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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ricyzhou
我小区物业服务不好,一直被众多业主诟病。后来业主自发组成了业委会决定自己选聘物业。
这时小区物业突然杀到,有的拿着棍棒。他们说如果让业主自己讨论的话,肯定会有一些业主因为意见不和闹矛盾,甚至是因此分成几派,不利小区的稳定与和诣。所以为了业主的利益,他们坚决反对业主之间任何形式的“民间讨论”活动。
物业后来声明,对于业主反映的服务质量问题由他们自己决定是否改进,物业费用的调整也会第一时间通知业主。至于物业费用的使用公开则因为技术的原因暂时无法做到。
因为不满物业的做法,一些经济条件比较好的业主已经将名下房产卖掉,搬到了附近的美国小区和加国小区。美国小区和加国小区都可以成立业委会,业委会有权决定物业的去留。所以物业的服务和经费使用都必须参考业主的意见。这两个小区物业不仅服务质量首屈一指,而且收费甚至比我小区物业还要低。
来源:天健网
[ 本帖最后由 judge 于 2011-7-23 09:59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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