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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许多电视剧中的清宫戏,将皇帝的女儿一概称之为「格格」,这是不准确的,也难符史实。
格格,为满语之译音,是小姐的意思,为清代皇族女儿的称呼。清朝前身的后金初年,国君和贝勒(满清贵族的称号)的女儿都曾称呼过「格格」。
但到清太宗皇太极即位以后,于崇德元年(公元一六三六年)仿明制,皇帝的女儿就开始称为「公主」了。
据《清会典事例(二)宗人府封爵》记载:帝女,皇后所生,封号「固伦公主」;妃嫔所生及皇后养女,封号「和硕公主」。固伦,满语,意为国或天下,又为尊贵之意,只有皇后的女儿可封「固伦」。
和硕,满语,有一方、方面(引申为部落)之意,清初设八硕贝勒,后皇子封亲王者加「和硕」之号;妃嫔所生之女亦号「和硕公主」。至于「格格」,则为其它皇族女儿的称号。
据《清史稿职官(四)公主表》载,清世祖福临顺治十七年(一六六○年),又将格格分为数等:亲王之女封郡主,称「和硕格格」;郡王之女封县主,贝勒之女封郡君,都称「多罗格格」。
贝子(爵位名,位在亲王、郡王、贝勒之下)之女封县君,称「固山格格」;镇国、辅国公之女封乡君,称「格格」。在清代公主的婚姻中,还有一种身份特殊的「格格」。公主嫁出皇宫之前,皇太后或皇后要挑选一名精明的宫女,随同嫁妆一道送到额驸(驸马)家中,当夜与驸马同床试婚,称之为「试婚格格」。
翌日,这位试婚格格立即遣人将昨夜的体验,即驸马有无生理缺陷,有无阳痿等隐疾,床上性格是否温存等等,一切详细情况回报宫中。
公主完婚后,这位试婚格格便成为驸马的侧室,或继续留在公主身边当佣人。清朝的这种试婚之仪,只限于皇室公主,一般王府贵族是不能有试婚之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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