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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公安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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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30 21:39: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编者:陈洪榕
福建籍
商者
因金矿事件数年与“集群腐败势力集团”搏斗,被兴趣为社会学尤其为腐败问题研究,现为自由研究员、反腐联盟成员,关注民生问题。
前言背景:福建上杭县公安局领导干部、党员杨奎章目无国法党纪在职期间违纪违法经商、虚构合同进行诈骗。证据确凿,铁证如山,但是上杭县公安局不顾受害人的感受、恶意包庇杨奎章犯罪,并伺机寻找借口为杨奎章开脱逃避法律处罚。
  《贪欲会是人变成魔鬼》
  当今的一些腐败官员人在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禁不住考验,恪守“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一信条,对欲望过分的迷恋、过分的占有,什么都想贪,贪心十足,什么东西都搞到自己的手中,因而极端的自私自利。而且,因为贪婪具有相当大的“功能”,譬如说,它能“及时”地满足人们一时的欲望,给人们带来暂时的“忘情的欢乐”、“恣意的享受”、“莫大的感官刺激”,甚至还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成功欲”,所以当代的贪官会不顾一切地追求这个贪字,甚至不惜为它“殉职”、“殉身”。一个仅有小学三年级文化的福建包工头陈林海有一段“三个没有”的“名言”:“我要送的钱,没有送不出的。我要送的女人,没有人不收的。我要办的事,没有办不成的。”就这样,他用财色糖衣炮弹击垮了湖北42名贪官,而他自己则从一个不名一文的人变成了亿万富翁。什么原因?很简单,因为他看中了贪官贪欲和纵欲。

  因为贪欲和纵欲,所以腐败官员认钱不认人。俄国大文学家普希金说:“金钱万能同时又非万能,它遗祸于人,破坏家庭,最终毁灭了拥有者自己。”为什么?就在于他们所关心的、所追求的只是钱,而且无论对自己或对他人,衡量的标准也只有一个:那就是钱。在当今社会,一方面一些有钱人越来越神气活现,越来越不讲道理,似乎这个世界就是他们有钱人的世界,这个社会有钱人的社会。另一方面有的人变得越来越只认一个钱字,人与人的关系也变成了简单的金钱关系,似乎谁有钱,谁就最有人格,就应该最受尊敬,就属于“上等人”……有些人之所以“穷得只剩下钱”,原因就在此。真如中国有句俗语说的那样:“人心不足蛇吞象。” 浙江省新闻出版局原局长罗鉴宇因贪污200多万元被一审判处死刑后,在当地引起一片哗然。普通百姓不明白,一个并不缺钱花的人,为什么会把追逐金钱当作人生的惟一目标呢?正如罗鉴宇在接受调查时说:“我其实并不缺钱花,有时口袋里放几千块钱,过半年一年,也花不了一分。尽管如此,每次看到钱,我心里还是很高兴,每次拿到别人送的钱就有一种愉悦感。”还有的贪官,实在荒唐得很哪,为了要多贪一点,竟让自己还在初中读书的女儿当上了董事长,自己出任总经理,人一旦到了那个时候就不可救药的了。

  因为贪欲和纵欲,所以腐败官员认钱不认理。物欲化使人过于强调享受和占有,使人失去理性变得异常地贪婪。人要不要有物质的欲望?到了当今社会,这已经成了一个无需讨论的“伪问题”了。物质欲望的确是人生存在的前提条件和根本保障。然而,如果一个人将物欲作为个人惟一追求的对象,那就值得讨论了。因为它必然会使人变成一个完全、彻底、纯粹的利己主义者,人会因此越来越贪得无厌,越来越自私,越来越恪守“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信条,就会远离群体,无法在社会中生存下去。就会“昏蔽而昧理义”,就会数典忘祖,就会丧失本有的崇高的理想、信念和追求。譬如,自己是怎样成长起来的?是谁将自己培养得人模人样的?自己当初是怎样奋斗拼搏的?自己在入党宣了什么誓言?自己当官究竟为了谁?自己的所作所为会给党带来什么影响?等等,这些都是根本性的问题,都是不能忘了的。但是,贪官们因为一个“贪”字,都被抛弃了。的确,对金钱的过分崇拜会使人失去理智,使一个“明白人”变成“糊涂人”,导致人们贪得无厌,会想将什么东西都搞到自己的手中,捞钱不计后果,不择手段,什么样的钱都敢拿,什么样的钱都敢花。诚如恩格斯所说:“在这种贪得无厌和利欲熏心的情况下,人的心灵的任何活动都不可能是清白的。”在这种旺盛的金钱欲望驱使下,就会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宋学者程颐曰:“淤泥塞流水,人欲塞天理。”在无限膨胀的金钱欲下,人的良心、公德、职业道道、礼仪廉耻等都会被扔到九霄云外,在这种情况下,人是很少会有理性的。

  因为贪欲和纵欲,所以腐败官员认钱不认志。人之所以是人,就是因为人活在世界上并不只是为了自己的生存,他应该通过自己的生命活动去实现自己的目标、抱负和志向,从实现自己志向的过程体现人的社会价值。也只有这样才能获得他人的尊重,获得社会的承认,才能真正地实现自我的价值。而现在呢?有些人变了。请看民间的这样一段顺口溜:“一万两万不贵(受贿),三步四步都会(跳舞),五个六个不累(玩女人),七两八两不醉(喝酒),九圈十圈不睡(打麻将)。”这段顺口溜说明什么?其中的“一、二、三……十”实质上都是人的“物欲行为”,所满足的只是“感官的刺激”,人们的评价自然不会很高。因为这些“物欲行为”不是产生于人的高尚情操。当今的社会,有不少人本是很有志向的人,因为人的心志不坚,在这股思潮冲击下,因此而失去了昔日的雄心壮志,失去了远大的理想,失去了美好的奋斗目标。他们的社会责任感日益弱化,什么主义,什么理想,什么奋斗,在这些人眼中都被抛之一边。在当今的现实生活中不是有许多原来很有为的人,都成为昙花一现的人物。物欲,能绝对地使人精神贫困。

  因为贪欲和纵欲,所以腐败官员认钱不认法。古人曰:“贪如火,不遏则自焚;欲如水,不遏则自溺。”贪婪,实际上是一种不劳而获的占有欲望,是想通过某种手段、某种方法将他人的“所属”变为自己的“所属”。因为这种占有欲望完全是一种过分的、不切实际的、想入非非的邪念,因此,为了实现其这种贪得无厌的欲望,他就必须使用一般人想不出来的“诱人的绝招”来,做出一般人想不出来的“使人上勾的绝活”来。什么党的原则、党性,什么公德,什么职业道德,什么做人的良心,什么规章制度,什么礼义廉耻统统都不要了,有的甚至不惜以身试法,以极其野蛮的、残忍的、卑鄙的手段巧取豪夺,干出那些违法犯罪的勾当。对此,马克思早就有过深刻的阐述:对一些惟利是图的资本家而言,“如果有50%的利润,它就会铤而走险;为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绞首的危险。”当今为什么腐败盛行?为什么有那么多的贪官污吏?究其原因就是因为物欲过盛,金钱欲过旺,人变得越来越自私,越来越贪心不足,惟利是图,因而将党纪、政纪、法纪统统都不顾,多少有才之人,就是经不住金钱的诱惑而走上了一条自我毁灭之路。任职中国中山市一家国营企业的陈满雄夫妇,十年前开始在澳门豪赌,竟输掉逾4亿元人民币(约8000万新元)。 陈满雄与陈秋园夫妇原为中山市实业发展总公司经理及法定代表人,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热中往澳门葡京赌场豪赌,不足两年即欠下天文数字赌债,两夫妇为偿还赌债,自1994年起与中国银行中山分行存汇科冯姓科长及池姓副科长勾结,一年内利用两科长的长城卡,在没有办理任何正常贷款申请、担保或抵押等手续下,竟然先后51次挪用中银资金达4亿2700多万元人民币。


  因为贪欲和纵欲,所以腐败官员认钱不认“格”。良好的人格是人性中最为宝贵的东西,它往往就表现于日常的做人、为人之中,一个品德高尚的人不仅能禁得住金钱的诱惑,而且是诚实、正直、真诚和有信用的。然而有些人,在金钱的诱惑下人格就会扭曲,对有钱人是一副脸,对没钱人又是一副脸,为了某种需要,甚至会不惜出卖自己的人格、国格,去做那些不顾廉耻之事。古人曰:“凡人坏品败名者,钱财占了八分。”这句话是很有道理的。有不少人之所以变得那样自私,那样地富有虚荣心,对一些人那样谄媚、一副奴相,那样地忘掉了做人、为人的道理,我想,也许就是金钱这个魔鬼在起作用。

  贪欲和纵欲确能给贪官们带来“一时的风光”,能让他们享受到一般人享受不到的欢乐,但诚如汉学人刘彻的“欢乐极兮哀情多”所说的那样,最后的结果总是以悲剧收场。作为“传统”,国人一是重视“光宗耀祖”,一是重视“传宗接代”,什么都要考虑留个“根”。像郑道访爬到正厅级干部的人,是不可能不知道巨贪的后果的,所以你一个人贪就可以了,何必还要将自己的老婆、儿子也卷进去?!然而就像重庆的老百姓不是说:“郑道访这个人也太凶了,老婆、儿子都黑起心肠收受贿赂,几年下来搞了上千万元……”于是来了一个“一家黑”。有什么好结果的?“一家黑”的结果是来一个“一家端”,郑道访自己被判了个死缓,其妻高家兰判了十五年,其子高勤一判了十二年,来了一个“全家覆没”,不仅没能“光宗耀祖”,连个“后”都没有留住。应该引起深思的现象是,这个因“一家黑”而被“一家端”并不是个别的,湖南省机械工业局原局长兼党委书记林国悌、其妻赵幼娟、其子林如海也是这样,三人分别被判处死刑、6年和无期徒刑。惨极了,怪谁呢?心太黑了。
受贿1600万元原广西玉林市委书记李乘龙在狱中写了以下两首诗:“出身布衣贫,自幼讲诚信,大事不糊涂,惟因一念蠢。失足身名裂,铸成千古恨。”“钱遮眼睛头发昏,官迷心窍人沉沦。功名利禄如粪土,富贵荣华似浮云。如君能出赉赦手,脱胎换骨重卧薪。”号称“红包书记”的、其座右铭是“当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的原福建政和县委书记丁仰宁,身陷囹圄后写了以下一首忏悔诗:“三年光阴似飞梭,断送前程一瞬间,不该当初图名利,党的重托抛一边。”
总之,是无度的、过甚的、无法抑制的“人欲”和“贪欲”,将这一批又一批的贪官变成了魔鬼。
福建上杭县公安局无视国法党纪,包庇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05427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2005427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公布 自200611起施行)。此乃国之大法!神圣不可侵犯!

杨奎章 上杭县人 19508月份出生 上杭县公安局领导干部2007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参与商业活动,且隐瞒真相、虚构事实进行诈骗。诈骗标的达470万,社会影响特别恶劣。


对杨奎章这种无视社会公德、目无法纪的做法,我理性地向上杭县公安局举报,请求该局依法查处杨奎章违法违纪行为,惩治犯罪。但上杭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从一开始就抵触报案人、袒护违法分子,为杨奎章说话,经侦队长江大富还故意将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混为一谈,对本人进行引诱性的问话。


20114月中旬,我和律师到上杭县公安局,再次反映上杭县公安局干部杨奎章在职期间违纪违法经商、虚构合同诈骗的事实,经艰难交涉最终按照经侦大队长江大富的要求我重新作了补充笔录。对杨奎章的违法违纪行为,江大队承诺会尽快做出答复。

此后我和律师又多次致电上杭县公安局了解案件进展情况。但是,时至今日上杭县公安局对杨奎章违法犯罪仍就视而不见、袒护包庇,且用各种荒唐的借口搪塞本人——上杭局大队长江大富说:杨奎章经商是个人行为合法;承认杨奎章是上杭县公安局领导干部但是200555岁就按上杭县的某些规定退休了……。
上杭县公安局执法不知法的做法,让我异常疑惑。杨奎章没有疾病也不伤残,55岁怎么能退休,合法的手续在哪里?!除非当时杨奎章得了重大疾病威胁到生命,或者杨奎章因公致残,才有机会200555岁退休。但是,杨奎章2007年利用合同诈骗的时候,身体健康,没有任何异常。
这显然是上杭县公安局无视国法,为杨奎章逃脱法律惩罚创造条件。因为《公务员法》是200611日起施行,所以上杭县公安局才掩耳盗铃般的编造出杨奎章200555岁就退休了的谎言。此种伎俩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造假、护短!天真地想对抗国法。
杨奎章是公安领导干部、公务员,在职经商触犯了《公务员法》、《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属于严重地违法违纪。杨奎章又是中共党员,无视党纪虚构合同进行诈骗,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管理条例》也应该对杨奎章进行处罚。请问上杭县公安局的领导,杨奎章触犯国法党纪要不要处理?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触犯法律都要受到应有的制裁。但是上杭县公安局不顾受害人的感受、恶意包庇杨奎章犯罪,并伺机寻找借口为杨奎章开脱逃避法律处罚。
上杭县公安局这种无视国法党纪的渎职行为也构成犯罪,有损公安的良好形象且破坏社会和谐,制造不稳定因素。
为体现法律的公平公正及维护政府的公信力,恳请上级领导介入调查此案、依法查处上杭县公安局包庇责任及渎职行为,严惩犯罪分子 ,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今年是我们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为了庆祝这来之不易的巨大胜利。对那些无视国法党纪的个人与单位更应重手出击严惩,维护我们和谐的社会环境!
望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共同构建良好的司法环境。国法绝不容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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