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3年我多次向北京警方报警: 我的手机被人跟踪,监听,我发的所有短信/通话内容都被转发到我熟悉的人及身边的人! 我出去后面有人跟踪,我身上有窃听器,家里有摄像头!他们将我的情 
况主要通过手机发给我身边的人,同事,邻居等,希望他们调查,立案!但直到今天,他们不给报案回执也不给立案/不立案通知书. 我到法院想通过行政诉讼起 
诉公安不作为.但法院要我提供报案的证据.我说:我来起诉就是因为公安不给我报案的证据,你们让我提供证据很没有道理. 13/Apr/2011 我被北京警方请去喝茶. 原因是我通过手机散布有关茉莉花的消息.我说:我经常出差,在路上喜欢看一些从网上下载的文章.我通常是从网上下载下来文章后通过手机短信发到我自己的手 
机上以便在路上阅读. 在阅读之前,我不知道我发了什么内容,但有一点我敢保证:我用手机发给我自己! 我决没有发给任何人,决没有散布任何消息!我的案 
子你们究竟管还是不管?你们是不是监控所有人的手机?是不是你们在监控我的行踪?如果我无意中做了什么违法行为,麻烦你们讲出来,我可以改正,但你们整天 
这样监视我很没有道理!但最后警方还是录了口供,并没有道理的让我写了悔过书,保证不散布有关茉莉花的消息. 之后又多次找了警方,他们还是推托,不予立 
案并不出据任何书面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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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光临发表见解! 
这是我在人民网上的议案!  这是我的博客: http://blog.sina.com.cn/likegiving 
   中国要出大事! 
中国贪官意外“露陷”的典型案例 
本案背后必有一宇宙级的贪官!  
国家安全危在旦夕!  本应保卫国家的贪官危害国家的安全! 
      公安及国家安全部门的官员,利用职权及便利,滥用警用器械,搞私家侦探.发国家的横财.严重侵犯人身权利.使本来很紧张的保卫国家安全的警用器械挪做它用.进而严重危害了国家的安全. 
田XX(Tony  Din):  为香港XX实业公司总经理.    为香港黑社会成员(其公司深圳办公室经理:任X  讲  ) 
田 XX与中国的政府官员相勾结滥用警用器械,搞私家侦探.将摄像头装到卧室中,窃听,手机窃听,跟踪并将你每天的行踪及通话记录,短信记录发给你身边的人。这是一个遍及全球的网络,其背后必有一强大的黑帮在支持!联通,移动也从中获得高额利润!外企,及一些利益驱使者,如私企老板为获得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或在争斗中获胜不择手段,是他们的客户及财神。他们是在发残害国家的横财.严重侵犯人身权利.使本来很紧张的保卫国家安全的警用器械挪做它用.进而严重危害了国家的安全.  打电话询价后让人更害怕,跟踪,窃听,偷拍的费用高得惊人,这其中的暴力收入进了谁的腰包? 
本人可提供进一步的证据。望调查!                                                                            &                
北京市公安局的一位姓蒋的警官2006年一月联系了我,于 
2006年五月给了我一个自相矛盾的答复: 
问:我提的问题存在吗? 
蒋答:不存在但我们已为你做了沟通,现在对你的伤害已经没有了! 
问:伤害已经没有了,但造成伤害的人有没受到惩罚?杀人犯不杀人了,就可以逃脱法律制裁吗?  
蒋答:你这是偷换概念。 
问:我能看一下你们的案件调查记录吗? 
蒋答:不可以,我们不向个人提供这些资料。 
他们的回答充分报露出他们的心虚及丑恶的嘴脸! 
我如何能了解他们究竟做了什么?伤害没有了,但造成伤害的人受到没受到惩罚?希望能有一个明确的答复!谁能帮我?! 
谢谢 
 likegiving@yahoo. 
com 
 
 
 
编号:E政案第4632号 
[/td][/tr] |  案由(提案主题):私家侦探泛滥成灾,公安的形象及声誉败坏 
[/td][/tr] |  提案类别:时政类 
[/td][/tr] |  主办(上报部门):监察部 
[/td][/tr] |  协办:国家预防腐败局 
[/td][/tr] |  提案人: likegiving 
 政治面貌:群众 
[/td][/tr] |  内容:1. 
百度搜索“私家侦探”可搜出4260000 个网页。 
谷歌搜索“私家侦探”可搜出1520000 个网页。 
奇虎搜索“私家侦探”可搜出763997 个答案 
搜搜搜索“私家侦探”可搜出285000 个结果 
雅虎搜索“私家侦探”可搜出679124条 
必应搜索“私家侦探”可搜出79800 条 
搜狗搜索“私家侦探”可搜出784069个网页 
打电话过去询价:手机监听报价:每月10万,贴身跟踪1500元/天 
打印他人手机通话及短信记录:3万/三月 
惊人的暴力背后是一串利益链,而这条利益链的源头是官员(移动通讯,公安,国家安全)的徇私枉法及腐败! 
2.公安及政府官员与黑社会相勾结,搞私家侦探,胡作非为! 
本案背后必有一宇宙级的贪官! 
国家安全危在旦夕! 本应保卫国家的贪官危害国家的安全! 
公安及国家安全部门的官员,利用职权及便利,滥用警用器械,搞私家侦探.发残害国家的横财.严重侵犯人身权利.使本来很紧张的保卫国家安全的警用器械挪做它用.进而严重危害了国家的安全.香港黑社会成员与中国的政府官员相勾结滥用警用器械,搞私家侦探.将摄像头装到卧室中,窃听,手机窃听,跟踪并将你每天的行踪及通话记录,短信记录发给你身边的人。这是一个遍及全球的网络,其背后必有一强大的黑帮在支持!联通,移动也从中获得高额利润!外企,及一些利益驱使者,如私企老板为获得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或在争斗中获胜不择手段,是他们的客户及财神。他们是在发残害国家的横财.严重侵犯人身权利.使本来很紧张的保卫国家安全的警用器械挪做它用.进而严重危害了国家的安全. 打电话询价后让人更害怕,跟踪,窃听,偷拍的费用高得惊人,单手机监听一项每月要10万元,跟踪报价每天1500元!检测一下手机是否被监听要10万元,要求公安立案的好处费要10万( 可打电话确认!).这其中的暴力收入进了谁的腰包?当今中国的私家侦探泛滥,他们背后的后盾是谁?哪家不与公安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3.公民报案,首都北京的派出所警察不给报案回执,拒绝出据任何不立案通知书。违反刑事诉讼法,司法前沿的执法者不懂法还是知法犯法? 
4.公安违法只能还找公安。 
5.公安的社会形象形同地痞流氓(电话录音为证)。 
[/td][/tr] |  建议:1.尽快对私家侦探行业作立法监管,消除腐败的源头。 
2.在司法部门,群众窗口,张贴办案程序,立案标准。严格执法,按程序办事。树立服务型政府形象,公民报案必须给报案回执,规定期限内必须对立案/不立案给出答复。 
3.尽快建立司法监督机制,切实做到公,检,法三权独立。互相监督。规范执法,对不按程序办事,推委扯皮的一经举报必严厉惩处。并将惩处办法,举报方式公布于众,接受群众监督。 
4.对涉及公安及执法者犯法的案件,建立第三方审查监督机制。由人大,国务院牵头,将督察分离出公安部,由国务院,人大或监察部直接主管。切实做到公正严明。 
5.对特权部门国家安全部门,公安执法部门,及移动电话运营商加强监管,切实保证特权没被用于牟利及滥用,真正消除腐败的源泉。 
6。司法腐败是一切腐败根源!公正,严格,独立执法是惩治及预防腐败的良药! 
 
 
http://ezheng.people.com.cn/proposalPostDetail.do?boardId=1&view=1&id=111601 
 关注国家的安全,国家的安全高于一切! 本应保卫国家的贪官危害国家安全! 请联名签署议案!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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