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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星光造纸集团公司勾结法院侵害我私有财产诉求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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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8 22:53: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林贞廉

     我名叫林贞廉,现年78岁,住福建省南平市南纸大庆集资楼拆迁安置楼403室。因家中房产被大型企业福建星光造纸集团勾结当地政府部门侵占,诉求十年无果。

     南平市滨江北路165号是我家祖辈三代房产,临街修建,上下两层均为商铺,且祖孙三代在此开设修鞋、理发、照相、餐饮等服务业维生。其房屋土地使用证上的“用途”也清楚的注明“商业”,面积为196.23平米。



1998
年,百年洪灾,将我这栋房屋冲垮一大半。这年,南平政府发文【南政(1998)综261号】,号召民众“加快灾后重建家园”,提出“先建后批”办法,以鼓励大家为生存积极自救,为此,我们一家在没有得到政府分文救济的情况下,拿出多年来省吃俭用的积蓄,在房屋的废墟上重建起这栋商铺房屋,建成后,比原房扩充了57平米,为此,房屋总面积也由原来的196.23平米扩大至252.79平米。根据以上【南政(1998)综261】文的“先建后批”办法,我所扩充的57平米完全属于政府许可的合法房产。



2001
年,福建星光造纸集团(以下简称为“星光公司”)以“修建集资楼”为名,向我提出“强买强卖”的不合理要求,遭拒后,星光公司勾结南平市延平区法院,将我这栋“商业房产”进行“强制执行”【(2001)延行非执字第10号】。从此,逼我走上一条告状不归路。

     集资楼建成后,星光公司擅自主张,以“两套住房”和“两间店面”抵消我被他们强行拆除的这栋商铺房,我等家人再次拒绝,并向法院提起诉讼,然而,令我感到异常愤慨的是,法院居然一错再错地支持了星光公司这一系列不法行径,并且还将政府许诺的“先建后批”扩充的57平米面积胡乱认定为“违章建筑”,甚至把产权证都不属于我的暂住地说成是“安置房”,使我等家人至今无家可归,无处谋生!



2008223,我向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递交了一份房屋明细账(即《林贞忠、林贞廉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安置补偿方案》),累计房产损失达3133965.87
元;造成3家个体户长期停止营业;至少8人长期失业,也使我和家人度日如年!现如今,又过去三年,房屋损失累计近四百万!但我的诉求至今仍旧无人理睬!

     由于长期诉求无果后,2008年奥运期间,我开始上京告状,迄今为止,我先后到北京上访已多达20余次,不仅没能解决问题,还多次遭到南平信访领导雇佣的黑社会人员殴打、致伤,使我苦上加苦!冤上加冤!



201169,有关当局煞有介事地举行其所谓的“听证会”,召集建委、信访、街办等单位,仍旧自话自地枉顾事实,气得我浑身发抖,愤然离去!


     长年的上访奔波,风餐露宿,贫病交困,积劳成疾,我不幸患上晚期癌症,经三次手术,虽大难不死,但却危在旦夕,也使我更加迫切想解决房屋问题。为此,在绝望之际,不得不向社会各界呼吁,希望能够在自己有生之年要回自己的房产!重返自己的家园!

     林贞廉联系电话:0599-8385227



201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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