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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派俞正声幕僚: 建立起民主参与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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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5 16:51: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平、正义、公道,是一个意思吗

  记者:毋庸置疑,对“公正”的追求如今已经深入人心,我们甚至已处在一个“言必称公正”的社会。但习惯言说不等于真正把握了概念的内涵。现阶段,我们该从哪些维度去理解“公正”这个概念?又如何实现它?

  刘平:过去一般理解,公正就是公平加正义。公平的特征是平等保护,就是提倡机会均等来激发社会的活力;正义则强调倾斜保护,也就是机会均等之外,针对特殊尤其是弱势群体予以相应倾斜,减少“结果的不平等”。

  现在我们说公正,还有一个维度是公道,即在不同利益群体有不同利益诉求的情况下,怎么维持公道并建立一个健康良好的社会环境。公正不只是执政者或公权力的事,也是所有社会成员的事。

  程竹汝:不同时代不同人群对公正的理解是不一样的。今天很多人可能讲“公平”比较多,我觉得应该更关注“公正”的本意,也就是以法律和制度来保证人们的权利或者说权利还原。换言之,制度安排要考虑大多数人利益,一切政治经济社会活动都按规则办事。

  刘平:可以说实现公正的基础就是民主与法治。前者是让不同人来说话,通过协商和博弈形成共识;后者则是把共识上升为法律和制度并严格执行予以维护。也就是说,公正作为一个社会的核心价值,通过民主实现,并由法治保障。

  倡导法治文化约束公权力

  记者:对公众而言,提到公正首先想到的还是公权力。公权力运作得是否规范,是否有制度约束,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普通民众对社会公正度的判断。

  骆新:衡量公权力是否公正有几个基本的指标,一是是否公开透明,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所有社会成员都知道你在干什么。二是对公权力是否有制衡。法治强调公权力对社会的管理,也要有对管理权力的制衡。没有权力制衡,人们一定认为它不公正。三是有没有制度化的纠偏方式。当违反规则的情况出现时,有没有机制来进行纠错甚至惩罚。

  程竹汝:遵循制度的前提是,这个制度首先应该是正义的,即要从公共需求出发,考虑大多数人的利益。要防止部门利益法律化、地方利益法律化。同时,行政领域,要让公众对公权力保持信心,政府必须按规则办事,维护规则的权威性。比如应对动拆迁矛盾,过去往往谁能闹谁就得利。如果对能闹的就给更多利益来摆平,对那些守规则的人又谈何公正?

  记者:为约束公权力滥用,今年国务院要求中央部门公开“三公”经费。一些地方的政府大楼、公车,很容易被民众当作“不公正”的符号。

  刘平:应该说我们正在建立制度和规则来约束公权力,但仍然比较粗线条。譬如公务消费,至今还没有建立起一套系统的公共财政制度,规定政府什么钱可以花、怎么花,什么钱不能花,导致政府的自由裁量权偏大。国外对于政府预算使用有一套极其严格细致的公共财政制度,政府每一分钱必须在规则内使用,遭来的不公正的质疑声就少。

  程竹汝:领导干部要戒除特权意识,制度设计上也要将特权釜底抽薪。执政者应该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特权是对社会公正的最大侵害。少数干部习惯于搞特殊化,缺少平等意识,很难想象他能公道地对待基层群众。

  刘平:其实公权力的每一次改进,都是由社会提出需求倒逼出来的,这是世界规律。这方面我们正在慢慢完善。2004年,上海就在全国率先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这就给了社会舆论一个 “倒逼”的渠道,督促政府不断地规范自己的行为。我们还必须倡导一种法治文化,让公权力的使用者把遵循制度规范内化为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这个过程不容易,但必须做,否则法规再多也可能沦为工具,给潜规则留有空间。


  建立起民主参与的秩序

  记者:这就谈到民主参与的问题。一些老百姓认为,自己在公共事务中成了 “沉默的大多数”。

  刘平:从制度上说,我们的民主程度已经有了很大提升。比如公众参与立法,一部劳动合同法就能收到20万条公众意见。几天前我们召开了著名商标保护办法草案立法听证会,就有5名普通市民代表参加。公民以个人身份直接参加听证会或对立法发表意见,国外是没有的。这说明我们拥有民主的渠道。

  为什么老百姓还不满意呢,因为我们的民主也相对粗线条。比如立法意见,现在只是告诉大家,收到了20万条了。是不是还能再细一点呢?告诉大家哪些意见我们接受了,哪些方面还要斟酌,为什么还不能接受,等等。总之要让老百姓感受到,无论对还是错,我提的建议是受尊重的,那么他就会对社会公正有信心。

  程竹汝:现代社会中的民主参与会越来越多,因为利益日趋差别化、需求日趋多元化、表达渠道日趋丰富。但我们的参与民主目前还存在无序性。参与民主,一类是为了自身直接利益,另一类是出于对公共利益的关注。相对应的途径就是信访、网络。现在信访中有脱衣服、抬棺材这样的无序状况,网络上有不分是非的清一色否定批判。对于这样的现象,管理者不用反应过度。重要的是,要建立起民主参与的秩序,让群众平和地、有序地表达自己诉求。

  舆论要让“两头说话”

  记者:这次上海提出倡导“公正”的价值取向,特别提到在社会风气和人际关系处理中,舆论要主持公道,市民要处事公道。但日常生活中人们抱怨不公正,矛头往往单一指向他人。

  刘平:公正既然作为全体社会成员公认的核心价值,就需要全体社会成员来维护。要认识到,社会如果不公平,那不仅仅是公权力的责任,所有的社会成员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中间需要一种平衡,就是你既要学会争取权利,也要学会在适当的时候让渡一部分利益,来换取公共利益的实现。最简单的例子,居民楼楼道是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空间,我是业主,但我不能把东西堆在楼道里,因为那样就会妨碍他人的利益。这就是让渡。当你让渡了你的一部分利益或自由后,你会感受到公正。

  骆新:不少人关于“公正”的言行显得片面、偏激、非理性,这并不可怕。偏见往往来自信息的不对称,要革除偏见,就要将事物全面地展示给人看,让他去理解,去了解;同时通过合理的沟通、对话、协商机制,让人们通过平等的讨论获取真相。公道需要多方彼此说服协商,如果没有协商和沟通的渠道,是没有公道可言的。

  记者:这个过程中,新闻媒体被寄予厚望。

  骆新:新闻媒体有时候也叫“舆论界”。我们说新闻人要有新闻专业精神,就是要代表公正舆论的态势,要让两头说话,让双方彼此沟通,防止断章取义。我们现在遇到的问题是,一些新闻宣传要么刻意放大弱势一方,要么刻意放大强势的一方,很少出现量化的平衡,这样的舆论一定不公道。

  刘平:舆论要主持公道,一方面需要发挥舆论对公权力的监督作用;另一方面,当社会发生矛盾时,舆论尤其是新闻媒体应当站在理性的一边,良知的一边,而非简单的“帮政府”或者“帮老百姓”。而你判断理性和良知的标准是什么,就是核心价值。


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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