人(主编)被撤换,相关编辑被罚款、降级、降薪。2月9日,网易因“将国家领导人的报导,与强暴案等社会负面新闻摆放在一起”而被批评。3月27日
,网易论坛版主贴文:《如果你与胡锦涛总书记见面,你会问什么?》,网易因此被扣5分,当值编辑被辞退。北京网管办副处长陈华说:“网易玩这个,说起来就三个字:缺心眼。”

5、和讯、搜狐、新浪三大网站被罚款

2月9日,和讯因存在“支持崔英杰的律师信”而被批评。3月9日,和讯、搜狐、新浪三家网站因转载关于全国人大的负面新闻,全国人大新闻处质询国务院新闻办网络局,于是网络局要求北京网管办对三家网站严肃处理。三家网站被以“违反稿源规定、指令落实不到位”分别罚款5000元。

6、西陆大国民论坛被关闭

3月16日,西陆(www.xilu.com)的大国民论 ... 件”被关闭。

7、凤凰网自己开除台湾频道主编

3月16日,凤凰网因“外媒出现在新闻里面,超范围转载”,以及存在《两会观察:主席台政治学》和《中国议会制度走向成熟》两篇文章。北京市网管办认为这是“导向错误”,于是凤凰网被罚款一万元人民币,扣掉4.5分。北京市网管办处罚凤凰网时称:“凤凰卫视属于外媒,但对凤凰网的管理没有特殊之处。”
5月9日晚19点,凤凰卫视报导了“黄菊逝世”消息,但随后又道歉说是错误报导。实际上,在此之前,各个网站就收到信息,要求“关于黄菊逝世,一律只能采用新华社通稿,互动环节不得讨论”,但在搜狐、博客网等4家网站仍能找到黄菊逝世的相关新闻,因此搜狐被罚了2万元人民币,博客网被罚了1万元人民币。6月6日,
凤凰网宽频主编因在首页“免费视频”推荐了《中联办急通知“重要消息”震撼香港传媒》。这篇文章因:一、内容与视频内容不符,视频内容为凤凰报导的《温家
宝回信香港小学生》;二、文章内容擅自选用香港《明报》文章,虽经过改写处理,但内容极不友善。三、标题导向错误。宽频主编被凤凰网罚款2000元。在此之前,凤凰网台湾频道主编也因未作任何修改转载了《明报》一篇文章而被凤凰网当即开除。

8、千龙被罚款

3月16日,千龙因转发北京晨报关于成立网监会的报导,被罚款3000元人民币。

六、关闭网站

1、紫丁香站管理员集体辞职

6月21日,哈尔滨工业大学发了一个通知,要进一步落实国家有关网络实名制管理的规定,紫丁香BBS执行完全实名制管理,实名制管理不仅包括原来的实名制注册,也包括实名制发表文章。在前一天,无力改变此现状的包括站长周楠在内的站务组成人员集体辞去了紫丁香站的职务,连岳在《南方周末》发表的评论称:“公民监督的紫丁香雕谢,官员作恶的罂粟花盛开”。8月21日,中国首度发布《博客服务自律公约》,鼓励BSP建立实名博客空间,但没有提出关闭非实名博客的要求。

2、博易网被关闭

8月14日,博易网(www.booyi.net)发布了最新 ... 是被关闭了。

3、牛博网被关闭

10月19日14时,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关闭了牛博网(www.bullog.com),关闭的理 ... 务的许可证。

在牛博网被关闭一个月之后,11月20日,牛博国际(www.bullog.cn)上线。除了 ... 什么外宾?”

4、YouTube被封杀

10月18日,全球最大视频共享网站(YouTube.com)遭遇访问故障,中国大陆地区的网友无法直接访问。这已经是继blogspots.com、feedburner.com、Flickr.com、Jaiku.com后,近期第5个出现访问故障的大型网站。YouTube创建于2005年2月,是世界上最大的网络视频分享网站,每天通过YouTube网站观看的视频数量已经超过1亿个。2006年10月Google以高达16.5亿美元的价格收购了YouTube网站。10月17日,YouTube推出了香港站点,大陆地区网友同样遭遇访问故障。有网友认为,这是被中共网络封锁所致。虽然此后YouTube又再次开放,但Youtube的被封,标志着从2005年开始崛起的web
2.0交互时代所有的国际网站巨头在中国均已全军覆灭。此后,海外风险投资商纷纷从中国视频网站撤资。

5、《民间》网站被屏蔽

8月20日,《民间》网站(因服务器在海外)被屏蔽。7月6日,官方以未申请刊号为由查封了《民间》杂志。《民间》杂志创办于2005年,季刊,是中山大学公民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办的民间刊物,中国第一份以公民社会为理想,反映中国草根行动者的公益读物。《民间》被禁后,其主编翟明磊在网络上创办了“壹报”电子刊物,号称“一个人的报纸”,从采访、写作、编辑、网络上传都由他一个人完成。11月29日,执行主编翟明磊的家被抄、《民间》过刊和电脑硬盘被抄走。

6、上万个网站被封

8月23日,洛阳的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供应商紫田网络,被信产部指其中一个网站上有“违法信息”(一网站论坛有人发布了色情网站的链接),该公司的IDC服务在无预警下突然被全部关闭,导致上万个网站被封,数以百万计网民受影响。类似的关闭IDC的事件发生了多次。

7、大量论坛博客被关闭

10月18日,北风创办了七年的网站——三十茶居(www.ss30.com)被封,该网 ... 参与厦门PX事
件手机短信网络直播。在此前后的一段时间,大量开设论坛或博客服务的网站因没有电子公告板许可或存在“有害”信息的原因被监管部门关闭。广东一个动漫论坛
管理员称,她在申请办理论坛备案时,信产部称欲获得论坛备案专用号需先经省通管局前置审批;去省通管申请前置审批,省通管说前置审批需要先去属地公安局网
监部门申请论坛经营备案证;去了公安局,答覆她说,要申请论坛经营备案证,要先去信息产业部申请论坛备案专用号。一句话,反正就是不可能申请到论坛备案。

七、拘捕网络独立人士

1、网上留言遭拘调查

2007年1月21日,山东高唐网民董伟、王子峰、扈东臣三人被高唐县检察院批捕。在此之前的2006年12月20日左右,董伟只因为在“百度贴吧——高唐吧”看到一条“高唐进入全省六强,成为经济领头羊”帖子后面跟了两条留言,一条是“孙烂鱼更黑啊”,一条是“居家过日子都要量入为出,没钱了,还搞什么建设”。而王子峰,2006年12月23日左
右,王子峰也是在“高唐吧”里,发帖说:“高唐这么好,怎么搞得工资都发不出来?”,还不指名地骂了县委书记一句脏话。最莫名其妙的是高唐县一中体育教师
扈东臣,至今他都不知公安人员为何突然抓他。结果是,当时有人跟帖说:“已阅,转公安局长,批捕楼主(指发帖人),速!!”,随后的跟帖有“楼上真逗”,
“你没胆量,就该让别人说实话啊”,“发帖要慎重啊,朋友,很担心你!”。令人意外的,这“已阅,转公安局长,批捕楼主,速!!”竟然不是一个玩笑。2006年12月底,这三人分别被高唐县警方扣留并刑事拘留。

而在这期间,他们在高唐电视台“警方在线”看到自己戴着手铐走进看守所、在拘留手续上签字、被审讯的画面。该县公安局副局长还发表讲话。在电视解说词中,这三位本来并不认识的人,被说成“攻击县委、县政府”的“重大网络刑事犯罪团伙”。1月31日,高唐县公安局才以“情节轻微,不认为是犯罪”和“发现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为由,分别宣布对董伟、王子峰、扈东臣的案子予以撤销,他们已被羁押21天。2007年6月19日,高唐县人民检察院发出《刑事赔偿决定书》,以该院“违法侵犯人身权”为由,决定赔偿董伟人民币1756.86元。王子峰、扈东臣也得到了大约1600元的经济赔偿。

2、转贴网文被关押

2007年1月9日,海口一家制药企业工作人员张志坚,因在网上转帖在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出庭受审,此时张志坚已经在海口市第一看守所羁押了8个多月。2006年3月20日,张志坚在行业论坛转发了《最新消息:康力元涉嫌巨额行贿SFDA曹文庄》文章,文章中称浙江康力元投资集团与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和原药品注册司司长曹文庄等多名国家局工作人员保持着不正常的关系,集团下属海口康力元制药有限公司在新药审批方面,不仅“想要的产品都可以搞到手”,而且“速度奇快”。2006年4月26日,海口市保税区公安局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将他刑事拘留。2006年12月28日,郑筱萸因涉嫌受贿被“双规”,在其之前,药监局器械司司长郝和平和药品注册司司长曹文庄先后被抓。庭审后不到两个星期,检察院撤诉,理由是“证据有变化”。张志坚在拘留所度过9个多月时间后,于2月6日被批准取保候审。在被关押期间,原公司合同到期,他未能续签,丢掉了这份工作。

3、县委书记抓记者

3月3日,赵俊萍因其经营的加油站被强制拆迁,在激愤之下编了一条短信,发给西丰的部份领导干部:“辽宁西丰有大案,案主姓张是正县,独霸西丰整六年,贪赃枉法罪无限。大市场案中案,官商勾结真黑暗,乌云笼罩西丰县……”
短信发出的当天,西丰县公安局“根据县领导指示”以涉嫌诽谤罪将参与发短信的赵俊萍及其二姐等人抓捕。赵俊萍到北京上访被抓,后被西丰县法院以“诽谤罪”与“偷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7万元。

2008年1月1日,法制日报社主办的《法人》杂志对此事进行报导,发表《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一文。西丰县公安局以“涉嫌诽谤罪”为由对采写报导的记者朱文娜进行立案调查。1月4日,西丰县公安局多名干警赶到法制日报社对该记者进行拘传,未果。后经媒体报导后,引起舆论压力,西丰县公安局不得已宣布拘传撤销。

1月9日,《法人》杂志总编王丰斌发表声明,声明对媒体同行的报导关心表示感谢,并说“舆论监督报导遭遇诽谤立案,新闻记者遭遇警察拘传,这不仅是新闻媒体的悲哀,更是现代法治社会的一个耻辱。在此,我们由衷地希望发生在朱文娜记者身上的噩梦永远成为过去。”
同一天,西丰县官方派人代表县委、县政府专程登门向《法人》杂志社、朱文娜本人表示道歉。

4、 海外发文被判刑

2007年3月19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原爱琴海网站总编张建红(笔名:力虹)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2006年3月9日,该爱琴海被浙江省新闻办公室和通讯管理局强行关闭。9月7日,有关当局以“涉嫌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将其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12日将其逮捕。力虹只不过仅仅写了62篇涉及法轮功问题而批评政府的文章。

一审宣判后,由新华社发出通稿。近几年来新华社统一发稿的政治个案只有4件,杜导斌案,高智晟案,萧山教案,陈光诚案,无一例外都是中共中央钦定!宣判后,张建红当庭表示上诉。但5月21日,浙江省高院宣布维持原判。

2007年8月14日,陈树庆也因在“博讯”、“大纪元”、“中国事务论坛”、“议报”、“多维新闻”等网站发表文章,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5、发布“色情小说”被捕

5月15日,赛浪网(www.pksina.cn)的博主“夜 ... 秩序的谣言。

6、博客荐股被判刑

5月22日,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王秀杰(曾用名:王晓,网名:带头大哥777)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6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款人民币20.5万余元上缴国库。

网易名博“带头大哥777”在2007年成为中国第一博客,就因为股民们指点迷津且荐股准确率高达90%而受到热捧,以其快速、极高的点击率为市场所瞩目,开博不到3月点击就突破900万,单日点击已超过老徐,成为“中国第一博”。他以“中小投资者保护神”面目出现,却被当局认为,扰乱了证券市场的秩序。此后,各网站荐股类帖子数量骤减。

7、讨论暴雨死人被拘留

7月23日,济南23岁女网友“红钻帝国”被警方以“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治安拘留。7月18日,济南市遭遇罕见大暴雨袭击,有34人在这场突如其来的暴雨中遇难,还有4人下落不明。暴雨之后,“红钻帝国”在舜网论坛对暴雨进行讨论,发帖认为暴雨肯定死人了,只不过真相没有公布出来。

8、曝光政府大楼被判刑

8月2日,山东滕州市公安局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将《法制早报》山东站记者齐崇淮(网名白展堂123)批捕。齐崇淮被抓是因他在新华论坛曝光了滕州豪华政府大楼。他被当局指无记者证,并被安上“招摇撞骗”的罪名。

齐崇淮以报导山东省的腐败和社会不公、为弱势群体主持公道而知名。2004年至2006年任《中国安全生产报》山东记者站站长,2006年6月起受聘《法制早报》事业发展部山东部主任、记者,《法制周报》、《记者观察》等特约记者。2007年6月25日深夜,山东滕州警方破门而入将齐崇淮带走。


关押期间曾被警方人员暴力殴打。齐崇淮妻子焦霞透露,齐崇淮揭露腐败又为营救另一揭黑记者马世平在网上引起网友对腾州市政府的腐败声讨的仗义行为,使体制
内官员恨之入骨。据称,齐崇淮的案子惊动了山东省公安厅及山东省委宣传部。某些相关领导决意要使齐崇淮身败名裂。曾在《滕州日报》担任记者工作的43岁马世平,以自由撰稿人身份近年来一直给各大媒体做摄影记者,经常与齐崇淮合作。马世平以前的领导还评价马世平“真记者不敢写的东西他敢写,他敢说真话”、“好写批评报导”。2007年6月6日,齐崇淮和马世平路过山东滕州政府办公大楼,见其豪华,曾谈及可拍照上传网络。6月14日,网友“白展堂123“(马世平)将滕州市政府拖入网络世界,还在新华网发展论坛曝光了该市豪华政府大楼的照片。一时间,曝光政府豪华大楼被抓,引起10万网友强烈关注和愤慨。

2008年5月13日9时,齐崇淮在滕州法院开庭受审,至当天晚上9时30分庭审结束,法庭最后当庭宣判齐崇淮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9、博客反对奥运被国安叫去谈话

8月8日,“瓜尔加”(网名)在牛博网开了一个博客,名字叫“北京奥运,我不支持”。6天以后,这个博客就被关闭。又过了几天,
他出面说明“有关方面找我谈话,了解我的思想动态,社会关系,过往行迹。”“有关方面于是开始苦口婆心,说你的博客被国外媒体拿来炒做,你知道不。”“有关方面说你被人歪曲利用了,你成了受害者。”这里所说的有关方面显然不是国安人员,就是国保人员。

10、发帖号召游行被拘留

8月22日,北京网友“无产者联盟”(wczlm)被北京警方以“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行政拘留14天。在此之前,“无产者联盟”曾在一个房地产论坛发帖:现在房价太高了,我倡议深受高房价压迫的同志们于X月X日在XX地区集会,共同抗议房价虚高。如果集会的人群越多,造成的影响越大,越能引起政府的重视……,并号召网友在其他论坛、博客以及MSN、QQ群、朋友邮箱、手机短信、网络游戏中转发这个帖子。

11、短信“讽贪”被逮捕

2007年11月21日,陕西志丹县数人因一条讽刺政府机关领导干部的短信遭处分,其中4名科级干部被免职;2人被逮捕,1人被刑事拘留。短信改编自民间广为流传的一个荤段子,内容讲的是一名遭到强奸的女子在向公安机关描述作案者特征,编发短信者却张冠李戴将县上14名领导干部按照个人特点编入短信,并将该短信进行补充修改后,发给朋友。

志丹县委、县政府对转发传播该短信的志丹县卫生监督所所长左某、旦巴镇中学原校长曹某、金丁镇农技站站长高某、志丹县信用联社副主任刘某4名
科级干部予以免职,并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对传播散发该短信的农行某营业所所长宋某,要求农行拿出处理意见,报经县纪检、组织部门同意后作出处理;一般干
部和职工转发该短信,由所在党委拿出处理意见,报经县监察、人事部门同意后作出处理,并由监察、人事部门备案,所在单位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


际上,据《华商报》记者调查发现,“这样的黄段子把联合国秘书长编进去的都有,县上的领导怎么可能针对这样一条短信大动干戈。”该案可能另有隐情,志丹县
委、政府方面真正要控制的是另一条质问“一位新任县委主要领导”“是清官还是贪官”的短信。这则短信矛头直指一位新任县委主要领导。记者采访时,受访者提
供的这则短信内容并不完整,大致为:志丹有个×××,光抓卫生不抓粮;六山绿化……;改河工程铲车摆了一河滩,志丹财政全弄完;十个工程九个自己干,他是
清官还是贪官。

一位短信案涉案人士分析说,政府拿黄段子短信开刀最为合适,如果从评议政府工作的短信下手,政府就会陷入被动,甚至可能步重庆彭水诗案的覆辙。于是《南方都市报》登载文章揭露志丹“借扫黄来消灭‘讽贪’短信?”

八、突破网络封锁、推动公民运动

虽然官方对网络实施严密监控,但在网络技术发达的今天,却不可能完全控制网络。于是,2007年继续出现官方与民间争夺网络空间、监控与反监控的拉锯战局面。

出现这种局面的原因不少,其中主要有这些:

(1)
官方采取的多是事前与事后控制相结合的措施。事后控制,即事件发生后网管办才发出指令,要求各大商业网站设置“关键词”或删除、屏蔽事件信息。但毕竟从事
件发生到网监部门有一段时间差,这时有可能信息已经传播出去。对事前控制而言,虽然它采取“关键词”过滤以及各个网站监管人员“自我审查”相结合的措施,
但网友想方设法使“关键词”失效,加之还存在网站编辑有可能不认为是“敏感”信息放行。等到网络管理部门反应过来进行封杀时,事情已经闹大甚至是不可能完
全封杀掉了。

(2)信息的传播也不是完全依靠大型的商业网站与政府网站,除此之外,还存在几十万上百万的小型民间论坛,这些网站控制就没有大型商业网站那么严格,很多信息就是通过这些网站传播出去的。

(3)由于即时通讯QQ、MSN、SkYPE、手机,特别是QQ群以及MSN群、手机短信的存在,使信息能及时快捷地传播出去。这些新的信息传播渠道,官方目前还无法全部控制。

因此,尽管网络控制严厉、打击也相当严峻,但2007年网民尝试突破封锁,利用网络空间传播信息、关注公共事务,还是推动了网络公民运动的迈进。下面以几个典型事件来说明。

1、两万网民倡议除夕放假

2007年2月5日,《信息时报》报导:广东省人大代表康茵蕾提交建议,希望广东省首开先河,把“大年三十”列入春节假期。在此之前,国务院公布的春节放假安排,没有把除夕列入春节假期。

于是成都《华西都市报》联合广州《信息时报》、上海《新闻晨报》、杭州《都市快报》、长沙《潇湘晨报》、南京《现代快报》,六家媒体率先呼吁将除夕列入法定假日。后来参与的媒体越来越多,一度达到22家媒体。

而新浪网做的关于“除夕该不该放假?”的调查,随后《倡议除夕放假
二十万网友齐声赞成》的报导在各个报纸与网站传播开来。这篇报导说:“截至昨日晚上8点15分,有21837名网友接受了调查。其中21567名网友认为除夕应该放假,87人认为不该放假,其余187人认为无所谓。”这里本来只有2万多网友,但不知道各个媒体报导怎么成了20万网友?也许是记者写稿时把2万看成了20万。更有意思的是,新浪上的“除夕该不该放假?”的调查(http://survey.news.sina.com.cn/voteresult.php?pid=14425)。

这个错误不重要,重要的是后来国务院接受了网民的意见,在2008年春节放假中就将出席纳入假期中。当然,这也有专家们的呼吁部份功劳。但两万网民对除夕放假的呼吁,成为了2007年的第一个网络事件。

而北京网管办对此事件的态度却是:对于网上流传的《倡议除夕放假
二十万网友齐声赞成》一文,放到春节专题或者位置较低的地方说说可以。对这个话题进行调控的时候,各网要听招呼,不要让这个话题成为社会事件。

2、重庆“钉子户”事件

2月26日,网上出现了一个题为《史上最牛的钉子户》的帖子,帖子的内容是一张图片:一个被挖成10米深大坑的楼盘地基正中央,孤零零地立着一栋二层小楼,犹如大海中的一叶孤舟。网友将其命名为“史上最牛的钉子户”。随后这个帖子开始在各大论坛流传,其后平面媒体开始介入报导后引起普遍的公众关注。而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在3月23日下
达限期强拆的通知,让事件进入白热化并使该话题均成为各大论坛最热门的话题。在“猫眼看人”论坛,“关于‘最牛钉子户’的最新报导(组图)”一帖,一夜之
间引来近万回帖,不少网友通宵守候,等待事件的最新报导。而网民对于这一事件的关注不再是停留在简单评论上,而是用博客的形式参与到事件进展的报导中。

3月28日,26岁的博客“可爱愤青zola”(真名:周曙光)独自一人坐火车来到重庆,开始以博客的形式报导“史上最牛钉子户事件”。当日下午3点多,他在博客上贴了第一篇报导《我在重庆九龙坡查访最牛钉子户事件》,此文受到网友欢迎,帖子在当天就达到5000多点击。在重庆的一个星期里,周曙光在其博客贴出十多篇报导。

即使在传统媒体报导消失的时候,网络仍坚持信息传播的阵地。当“钉子户”户主吴萍与开发商达成拆迁赔偿协议后,4月2日晚8点,周曙光开始在一个靠近被拆迁房的网吧,利用网络视频现场解说拆迁过程。而其拥有的报导工具仅是,一台已缠上胶布的IBM笔记本电脑,一台老旧的傻瓜佳能照相机、一个二手索尼手机。他用手机上的摄像、录音功能拍摄、采访,并上传到视频网站,纯民间非职业的视角使他的报导有了更多“草根”的声音。2日晚11:30,他在“最牛钉子户的房子终于倒下了”的网络相册里,发了81张现场拆迁照片。

“最牛钉子户”事件对中国互联网最重要的贡献,就是催生了一批特殊网民:“网民记者”,这些网民利用互联网作为平台,以个人身份采集并发布公共事件的信息。在“最牛钉子户”事件中,大量的第一手信息,都是由这些人藉助于互联网发布的。实际上,早在3月22日,就有一位ID叫“裸奔的狗”的重庆网友在“钉子户”工地现场用手机向全国网友发布的现场消息。一个叫“老虎论道”的博客,从3月24日起开始报导钉子户事件。只不过在这一事件中,他们没能像周曙光一样成为最受瞩目的博主。周曙光因此被称为“中国的公民记者第一人”。此后,周曙光还介入了国内多次新闻事件的报导,包括厦门PX事件。

重庆“钉子户”成为2007年的“一个伟大的标志性的事件”。吴萍、杨武因其勇敢抗争而被《南方人物周刊》评为2007年魅力中国50人。

但在重庆“钉子户”事件中,北京网管办却前后四次向网站发出:

3月24日12时:关于重庆钉子户一事,商业网站不得再炒,专题要撤,不要再转发此类消息评论,论坛博客都不能推荐,论坛帖文一律锁跟贴。再次强调一下,专题要彻底删除。

3月24日14时:关于重庆钉子户一事,不要再炒作,删除专题,新稿子评论博文都不要再发了,论坛博客都不能推荐,帖文一律锁跟贴,撤后台,不做嘉宾访谈。

4月2日20时:各网站转载重庆华龙网关于钉子户的最新报导:《“钉子户”事件尘埃落定
拆迁双方和解》(http://cqtoday.cqnews.net/system/2007/04/02/000777513.shtml)。

4月3日17时:关于重庆钉子户拆迁事件,网站不要再转发、编发新的消息、报导、评论,不得进行追踪、回顾。博客、论坛不得推荐此类文章,帖文过于集中的要坚决删除。凡攻击此事处理结果、鼓动闹事的帖文要坚决封堵、删除。

3、厦门PX事件

2007年5月29日,一条手机短信在厦门市民中广为传播:“翔鹭集团已在海沧区动工投资(苯)项目,这种巨毒化工品一旦生产,厦门全岛意味着放了一颗原子弹,厦门人民以后的生活将在白血病、畸型儿中度过。我们要生活、我们要健康!国际组织规定这类项目要在距离城市100公里以外开发,我们厦门距此项目才16公里啊!为了我们的子孙后代,见短信群发给厦门所有朋友!”
随后,南都奥一网报导了“百万短信”事件,网易、腾讯等知名网站在显著位置转载了这则新闻。

在此次事件中,厦门市民还自发组织了一次平静的“散步”游行活动,号召市民在6月1、2日上街“散步”。这次游行的组织和传播都是通过手机短信、QQ群组、MSN和BBS等新媒体形式完成的。6月1、2日,大约分别有一万人参加游行。在游行两天中,网友北风及令狐补充,利用手机短信及网络接力,成功地在牛博网上进行了全程的现场报导。

为了制止政府的不当决策,捍卫这一代人和子孙后代的生存权益,成千上万的厦门普通市民、公司员工站了出来,不怕政府施压,不怕秋后算账,要求政府停建而不是缓建PX项目。“拒绝污染,保卫厦门”,表现出强烈的责任感和可贵的公民意识。而在游行过程中,市民表现的理性和政府表现出的克制,值得人们尊重。而厦门市政府秘书长朱子鹭的“我反对你的意见,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这样一句话从一位政府官员口中说出,确实令人耳目一新。而2007年底,厦门地方政府终于采纳民意,停止建设PX项目。正如南方人物周刊所说:“他们的行动,会帮助中国敲开现代公民社会的大门”,于是《南方人物周刊》将“厦门人”评为2007年度人物。

在厦门PX事件中,连岳通过他的博客不断对PX项目进行评论,在其《厦门人民这么办》和《厦门人民这么办?》中,他鼓励厦门人“用足”来表达“我不同意”。这特别值得厦门人记住,也是每一个中国人值得记住的。

对于这个理性表达意见的事件,北京网管办却分别在5月30日、6月1日两次发出通知,要求网站不转载有关此事的报导,已转载的删除,论坛、博客等互动环节不讨论。

PX事件之后,厦门曾再次进入公众视线。当地媒体报导说,厦门正在酝酿一项地方法规,要求厦门的网站取消匿名发帖,论坛贴文先审后发。厦门市工商局副局长田锋7月3日接听市长专线时透露,《厦门市互联网有害信息和不良信息管理和处置办法》已于6月中旬开始起草并完成初稿,将于近期由厦门市政府公布实施。田锋称,处置办法可能实行严格意义上的网络实名制——后台实名注册,前台实名发表。正在讨论中的处置办法要求,今后在厦门的网站上发帖,必须用身份证上的名字。田锋说,“反对PX项目的事情出来后,政府觉得对网络内容应该管管了。”

后来,厦门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林聪明否认了处置办法与PX项目有关的这个说法,不过他说,按照这个办法,前段时间在网络上“组织、煽动反对厦门PX项
目的人”,就将受到处罚。林聪明强调,这个处置办法是在国家的法律法规下进行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何兵则说:“宪法规定言论自由是人的基本权利,涉及公民
基本权利的法律,必须由全国人大来立法。从这点而言,厦门是没有权利来立法禁止匿名发帖的。”厦门网友预测了规定实施后的状况:“以后厦门就没有论坛了,
厦门人都上外地论坛发牢骚啦。”

虽然林聪明对厦门实行网络实名制进行否认,但这把达摩克斯利剑还是悬在厦门网友头上,只不过不知道具体什么时候会落下而已。

4、山西黑砖窑

2007年6月5日,网友“中原老皮”(真名:辛艳华)在河南大河论坛(http://bbs.dahe.cn/)贴出一 ... 黑砖窑黑幕。

实际上,早在5月9日,河南电视台都市频道记者付振中接到未成年人失踪的第一条新闻线索开始,在一个月时间内,记者三次赴山西黑窑场暗访,见证了这群父亲们成功解救40余名落难孩子的经过。截至6月
11日晚上,河南电视台共播出了21期节目,上千名孩子的家长到都市频道寻子。面对1000多被拐卖的孩子,加上当地警方的不配合,这群父亲势单力薄只好求助于网络。

这个被网友痛斥为21世纪“包身工”、“奴隶主庄园”、“奴隶工场”,一下子震惊了中国,也震惊了世界,以至于打到洪洞县委县政府的外地电话,都怒骂“洪洞县里无好人”。而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张鸣那发人深省的追问:“这个世界上的人,哪儿去了?”
而对于真正的“人”而言,最重要的是面对真相。

“黑砖窑”事件中,网友发起了一场“蓝丝带”活动,以期帮助失踪人员及引起人们对事件的关注。在政府对事情的处理告一段落之后,网友Iamv发起了一场特殊的网络寻人接力活动。他在博文中呼吁公众对山西黑砖窑事件的再度重视,寻找在政府打击山西黑窑行动之后获救又再度失踪的窑奴。Iamv认为:“个人的力量是单薄的,但是传递的力量是巨大的。”
Iamv成功地查找到了几个失踪窑工的线索。

对这个人神共愤的事件,北京网管部门却试图掩盖真相,控制网民的言论,妄图把坏事当作好事来宣传报导,前后五次向各商业网站发出指令:

6月14日19时:一级:各网:关于“山西黑砖窑”事件,要多转载中央、地方政府认真查处此事件的情况,不要过分在标题渲染黑砖窑虐待工人的情节,删除过分描述惨状的图片和文章。互动环节要删除藉机攻击党和政府的有害信息。

6月15日23时:一级:关于山西“黑砖窑”事件,各网站要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多报导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采取的有力措施,相关报导要关闭新闻跟贴,并加大对论坛、博客、即时通讯等互动环节、工具的管理,尽快删除藉机攻击党和政府的有害信息。

6月22日18时:一级:各门户网站:山西黑砖窑新闻通气会的报导,请放开新闻跟帖,并派专人管理,严格封堵删除攻击党和政府的有害言论。

6月26日19时:山西黑砖窑事件的报导,请各网在明早7点前务必按照如下要求执行:1、已有的报导、专题撤出网站首页和新闻中心首页;2、除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发布的有关查处情况的消息可以放在网站首页和新闻中心要闻区外,其他来源的后续报导一律放在国内栏目并自然滚动;3、转载相关消息时只转单条稿件,不开新闻跟帖,不链接以往报导和专题;3、互动环节首页不再推荐黑砖窑最新的消息和评论;4、严格删除偏激、过激、攻击党和政府、组织群体行动的信息;

7月6日18时:三级:关于山西黑砖窑事件的报导,不再上新的稿件,不再做回顾性报导。互动环节不主动设置话题,不引导讨论、不推荐。

5、华南虎照片

2007年10月12日,陕西林业厅公布了猎人周正龙的“华南虎”照片。当天15时46分,网友“人力车夫”率先在摄影专业论坛“色影无忌”上转载该信息以及华南虎照片。当天晚上21时25分,质疑南虎照片的声音开始出现。网友“林中啄木”跟帖发出“照片像是PS的”的感性怀疑。第二天22时05分,“靠PS吃饭”的网友“洪都刀客”发帖称:大家可以根据(照片中)树叶的大小,推算出老虎的大小,如果照片是真的话,老虎估计只有老鼠那么大。他们的置疑开启了网民的“打虎”浪潮,成为2007年在中国互联网最具轰动效应的事件。在《南方周末》2007年度人物评选,“打虎网民”因400票之差败给“厦门人”。“华南虎”也因此成为2007年排名第一的笑话新闻。

“华
南虎”照片背后的实质是,国家林业局、陕西林业厅、陕西镇坪县联合准备在镇坪县搞一个开发区,国家林业局已经批准了经费,只需要镇坪县“找到”老虎照片,
开发区就可以运作起来。但不会有真老虎,于是陕西省镇坪县的负责人和陕西省林业厅出于利益驱使的动机,就让周正龙去造假拍摄“华南虎”照片。令他们没有想
到的是,造假的“照片”一出来就受到网民的质疑,引发网民“打虎”浪潮。

在这场全民网络“打虎”中,有一个网友shanghaiqc写了一篇叫《做人要学贾治邦——与华南虎事件无关》(http://sy.focus.cn/msgview/28057 ... 篇文章看看。

对于这场网民掀起的“打虎”运动,网管办却在11月16日发出指令:关于假华南虎的南都稿件请一律撤下,相关评论和跟帖加强管理,删除藉机攻击政府的言论。《南方都市报》这篇报导说:周老虎”原型确定,只是一张年画而已。

而2008年3月7日,
位于陕西的华商网华南虎论坛宣布关闭,这是网上讨论虎照事件人气最旺的论坛。这个论坛与陕西省林业厅等有关部门并不保持一致,坚持着相对宽松的言论尺度,
网友们在这里可以自由地发表自己对华南虎照的看法和意见,逐渐成为人气最旺、气氛最好的讨论华南虎照事件的网络空间,一度成为打虎派的主阵地。有网友说:
“华南虎论坛守住了陕西”。

这个论坛在两会开始之后被关闭,网友猜测与两会上华南虎受到关注,于是陕西当局强令关闭。对此,网友的经典评论是“打假的比造假的先倒下。”

九、争取网络自由行动

1、贺卫方等人质问新浪博客删帖

2007年2月9日,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浦志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萧瀚、公盟谘询公司研究员许志永联合向新浪博客发出声讨《请公开你们
的理由!——关于新浪博客删贴的联合声明》。他们认为新浪的肆意删贴行径,严重侵犯严重侵犯言论自由,要求告诉删贴的理由,并质问:


浪,请告诉我们,是什么,让你们一次又一次作出侵犯我们言论自由的事来?新浪,请告诉我们,是什么,让你们觉得删贴就是你们的权利??甚至权力?新浪,请
告诉我们,是什么,让你们觉得删帖之前可以不协商??至少是通知?新浪,请告诉我们,是什么,让你们居然认为肆意删贴符合你们的商业利益?新浪,请告诉我
们,你们的所作所为,依据了哪一条法律、哪一项协议,或者是哪个部门的割舌命令?新浪,请告诉我们,你们仗恃着什么才会如此蛮横?请公开你们删贴的理由!

他们的联合声明发出后,不仅没得到新浪的答覆。北京网管办反而在2月11日向各网发出指令:有关贺卫方等人《关于新浪博客删贴的联合声明》,各网站一律不得在博客和论坛中贴发,已有的删除。14日发出的指令更进一步,要求各网不要给贺卫方、浦志强、萧瀚、许志永四人在各自网站开博客。

2、刘晓原状告搜狐删除博客

8月16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网民刘晓原起诉搜狐锁定隐藏博客文章,构成服务合同违约一案。原告诉称,自2006年至今年8月15日,原告共有9篇
发布在搜狐博客的文章被搜狐网站隐藏。包括题为《“纸馅包子”新闻炮制者,构成损害商品声誉罪吗?》、《陈良宇“一边腐败,一边高升”,应问责谁?》、
《郑筱萸上诉后,能逃“生死劫”吗?》等博文。原告认为,原告在搜狐网上注册博客后,双方就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原告享有在自己博客上发表文章,与博友进
行相互交流的权利,同时也要承担不违反被告管理规定的义务。原告发表在博客中的9篇博文,内容既不反动,也不黄色,完全符合被告制定的“搜狐博客用户发布信息协议”规定。因此,被告未经原告同意就将博文锁定,不让显示在博客页面上,明显构成了违约。因此原告要求判令被告为原告恢复已被锁定的9篇文章,并将文章显示在博客页面上,这被称为全国首例隐藏博客案。

9月12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却给予刘晓原编号为(2007)海民初字第2319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不予受理而驳回。本来已经立案,现在却又裁定不予立案。更为荒唐的是,裁定书中明确认定“本院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理”。但刘晓原从来没有在法庭上与被告见
面,也没有在法庭上见到法官审理。刘晓原当场很激动地表示”坚决要上诉”,继续依法维护他的博客文章公开权。但2008年4月10日,此案又被二审法院裁定驳回。

刘晓原律师状告搜狐后,北京网管办吸取了教训。为避免其他人也与刘晓原一样状告搜狐或别的网站,要求各网站修改与网民之间的协议,避免被告。

3、杜冬劲起诉中国电信

2007年2月28日,上海公民杜冬劲登陆自己做的个人财务网站(http://www.realcix.com),发 ... 被网友称为2007
年网络第一讼。

此案于8月3日开庭,10月22日判决。上海浦东法院以“被告没有义务告知原告不能访问的原因”判决原告败诉。随后杜冬劲提起上诉,12月11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

2007年12月2日,杜冬劲发出《申请对电信黑箱监管互联网违宪审查的公开函》呼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于中国电信及相关网络监管部门的黑箱式网络监管行为,进行违宪审查。

4、315ts要求对关站行为举行听证会

2007年6月,广东省有关管理部门以“多次违规并且情节严重”为由准备关闭“315消费电子投诉网”(www.315ts.net)。该网站要求 ... 在正常运行。

5、雅虎成立人权基金

2007年11月1日,雅虎法律总顾问迈克尔·加拉汉(Michael
Callahan)就没有及时向美国议员陈述雅虎与中国持不同政见者师涛一案的相关信息表示道歉。11月13日,雅虎与师涛和王小宁的家人达成庭外和解。随后,雅虎总裁杨致远致函美国国务卿赖斯,希望她帮助遭监禁的王小宁和师涛早日获得自由。2008年4月,雅虎宣布出资1000多万美元成立“雅虎人权基金”,援助中国被捕网络人士。

2005年,原《湖南商报》记者师涛,因为通过雅虎邮箱向境外媒体发送了一份有关中国政府六四期间防止民运人士回国的文件,而被当局逮捕,并最终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判处十年监禁。而网络作家王小宁则是在2003年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同样被判处十年徒刑。师涛与王小宁被判刑都是因为雅虎向中共政府提供了证据。

6、首例电子邮件泄密案

12月7日,国内首例电子邮件泄密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来自浙江杭州的律师郭力称自己的私人邮件在百度被公开,状告百度公司和电子邮件服务商万网。据原告郭力称,2006年8月他发现百度搜索上有自己一个月前通过万网网站发出的一电子邮件可以链接,利用“百度快照”可以看到此邮件所带附件的全文。百度辩称搜索的是一个公开的内容,且无法检查每一项内容。万网认为己方并无过错,此前已采取安全措施,不清楚百度如何将内容取走。

2008年1月14日,
法院却以“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他的邮件地址非正常外泄”为由判决郭力败诉。郭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如果私人电子邮件变成公开信属于合法的话,公民在网
上被侵权的后果只能自己承担,难道今后互联网领域发生的侵权事件,都要用户去自行承担责任吗?”因此,郭力表示将提出上诉。

7、“高莺莺之死”引发首起涉及网警监管案件

据《青年周末》报导,一起涉及网上“虚假信息”的跨省案件,在2007年12月
引发了网友争议。原告方更是认为法庭判了一起糊涂案。一年多前,张元欣所在的新疆西部律师事务所网站,转载了一篇《从“高莺莺之死”谈权利的有效监督》的
评论文章,文中引用了《民主与法治》杂志的报导,提到“襄樊警方在高莺莺死后抢夺尸体、强迫火化、烧毁衣物”,还提到记者2006年到当地调查时,遭到不明车辆和人员的跟踪。


于西部律师网站的服务商——中资源网络公司位于厦门,当月,厦门市警方网监处就在网上监测到了这篇文章,当即向中资源网络公司下发一封《关于删除网上虚假
信息的函》,要求网络公司立即删除该文章。函中这样写到:“该内容为虚假信息,扰乱社会正常秩序,为防止有关信息继续蔓延造成更大的负面影响,请贵单位接
此函后,立即删除该文章。”

中资源网络公司在接到厦门网警的函后,当天就电话通知张元欣删除该文,但遭到张的拒绝。张律师觉得:“那篇文章迄今还挂在新浪、人民网等各大网站,文中提到的一些事情,都是全国各大媒体报导过的,我们认为不是虚假信息,所以才坚持不删。”
他要求网络公司给一个书面通知,但对方不给。同日,网络公司便将该网站关闭。

随后张律师提起诉讼,将网络公司告上律师事务所所在地乌鲁木齐的法庭。2007年11月,
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处张元欣律师败诉。判决书对这篇涉案的评论文章究竟是否“虚假信息”,法庭的确只是引用了警方说法,未做出自己的
判断。“转载的涉案文章已被公安机关认定为虚假信息,扰乱了社会秩序,在网络公司要求其删除未果的情况下,关闭其网站的行为并无不妥。”

此案审判长高胜利法官对采访的记者马军说:这是乌鲁木齐中级法院第一次涉及网络“虚假信息”案件。实际上这也是中国法院第一起涉及网警监管的案件。

张元欣律师和记者不明白为什么败诉。实际上2006年,
对于高莺莺案,北京网管办曾先后两次发出指令:“黄静、高莺莺两案,不要炒作,案件进程的新闻不放要闻区,不开设专题,不开正双方辩论,要密切注意互动环
节的言论动向,删除攻击司法、干部制度的言论。”“关于高莺莺一案的内容,不再放网站首页和新闻、论坛首页。停止更新新闻跟帖,论坛跟帖。”这里是要求不
推荐,停止更新,并没有要求删除。厦门市公安局网监处比北京市网管办的要求还过分,实在恶劣。

十、结语

2007年, 在中国的网络发展史上可以称为一个特殊的年份,网民与官方网络监控部门展开了一场规模空前的网络自由空间拉锯战。

过去一年,官方网络监控部门在最高领导人发话之后,加紧全方位对网络进行监控:采取对网络杂志、手机短信、网址服务商、博客服务商、视频服务商进行控制,设立了网络110虚拟警察、网络监督员、网络评论员等方法,甚至一度还准备设立“网监会”来监控网络等等。加大投入专项课题进行研究控制网络措施,采取“记分制”管理、规范“稿源”、第三方监督机制等控制措施,欲图使商业网站彻底沦为中共网络监控部门手下的工具。

这一年,对网民言论自由的打压则越来越严重,发帖号召游行、曝光政府大楼、讨论暴雨是否导致死人都被拘留或判刑,甚至连网上留言、转贴网文也会遭到调查或关押,而开设反对奥运的博客会被关闭,也会被国安或国保警察找去谈话。随着奥运的临近,这种监控和打压更加严酷。

与此同时,网民在追求事实真相、捍卫自己的言论自由权利方面也在不断地进行抗争。这在“钉子户”、PX事
件、黑砖窑、“周老虎”等事件中都有充分的体现。网民充分利用网络可能的空间和控制的间隙发出声音,不仅采取行动探索事物真相,而且还质疑网络监控的合法
性,包括直接诉诸法律手段起诉博客服务商、中国电信,甚至要求对关闭网站举行听证会。如西部律师网因为转贴文章被关闭,将网址服务商告上法庭,但其背后所
针对的却是厦门网监部门的删贴行为。虽然这些抗争行动不一定都获得了胜利,甚至有可能使中共网络监管部门更注意精致化自己的监控行为,对网络采取更隐蔽的
控制方式,但这些行动显示出网民对网络信息的了解和权利意识的进一步觉醒,开始采取行动起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对于中国网民而言,2007年还有两件一喜一忧的事值得一提。喜的是,雅虎向王小宁、师涛家属的道歉,以及其后雅虎设立的人权基金,将为争取言论自由的人士提供帮助。而令人忧虑的是,Google股东们投票同意中国谷歌删除政治敏感内容。这件事值得网民高度关注,继续监督,集体行动施加必要的压力,以避免师涛式的悲剧以另外一种方式在谷歌上重演。

- 报告正文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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