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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作协怎么这么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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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30 22:28: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FONT size=4>前些时候,在王蒙等作家的推荐下,“80后”作家的代表人物之一郭敬明加入了中国作协。此事一经宣布,就引起了两大阵营的激烈对立。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网络上,对此事都很关注。<BR><BR>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陈晓明认为郭敬明是“80后”作家中最突出的代表,在青少年读者群中极具影响力,他的作品写出了这个时代文学所具有的新的品质和感染力,其影响力和文学的水准都足以使他具备加入中国作家协会的资格。而另一方面,作家陆天明旗帜鲜明地表达了反对意见,他认为,郭敬明入作协,是对作协的侮辱。<BR><BR>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庄羽的《圈里圈外》,是一桩文坛公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一审、终审判决书,都证明了郭敬明抄袭行为的成立。奇怪的是,事后,郭敬明对传媒说,他对此事拒不道歉,还在其新浪博客上狠狠地发誓。这真是令人费解:无论从哪个角度讲,郭敬明的抄袭行为都是成立的,庄羽要求其道歉顺理成章,他也该道歉。<BR><BR>然而时间能够抹去一切痕迹。身后粉丝一大堆的郭敬明,不仅书照出,人照红,而且好像“抄袭”只是一个很小的事件一样,他从来没觉得这事儿有多了不起。只是到了加入中国作协这样的节骨眼上,郭敬明的抄袭事件再一次被拿出来说事,人们才忽然发现,哦,原来他曾经抄袭过。很多人,也就是“哦”了一声罢了。<BR><BR>其实,对于一个写字的人来说,还有什么比抄袭更为恶劣的事?郭敬明在“写作”《梦里花落知多少》的时候,并不是一个未成年人,即使是未成年,也该知道“抄袭”这种行为在写作这个行当中意味着什么。在人们还把“作家”当回事儿的年代,一个作家抄袭,基本就意味着他的名声从此之后就彻底烂掉——一个作家要是丧失了创造力,还配称为作家么?不要说“文学憎恶重复”(约瑟夫•布罗茨基语)这样简单的道理,即使并非从事文学的人,一旦有了抄袭行为,也是被人看不起甚至蔑视的。<BR><BR>我很奇怪,在明知郭敬明有抄袭行为且拒不道歉的情况下,王蒙等文坛大佬竟然还为郭敬明提鞋,更为奇怪的是,社会上竟然还振振有词地出现“反对”陆天明的“反对意见”的声音,而且这声音似乎盖过了陆天明们的质疑声,这简直让人觉得这个社会的价值观多元到了令人可笑、没有底线的地步。<BR><BR>中国作协要考虑“换血”,这是可以理解的,“80后”中也的确涌现出了一批艺术感觉敏锐、作品品质尚可的写手,吸收他们加入作协,是系统的自我更新和换代,无可厚非。但是作为“作家们的娘家”,作协还是应该考虑到作家的基本社会形象和道德感。眼下的时代,人们对作家已经没有更多的要求了,也不指望他们去充当“社会的良心”,作家们爱干什么干什么去,但是,抄袭行为,却决不能发生在作家身上——连作家都抄袭了,你还能指望这个社会中的其他人不作弊?<BR><BR>市场,容易造成“赢家通吃”的局面,但对于文学而言,这恰恰是个例外:市场的认可并不代表文学的认可。挟市场之威固然可以成就名声、财富和其他东西,但有时这跟文学一点关系也没有。中国作协要么是没认识到这一点,要么是认识到了这一点而装聋作哑,两者必居其一。如此,作协此次的“招募”,是不合格的,既侮辱大众,也侮辱了自己。<BR></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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