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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9.6十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冤属福建省城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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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8 17:31: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1.9.6“释放吴昌龙,让他回家过中秋”



2011
年中秋快到了,20016.24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和陈科云被超羁在看守所3690多天了,福建省高院二审开庭又过了四个多月了,仍审而不决。


96,我和母亲、姨姨三人五点起床,匆匆赶往福州。今天和陈科云哥哥陈科斌约好,一同到省城上访,再向福建省委领导及相关信访部门呈状。十年来,诉求不断,冤情依旧。


早上8点半,先到福建省人大信访接待室。陈科斌早已在信访大厅等我们。今天,接待人员是一位三十来岁新人,他看了呈状上诉求内容,到里间电脑室查看,一会儿他说道:721日已登记过,按规定三个月只能登记一次,今天不登记。我诘问工作人员:如果凡事依法,也不会十年解决不了一个问题……..据理力争之下,最终收下材料,开出一张闽人大(2011)转字第1254号的《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回执单》。


一路上,满脸愁容的母亲举着浅黄色的泡沫牌子,上面写着“释放吴昌龙,让他回家过中秋”。母亲向路人展示心中的悲痛,引许多行人驻足观望,姨姨向行注目礼者发送南方南都市报的《“福清纪委爆炸案”十年未决》和《“福清纪委爆炸案”改变五个家庭》报道。


第二站上访目标是福建省检察院。下了公交车,路过省检大门口,放眼过去,身着制服保安者众,他们不停地走来走去,密切注视身边可疑对象。举着牌子的母亲是保安戒备的目标。考虑早上要走访四个部门,担心时间紧凑安排不过来,我们马不停蹄赶往省检信访接待室,即使脚膝盖骨质增生的姨姨也忍痛迈着细碎步伐紧紧相随。突然有一保安追上来,要求母亲收起牌子,我让保安看清楚上面哪个字违法了?保安盯了好半天,也没瞧出“违法”的字。随后自语道:上面要求的,随后一脸无趣离开。


我们到了省检侧门的信访接待室,里面没看到其他访民,只有七八位身着制服的年青保安,他们看到我们,不约而同地涌过来,把我们围在中间,跟防恐一样紧张。今天接待人员又换了一位年轻姑娘,象学校刚毕业出来。她很认真地问了案情进展过程,当她得知十年仍关在看守所,案件不审不判也不放,听后很困惑,跑到后面打电话去问承办此案公诉人。不一会儿又无奈告诉我们:公诉人出差不在,你们所反映的超羁、超审及刑讯逼供、司法伤情鉴定要求,我会一一记录在案向上反映。期间,很难得听到一位老检官对小姑娘嘀咕:有罪就判,没罪就放,一直压着……..

当我们到了第三站福建省委人民来访接待室,周遭都是身着制服的人员。我们向周处长反映问题遭拒,让我们直接寄信给管着案子的省委政法委。


1040分赶到终点站福建省高院。在安检门口边顺利地联系到接待人员,再经过层层安检,母亲举的牌子被暂扣在安检室。到了福建省高院二楼接待厅,大约等了20多分钟后,接待人员才姗姗来到。当我们一再提请司法伤情鉴定、追问超审限问题,接待人员顾左右而言它。当我们要求院长接待,却被告知,即使院长接待与她接待都一样。说明,接待十年不决冤属已是统一口径。拖字为策。


12点多,我们拖着疲惫的步伐走出高院的接待大厅,到了安检门口却被告知:超过12点,这边门已上锁,被扣压的证件也在偏门,请走偏门。对此,陈科斌调侃道:十年了,第一次不走回头路。以前来,都是原路返回。
此案症结在督办者身上,善良的我们听人劝,希望息事宁人,早日解决问题,在控告材料上,不提冤案始作俑者的督办者,痛打落水狗。尽量把问题推到原专案组长福清市公安局长林孜身上,他在2003年涉黑暴露被重判,目前,还在龙岩监狱服刑。2006年期间,媒体不断披露纪委爆炸黑幕,强烈的攻势下,牛纪刚招架不住,其通过关系向披露者传递一个信息,“拿下”此案非他本人意愿,是原福建省政法委鲍绍坤书记的意思。


纵观本案,2002年鲍书记召开8.23会议,会上指令要办“铁案”。而在一审的2004年和一审重审2006年法庭审理过程,时调任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牛纪刚厅长,更是赤裸裸以权压法,“威风八面”,范仁善院长和陈聪(被法办)检察长簇拥左右,法庭之上的小阁楼里,牛操纵福州中院的审理。作出泯灭人性的决定,判处陈科云、吴昌龙等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006年,福建省高院和福建省检达到一致的“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审议结论,却在牛纪刚蛮横干预下,丧失纠错机会,一错再错。而今,上诉五年多,福建省高院二审于今年426日终于开庭审理。不料,又在牛纪刚百般阻扰下,开庭四个多月了,仍审而难决。


其实,背负十年冤屈的我们,天真以为控告不去揭露牛纪刚,牛就会罢手,不会继续插手干预,事实证明,愿望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农夫和蛇》的故事教训深刻呀。


此“成功告破”案十年难决,冤案制造者与参与者大多调离原先岗位,还有部分多行不义者被重判。目前,仍在台前幕后蛮横干预,只剩下捂着此假案不放的督办者,他是最顽固的、也是跟“福清纪委爆炸案”“成功告破”有着切身利害关系的造假者。2005年中国青年报采访报道了《福建两死刑犯称:我们是冤枉的》,网上纷纷转载。报道后面有则留言耐人寻味,至今记忆犹新,该四点留言也道出本案症结所在。


1、据了解,此案因漏洞百出,福州市拖了四年仍判不下来。今年初,福州公安局局长牛纪刚下令:“一定要把它拿下来”,才匆匆忙忙作出判决,在对提供炸药者作出“因证据不足无罪释放”的同时,荒唐地对所谓“施爆者”以“基本证据充分”判处死缓。炸药从什么地方来都没搞清楚,就可以判人为死缓,牛纪刚的水平由此可见一斑。
  2、此案当年是福建省公安厅督办的,且很快由其宣布此案已破,表彰福清公安局有关人员。当时牛纪刚任省公安厅副厅长,分管刑警的,此案“迅速告破”与他究竟有什么关系?
  3、当年破“福清爆炸案”的主要“功臣”——福清公安局局长,因“有功”被提拔福州交警大队任要职。但也是他,是福州陈凯黑社会案的重要一员,不久前已被捕判刑。当前他演的会不会又是福州另一个“警匪勾结案”?
  4、福州为什么接二连三地爆发此类“大冤案”,还有多少“冤案”被压住?还有多少平民百姓在受冤?福州有关领导应反思,并作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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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8 18: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福建省城走访四个部门

福建省人大信访接待室转孙春兰主任:
《“福清纪委爆炸案”十年多仍未终审结案   司法乱象何时休》

福建省委人民来访接待室转省政法委徐谦书记:
《“福清爆炸案”乱象丛生  十年未审结》蒙冤者及亲属再向省政法委讨说法》



福建省高院信访接待室转马新岚院长:
《“福清纪委爆炸案”无休止拖压  法院究竟还讲不讲法》


福建省检察院信访接待室转倪英达检察长:
《“福清爆炸案”十年仍未终审结案  罕见超期羁押  法律监督何在》
20110907孙春兰_副本.jpg
20110907徐谦政法委书记_0002_副本.jpg
20110907省高 院马新岚_副本.jpg
20110907省检倪英达_副本.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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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12 21:35:48 | 显示全部楼层
2011.9.9中秋贺卡      2011年9月9日,旅居在日本的海外亲人向温总理、韩副委员长、沈副院长、福建省委孙春兰书记和福建省高院马新岚院长邮寄出了五份中秋贺卡。
   
   
   
   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府右街中南海西门国务院总理办公厅

   
   
   邮编:100017
   
   温家宝
   
   
   
   温总理:
   
   您好!我是福建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的姐姐,旅日华侨吴华玉。2008年温总理访日,我们曾在日本福冈向您请愿递状。
   
   中秋节到了,海外游子预祝总理合家团圆,中秋快乐!
   
   值此中秋佳节,恳请总理于百忙中,过问福建这起为掩盖纪委爆炸黑幕,把无辜当替罪、十年超羁、超审、刑讯逼供造假案。督促福建当局依法无罪释放吴昌龙,让他回家过中秋。
   
   旅日华侨:吴华玉
   
   2011.9.9
   
   
   
   
   
   
   
   
   
   
   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西交民巷23号全国人大委员长办公室
   
   邮编:100805
   
   韩启德
   
   
   
   全国人大韩启德:
   
   韩委员长您好!我是福建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的姐姐,旅日华侨吴华玉。2006年全国人大将此案列为涉侨督办案件,五年多过去了,冤情依旧。
   
   中秋节到了,海外游子预祝韩委员长合家团圆,中秋快乐!
   
   值此中秋佳节,恳请韩委员长于百忙中,将这起未了的监督落实到位,督促福建省高院,排除法外干扰,依照事实和法律,依法无罪释放吴昌龙,让他回家过中秋。
   
   旅日华侨:吴华玉
   
   2011.9.9
   
   
   
   
   
   
   
   地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最高人民法院
   
   邮编:100745
   
   沈德咏
   
   
   
   最高法沈德咏:
   
   沈院长您好!我是福建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的姐姐,旅日华侨吴华玉。全国人大将此案列为涉侨督办案件,贵高法对此案也作出(2006)169号文,五年多过去了,冤情依旧。
   
   中秋节到了,海外游子预祝沈院长合家团圆,中秋快乐!
   
   值此中秋佳节,恳请沈院长于百忙中,将这起未了的监督落实到位,督促福建省高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依照事实和法律,依法无罪释放吴昌龙,让他回家过中秋。
   
   旅日华侨:吴华玉
   
   2011.9.9
   
   
   
   
   
   地址:中国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80号福建省委办公厅
   
   邮编:350003
   
   孙春兰
   
   
   
   中共福建省委孙春兰书记:
   
   孙书记您好!我是福建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的姐姐,旅日华侨吴华玉。
   
   中秋节到了,海外游子预祝孙书记合家团圆,中秋快乐!
   
   值此中秋佳节,恳请孙书记于百忙中,督促福建省高院,排除法外干扰,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依照事实和法律,依法无罪释放吴昌龙,让他回家过中秋。
   
   旅日华侨:吴华玉
   
   2011.9.9
   
   
   
   地址:中国福建省福州市西二环北路58号福建省高院
   
   邮编:350003
   
   马新岚
   
   福建省高院马新岚:
   
   马院长您好!我是福建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的姐姐,旅日华侨吴华玉。此十年不决案,贵院有过两次督查意见、一次审议结论、一次发回重审。如今,二审开庭又过去四个多月了,仍审而难决。
   
   中秋节到了,海外游子预祝马院长合家团圆,中秋快乐!
   
   值此中秋佳节,希望马院长不要回避矛盾,不要回避刑讯逼供问题、对吴昌龙等人进行伤情鉴定,依照事实和法律无罪释放吴昌龙,让他回家过中秋。
   
   旅日华侨:吴华玉
   
   20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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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0 23:04:36 | 显示全部楼层
致福建省委孙春兰书记第25封信辛亥百年纪念日致福建省委孙春兰书记第25封控告件
20016.24“福清纪委爆炸案”冤属再控诉
福建省委孙春兰书记:
我们系20016.24“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陈科云的亲人。自您任福建省委书记两年多来,海内外冤属已向您寄去多达25份悲情控诉,怒揭福建省公安厅牛纪刚厅长制造这起泯灭人性的纪委机关爆炸案中案。此冤绵延十年,至今不见天日。
2001624(周日),福建省福清市纪委机关发生一起爆炸案,当场炸死一名接到领导传呼赶到单位的纪委司机吴章雄。蹊跷的是,打传呼者竟然被排除在专案组制订“十条侦查措施”之外。
此案福建省公安厅督办,时任副厅长牛纪刚专办。福清市公安局林孜任专案组长(因涉黑重判16年)。为掩盖纪委爆炸黑幕,包庇放纵真凶,竟把与案件无关的吴昌龙、陈科云、杜捷生、谈敏华(未到案)、谢清等人作为替罪羊,经酷刑捞到“罪述”稻草,即对外宣称“成功告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
福州中院一审、一审重审开庭审理、判决均在督办者时调任在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兼市公安局长,原省公安厅副厅长牛纪刚的操纵下,搞自侦自审、滥权枉法,对陈科云和吴昌龙等人作出维持死缓判决,杜捷生和谈敏华各十年分别改判七年、六年,谢清三年改为两年的判决。
更为荒唐的是,被福州市检指控提供电雷管者的“同案犯”王小刚,却被另案无罪释放。法律专业人士纷纷提出质疑:没有了电雷管?何来爆炸装置?没有了爆炸装置?何来实施爆炸犯罪?!
毋庸置疑,这起爆炸案中案,“一案两决”荒诞的背后,总祸根在刑讯逼供上。
同为“涉案人”王小刚到案后为何却能无罪释放。问题关键在于程序公正与否,导致两种截然不同的命运。
吴昌龙等“失踪”后,被“监视居住”在公安私设办案点108天,残暴酷刑下,想要什么样的“罪述”拿不到?!值得庆幸的是,已无罪释放的王小刚“到案”的2003年亦是专案组长林孜局长涉黑曝光之时,王未经“监视居住”环节,直接投进看守所,未遭刑讯逼供。
送走中秋,迎来国庆,又道一年重阳节。
今天是辛亥革命百年纪念日,20111010日双十节,吴昌龙等人被超羁在看守所第3714天了,福建省高院二审开庭又过了五个月零4天,全案无一实证的20016.24“福清纪委爆炸案”拖压十年,依然审而未决。
不管是已有的法律,还是刚修订的《刑讼法》,对二审审限、超期羁押、刑讯逼供问题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1、《刑讼法》196条规定“二审期限最长不能超过两个半月;
2、中央两院一部《关于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切实纠正超期羁押的通知》强调:“刑事诉讼任何阶段都要严禁随意延长羁押期限,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要坚决放人,不得拖延不决”。
3、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刑诉法修正案草案》头条指出:防止刑讯逼供,不得强迫自证其罪,进一步遏制刑讯逼供和其他非法收集证据的作为。
从真凶为已被枉决的聂树斌喊冤,到被刑讯致死的徐梗荣、秦三仔;“亡者归来”无罪获释的佘祥林、赵作海;真凶出来现仍被关押的王子发;被枪决犯九年后“死而复生”同案犯14年喊冤的林浩等身上无一例外惨遭刑讯逼供,当年他们同样“承认”作案经过,为了地方形象和政府面子,法院按“供”判罪。从以上已披露出来的冤假错案,可以看出源头来自刑讯逼供上。
对照“福清纪委爆炸案”中惨烈的刑讯逼供,审了十年至今无一实证,每次开庭仅围绕着那盘被吹得神乎其神作为“告破”最后一根稻草,反复被播放戴着脚镣的吴昌龙台前供述“作案”经过的视频。殊不知,台前几分钟,台后百天刑。幕后的吴昌龙承受着生不如死的“五马分尸”等各种酷刑,详看吴昌龙24页手书《一个“死囚”的泣控》。吴昌龙一再声明,在“警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悲惨境遇中,为了活命才“配合”警方,只要不再用刑,要他说什么都可以。
督办者精心制作了吴昌龙“认罪”视频,意在自证没有刑讯逼供。今年426日,福建省高院二审开庭,众目睽睽之下,吴昌龙、陈科云、杜捷生和谈敏华当庭展示身上历经十年依然清晰的累累伤痕,再次要求启动司法伤情鉴定,其中陈科云693次提请至今无人理睬。
法律不可欺,民心不可侮。众所周知,判案的依据只能是事实和法律,所谓的“案件复杂”不是无视法律、拖压的挡箭牌。
孙书记,您到福建不久,牛纪刚不是您的爱将,谅您不会袒护包庇,想到您和本案不会有太多的利害关系,面对此案当会更客观。
此案发生在福建,一案十年不决,作为福建省一把手的您,公心与否直接影响吴昌龙和陈科云等人的命运。基于此,我们只能不断向您呈冤讨说法。因为您所处的权位有能力、有责任、有义务解决这起十年不决的大冤案。冤属别无他求,仅只向贵为福建省委长官的您讨一句话:依法办!只要动真格,真相很快水落石出的。
如果我们反复呈状诉冤,仍未入您的法眼,在海外的亲人也会不断地通过各种艺术行为向您展示我们的冤和泪!来唤醒您执政为民的公心!
孙书记,让此案回归公平正义,还吴昌龙和陈科云等人清白和公道,天不会塌下来!
此次二审开庭,我们已清醒看到,面对此起绕不过去酷刑造假案,福建当局已做好两手准备,其中深意当局者最清楚。蒙冤深深的我们,希望在您主政下的福建,将“法治债要用公平正义还”的精神播撒在海峡西岸的每个阴暗角落,让所有福建冤民看到中国首任省委女书记在法律真相面前巾帼不让须眉的大手笔。纠错不会给福建带来任何损失,除去有害毒瘤,只能让肌体更健康。唯有体现公平正义,才能促进社会稳定、彰显海西形象。

此谨呈!
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亲属: 谢

谈敏华
杜捷生

陈科斌
陈美珠
陈 炜




吴华英
周洪玉吴玉堂


2011年10月10日

联系地址: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
吴华英
电话:0591-85273696

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
电话:0591-85387179


附件 20111010孙春兰信封页_副本_副本.jpg (125.13 KB) 2011-10-10 22:57

20111010孙春兰信封_副本.jpg (178.67 KB) 2011-10-10 22:57

20111010孙春兰留言_副本.jpg (269 KB) 2011-10-10 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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