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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底层维权是革命还是改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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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1 20:32: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内底层维权是革命还是改良?

张三一言


    先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思考:中国国内维权民众在维权时心中想的是甚么?他们是以甚么理由行动的?

    我接触到国内维权人士有限,所以感性认知不足。以我有限的感性认知和从网上取得的信息(维权讯息、正反维权理论)分析,国内维权民众维的是应有权利,持的是权利意识。国内民众权利意识是很高的;国外的朋友大多低估了他们的觉悟水平。

    以下是从国内民众维权表现分析民众维权思想。

    其一,合法抗争:上访式维权

    纸传媒、音影媒体、网络给出大量国内维权上访的讯息。这应该是国内民众维权的主流。这类维权是合法运动(活动);所谓合法是合符最高的中共订的宪法。

    但是,中共对这类民众维权的应对是截、阻、压、拉、关、打、杀。中共的这种应对行动也有根据,根据就是公安治安法之类的次法,党的红头文件(党的政策),更多的是党官意志;所以中共打压维权是次法反总法、低法反高法,即是非法;更是党意(政策)违宪、官意(长官意志)违法。

    从思想意识的表面来说,国内民众上访式维权应归入改良类,起码是比较接近改良。即使是改良,也没有崔卫平与共产党共玩民主那么犯贱。国内民众上访式维权从总体上看,包含着追求权利价值的内容;甚至还包含着人权要求;或者说很可能导向政治性的人权要求。基于共产党采取截、阻、压、拉、关、打、杀方法对付上访民众,民众的对应就无可避免具有反抗性、对抗性。这种反抗手段、对抗远离了改良,更接近革命──打压和反抗本身很容易把经济利益维权上升为政治权利的权维。可惜,反革命派在这类政治现实中看不到或不愿看到这些事实和本质,只看到“合法”两个字,并拿它来作为反革命的理据。

    其二,群体事件,革命反抗的先行阶段

    群体事件有散步模式、围观模式;这本来是合法抗争,但共产党照打压不误,所以群体事件很多也很容易演变成为暴力反抗;其中,瓮安事件、孟连冲突事件、陇南事件、石首事件、吉林通钢事件是此中代表。事实上,群体事件很多是暴力反抗;推翻共安车辆渐形壮观;几乎成为群体事件的必备课题。比较极端的杨佳式杀警事件也渐行普遍。

    不要误以为散步模式、围观模式是改良范例,看不到是革命前阶段。

   为甚么这么说?

    先看看改良特点:改良是争取实现个案具体权利,由个案成功累积权利量,用渐进方法增量权利而达到原预定权利要求的总目的──并不要求改变社会政治制度和政权。现在散步模式、围观模式中参与的人很大部分与事件争取目的没有直接利益关系;可见,散步围观模式中参与的多数人并不是追求、争取具体权利,累积权力成果;就是说大多数的参与者与改良无关、更谈不上志在改良。

    多数民众参与的动机是甚么?

    多数参与民众院因为对被要求对象(共产党政权)有共同的怨忿、仇恨、敌意而自觉参与──这个要求就是要求消除产生仇恨敌意的根源,也就是其本身就包含改变制度和政权的因素。当没有渠道可以泄洪时,怨恨、敌意是革命现成的动力;共同的怨恨、敌意是很容易转变成为共同的革命行动;所以散步围观模式行动是革命的先行阶段。很多散步围观演变成用暴力推翻象征共产党邪恶暴政标志的公安车两,就是散步围观民众是革命前阶段的逻辑证明。在反抗中“打倒共产党”的政治革命口号也已经出现;其革命性是无可怀疑的;只是还没有普遍化而已。

    现时国内维权主要的就是上述上访、群体行动。前者包含革命因素,后者是革命的第一阶段。

    最后提出一个思考题。现今国外异议阵营中有两个相当对立的思想。一个是以08宪章为旗帜的合作改良派;一个是不成形的民主革命派。两派争论不休。现在的问题是:国内底层维权民众实质上是受哪一派影响?或者这样问:国内底层维权民众受那一派影响的可能性大?

张三一言
20110902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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