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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21日我母子俩第四次赴天安门喊冤,4月23日被带回宜黄。4月28日上午,四名凤冈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两男两女)上门发给我俩两张选民证,说要选举居委会干部代表,拿出一份候选人名单叫我俩在选中的候选人姓名下划圆圈。其中一名女工作人员突然拿出数码相机对着我俩开启闪光灯拍照。上门叫我俩参与选举之前从未有过,这次可说是破天荒。
5月5日,常务副县长伍鹏说,宜黄一中课堂伤害赔偿纠纷可以去法院通过诉讼解决。5月18日我俩到县法院咨询立案庭庭长彭春英,彭庭长看完材料说:“起诉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姜新等四人应分别写明姓名、年龄和住址。你还要做伤残鉴定,如果不做,就不能索要残疾赔偿金。你可以请律师帮你修改诉状和调查被告的情况。”我把姜新等四人的合影递给彭庭长,说:“我现在残疾又失业,低保也没有,没钱请律师。这四人我认识其中三人,知道两人姓名(姜新、谢志华),法院可以根据这些线索去调查姜新等人的情况。”彭庭长说:“法院以前会派人去调查,但现在都由起诉人自己去调查。法院对面就是县法律援助中心,那里有免费的律师,你可以请他们帮你调查和协助你打官司。”我提出:“先起诉宜黄一中和两名已知姓名的被告,通过他们可以查到其他两名被告。”彭庭长回答:“宜黄一中和这四名被告是一个诉讼整体,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分开起诉不可以,只有查明全部被告后才能提起诉讼。此外,索赔金额还可以适当上提,如果你只提12万,将来按法律算超过12万,法院也只会判给你12万;如果不足12万,法院将按实际金额判给你。所以说,索赔金额适当上提对你只有好处。”
5月19日上午,我俩到县法律援助中心咨询罗明联律师。我俩和罗律师曾于08年5月16日、10月7日在县信访局交谈过,当时宜黄县官员说提供法律援助带我去上海打官司。罗律师看了一下材料说:“你跟罗晓东真有缘,罗晓东当县信访局长你是他的常客,现在罗晓东当宜黄一中校长你又找他打官司。姜新等四人在宜黄一中读过书,可以去一中查档案。县中医院有一伤残鉴定中心,鉴定费八百元左右,把你的情况跟他们讲一下,费用可以减免一些,不过钱少了鉴定结果就会差一点,少鉴定一级将来赔偿就少一万元。还有一个诉讼时效的问题,这个弹性很大,最长时效20年。”罗律师询问我在上海住院多久、花了多少医药费等情况,默算了一下,说:“像你这种情况,按法律来算,仅残疾赔偿金这一项就可索赔十万,再加上医药费、上海住院半年误工费、交通费等,赔偿金额将远超过12万。你可以将索赔金额再提高一些。”关于“法律援助”是否免费,罗律师说:“如果办案需要下乡或出差,工资、车旅费等你要付给我。复印和打印相关资料的费用你也要出。”罗律师在谈话时还告诫说:“你要当心,如果有人再弄你一下,那你一生都完蛋了。”
5月23日南门路居委会陈主任上门通知我俩,明天上午八点半凤冈镇人民政府有领导接访。次日上午,我俩来到凤冈镇人民政府,县信访局、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部门在一楼设接待席提供咨询和负责登记安排访民上三楼和领导面谈。访民来了几十位,一名男子肩扛摄像机突然走进来对着我俩拍摄。我俩对陈主任说:“这是骗我俩来拍照,再说我俩早已向县信访局和法院反映过,没必要重复谈,我俩要出去上街买菜。”陈主任见状说:“我跟你联系一下司法局的领导。”随后将我俩带至县司法局设的接待席前登记填表。这时又有两名女工作人员拿数码相机对着我俩拍照。填完表后,陈主任带我俩上三楼找司法局周局长。周局长看完材料后,我提出请司法局派律师调查姜新等四人。谈话时,那名肩扛摄像机的男子又走进来对着我俩拍摄。周局长接谈后在表单上签名,但未答复。6月16日我俩到县司法局找周局长,周局长打手机叫罗明联律师过来。罗律师仍然叫我俩去宜黄一中查姜新等四人的档案。我提出可以请县公安局查找姜新等四人的相关情况。罗律师说:“你这是民事案件,不是刑事案件,如果公安局帮你查找这几个人下落,那公安局涉嫌干扰民事案件,是违法的。”对罗律师这一说法,我当即表示怀疑,说:“我到县公安局咨询过,相关人员说,跟你查也可以,不跟你查你也没办法。我多次去宜黄一中,校长、书记均避而不见,管档案的也一再推托。你说这件事到底如何解决?”罗律师说:“主要有两种解决途径:一、走法律途径,上法院打官司;二、打乱搅(宜黄方言,即“非正常上访”)问题也会解决,不过那样不光彩。”
在我赴京上访反映我与上海五官科医院医疗纠纷要求赔偿后,宜黄县官员为开脱上海医院的责任,多次安排原宜黄一中吴校长、汤书记与我在县政府、县信访局等地方“不期而遇”。县信访局原局长罗晓东还用上了“激将法”,他说:“你为什么只找上海,打你的人也有责任,你为什么不去找他们,是不是你怕他们,不敢去找他们?”宜黄“910”强拆自焚事件发生后,罗晓东调至其它部门,后又调任宜黄一中校长,他侄子罗文利接任县信访局长。县法院立案庭彭庭长说要查明全部被告后才能提起诉讼,宜黄一中拒绝提供姜新等四人的情况。6月22日中午,我俩再次到宜黄一中找校领导,没找到后返回。当时马路上行人稀少,我俩沿马路右侧走了几十米,身后突然开来一辆面包车,我俩退到马路外的空地上。这辆面包车疾驰而过,开出十几米后又猛然急转弯调头开回来,再次疾驰十几米后又急转弯开回来……如此来来回回开了好几趟。一位路过的中年妇女见状也退到马路外,惊叫:“这司机怎么这样开车,吓死人!”后来,面包车疾驰到前方一交叉路口向右拐,迅速消失了。我俩上访维权后,当地某些官员视我俩为眼中钉肉中刺欲置之死地而后快,多次恐吓我俩会被灭口,并多次设下圈套企图谋害。这次面包车事件无疑是当局发出的又一次死亡威胁:你俩继续上访维权将死于非命!
县法院拒之门外,司法局虚与委蛇,公安局袖手旁观,“法律援助”也只是望梅止渴。我俩多次向县信访局罗文利局长提出,由他出面把镇长姜明(姜新的亲戚)和校长罗晓东召来,协商解决宜黄一中课堂人身损害一事,但罗文利局长、周学平副局长却多次狡辩说宜黄一中课堂人身损害一事已经和上海五官科医院医疗纠纷一起打包处理了。我俩拿出2010年5月28日签订的协议与罗、周两位局长当面对质,他们才停止狡辩。目前,宜黄一中课堂人身损害赔偿一事仍悬而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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