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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大火的一些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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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 15: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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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中央电视台先是通过网络就其新台址在建附属文化中心工地违法燃放烟花导致火灾表示真诚道歉。在随后央视新闻频道的整点新闻中,由播音员口播了这条声明,未配有现场画面。

声明说:「火灾给国家财产造成严重损失,中央电视台深感痛心,给周边群众造成交通拥堵和生活不便,中央电视台表示真诚的道歉。此次火灾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中央电视台将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好后续相关事宜。」

描述火灾起因时,央视用了以下词语:

二月十日上午,经北京市消防局调查证实,这次火灾是由于工程项目业主管理单位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未经请示批准,擅自雇佣人员,违规燃放烟花酿成的。

我们本着刨根问底的精神,先来打破“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这只砂锅——   

徐威,1983年毕业于北京联合大学,被分配到中央电视台工作。中央电视台副总工程师兼新台址建设工程办主任,副局级。

就是这位央视“老干部”,创造了本次不太可能的“CCTV自燃”。因“擅自雇佣人员燃放烟花导致严重火灾”,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办公室主任徐威已被相关部门带走接受调查。

在道歉中,央视用“未经请示批准,擅自雇佣人员,违规燃放烟花”来描述徐威的“罪状”和本次火灾的成因,并抬出了“北京市消防局”作为“虎皮”。

北京市公共安全专家局消防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骆原说,着火的文化中心大楼尚未正式投入使用,也没有通过消防验收。消防部门初步调查显示,引燃大楼的烟花是礼花弹。9日晚上,业主单位聘用湖南某烟花爆竹公司人员,在大楼西南角空地上燃放礼花弹。现场遗留了上百个礼花弹桶以及玻璃钢容器。

  “从遗留物品来看,这些礼花弹都属于A类烟花,是北京市明令禁止燃放的产品。目前相关人员和物证已被警方控制。”骆原说。

  令人可笑的是,整个烟火燃放过程央视有4台摄像机在进行跟踪拍摄。 

呵呵,一个烟火4个机位啊,这即便放在省级电视台,也算是一次大手笔。

很明显,这是一次“有组织、有纪律、有预谋”的“CCTV式自燃”行为,其实央视点燃自家大楼也不是太容易的——

首先是CCTV培养出优秀的领导不容易。中央电视台副总工程师兼新台址建设工程办主任亲自在现场督导,一位副局级干部,正月十五的晚上任劳任怨,在寒风中不陪老婆不哄孩子,坚守在岗位的第一线,这样的干部现在实在少见。

再将这个砂锅继续敲碎——

“2月9日新址举行元宵节活动,下午五点在服务楼二楼餐厅集合比赛包饺子,入场时需交19块9的会费。晚上八点进行烟火表演,请按时参加。”2009年元宵节,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办公室员工都收到这样一则短信。

其实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办公室举行烟火表演已经持续3年,2007年耗资30万元人民币,2008年耗资50万元人民币,2009年更是耗资100万元,成功导演了本次CCTV大火。

凭借徐威一人之力,花100万再正月十五放个烟火玩?放烟火前还要出血请上百个同事HAPPY一番?这也有点太牛了吧?

即便央视的副局级干部真就能有如此挥金如土的阔气,要知道,将数百公斤de-tona-tor运送进首都的心脏腹地,这可是凭“未经请示批准,擅自雇佣人员”的徐威做不到的事。

至于官方通报的“不听治安民警劝阻”,既然是CCTV,数十公斤火药都运进了京,民警算是哪根葱哪颗蒜?

北京市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律师黎雄兵说,此次央视大火,估计造成几十亿元损失,附近数百名居民被迫疏散。责任人明知危险存在仍不听劝阻,已经造成了危害公共安全罪。因为火灾由燃放烟花造成,若不存在主观故意,应属于过失犯罪。按照刑法规定,造成重大损失的失火罪,将对直接责任人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可惜了徐威,如若不出意外,观众们看到的是璀璨烟火下“大裤衩”的雄姿,看到的是“中国中央电视台”的制作呼号,他是领导眼中“一心扑到工作上的好同志”,是最能给领导“添彩”的好干部。
现在,只能祈祷“3年以上,7年以下”的命运捉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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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

央视大楼和陪楼的隔热材料不阻燃。而据有关人士透露,所采用的材料并非此楼的主建筑师德国建筑设计师谢仁(Ole Scheeren)和荷兰设计师科尔哈斯(Rem Koolhaas)指定材料,此材料也未出现在施工图设计方上海华东建筑设计院提供的清单上。何人跳过了设计方擅自主张更换了隔热材料?原因何在?追查下去可见此次事故其必然性!

出处: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d75e22d0100cgnj.html 永久地址: http://www.anti-cctv.net/feed.asp?q=comment&id=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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