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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冤枉呀!冤枉呀!我无辜蒙冤被超期羁押在永泰、福清、福州一看、罗源等四个看守所已长达10年。这是一起天大的冤、假、错案呀!我万万也没想到,我是清清白白的,我没有爆炸杀人,我没有犯罪,我与2001年6月24日发生在福清市纪委门口的一起爆炸杀死人命案,毫无相干,一无所知,被公司会计陈奋真诬告陷害,无辜被非法拘禁长达56天里,惨遭凶残的刑讯逼供,严刑拷打致我重伤残,差点死掉。如今,我的双手腕失去知觉,向上斜凹陷的吊勒之痕虽历经十年,依然清晰可见。左手指僵硬、酸痛、麻麻的,不能灵活转动;右腿长期酸痛,肌肉萎缩,肌无力,比左腿小了好几公分,腰背疼痛、胸部闷痛,头晕头痛,牙齿被打断两粒,左耳失听,嗡嗡鸣响,全身伤痕累累。在56天里,他们用六种重刑对我凶残刑讯逼供,严刑拷打,先后分别在三个地点:
一、在福清刑警队办公室用“吊刑”,逼供人吴承奋、倪政平等人,时间:2001年9月22日至23日;
二、在戒毒所前面的一幢空楼房上用“金鸡扒翅刑、坐老虎凳、烙烫刑”,逼供人吴承奋、倪政平等人,时间:2001年9月23日至27日;
三、在怡静园用“水刑、头脚倒挂刑”,逼供人叶泽明、吴承奋、倪政平等人,时间:2001年10月27日至11月3日;
具体是:
2001年9月13日,我被吴承奋、倪政平等人带到怡静园。下午,他们请了上级专家用“测谎仪”对我进行测试,测了一遍又一遍。之后,用手铐、脚镣把我铐住,由叶泽明、吴承奋、倪政平等人开始了长达10天10夜,昼夜不停地轮番审讯。吴承奋说:“你这次死定了,要给你一颗子弹吃”。我大喊冤枉:“我与此案毫不相干,你们这样搞,要办冤、假、错案呀!”叶泽明说:“我们要办冤、假、错案,你又有什么办法?你现在就是一头猪,在我们手里,任凭我们宰杀,叫你说什么你就得说什么,用长时间折磨你,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若折磨不死,就把你扔在看守所叫犯人打死你,我们也没有责任。”我又大喊冤枉。这时,叶泽明一拳打过来,接着又是二个狠耳光,牙齿被打断两颗。后面几个人涌上来对我拳打脚踢,用厚纸皮,厚书本贴垫在胸部、背部、腰部,用铁锤猛打,剧痛得五脏六腑都要撕裂掉。这阵暴打之下遍体鳞伤,伤及体内,鼻孔出血,口吐鲜血。还拿来许多纸叫我按规定需要的字,一笔一划慢慢地写了十几张纸,昼夜不停、不准我闭眼睡觉,轮番审讯,整整10昼夜,反复毒打,把我折磨得死去活来,几次昏倒在地,直到2001年9月22日夜把我拉到市刑警队办公室。开始了第一次凶残的刑讯逼供,长达24小时的“吊刑”。
由吴承奋、倪政平等人,用两条毛巾分别包住双手腕,再扣上手铐,粗绳绑在手铐中间,几个刑警强行把我抱托起,紧紧地绑吊在铁窗户上,整个人150多斤被吊起,双脚离地、双手腕似尖刀扎心绞痛,我在万分剧痛中撕心裂肺的惨叫着,长时间一直惨叫到昏死在吊架上。待我缓过气来,他们又把我吊起来。有刑警用绳子绑在我脚上的脚镣使劲往下拉,任何人,就是铁铸的人都无法承受这凶残酷刑上吊下拉的折磨,吊上、放下、又吊上、又放下、再吊上,再放下……被折磨的死去活来,昏死在吊架上不知多少次,他们就是以这样的方式昼夜不停地轮番审讯。
9月23日在我不省人事,奄奄一息时,有一个刑警把笔夹在我手中,抓、扶、拽住我的手,在他们早已备好的纸上签字,按手印。至于他们乱写些什么笔录我一点都不知道。到了深夜,刑警用胶布封住我的嘴,用黑布袋罩住我的头,把我转移拉到市戒毒所前面的一幢空楼房上。
第二次对我惨绝人寰的刑讯逼供,长达五昼夜的“金鸡扒翅刑、坐老虎凳、烙烫刑”。由吴承奋、倪政平等人,特别是有个平头的高大个子(听说是巡警队队员),强行把我双手反剪,背在背后,再用毛巾、护膝包住双手腕,双脚腕等关节处,用手铐紧紧扣铐住双手腕。屋内平顶上有个大滑轮,粗绳子穿过垂下,绑扎在手铐中间,另一端绳子用劲一拉,整个人被“金鸡扒翅刑”强行硬拉吊起,人弯曲成弓字型,双脚离地。霎时满脸青筋暴起,冒出豆大的汗珠似血一样,一滴一滴滚落在地上,似万把尖刀扎心绞割,我在万分剧痛中撕心裂肺地惨叫着,一直惨叫到昏死过去。待我渐渐醒来时,刑警将粗绳一拉,又把我吊起来,有的刑警还用绳子绑在我脚镣上使劲猛拉,分裂肢体,要把整个人拉裂分成几块,只觉得天昏地转,眼前一片漆黑,我在万分剧痛中撕心裂肺的惨叫着,所谓此案,我从来都没有跟吴昌龙说过任何话,也从来都没有叫他做任何事,我与爆炸案毫无关系,叫我说什么?被残暴摧残我折磨的死去活来,一直惨叫到昏死过去,刑警就是以这样的方式,昼夜不停地轮番绑吊、吊上就说有,放下就没有,又吊上、又放下、再吊上、再放下,又吊上、昏死在吊架上不知多少次,大小便全拉在裤子里,他们就用冰水泼。一个刑警说‘这种刑的极限是7昼夜,如有心脏、高血压昏死过去恐难再醒过来’;另一个刑警说‘如果死掉就把他丢到楼下,说他自己跳楼自杀’;还有一个刑警说‘今年的抓捕任务完不成,还要多抓几个’。他们就是用这样的方式轮番绑吊了几天几夜。之后,又把我按坐在老虎凳上,双脚伸直,用松紧皮带拉横过大腿扣上,双小腿被什么东西硬顶起来,我的双腿在万分剧痛中一直惨叫到昏死在老虎凳上,他们轮番折磨我。后来,他们又用器物在身背后烙烫,背部剧痛难忍,声音早已叫哑了,已无力喊叫,只剩下一口微弱的气息了,任凭他们残暴摧残折磨,直到昏死过去。那场景十分恐怖,非常可怕,惨不忍睹。在被长时间、反复、多次轮番强迫、硬抓、硬绑、硬逼、硬吊、硬烙烫、硬打的死去活来,生不能生,死不能死,生不如死,处于濒临死亡的惨状下,万般无奈只能违心胡编乱说几句,在不省人事,奄奄一息时,刑警把笔夹在我手中,另一位刑警从我背后伸过手来,抓、扶、拽住我的手,在他们早已准备好的纸上签字,按手印。至于他们乱写些什么笔录我一点都不知道。他们就是这样丧尽天良,办案造假。这时,我已经不行了,快死了,刑警们也怕了,慌慌张张把我抬到楼下,用车拉到刑警队办公室倒躺在沙发上。这天已是2001年9月27日。
我躺倒在沙发上已不省人事。一个刑警用指甲使劲猛扎我的手,可一点感觉都没有,被吊坏死,失去知觉,不能动弹,双手瘀血黑紫肿得有面包一样大。双手腕皮裂肉烂,鲜血淋淋,吊拉脱断,双手像两只称砣一样吊在手腕上。第二天,来了一位四十岁左右,矮个子,偏胖点,讲话的口音好像外地人在福清工作的医生,他看了看我已残废的双手,自言自语地说:“哼,我给你看病,在平时你连我办公室都进不去。”不久,来了一位约三十七、八岁,脸偏长形的女同志给我打针,吃药。
10月1日,阳光从窗户射进来,有个小个子的民警,听说是沙埔镇派出所的副指导员,壮着胆走过来说:“今天是国庆节,也是中秋节,递给我两块月饼。”我顿时泪如泉涌。2001年10月3日,他们在深夜里又把我转到怡静园。
第三次对我凶残刑讯逼供,用“水刑、头脚倒挂刑“长达五天五夜。
在怡静园,我躺倒在房里墙角边地上整整一个月,身体非常虚弱,连站立起来都感到困难,还是那位女同志每天给我打针,吃药。
到了10月27日,由叶泽明、吴承奋、倪政平等人把我拖拉到另一房间,二话不说用水猛泼我全身,衣裤全湿了,把我按倒在地上,用水一瓢一瓢、一杯一杯强行从我的鼻孔、嘴硬灌进去,呛得似溺水要断气一样非常难受,水吃满肚子发涨,刑警就在肚子上压,水又倒吐出,接着又继续不停地灌注,还开最冷的空调冷气,把衣裤扒掉,还拿来电风扇开最大的风力对准我身猛吹,冷得发抖,被残暴摧残、折磨昏死在地。他们就是以这样的方式昼夜不停轮番反复灌注水,整整2昼夜,我无辜受尽了人间苦。过了不久,他们用护膝、毛巾包住双脚腕、双腿,用两根大木棍夹压住双腿,用绳子紧紧捆绑后,脚腿朝上,头脸向下,头脚倒挂吊在那里。有的刑警在我的大腿上猛抓、猛拧,猛拽。由于我双手被吊残废了,他们就变换摧残方式、折磨我的双腿、腰部、头部,我在万分剧痛中撕心裂肺惨叫到昏死过去…….待醒来时,又把我倒挂吊起,就是用这样的方式昼夜不停轮番绑吊、倒挂、吊上、放下、又吊上、又放下、再吊上,整整被摧残折磨3天3夜,双腿瘀血黑紫肿得有冬瓜那么大。后来他们见我不行了,快死了,都害怕了,只剩下两个小年青,于11月7日匆匆忙忙把我拉到永泰县看守所。
在永泰县看守所有入所登记我伤情记录,过有三、四天,由于我伤势太重,倒在监房不停呻吟,同号人怕我死在号房内,就大喊大叫干部、医生、所长(约有50多岁,中等个子,略胖)亲自搀扶我到办公室的另一间房检查,察看,过问我的伤情,立即叫指导员(约有45岁左右,高大个子)和劳动犯将我抬扶上面包车到永泰县医院急诊抽血化验,B超、胸透等,马上挂瓶输液。到了下午后用板车把我拉回所,前面一个拉、后面一个推,指导员跟着板车旁边走,手里拿着大吊瓶,边走边输液,到了看守所办公室里又接着挂了两大瓶。回到号房,人人见我重伤残都摇头兴叹,都劝慰我说:“你被冤枉,一定要想的开,人欺负天保护。”证明人:号长蔡亦端、约30岁,永泰人;刘友灼,约55岁,永泰人;陈寿良,约40多岁,闽候人;郑传雁,约58岁,永泰人。他们都知道我当时重伤情,由于我双手已残废,生活不能处理,郑传雁每天为我搓,按摩双手,帮我穿衣,脱裤,还劝慰我“一定要想得开,刘少奇都被人迫害了,何况我们”。在永泰县呆有一个月,于2001年12月5日,他们又把我转到福清市看守所10号监房。
在福清看守所,由于伤势太重,我先后多次鼻孔出血,口吐鲜血,鼻血流不止,号房人怕我死在监房里,大喊大叫干部,医生,由陈祖光,亲自搀扶我到医务室看病,吃药,吃云南白药,摇头兴叹道:“哎,冤案,血流这么多。”还有号长陈凤生,约40岁,高个子,福清代人,他知我重伤情(我出血时,他因与陈祖光合不来,有矛盾,被调到另的号房去);倪朝宝,约50岁,福清人;王云弟,约40岁,高个子,福清人;周怀义,约40多岁,福清人;郑友盛,约50岁,福清人。他们都可证明我当时的重伤残。
2002年9月10日又把我转到福州市第一看守所,在一看我又先后多次鼻孔出血,口吐鲜血,流很多鼻血,证明人有:李正,约58岁,原省科委海洋局长;林世杰,约60岁,8472厂,福日公司财会总监,尹国庆,约45岁,省外贸中心大酒店经理;陈信滔,约40岁,圆脸,福州人(也是冤案——福州警匪勾结案,判无罪回去,地址不祥,曾搞汽车交易市场)等人均可证明我当时的重伤情。驻所监察室田俊勇检察官等二人也多次查看我的伤情,我连续不断地向他递交了《血泪控诉》材料。后来他对我说:“你可以控告,我们也会帮你递转材料,还说寄给中央领导的材料,我们要拿回处理登记后才寄出,寄给省、市领导的信就直接寄出。”之后,我多次要求要给我作伤残法医鉴定,驻所监察室高主任,约45岁,高大个子对我说:“你的情况我们都已向上汇报了,你要求法医鉴定,可是上面没有哪个领导敢表态”。高主任无奈地说。
在福州一看呆了二年零一个月,于2004年10月13日又把我转到罗源看守所至今。
在永泰、福清、一看、罗源四个看守所已长达10年间,我的身体被搞垮了,原来的黑发变成满头白发,左手酸痛,僵硬,麻麻的,不能自由灵活转动,牙齿被打断两颗,耳朵失听,嗡嗡鸣响,右大腿酸痛,肌肉萎缩,比左腿小了有好几公分,腰部疼痛,胸部闷痛,头晕头痛,身上伤痕累累,已残了。
冤枉呀!冤枉呀!我是2001年6月4日宣布处分,办案人员为什么硬要把处分的时间提前说是6月份以前?然而一个小小的处分不算得了什么?对我的职务,工资都没有影响呀!我对处分有不同看法可以通过正常的组织渠道向上反映,而且都还没有复议呀!
警方听信诬告,拿我作替罪羊,放走了真凶,丧尽天良对我凶残刑讯逼供,恶意办案造假,制作虚假笔录,七拼八凑,栽赃陷害,诬陷忠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制造了这起非常罕见,极为典型的骇人听闻,震惊全国的冤、假、错案。
一件诉讼证据存在诸多疑点,漏洞百出,牛头不对马嘴的口供,又前后矛盾的案子,何以能连连闯过侦查、起诉、审判、铸成冤案,实在是太可怕了,无罪之人为何会有有罪供述,总祸根在刑讯逼供。
强烈要求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立即启动非法证据调查程序,对刑讯逼供制作的虚假笔录的非法证据坚决予以排除。
苍天呀!冤枉呀!公正的法律、公正的领导,人民的包青天呀!你们在哪里?我无辜蒙冤,遭凶残刑讯逼供致重伤残,身体非常虚弱被关在看守所人间地狱里,长期以来每天只吃一点粗硬干饭加半小碗只有几片黄菜叶的盐水清汤充饥。在漫长10年漫长煎熬的日子里,我强忍着伤痛,咬牙切齿,万分愤怒写下数以千计,我和家人历经千辛万苦,流尽血泪,邮寄了无数的《血泪控诉》材料,特别是我写有693次强烈要求中共中央领导,最高司法机关,福建省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等有关部门领导,一定要对我无辜惨遭凶残刑讯逼供伤残进行司法鉴定。我把沾有鲜血,血迹斑斑的护膝早已呈交给省高院,要求拿去作血迹鉴定。强烈要求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定要以宪法、法律至上,公平、正义至上,依法为我主持公道,还我清白,宣告无罪,立即释放。依法追究诬告陷害、刑讯逼供、办案造假、制造冤案者的刑事责任。
福建罗源县看守所
受害人:陈科云
2011年5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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