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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TV存在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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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 15:53: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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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文道

很多年前,当我还在电台工作时,我才晓得最令这个圈子头疼的,是一些文化艺术节目,以及专供长者或其他弱势社群收听的节目,因为它们全部赚不到钱。文化的市场太小,广告商连瞧都不瞧;至于老人,他们又有多少消费能力呢?可是你不做不行,因为香港政府认为大气电波是种很稀有的公共资源,频谱有限(起码在数码广播大行其道以前),给了你,人家就用不到了。所以即便是纯商业机构,只要占据了这么宝贵的公共资源,就必须负上应尽的社会义务,比方说制作些没有商机但又不是不要紧的节目。“社会义务”,这正是全世界所有公营广播机构都该用来好好衡量自己表现的尺子,证明自己存在价值的依据。从英国的BBC、日本的NHK、香港的RTHK,一直到大陆的中央电视台,全世界最早最大型的电子传媒几乎全是公营的。它们的存在绝非不证自明;相反地,它们应该向公民负责,解释自己占据大气电波的理由。一般认为,比起民营的商业机构,公营广播机构的最大特点就是不能唯利是图,不该只以收视率和收听率去评断什么节目该做什么节目不该做。文化节目很难牟利,但它对一个国家乃至全人类的长远发展至关紧要;科普节目一定不如电视剧受欢迎,可是它能开启民智增长见闻,假如连许多商业传媒都要被迫拿出时段和成本去制作它们,一家公营机构又有什么理由拒绝一些高素质低收视的节目呢?

公营广播机构既接受公帑的补贴,又往往拥占了数量庞大的无线电频谱,就不能把广告收益当作肥己的利润,更不该耗巨款建造足以炫世的地标大楼。它唯一该做的,就是把收益变成服务社会的资源。“服务社会”这四个字听起来很抽象,实际上的任务却很具体,其中之一就是提供一切有助于公民了解世事,使他们能够更明智地参与和决定公共事务的信息及意见。前一阵子,BBC因为拒绝一个人道援助加沙难民的广告而备受英国朝野批评。这不只是因为它违反了客观中立的原则,有过度偏向以色列之嫌;更因为它是一个公营广播机构,应该恪守更高的标准,力求不偏不倚地把这个世界全面地带到观众面前。拒播那条广告,在很多人看来无异于剥夺了英国人了解全部真相的权利,使他们无法采取支持难民的实际行动。

ARD是德国最老牌的公营电视网。它的出现来源于前西德联邦宪法法庭对言论自由条文的解释,法官们认为国民的言论自由不能只是消极保障,还得积极地促进,令国民知道影响国家的大小事务,监督政府的所作所为。由于过去纳粹留下来的阴影太深了,所以他们还特别指出ARD的工作之一是给人民随时批评政府的机会,不要让国家再一次走向罪恶深渊。

尽管ARD陈义如此之高,但时日一久,它也难免堕落之讥。有学者说它已经从一个面向政府的“社会的游说者”(lobbyists for society)变成了“游说者的社团”(society for lobbyists),而变化的原因自然是商业势力的抬头。

公营广播机构商业化,甚至屈服于商界压力,以讨好巨贾名流为乐,似乎是全球大势所趋。于是这二三十年就一直有人提倡“公共广播运动”(请注意,是“公共”,而非“公营”),其理念就是把大气还给国民。如果传统公营传媒常常忽视了弱势社群和底层阶级,又或者在代表和呈现他们的时候扭曲了他们的声音;那么它就应该挪出时段甚至频道,在财政和技术上支持平时在商业媒体上看不见的那些人,使他们对着全社会说出自己想说的话。

走到这一步,他们其实已经逼近市场时代下公营广播的终极目标:让看不见的被看见,让被消音者发音。诚然,比起一座宏伟的建筑,一把真实而粗糙的底层声音,才真正是一家公营传媒之所以伟大的证明。

出处:
https://www.newscn.org:8010/blogs/liangwendao/ 永久地址: http://www.anti-cctv.net/feed.asp?q=comment&id=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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