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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下流手段迫害法轮功 海内外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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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3 06:39: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海外媒体最近曝光了江西女劳教所警察指使犯人用屎尿迫害法轮功学员。本台记者近日采访了人权组织“法轮功人权”的发言人陈师众博士、美国非政府组织“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负责人汪志远和一位大陆民众汪先生。他们谴责中共的迫害毫无人性,非常卑鄙下流,表现了中共在穷途末路之际的变态心理,但是一切迫害者终将受到审判。
海外明慧网最近报道了,2011年3月28日,江西女劳教所女警袁丽明指使两个吸毒犯刘小玲、黄秋香迫害法轮功学员吴团莲。刘、黄二犯用纸包着大便往吴团莲嘴里塞,吴奋力反抗。
对此,人权组织“法轮功人权”的发言人陈师众指出,中共的迫害已经完全丧失人性。【录音】这个案例说明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已经是毫无理性、毫无人性的疯狂。任何还有一丁点人性的人,都做不出这种事来。中共利用这些毫无人性的恶人来侮辱大法弟子,可是这根本无损于大法弟子,却暴露出中共的兽性本质。大法弟子虽然受到了对他们肉体的残害,可真正受害的是被中共毁灭尽人性的恶棍们。
一位大陆民众汪先生写信给本台记者,他表示看到这种事情,“感到十分愤怒和震惊,共产党的卑鄙和下流真是令人发指。”“以粪便凌辱法轮功学员,是严重践踏了法轮功学员的人格和尊严,也是对人权的赤裸裸侵犯。由此可见共产党对人权的否定和藐视程度,较之法西斯,有过之而无不及。”
针对这个案例中,犯人受中共警察教唆、指使和胁迫而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美国非政府组织“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的负责人汪志远指出,直接犯罪和间接犯罪是同罪。【录音】不管他受谁的指使,都一样,都要面对审判的。追查国际的追查原则就是谁犯罪谁负责。直接犯罪和间接犯罪是同罪,间接的教唆他人犯罪和直接犯罪也是同罪。无论是什么人,不管是他在什么情况下,即使在组织和集体的名义下,所犯罪行最终都要落实到他个人负责。所以说,无论谁犯罪,他都逃脱不了审判!
大陆汪先生在信中还写道,“面对秉持“真、善、忍”理念的法轮功学员,共产党眼见使用欺骗和谎言加以“洗脑”、“转化”的方式已经完全失效,唯有狗急跳墙、恼羞成怒,使用暴力手段进行精神恐吓和肉体摧残,以获取报复对方的变态快感。另一方面,从暴力成为共产党唯一剩下的手段来看,足见共产党黑帮政权的穷途末路,离彻底崩溃不再遥远。”
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记者唐音采访报道。

http://soundofhope.org/programs/162/192599-1.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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