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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帆远影:郑和的最后远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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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7 18:5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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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面上看,郑和船队每次出海,“云帆蔽日”,浩浩荡荡,但从实质上看却是“孤帆远影”,它的后面没有也不许跟随民间海商的船队,厉行禁止民间海商“片板不许下海”。在梁启超看来,“其希望之性质安在,则雄主之野心,欲博怀柔远人、万国来同等虚誉,聊以自娱耳。”
明宣德六年(1431
年)二月二十六日,地处福建闽江口的小城长乐骤然喧哗起来。一支两百多只船、两万七千多人的庞大船队,从太仓刘家港南下,泊在县城西边的太平港。
这样“人物辏集如市”的热闹场景,于长乐来说并不新鲜。自永乐三年(1405)明成祖朱棣命郑和首航以来,船队每次下西洋,都要在此等待东北季风来临。
九个月后,六十岁的郑和,第七次率领浩浩荡荡的船队出海了。其时,他们或许谁也没想到,这“云帆高涨”的壮观景象,是最后一次出现在印度洋海面。
敕谕和赏赐
船队里有一个特殊的人物,叫巫宝赤纳。明宣德六年二月,他作为满刺加国的使者来到北京,向明宣宗朱瞻基陈诉被邻国所欺,“国王欲躬来朝,但为暹罗国王所阻”,请求明朝政府调解。
类似的请求,是“天朝上国”经常要面对的。而到了明洪武末年,由于采取封闭安民政策,来朝贡的国家大量减少,常贡国也不来贡。1402
年,朱棣攻下南京即位,这位好大喜功的皇帝决定“遣使西洋诸国”,首要之事则是造船。
即位当年,他就调浙江、福建、湖广等五省府县优秀造船工匠四百余户来南京造船,他动员全国造船力量,要造出比曾在印度洋上航行的元船更大的远洋巨舶,其中,供正副使乘坐的宝船长
44 丈,宽 18 丈,当属 15 世纪世界上最大最好的船。
造这么巨大的船,并不完全取决于实际需要的载重量,而是为了给人“巍如山丘,浮动波上”的观感,以“耀兵异域,以示中国富强”。为了保证造船质量的精良,朱棣不惜“支动天下一十三省的钱粮”。
永乐年间,郑和船队每到一国,首先向当地国王或酋长宣读诏书,举行隆重的册封典礼,赏赐宝物。除了建立藩属关系之外,郑和还奉命调解海外各国之间的纷争,饱受强国欺凌的满刺加国,就是在郑和的帮助下获得独立的。
可是,郑和6年多时间未下西洋,暹罗国故态萌发,满刺加不堪忍受欺凌,便千方百计遣使来中国寻求庇护。恰好郑和将要出使,宣宗便让巫宝赤纳搭乘郑和宝船回国,同时令郑和敕谕暹罗国王。
巫宝赤纳这次来京,并没有呈上贡物。有礼部官员建议,“诸番贡使,例有赐予。巫宝赤纳非有贡物,给赏无例。”而在朱瞻基看来,“远人数万里来,来诉不平”这件事本身,足以表明其对中国的“诚敬”,其意义超过了进贡,所以毫不犹疑地破例给赏。
事实上,与贡品相较,“际天极地皆王臣”的满足感才是皇帝更看重的东西。朱棣在位时,郑和每次下西洋,随船队来中国的各国贡使、国王等都大量增加。1423
年郑和第六次下西洋回航的时候,船上载有 16 国 1200 多名使臣及其家属。到永乐晚期,来朝贡的国家超过60多个。
这么多国家乐于朝贡是有原因的。朝廷在接受香料、珍奇等贡物后,按“赏赐厚宜”的原则予以赏赐。赏赐物品与贡品的差价一般在 1 至
20 倍左右。比如,胡椒在苏门答腊市场每百斤值1两,但作为“贡品”,明朝政府给予每百斤 20 两。
具体赏给了巫宝赤纳什么物品已不可考,但明朝政府一贯大方,却是事实。赐给各国国王、王族丝绸、瓷器等物品,丝绸动辄数千匹,“永乐间多给
铜钱”。1405 年赐给日本国王铜钱 150 万枚,次年又赏赐 1500 万枚,王妃 500
万枚。以致于一段时间内,日本甚至自己不铸铜钱,以永乐铜钱作为通行 日本的货币。
赏赐之外,招待贡使也是一项巨大开支。完成繁杂的朝贡手续,往往需要很多时日,而沿途往返的车船住宿均由政府承担,另外还给银锭作为车马
费。于是,许多贡使和大批随从,一边从容处理自家的贸易,一边乐不思蜀地等待。巫宝赤纳在中国待了大半年时间,便逢上郑和出航。有的贡使为了搭乘免费的宝
船回国,甚至一等就是三年。
宣德七年(1432
年)七月初八,郑和船队抵达满刺加国,先送巫宝赤纳回国复命,然后前往暹罗国宣读明宣宗的敕书,告诫其“和睦邻境,以副朕同仁之心。”具体如何交涉不得而知,但郑和往返满刺加和暹罗两国之间,忙了一个多月才调解妥当。
八月十八日,船队到达苏门答剌,然后去阿鲁、那故儿、黎代、南渤利等国访问。前几次下西洋,郑和已在这些国家举行过封王仪式,赐其国王或酋长玺书、彩币、御窑瓷器等物。
朝贡贸易
十月十日,船队从苏门答剌开拔,途中,派一只小分队前往榜葛剌国。十一月六日,郑和抵达锡兰山别罗里。十八日,郑和一行乘风兼程,赶往忽鲁谟斯,便派副使洪保率部分船队驶往天方国。去天方国的目的,则不是调解或册封而是交易。
“国家贸易当局的商船队”,这是李约瑟对郑和船队的定性。的确有贸易关系发生,只不过这是一种极特殊的“国际贸易”——朝贡贸易。它遵照的基本原则,是承认与明朝政府的藩属关系之后“厚往薄来”。
明成祖朱棣的如意算盘是,以下西洋的方式到该国开诏册封,或接其贡使到中国觐见,以朝贡贸易的经济收益支付册封制度的开销,并以宝船垄断海外贸易,三者结合以“行之久远”。
天方国是当时著名的伊斯兰教大国,“四时常热如夏”,物产丰富,商业贸易发达。郑和早在永乐年间第四次下西洋时,就对这个美丽富饶的国家有着深刻的印象。所以,洪宝这次来,带了大量的麝香、瓷器等物品,换回香料、燕窝以及各色奇珍异宝。
事实上,郑和船队,又名取宝船,他所率领的部属,本就是押送朝廷物资的军队,从西洋各国猎取珍珠、玛瑙、香料、奇禽异兽等“宝物”,运回国之后主要是供皇帝和贵族享受。这些宝物并不能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国库收入。
瑞应麒麟图
洪保此行,让天方国王臣,“深感天朝使至,加额顶天,以方物、狮子、麒麟贡于廷。”与天方国临近的默德那国,也因为郑和来访,派遣使者与天
方国一道来中国。宣德八年(1433
年)八月初一,天方国国王遣使来京,朝贡长颈鹿、象、马等物,明宣宗亲自到奉天门迎接,高兴地接纳了献礼。
但实际上,这些献礼,与贡使随带的“附进物”比较,实在是少而又少。一般来说,“附进物”往往超过进贡物品数十倍。日本有一次朝贡
3610 把日本刀,“附进”的刀却多达 35000 把。由于明朝政府禁止中国商人从事外贸,除了政府自己以朝贡贸易形式经营的外贸之外,
进出口贸易几乎全被贡使及其随从垄断。
为了鼓励海外各国多来朝贡,明朝政府对这些所谓的“附进物”全部免征关税。既能得到丰厚的赏赐,又能通过贸易赚钱,前来进贡(实际上是经商)的国王和贡使自然趋之若骛。
全免关税之外,“附进物”的贸易价格也不由市场需求决定。比如,暹罗国所贡的“碗石”,在中国是极普通的东西,政府也不得不给价每斤
200 贯收购。在日本,一把刀仅值 800 到 1000 文,政府却给价 5000
文。获得厚利的日本贡使便以朝贡为名大量输入刀剑,数量年年增加,总额不下 20 万把,
统一由国库开支收购,却又不能卖出,只能搁在礼部仓库里。
一个有意思的细节是,天方国使者,向朱瞻基进献了长颈鹿。未见过长颈鹿的国人,误认为这就是神话传说中的寓意福瑞之气的麒麟,因此,礼部尚书特率满朝文武称贺。事实上,在朝贡贸易体系中,与海外各国获得的丰厚实利相比,中国更在乎的是满足象征性的宗主权所带来的政治虚荣。
《明史·郑和传》认为,郑和下西洋“所取无名宝物不可胜计,而中国耗废亦不赀”。的确,一方面,非均衡贸易换来的宝物不能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国库收入,另一方面,支撑朝贡贸易体系的下西洋活动消耗巨大。
黄仁宇推测,永乐期间,郑和下西洋所费约在白银600万两,相当于当时国库年支出的两倍,而这还不包括造船等各地支出的费用。而建造和修补一艘船平均需要1600两银子,每次出航平均需船260多艘,仅造修费用就需要几十万两银子。
在此情况下,伴随着郑和几次下西洋活动,反对之声持续不绝。1424年,朱棣去世。朝廷中反对派占了上风,于是,明仁宗下诏“下西洋诸番国宝船,悉
皆停止”。郑和船队被封,全体官兵被调往南京镇守。直到
1430年,明宣宗朱瞻基为了扭转“诸番国远者犹未朝贡”的局面,决定再派郑和下西洋。
1477年,明朝御史刘大夏奏请销毁了郑和航海档案。他的动机颇受争议。但在《明史》中,刘大夏是一个极正直的儒家官员,任何牵累国家苍生的行为他都坚决反对。
档案材料的销毁,导致很多历史事实扑朔迷离,比如郑和之死。
孤帆远影
郑和卒于何时何地,有多种说法。不少学者认为,郑和是在第七次下西洋后不久,即在 1435 年去世。而郑一均先生研究证明,1433
年 4 月上
旬,郑和在返回中国的途中,死于古里。然后,船队循惯经航线,经苏门答刺、满刺加、爪哇归国。当时已入夏季,船队又航行于热带地区,遗体不能长时间保存,
不可能载回中国安葬,便葬在今印尼爪哇岛三宝垅市。回南京后,在牛首山建了一座衣冠墓。
争议归争议,但有一个事实是确凿的:1436
年,曾任郑和船队副使的王景弘,送苏门答刺等11国使团回国。此后,明朝政府再也没有派船远航过。
1905 年 5 月 18 日,《新民丛报》第 21
期,梁启超以其热情之笔,撰写了《祖国大航海家郑和传》,称赞郑和是与哥伦布、维哥达嘉马(达迦马)“并使而兴”的“海上之巨人”,是“全世界历史上所号称航海巨人”。借此振奋人心,激励民气。
但是,尽管李约瑟据郑和船队认为,明代海军在历史上可能比任何亚洲国家都出色,甚至同时代的所有欧洲国家联合起来,都无法与明代海军匹敌;事实却是,中国在15世纪开启的世界大航海时代中渐渐沦落。
1405,郑和船队第一次下西洋,十年之后,葡萄牙亨利亲王首航北非休达。达伽马继续亨利亲王的航行活动,最终发现了新航线。梁启超感慨
道:“则哥伦布以后,有无量数之哥伦布,维哥达嘉马以后,有无量数之维哥达嘉马。而我则郑和以后,竟无第二之郑和,噫嘻,是岂郑君之罪也。”
的确不是郑和之罪。一方面,明朝政府主导的朝贡贸易,不能均衡持久;另一方面,如历史学家郑家馨所说,从表面上看,郑和船队每次出海,“云帆蔽日”,浩浩汤汤,但从实质上看,却是“孤帆远影”,它的后面没有,也不许跟随民间海商的船队,厉行禁止民间海商“片板不许下海”。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葡萄牙人出航,一支船队虽然不过三四艘,甚至只有一艘船,但它后面跟随着民间海商的活跃船只,每当王室船队开辟出一个海区,民间海商交只要交足了“执照”税,便可进入规定的海区经营。
“商税者,国家以抑逐末之民,岂以为利?今夷人慕义远来,乃欲浸其利,所得几何?而亏辱大体万万矣!”
这是地方有司奏请征税,朱棣在驳回文书中的批示。鄙视商税的根本原因,在于包括他在内的封建帝王,坚守着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重农抑商”的思想根深蒂
固。因此,朱棣在派遣数万海军,航行于太平洋和印度洋十数年之后,仍然厉行禁止民间海商“片板不许下海”。
两百多艘船、两万多人、30
多年内七次远航、最远曾抵达非洲东岸的“郑和下西洋”,在梁启超看来,“其希望之性质安在,则雄主之野心,欲博怀柔远人、万国来同等虚誉,聊以自娱耳。”
郑和去世之后,这种“自娱”活动便结束了。放在更长的时空背景看,1431 年至 1433
年,郑和船队的最后一次远航无比寂寥,“孤帆远影”确是恰当的注脚。
1498 之后,葡萄牙船队在印度洋面、阿拉伯海、孟加拉湾都没有碰到中国船队,直到 1509
年才在马六甲海峡港口第一次见到 3 艘中国帆船,几年之后,葡萄牙便控制了印度洋的海权。
天妃灵应之记碑
郑和钟
泉州东郊灵山的行香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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