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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遮天的科技处处长
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科技处处长李大明、郝光严重渎职,东城网络所使用的房屋是两个单体公建合租的结果,每个190多平米,只有一个安全出口。这样两个公建共计2个同方位的出口间隔只有一面墙的距离。是严重违背《消防管理条例》的规定,因为《消防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两个安全出口间的距离必须得超过5米,这样才算上合格安全出口。
所以东城网络使用一份伪造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就凭这份伪造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你李大明是怎么给颁发公安机关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证明》,消防都不合格的场所能作为网吧这种娱乐行业存在的载体吗?在东城网络使用伪造《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这件事情上,李大明存在严重的渎职行为。迟长海局长为什么不让这起案件水落石出,为什么还不惜一切代价加以保护?
东城网络自2009年7月18日开始营业以来至2010年9月一直使用伪造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至关百姓性命安危问题。现在所使用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是否真的就符合《消防管理条例》的规定?
大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科技处的郝光打击报复上访人、有意为难上访人,故意将天一网吧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证明》不下发给天一网吧,以网警支队没换完证为理由,全大连市所有网吧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证明》都下发给网吧业主,怎么就天一网吧的公安证没有年审完毕,没有换回来吗?因为我举报那几家黑网吧的缘故。是网警支队的三大队长刘民在刁难天一网吧,还是开发区科技处的郝光在刁难天一网吧。因而导致天一网吧在工商管理机关规定的年检时限内(2011年6月30日前年检完毕)没有正常年检,被工商管理机关罚款3000元。这所有的举动都是在迟长海局长的授意下所致。
王越 13842845422
光环照耀下的公安局长“迟长海”
由于本人控告位于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天下东城网络、金泰网吧、逍遥缘网吧这三家黑网吧,伪造必备(主要)许可证及其所盖印章一案。
通过我多次进京上访及网络上舆论监督的力量。在2011年7月21日,我与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迟长海局长在其办公室面谈一次。迟长海局长亲口说让我相信他的办案境界,工作成绩。一定拿出一个让我满意的鉴定结论。并声称这几家网吧又不是他家亲戚开的,即便是自己的亲属开的,当发现存在问题的时候也决不手软,该罚的罚,该查封的查封。迟长海局长还说必要的时候重大复杂的案件他会亲办的。
在2011年8月22日,历时33天的当日,我口头得到一个令我非常不满意的鉴定结论。并于8月22日下午到开发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目睹了整个鉴定报告的全部文字记载事项。这个鉴定机构的主体还是:辽宁省公安厅刑事科学技术鉴定所,辽公刑技(文检)【2011】40号的一个鉴定报告。
辽公刑技(文检)【2011】40号的鉴定依据是;根据提供的鉴定与被鉴定印章之间的,线条粗细、周围边线的形状、字体的形状这三点出具的一份鉴定报告。
恰恰是这两位高级工程师:魏鸣和许士国,出具伪证的有利证明。根据公章管理法的规定,国务院从2004年底开始启用有编码公章,没有编码的公章一律作废,可恰恰这几家被告的许可证上的公章上一律没有编码,这就属于非法的公章。我不明白鉴定部门为什么还把非法的公章鉴定成真章。
这样一个在辽宁省范围内相对权威的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对于多数人都会毋庸置疑的,可是对于我看这份鉴定报告,会斩钉截铁的说:是这两个高级工程师 魏鸣和许士国出具伪证的真实证明。
这份报告更是魏鸣和许士国避重就轻的严重结果。造成这种结果的直接原因就是开发区公安分局迟长海与他们的金钱交易。
所以这份报告造假的幕后主谋就应该是开发区公安分局迟长海局长。是他保护科技处的李大明、郝光的渎职问题不被查出,进而迟局长自己也被李大明拽进了那些黑网吧老板,为开发区这些网吧管理者深挖的“以金钱为诱饵”的陷阱旋窝中。迟长海这样的公安局长假公济私,辱没使命与职责。更没有贯彻胡锦涛主席在建党9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要把人民的利益放在头顶上的最高位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在7月21日对做好今年下半年的信访工作又提出要求他们继续弄虚作假愚弄百姓。
迟长海局长的功绩是以稳控为名继续坑害上访人,包庇罪犯。这样的人,在大连市就能成为公安战线的人中之龙-公安局长,公平公正在哪里?民心民生在哪里?这样的公安局长百姓是否还需要???
王越 13842845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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