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孑木是提出公民记者一词的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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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5 03:43: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孑木出狱已三个月了,我们通过思盖甫聊天深知他对这个世道的不满。他在他的博客上写到:

“灰蒙蒙的天,好像总与我有点过不去。不顺的事,也依然接踵而来。刚想过“自己的生活”,却令我想象不到的事发生……
下午回了新庄花园一趟;那是我曾经住过的家。可令我不解的是,当我一进小区,老街坊邻里相互转告我回来的消息。纷纷都聚在我的身边,业主委员会主任(一个老局长)感叹:“你终于回来啦”;有一位比我年龄还大得老太,仔细地看了我半响,突然抓着我的手,眼泪几乎都快流下来了,半天才说一句:“小孙,辛苦了,受罪了……,老伴临死前说等小孙回来,叫他重整小区物业……’有拍打着我的肩膀表示关怀的,有拽我衣服表示亲切的……,还有人问我去不去“老区”(是我二十多年前住过的老小区)的……,当然想请我吃饭的就不说了……。我拱了拱手……

面对如此好的街坊邻里,瞬间,我产生了无数的疑虑……。

晚上朋友请我吃烧烤。闲聊中,看着身边成对的男女,细想想近60了;真的,不知道自己将来……。我还能做什么?为了他们、我老去了1460天的光景、为了他们没了房子、还是为了他们失去了最理解我的妻子、就连我从小时起就崇拜的父亲,也没见着最后活着的一面……。让我现在说什么呢?……。这世界还能让我说什么呢?……。
回想到曾经读过的两本书,书名是《耻辱者手记》和《中国站起来了》。作者是“摩罗”。……

是不是生活就是这样;一切都生存在矛盾中;一切都是……。我现在称得上是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一无所有了。这难道就是一个老者的归宿?这就是我的生活?……

看看眼前期盼的场景,想想自己如今的现实!……
2011年6月14日星期二————“一个酒后的夜晚……”

孑木替人民维权坐了四年牢,出狱后自己家破人亡妻离子散需要人民帮助确找不到人民了。


2006
年孑木为海外博讯新闻网在大陆组建电视台,把大陆民众维权事件用影像生情并茂的展现在全世界公众面前。这就是国内外学者在近两年所说的,公民新闻作为一个现象,在中国是伴随着互联网的扩展,特别是从2008年以来,互联网的用户有了很大的增长,扩展到全国各地;互联网的应用比如说博客、BBS这种网上的论坛以及现在更多的微博客等等都非常普遍,再加上视频,都可以互相分享,随着这些技术和应用的扩展,越来越多的人自己就可以再网上发表信息,这使得民间草根这种发表性的活动变得非常普遍,在这个基础上,很多传统媒体不报道、不发表的观点意见或者不报道的信息包括图片影像等等逐渐都在网络上出现起来,而这种现象弥补官方媒体报道不够的地方和不能报道的地方,就成了网络上形成的公民新闻现象。2007年3月南京外办及公安警察多人到孑木家沒收了孑木博讯新闻网发的记者证。事后,孑木来电话对我说,政府沒收记者证瞎扯蛋,互联网时代我们人人是记者大家都是公民记者。这是我第一次听到公民记者的说法。


最近两年,对于公民记者的概念,虽然学界对其具体确切含义仍有争议,但普遍认为,他们实际上就是类似你我他这样的普普通通的民众,出于公益正义的目的,以独立于主流媒体之外的个人身份,或对事件进行调查报道评论,或亲临现场,在第一时间把一些突发事件的最新消息和状态传递到外界,并借助网络通讯平台向外界发布调查结果收获,帮助外界了解事件真相。公民记者、公民新闻的兴起与发展,首先与现代化通讯工具和技术手段的发展密不可分。仅以中国近年来不断受到人们热议的网络反腐为例,人们不难看到,互联网不但为民众提供了获取信息的舞台和发出声音的渠道,也使一些贪官污吏无所遁行。无疑孑木是走在前面的人。



光远 写于北京媒体村天居园




2011
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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