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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华裔产妇分娩后死亡 丈夫无身份难居留育婴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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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8 01:56: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出生不足月的小女婴在父亲温暖的怀抱中安睡。(郭建华提供)

一中国大陆新移民产妇于11月10日在加拿大在士嘉堡慈恩医院生产时出现大量出血症状,抢救了5天并且转至更好的医院,但最后仍是未能保住产妇的性命。更麻烦的是,由于死者去世前作为担保人,正在为丈夫办理移民手续,丈夫虽已来到加拿大,却面临没有合法身份长留加国来抚育孩子成长的困境。

不幸去世的36岁新移民产妇名为陈秀兰,她早在2005年便以技术移民的身份来到加国。但为了完成学业,她又赴日本读书两年,最后拿到了教育学英语专业的硕士学位。随后在今年1月回到中国福建省福清市,与在福清一中担任地理老师的郭建华完婚,于5月返回多伦多,没想到这一走便成永别。

丈夫未办妥移民手续

由于丈夫还没有办成移民手续,因此挺着大肚子的陈秀兰便独自一人在多市待产,不过她一直通过互联网与丈夫视频聊天保持联系,告诉丈夫产前的定期检查都很正常。

原订的预产期是在本月10日,但在9日晚上,陈秀兰发现羊水已破,在房东王先生和其它朋友的帮助下,陈秀兰来到士嘉堡慈恩医院准备生产。

细心的王先生对迎接一个小生命的到来很是慎重,他用手机纪录下陈秀兰入院后的经过,正好将这一意外发生的整个时间过程向记者描述。

王先生说,陈女士的生产过程很不顺利,9日晚11点12时左右入院,却一直不能分娩,院方于是在10日下午3时左右打了一针无痛分娩针,却没有见效,到了晚上又打了一针麻醉剂,于当晚11时左右通过剖腹产下一健康女婴。

孩子生下来之后,母亲当时并无异状,11日的下午3时左右还给在中国的丈夫打电话报平安,夫妻俩还开心的谈论孩子像谁。但就在当天晚上11时左右,发现产妇的伤口开始出血,而产妇也突然开始说胡话,神智不清随后陷入昏迷。

12
日凌晨,陈秀兰被推进深切治疗部(ICU)抢救,当天上午病情似乎出现过好转,但到了下午又再次被送进深切治疗部。到了13日,慈恩医院方面决定将陈秀兰送去多伦多全科医院。但全科医院的专家会诊仍是无法找出病因,抢救到了16日下午,一直奔波打听病情的王先生被告知,病人已经脑死亡,17日医院方面撤除了陈秀兰的生命维持系统。

在陈秀兰突然病危的时候,医院方面通知了郭建华并开具证明,帮助郭建华紧急办理签证来加国。但就在中国当地时间18日,郭建华准备登上飞往加国的航班时,却惊闻妻子去世的消息。等郭建华再见到妻子的时候,已经是在医院的停尸间。

郭建华说:"秀兰的脸部和身体,四肢都肿,肤色蜡黄,表情很痛苦。"

医院对死因没结论

对于陈秀兰的死因,慈恩医院一直没有给出一个结论。而郭建华则表示,陈秀兰虽然有带非传染性肝炎菌的问题,但平时只有一些感冒之类的小病,没有什么大问题,所以她的突然去世,实在是不明不白。

而郭建华在中国询问过医学专家的意见,中国医生怀疑是麻醉药的使用不当导致的问题。至于这一猜测是否正确,还需要尸体检验和病历覆查才能知道。而这一结论需要至少半年以上的时间。

今年5月17日,大陆新移民产妇潘敏红在慈恩医院生产后阴道出血不止,抢救无效后当天死亡。死者的母亲区翠英曾在广州当过20多年妇产科医生,她认为负责抢救她女儿的主诊医生诊治疏忽和判断错误,且在抢救过程中出现抢救时机延误。

在追查妻子意外身亡真相的同时,只有半年签证期限的郭建华还面临另外一个问题。

由于作为担保人的妻子去世,郭建华申请移民的程序也就自然终止,但郭建华希望能够留在加国照料女儿,让孩子获得良好的教育。

郭建华说:"目前唯一让我感到欣慰的是,孩子很健康,状况很好。但医院方面已经告诉我,如果我要把孩子领出院,需要我提供一个养育计划。"

担保人离世 移民申请终止

在多市小区人士段圣义女士帮助下,郭建华向华谘处寻求帮助,而华谘处则向国会议员詹嘉礼讨教。詹嘉礼表示,担保人的离世,会令移民申请自然终止,他也是无能为力。

郭建华说:"有人告诉我,如果我不能留在加拿大,可以把孩子寄养在多伦多当地人的家庭。我已经失去了我的妻子,还要让我和女儿骨肉分离,我办不到。"

目前,郭建华希望能够联系上加拿大移民部长康尼(Jason Kenny),争取以人道理由自我担保,继续申请移民。

因为郭建华的身份问题,他的女儿甚至不具备资格领牛奶金,此外,经济并不宽裕的郭建华还要操办妻子的身后事,费用估计至少也要一两万元。目前,福建会馆,福州同乡会,福清同乡会等小区组织已开始着手准备,帮助郭建华渡过难关。

段圣义表示,也希望小区能够伸手援助,但由于时间紧迫,暂时还来不及设立捐款账户。等账户设立后即公布,请大家尽力帮助。

以孩子在加出生为由 申请居留成功率较低

多伦多的移民顾问林达敏11月25日指出,尽管从孩子的利益出发,让其留在加拿大生活和成长,并由其亲生父亲郭建华将他抚养成人,是最好的安排,但根据移民法的相关条例,郭建华若以孩子在加拿大出生为由,成功申请在加国居留的可能性较低。

林达敏在接受采访时指出,根据移民法的相关条例,父母如果以孩子在加拿大出生为由,申请在加国的永久居留权,可作为移民部处理该类个案时的考虑因素,但并非决定性的因素。

而从上述个案的具体情况来看,郭建华的孩子刚出生不久,即使跟随父亲返回中国大陆生活,在适应方面并不存在问题。除非基于孩子患病、需要在本地接受治疗等非常特殊的原因,否则,郭建华很难有充足的理由要求留在加拿大。

不过,林达敏告诉记者,在其过往经手的个案中,仍不乏少数成功的案例。例如,有一对夫妇便以孩子在加拿大出生、年龄已经7岁为由,成功地申请到居留权。

加华移民留学中心副总裁吴冰认为,郭建华可尝试以人道理由,要求获得在加拿大的合法居留权,但成功的可能性究竟有多大,仍是一个未知数。

此外,郭建华也可考虑带孩子返回中国大陆生活,因为孩子拥有加拿大公民的身份,随时可以回到加国生活和接受教育。等到孩子长大成人,达到一定的收入要求后,还可担保父亲来加团聚。但值得一提的是,如果郭建华将孩子交托给本地的寄养家庭抚养,孩子在长大成人后便无法担保自己的亲生父亲来加团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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