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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所有控告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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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8 18:48:14 | 显示全部楼层

22

一年一度中秋到  一案十年何日决
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还要拖压多久

福建省委孙春兰书记:





著名影片《肖申克的救赎》里悲剧人物安迪的遭遇,也道出司法无良,冤者无辜。他说:厄运飘浮,落下来掉在某人头上,让我赶上了,就是这么回事。我处在龙卷风的风口上,只是没想到暴风雨会持续这么久…….。
我的弟弟吴昌龙不堪命运恰如影片中悲剧主人翁安迪所说一样,平地起风波,一场横祸从天而降,至今仍被云山雾海缠绕,难见天日。当吴昌龙等人承受这场持久旷日的冤难时,即是法律正义蒙难、蒙羞之日。
我是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的姐姐吴华英。为揭露纪委爆炸黑幕,我曾被拘留四次、判刑一次,伸冤更冤。我等坚信,再强大的权力它也改变不了最弱小的事实,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打压报复从根本上改变不了“福清纪委爆炸案”的冤情真相、打压并不能改变我们为亲人伸冤的决绝之心、屡屡打压只能让更多的人看到打压者的恐惧和阴暗。
孙书记,这是我们向您寄出的第22封信,虽不见回复,但我不会放弃对您的期待,您是福建省首席大领导。按照现有的体制和潜规则,吴昌龙等人的冤情能否得到公正解决,这跟首席领导的态度分不开的。您身在其位,当谋其政,向您诉求当不会错。只要吴昌龙未回家一天,我们会一直向您反映,直到水落石出为止。
今天是8月30日,吴昌龙被严重超羁在看守所第3683天了,福建省高院二审开庭又过了四个月零四天了,依然审而难决。
悲苦的命运,使不问国事的家人也关注时事新闻。27日,我的母亲递来一张同月24日国内新闻,关于新出台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刑诉法修正案草案》,新修改刑诉法头条指出“防止刑讯逼供,不得强迫自证其罪、进一步遏制刑讯逼供和其他非法收集证据的行为”之规定。
这,说明中央也在重视令世人诟病的刑讯逼供造假问题。对照眼下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中惨烈的刑讯逼供,审了十年全案至今无一实证。每一次开庭只围绕着那盘被督办者吹得神乎其神、作为“告破”最后一根稻草、反复被播放吴昌龙台前“供述作案经过”的视频。殊不知,幕后的吴昌龙承受着多少令人发指、残暴的酷刑(祥情请看吴昌龙24页手书《一个“死囚“的泣控》)。几次庭审,吴昌龙一再声明,自己为了活命才配合警方,只要不再用刑,要他说什么都可以。法庭辩论期间律师就案论案,他们不愿再提电雷管持有者王小刚已被无罪释放(没了电雷管,何来爆炸装置,没了爆炸装置,何来吴昌龙等人实施爆炸犯罪的行为?),仅指出视频里吴昌龙所画的“爆炸装置图”尺寸,产生几个问题如:容物高过容器,盖子盖不下;途经路况堪忧,未到纪委现场送物之人已被炸死;即使送到纪委现场也未打开开关………等等问题,有心者可以查看本案律师二审辩护词,里面有祥细的辩护意见。
稍具常识的人,从拖压十年就可以看出问题。
督办者精心安排制作了吴昌龙“认罪”视频,意在自证没有刑讯逼供。今年4月26日二审开庭,法庭之上,众目睽睽之下,四个被告人展示了身上虽历经十年依然清晰的累累伤痕,再次要求启动司法伤情鉴定,其中陈科云693次提请至今无人理睬。
丑媳妇终要见公婆。姗姗来迟的二审,等待了漫长了的四年半。开庭前,福建省高院法官到永泰县看守所提审,吴昌龙当场再次提出司法伤情鉴定,却被告知:不做伤情鉴定。福建省高院对此案严重刑讯逼供和冤情真相是了如指掌,之前有过督查意见和审议结论,均明确认定:此案不能成立、此案没有告破;所有被告人均不构成犯罪的审议结论。省高院明知突破本案的要害问题是刑讯逼供,而到了关键体现司法公正,直面问题的时候,却又在回避问题、采取推诿的态度,想必省高院暧昧的态度,跟开庭前福建省委定调密切相关。
众所周知,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能凌驾在法律之上。纵观本案,历经十年的“法律程序”,前任党政部门领导可没少插手,才导致此案久拖不决。特别是督办此案的牛纪刚副厅长,他是前任省委书记卢展工的爱将。当这起漏洞百出的“福清纪委爆炸案”在长官意志下,一路绿灯被推上法院审理时。因“闽候爆竹事件”处在严重警告处分的牛纪刚从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适时”接替了福州市政法委宋立诚(贪贿被重判,对此案也作出恃权压法有罪判决的指令)书记的位置兼市公安局长。福州中院一审、一审重审开庭皆在牛纪刚把持和操纵下,以一长代四长,令福州公检法司“城门失守”。虽有不同意见者,但在牛的淫威面前,个个噤若寒蝉。一审重审时,福州中院对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和谢清等人作出维持一审死缓判决、十年改为七年、六年、三年改为两年的判决。原本一审就可以纠错的案件,为了牛书记的面子,竟然无视法律,草菅人命,一错再错。冤情绵延十年,似击鼓传花又传到您的手上。
月到中秋分外明,每逢佳节倍思亲。一年一度中秋马上到来,每逢此时,我那年迈的父母忧思陷狱沉冤十年的儿子吴昌龙,整日忧心忡忡,焦虑不安。他们想不通当下世道的变化,连是非也不分了、黑白也被颠倒了,守法的儿子竟然被当作替罪羊含冤莫白,真凶却被庇护起来逍遥法外。悲伤中的双亲天天以泪洗脸,翘首企盼法治清明,期待着儿子沉冤得雪,早日回家团圆。
人间一日,狱中千日。我家十年没过中秋节了,吴昌龙已在冤狱中熬过了3683个日日夜夜。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最美好的十年青春竟在狱中度过。他至今依然困惑,当年警方仅凭怀疑刚被福清市纪委处分的中福公司经理陈科云,竟把当司机的自己当作“突破口”,于2001年7月27日夜去女友家路上被当地警方“绑架”之后,其人身自由、意志、包括肉体再也不是自己的,犹如砧板上肉被肆意切割…….。命运恍若一场恶梦,至今仍被幕后无形黑手操纵,恶梦十年难醒。
8月23日,我又向您寄出预祝中秋贺卡,想必您已收到我们在悲伤中对您的祝福和衷心的期待。希望孙春兰书记恤民深深苦,愿我们金诚泣控能叩开您亲民心扉,认真对待这起您的前任福建省委卢展工书记留给您的“遗产”――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敬请您为蒙冤者主持一个公道,本着事实和法律,督促福建省高院依法无罪宣判,释放吴昌龙,让他回家。
一滴清水可以折射出太阳的光辉。只有勇于纠错,倡导中央 “法治债要用公平正义还”的精神,才能彰显海西工程一通百通。唯此,才能重塑福建司法形象和挽回执政的公信力。让渐行失望的民众,因此代表性的冤案得以公正解决,而重燃心中希望的烛光,重新敬畏法律、重新相信“人民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

“ 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亲属:谢  清   谈敏华  杜捷生
                                        陈科斌   陈美珠  陈  炜
                                        吴玉堂   周洪玉  吴华英
                                        杜雪贞        同具
2011年8月30日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  电话:0591-85387179
福建省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  吴华英  电话:0591-85273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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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8 18:49: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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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放吴昌龙 让他回家过中秋
















“福清纪委爆炸案”十年多仍未终审结案
司 法 乱 象 何 时 休

福建省人大信访局并省人大孙春兰主任:
刑事诉讼法一百九十六条对二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个半月作了明确规定。“福清纪委爆炸案”拖了十年多,在二审的时间就长达六年多,福建省高院至今仍不终审结案,把当事人羁押在看守所长达十年之久却无人过问。法律何在?人权何在?作为国家司法机关公然违法,实在不可理喻。
这起露骨造假的案件,福建省高院曾两次奉命督查,作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和“根本不能成立”的结论。上诉后,省高院和省检察院经不公开审理一致通过“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的审议结论。
法律明文规定“有罪依法宣判,无罪坚决放人”;中央两院一部《关于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切实纠正超期羁押的通知》明确要求:“刑事诉讼任何阶段都要严禁随意延长羁押期限。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要坚决放人,不得拖延不决。”福建省高院明知冤案,有错不纠,采取无休止拖延。这是什么法院?他们心目中还有“法”这个字吗?
司法乱象在“福清纪委爆炸案”中尽显无遗。司法作为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然而,此案被无休止拖压下去,在假象掩盖下,无辜者身陷冤狱,真凶长期逍遥法外。司法已沦为造假者的帮凶。
几年来我们从未间断过向人大反映问题,却每每被一转了之。以至于该案在人大监督下至今十年多了仍在拖压,造成了福建司法史上罕见的超期羁押。

“福清爆炸案”蒙冤者及亲属:谢 清 杜捷生 谈敏华 陈科斌
                                     陈 炜 陈美珠 周洪玉 吴玉堂               
                            吴华英 杜雪贞   同具

2011年9月5日

联系地址: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  电话:0591-85387179
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  吴华英  电话:0591-85273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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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8 18:55:20 | 显示全部楼层
25封
辛亥百年纪念日致福建省委孙春兰书记第25封控告件
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冤属再控诉






福建省委孙春兰书记:
我们系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陈科云的亲人。自您任福建省委书记两年多来,海内外冤属已向您寄去多达25份悲情控诉,怒揭福建省公安厅牛纪刚厅长制造这起泯灭人性的纪委机关爆炸案中案。此冤绵延十年,至今不见天日。
2001年6月24日(周日),福建省福清市纪委机关发生一起爆炸案,当场炸死一名接到领导传呼赶到单位的纪委司机吴章雄。蹊跷的是,打传呼者竟然被排除在专案组制订“十条侦查措施”之外。
此案福建省公安厅督办,时任副厅长牛纪刚专办。福清市公安局林孜任专案组长(因涉黑重判16年)。为掩盖纪委爆炸黑幕,包庇放纵真凶,竟把与案件无关的吴昌龙、陈科云、杜捷生、谈敏华(未到案)、谢清等人作为替罪羊,经酷刑捞到“罪述”稻草,即对外宣称“成功告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
福州中院一审、一审重审开庭审理、判决均在督办者时调任在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兼市公安局长,原省公安厅副厅长牛纪刚的操纵下,搞自侦自审、滥权枉法,对陈科云和吴昌龙等人作出维持死缓判决,杜捷生和谈敏华各十年分别改判七年、六年,谢清三年改为两年的判决。
更为荒唐的是,被福州市检指控提供电雷管者的“同案犯”王小刚,却被另案无罪释放。法律专业人士纷纷提出质疑:没有了电雷管?何来爆炸装置?没有了爆炸装置?何来实施爆炸犯罪?!
毋庸置疑,这起爆炸案中案,“一案两决”荒诞的背后,总祸根在刑讯逼供上。
同为“涉案人”王小刚到案后为何却能无罪释放。问题关键在于程序公正与否,导致两种截然不同的命运。
吴昌龙等“失踪”后,被“监视居住”在公安私设办案点108天,残暴酷刑下,想要什么样的“罪述”拿不到?!值得庆幸的是,已无罪释放的王小刚“到案”的2003年亦是专案组长林孜局长涉黑曝光之时,王未经“监视居住”环节,直接投进看守所,未遭刑讯逼供。
送走中秋,迎来国庆,又道一年重阳节。
今天是辛亥革命百年纪念日,2011年10月10日双十节,吴昌龙等人被超羁在看守所第3714天了,福建省高院二审开庭又过了五个月零4天,全案无一实证的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拖压十年,依然审而未决。
不管是已有的法律,还是刚修订的《刑讼法》,对二审审限、超期羁押、刑讯逼供问题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1、《刑讼法》196条规定“二审期限最长不能超过两个半月;
2、中央两院一部《关于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切实纠正超期羁押的通知》强调:“刑事诉讼任何阶段都要严禁随意延长羁押期限,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要坚决放人,不得拖延不决”。
3、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刑诉法修正案草案》头条指出:防止刑讯逼供,不得强迫自证其罪,进一步遏制刑讯逼供和其他非法收集证据的作为。
从真凶为已被枉决的聂树斌喊冤,到被刑讯致死的徐梗荣、秦三仔;“亡者归来”无罪获释的佘祥林、赵作海;真凶出来现仍被关押的王子发;被枪决犯九年后“死而复生”同案犯14年喊冤的林浩等身上无一例外惨遭刑讯逼供,当年他们同样“承认”作案经过,为了地方形象和政府面子,法院按“供”判罪。从以上已披露出来的冤假错案,可以看出源头来自刑讯逼供上。
对照“福清纪委爆炸案”中惨烈的刑讯逼供,审了十年至今无一实证,每次开庭仅围绕着那盘被吹得神乎其神作为“告破”最后一根稻草,反复被播放戴着脚镣的吴昌龙台前供述“作案”经过的视频。殊不知,台前几分钟,台后百天刑。幕后的吴昌龙承受着生不如死的“五马分尸”等各种酷刑,详看吴昌龙24页手书《一个“死囚”的泣控》。吴昌龙一再声明,在“警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悲惨境遇中,为了活命才“配合”警方,只要不再用刑,要他说什么都可以。
督办者精心制作了吴昌龙“认罪”视频,意在自证没有刑讯逼供。今年4月26日,福建省高院二审开庭,众目睽睽之下,吴昌龙、陈科云、杜捷生和谈敏华当庭展示身上历经十年依然清晰的累累伤痕,再次要求启动司法伤情鉴定,其中陈科云693次提请至今无人理睬。
法律不可欺,民心不可侮。众所周知,判案的依据只能是事实和法律,所谓的“案件复杂”不是无视法律、拖压的挡箭牌。
孙书记,您到福建不久,牛纪刚不是您的爱将,谅您不会袒护包庇,想到您和本案不会有太多的利害关系,面对此案当会更客观。
此案发生在福建,一案十年不决,作为福建省一把手的您,公心与否直接影响吴昌龙和陈科云等人的命运。基于此,我们只能不断向您呈冤讨说法。因为您所处的权位有能力、有责任、有义务解决这起十年不决的大冤案。冤属别无他求,仅只向贵为福建省委长官的您讨一句话:依法办!只要动真格,真相很快水落石出的。
如果我们反复呈状诉冤,仍未入您的法眼,在海外的亲人也会不断地通过各种艺术行为向您展示我们的冤和泪!来唤醒您执政为民的公心!
孙书记,让此案回归公平正义,还吴昌龙和陈科云等人清白和公道,天不会塌下来!
此次二审开庭,我们已清醒看到,面对此起绕不过去酷刑造假案,福建当局已做好两手准备,其中深意当局者最清楚。蒙冤深深的我们,希望在您主政下的福建,将“法治债要用公平正义还”的精神播撒在海峡西岸的每个阴暗角落,让所有福建冤民看到中国首任省委女书记在法律真相面前巾帼不让须眉的大手笔。纠错不会给福建带来任何损失,除去有害毒瘤,只能让肌体更健康。唯有体现公平正义,才能促进社会稳定、彰显海西形象。

此谨呈!
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亲属: 谢  清  谈敏华  杜捷生
陈科斌  陈美珠  陈 炜
                          吴华英  周洪玉 吴玉堂                                                            
2011年10月10日
联系地址: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  吴华英  电话:0591-85273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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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8 18:56:24 | 显示全部楼层

26

26、
一个事先宣称“成功告破”却难以下判的案件
十年不决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让谁为难了




福建省委孙春兰书记:
十年前,福建省发生一起“纪委爆炸案”,致一人当场死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不料,影响更恶劣的刑讯逼供大造假,当地政府为了掩盖纪委爆炸案黑幕,放纵包庇真凶,把吴昌龙、陈科云、杜捷生、谈敏华、王小刚、谢清当作替罪羊,进而制造了这件福建皇帝新装——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致六名无辜者及五个家庭陷入苦难深渊之中。十年一案难决,目前,吴昌龙和陈科云被超羁在看守所十年多,福建省高院二审开庭又过了半年,仍审而不决。
蹊跷的“传呼”
2001年6月24日(星期日)上午8时许,福建省福清市纪委发生一起爆炸案件,纪委司机吴章雄在家接到领导传呼赶到单位,触动放在信访室门口的爆炸物,当场被炸身亡。
纪委发生爆炸案,全国罕见。案发后,福建省公安厅督办,副厅长牛纪刚专办。福清市政法委书记陈振英任破案总指挥,市公安局长林孜(涉黑已判重刑)任专案组长,调集50余名“精兵强将”进驻福清市宾馆,在全市展开拉网式的大摸排,凡认为嫌疑者即被传拘。为了消灾,有的通过关系,有的则用金钱进行通融,搞得风声鹤唳,人人谈警色变。蹊跷的是,专案组在“十条侦查措施”中,对打传呼者却讳莫如深。
                    刑讯逼供使案件“告破”  
一个月后,专案组仍难确定对象。这时,福清市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简称:中福公司)内部与公司经理陈科云有特别过节的公司会计陈奋真(与省、市纪委领导有密切关系),向警方恶意举报称“陈科云因受纪委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心怀不满,策划搞了爆炸”。为掩盖纪委爆炸黑幕,专案组将错就错,把陈科云作为重点布控对象,而公司司机“吴昌龙也因修车报销等问题与陈奋真有过争执”。认为“吴有可能为陈科云搞爆炸运送炸药”。于是,也被列为作案对象。仅凭怀疑就把吴昌龙作为“突破口”,采取非常措施。2001年7月27日夜,吴昌龙驾车去女友家的路上,突遭全副武装刑警的“密捕”,关在私设的办案点长达103天,大搞刑讯逼供。这,有吴昌龙长达24页悲情手书《一个“死囚”的泣控》为证。
吴昌龙只是中福公司聘用的临时工,他既不是党员,也不是干部,更没有受纪委处分。与陈奋真产生矛盾,怎会向纪委进行报复?!起诉书和判决书强加给吴昌龙的作案动机,实在荒唐!
吴昌龙突然“失踪”,其亲属及公司员工四出寻找不见踪影,到处辨认死尸,向警方报案,又在当地电视台播出《寻人启事》,警方一直秘而不宣。直到有一天发现吴驾驶的公司小车被换了牌号在警方手中使用,才知道吴昌龙在警方手里。陈科云因此还多次向警方讨要小车,均被拒绝,他万万没想到,警方马上就要对他下手。
    吴昌龙突遭秘捕,被秘密关押在福清市戒毒所、安全局怡静园、刑侦队办公室等处,手铐脚镣加身。不让睡觉,拳打脚踢,逼吴交代“问题”。吴昌龙天天喊冤,一个多月后,警方仍一无所获。8月21日警方又抓了中福公司秘书邓峰,同样手铐、脚镣加身,要其揭发陈科云,23天后,邓在当领导亲戚关照下被放回。9月初,有些警员因搞不出所要的材料而气馁时,牛纪刚以督办者身份出面打气:我有经验,关键时刻不能退缩,还要加大力度。此时,美国发生了震惊世界的恐怖袭击9.11事件,国内也加强了防恐措施。这起普通的刑事案件被别有用心者上升为“恐怖事件”,这在福清市公安局《融公通(2004)342号》函有详细记录。公安有了督办者的鼓励为其壮胆,专案组同样在毫无证据下,9月13日对陈科云和其妻子谢清进行抓捕,分开关押,对陈科云、吴昌龙用测试器进行测试,制造恐怖气氛。9月14日、17日又对陈科云的两个妻弟谢建忠和谢建灿也实施抓捕,同样不告知他们的亲人,同样全都上了手铐脚镣,秘密关押在以上几个办案点,不分昼夜采用车轮战术,逼取口供。
谢建忠、谢建灿两兄弟被抓后,办案人员逼迫他们要交待是如何安装爆炸装置。后考虑到谢家兄弟有经济实力,为降低造假风险,在分别被关押54天和26天,令取保候审。谢建忠放出时还得自己支付50元钱的脚镣费(因为时间长久,找不到脚镣的钥匙,只好请来开锁匠)(附件2)。
为打开“突破口”,警方加大了对已失去50多天自由的吴昌龙用刑力度,专案组副组长叫嚣:“吴昌龙你如果能从这个门出去的话,我就从全福清人的胯下爬过去”,终因酷刑难熬又自杀未遂,9月18日,吴昌龙只好按警方的要求供称是陈科云搞了爆炸。
此时的陈科云同样是警方砧板上的一块肉。刑警反复叫嚷着:“我们就是要‘证据’,不讲就这样天天用刑,直到把你搞死掉,再把你丢到楼下,说你是跳楼自杀”“你这次进来就别想出去,你如果出去了,我们几个刑警队员就得进看守所”! 经过十天十夜持续的身心折磨,9月22日夜至23日凌晨,陈科云也胡乱作了招供。即使那样,所谓的交代也只是没有实质的“罪述”。
为“扩大战果”,警方逼迫吴昌龙作“详细”交代。时重案中队长吴承奋明确告诉吴昌龙:“你能这个门出去的话,那就是我死,如果你不能走出这个门,你就是不死,我也要让你死”, “谁掌握了人的生存,谁也就控制了人的意志”。 在生不如死的酷刑折磨下,吴昌龙万念俱灰,只好顺着竹竿爬。警方按供抓了所谓提供雷管、炸药等爆炸物的杜捷生(吴刚离婚的前姐夫);警方抓了人,却难以扣上帽子,就恐吓杜捷生:福清有一条法律,一年刑讯逼供允许死七个人,你再不交待,用车把你拉到人多的地方,推下车,一枪将你击毙,说你畏罪潜逃。酷刑之下,杜捷生的屁股被打成“蜂窝状”后,相续供述了纸雷管、炸药和导火索来源起先是宁德的卫国、当兵的‘小八路’、外甥郭宗盛、连江严锦祥。最后,警方把目标锁定在福州桂山石仔场的江西民工谈敏华。后来,由于案发现场爆炸用的是电雷管引爆,酷刑下的杜捷生又胡乱招供,最后落在四川人王小刚身上。杜捷生在看守所里几次被刑警提出外面用刑,其在私设办案关押的12天,都不被计入刑期。虽被枉判了七年,实际上失去自由长达七年零12天。
11月7日,在王小刚没有到案的情况下,对以上五人宣布刑事拘留。这时,吴昌龙和陈科云夫妇被关押在警方私设的办案点分别长达103天和56天之久(警方美其名曰:监视居住),才告知人在公安手里,时公安不但不给任何的法律文书,还不让律师会见(因伤口溃烂)。随即于11月21日在当地发行量最大之《海峡都市报》登发了《福清“6.24”爆炸案告破》的新闻。12月5日,一份关于《吴承奋同志呈报个人二等功》很快上报督办此案的福建省公安厅(后被退回)。
公、检、法“城门失守”
陈科云、吴昌龙后来从看守所先后传出字字血,句句泪的《血泪的控诉》和《一个“死囚”的泣控》,他们揭露惨无人道的刑讯逼供造假。杜捷生同样惨遭酷刑,屁股被锈钉挫成蜂窝状,其在押的闽清看守所频频地向律师和家属告急杜捷生烂屁股危情,律师向法院提请伤情鉴定,至今没人理睬。谈敏华泣述:2001年10月26日早上,投进福清市看守所前,侦办的公安人员对谈敏华说:“你进去以后,不要乱讲了,要按照笔录里讲,你若不按笔录讲,我随时可以从看守所把你提出来,到时就有你好看。你是外地人,打死你就像打死一只狗一样,随便扔到山里边,没有人会发现的”。当谈敏华说到遭刑讯过程至今心有余悸。控、审机关明知该案存在严重刑讯逼供,却都装聋作哑。
2001年11月27日,在亲临刑讯现场令酷刑更残暴、破案总指挥的福清市政法委书记陈振英牵头协调下,作出一份《会议纪要》,以:“该案件重大,建议检察院作批捕”。也是因这一份见不得光的《会议纪要》,将依法执言的林洪楠律师扣上“泄密罪”而被剥夺了一年辩护资格。
在长官意志下,案件移送福清检察院后,陈科云、吴昌龙等人身上伤口还在溃烂流脓,明知该案严重刑讯逼供,却不敢加以认定,为回避矛盾,在《起诉意见书》中,提出存在五个主要问题,以“暂时无法认定”,声称对此案只能当“二传手”,推给了福州市检察院。
2002年3月份福州市检察院接案后,履行了二次退回补充,对嫌疑人以及他们的委托律师一再要求进行伤情鉴定,始终不予理睬。更为荒唐的是,电雷管作为爆炸装置最为关键的部件,杜捷生在警方的酷刑下所作的“罪述”,最后落在没有到案的王小刚身上,福州市检察院也不调查核实,在王小刚没有到案的情况下,于2002年7月底向福州市中院提起公诉。起诉时,案卷中连证据目录和证人名单都没有,以至到了法院后,又再一次被退回要求补充。
    2002年11月29日,福州中院第一次开庭,法庭上全案八位律师一致作无罪辩护;被告人撕心裂肺喊冤叫屈,当庭出示身上的累累伤痕;陈科云面对公诉人的指控,当面痛斥公诉人为虎作伥。
2003年3月份王小刚到案。福州检察院将王小刚起诉,福州中院却另案处理,单独开庭。律师们反复提出王小刚作为被指控为爆炸提供最关键的电雷管者必须并案审理,可法院就是置之不理。
是假难成真。福州中院第一次庭审后,由于案件的漏洞百出。全案没有一个实证,只有相互矛盾的口供和警方罗织案发现场收集到的材料难以下判,只好拖压。蒙冤者亲属不断向中央、福建省等相关部门进行申告,拦了省委领导轿车面呈状件,领导不得不作了多次的批示。虽然,福建省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控制新闻媒体,我们不能公开登报披露冤情真相,但是,仍有《福建日报》正义的资深记者发了内参;福建省高院对此案进行了两次督查。
2003年7月份,福建省工程爆破协会受省市两院委托,对爆炸现场的相关数据进行科学鉴定,作出了炸药量“至少需要600克以上”的鉴定结论,与吴昌龙的“口供”中炸药量为75克到150克相差近10倍。2006年外省有个法院被炸,用的炸药量约2000千克左右,再联想到纪委信访室门口地下水泥地和屋顶被炸开的大洞,并当场炸死一个人,其炸药量到底是在水泥地上测试600克还是在长草的松土上测试的150克,哪一个更客观、更接近真实?
还有更让人费解的是,爆炸现场的炸药成分和所谓提供炸药的谈敏华所在福州桂山石仔场的炸药成分,为何十年却不作比对?对此,律师调查取证得出一个结论: 2001年6月24日至27日,福州公安局曾作出一份不含TNT的《科技检验报告》,我国为环保考虑,于2004年后才禁止在硝胺炸药中添加TNT。问题很明显,而此案发生在2001年。还有,二审开庭前原称交换三份鉴定,但未见炸药量那一份,对本案证据链中最重要的提供电雷管已无罪释放的问题只字不提。
2004年1月5日,福建省高院第二次督查时,特意抽调了福建省宁德市、三明市、南平市三个中级法院的刑庭副庭长分头阅卷十天,1月15日在分管刑事副院长刘炎的主持下,听取了他们的看法,结果一致认为该案“不能成立”和“没有告破”。
而此时,已经调任福州市公安局长兼市政法委书记的牛纪刚,无视事实和法律、无视上级法院的意见,在第一次开庭无法下判而拖了近两年,于2004年9月底,亲自组织指挥福州市公、检、法三家联合重办此案,请来所谓的“专家”,对漏洞进行大修补,公开叫嚷:“一定能拿下此案”!把原来羁押在福州市第一看守所的五个被告人,采用欺骗、恐吓手段,秘密分散转押到福州市辖下的五个县看守所,不告诉关押地点,更不让律师会见。二个月后的2004年11月24日,就在法院通知律师于29日第二次开庭时,福州市公安局刑侦队突然对陈科云和吴昌龙委托的三位年逾花甲的老律师采取刑事传唤,时间长达12个小时,搞“敲山震虎”。紧接着,以更狠的手段对不断控告的当事人亲属多次进行刑事传讯和拘留。
2004年11月29日,距第一次庭审整整两年,福州中院奉命第二次开庭。与第一次庭审一样,法庭内外布满武警公安,戒备森严、杀气腾腾,每个被告人的亲属只发两张旁听证,不让公众旁听、拒绝记者采访。督办者牛纪刚坐镇庭审的小阁楼之上,院长、检察长簇拥左右,操纵着整个法庭审理。法庭上喊冤叫屈声撕心裂肺。
庭审结束当晚,刚在法庭上言之凿凿“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福州市检四名公诉人兵分两路:陈卫东和吴仰晗到连江县看守所威逼利诱谈敏华:说白了,我们主要针对前面两个(陈科云和吴昌龙),这事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你也是被骗的,只要你承认了,就没事了,我们会向法院求情轻判,你坐(牢)多时间就判你多长。陈卫东边说边从口袋掏出手机,作出一幅要给法官打电话状,又说:现在法官正在打判决书,你赶紧说,迟了就来不及。如果你不说,这次会判很重的,坐到你哭也没人理你!另两名公诉人林幼华和林聪伟到关押杜捷生的闽清县看守所,与同年11月1日,福州公安人员到看守所继续诱骗、威胁一样的口气说:你按以前的供述承认了,关你多久就判多久,放你回去。如果你不相信的话,可以叫所长来,作个证明,我们签个协议。不然,会判很重的。最后,四名公诉人在杜和谈怒责下灰溜溜地消逝在黑夜之中。
隔天的12月1日,庭审第二天即强行宣判陈科云、吴昌龙五人死缓至三年徒刑。十天后的12月10日,福州市中院法官半夜到福州市第二看守所,对被指控提供电雷管、关押了一年八个月的王小刚悄悄无罪释放,并恐吓王小刚马上离开福州。至此,这起被拖压了二年多的爆炸案,以没有电雷管而被福州中院判爆炸罪名成立。对此荒唐判决,法律专业人士和媒体纷纷质疑:爆炸案要么百分百真,要么百分百假。没有了电雷管,何来爆炸装置?没有爆炸装置,何来实施爆炸犯罪?
程序违法与否,导致两种截然不同的命运。毋庸置疑,这起爆炸案中案,“一案两决”背后,总祸根在刑讯逼供上。2001年吴昌龙“失踪”后,被“监视居住”在公安私设的办案点长达103天,残暴酷刑下,想要什么样的“罪述”拿不到?值得庆幸的是,王小刚“到案”的2003年,亦是专案组长林孜局长涉黑事件曝光之时,福清公安局换了新的领导,王小刚未经“监视居住”环节,直接投进看守所,未遭刑讯逼供。纵观本案,审了十年,至今无一实证,只剩下漏洞百出,疑团滚滚的有罪供述。
                             赤裸裸的以权压法
    2004年12月上旬,案件上诉至福建省高院,经一年多的审理,福建省高院在省检察院倪英达检察长参与下,以不公开的审理方式,两长一致达成“此案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的审议结论。但是,仗着是省委主要领导的爱将,手握重权的牛纪刚顽固反对并一再施压。福建省高院领导为回避矛盾作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裁定》。
案退回重审后,牛纪刚以市政法委书记身份,更加露骨地以权压法,公然以“一长代四长”(公、检、法、司)操纵此案的审理。指令法院发函给市律协,责令取消陈科云委托律师林洪楠的辩护资格,并直接打电话给市司法局长管好律师。在重审开庭的前一天(2006年5月31日开庭),市律协一一打电话告诫律师们,庭审时“不要说不该说的话”。司法局叶伦腾局长还于当天晚上亲自出面宴请吴昌龙的律师,说服他第二天庭审要给予配合。
更匪夷所思的是,福建省工程爆破协会曾经受福州市中院和福建省高院之托,对现场炸坑作出的爆炸所需炸药量起码要600克以上的鉴定结论,牛纪刚大为恼火(因为吴昌龙的供述只有75克——150克),指令福州市公安局刑警对爆破协会秘书长陈榕明和专家郑家志以“伪证罪”关押了37天(2006年6月22日——7月28日)后令取保候审,随后,于2006年8月8日,在没有专家到场的情况下,单方面通过开庭方式撤销福建省工程爆破协会作出至少需要600克以上炸药量鉴定。福清市公安局治安科的侯小凯被无端怀疑与爆破协会专家串通而被关押了50天(2006年6月28日——8月18日),放出来时,全身伤痕累累。更有甚者,福州市公安局刑警居然还到两级法院要查办办案的法官。事后,所谓提供电雷管者四川王小刚无罪释放,2003年负责此案的福清市公安局局长和分管刑侦的副局长均被莫名扣上不同的“帽子”,打压后被贬或离职。
2006年4月5日,福州中院向福州市检提出9点的(2006)榕刑初字第67号《建议补充侦查函》。但,9点建议补充仅停留在纸上,早几年,福州市检就明确“没有什么材料好补充”。
2006年10月10日,福州中院奉命对此案重审宣判,法院内外依然武警密布,公众固然不准进入旁听,但看到律师们进场还要被搜身检查时,被告人亲属和未进场的律师心都寒到极点,一致拒绝进入庭审大厅。一审重审,福州中院对陈科云和吴昌龙作出死缓判决;杜捷生和谈敏华十年各改判为七年、六年;谢清三年改为两年。
事后,法官通知被告人亲属领取判决书时,无奈地说:我也很想和上面的领导坐下来好好分析案情,可是有哪一个领导愿意听?
几年来,为亲人伸冤,被告人亲属不断上访,控告,却屡屡遭到福州警方的传讯和拘押。其中一次在2005年9月14日福州市公安局刑侦队出动警力半夜到福清,以抓捕要犯的手段,翻墙砸门对曾经向省委卢展工书记拦轿呈状的陈科云的哥哥、吴昌龙的姐姐和杜捷生的姐姐实施抓捕,以“莫须有”的罪名被关押了17天后放出。              
瞒上压下久拖不决
2007年4月上旬,全国人大侨务执法检查组莅闽对涉侨案件进行督查,该案亦在督查之列,福建省高院副院长何鸣向检查组作汇报时,藏匿了该院两次无罪督查意见,却以“案件复杂”为托辞,为自已开脱。此案严重超羁、超审,被告人亲属到法院催促,被告知:相信会依法审理,但是,不要对法官抱太大希望,法官上面有审委会,审委会的上面还有领导。显然,法官只徒有虚名,长官意志一直在左右着案件。
上诉经漫长五年半等待,终于等来二审“公开”开庭通知。开庭前,林洪楠律师再次被“闭口”;福建省宣传部发出不准采访“福清纪委爆炸案”的通告,即使是新华社记者也只能以《内参》形式向上汇报;对被告家属旁听也作了严格的限定,身份核对,每个被告人的亲属只能领到两张旁听证……。
2011年4月26日,福建省高院二审开庭,党政部门来了不少人,台前60位旁听席、幕后看现场直播有最高法法官、福建省纪委、省政法、省人大、福州市委及公检法等相关部门参加。当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谢清一步入法庭,喊冤叫屈声响彻法庭。众目睽睽之下,四人当庭出示身上历经十年依然清晰的累累伤痕,再次要求伤情鉴定,其中陈科云693次提请,至今无人理睬。
此次二审开庭审理这起备受关注、再也绕不过去的案件,可以看出福建省高院用心良苦,既照顾到领导的面子和感受,全庭播放那盘为自证没有刑讯逼供,督办者精心制作、被吹得神乎其神“成功告破”最后一根稻草、吴昌龙戴着脚镣“认罪”的视频;又让律师和被告方有充分的揭露刑讯和说话的空间,传讯四名当年侦办人员到庭进行质证。质证过程,侦办人员百般狡辩。律师当庭抗议:出庭质证的侦办人员不是“记不清”,就是把违法责任推到专案组领导身上,这样质证不会有结果,打人者不会主动承认刑讯逼供,只有启动司法伤情鉴定,才是突破本案的关键。但是,院方却回避要害的刑讯逼供问题。开庭前,法官到永泰县看守所提审,吴昌龙提出伤情鉴定被拒。
二审开庭用了整整10个多小时,审判长以“案情复杂,要报审委会讨论,择日再通知开庭”而宣布庭审结束。参加当天旁听的吴华英一直克制情绪,看着身陷冤狱长达十年的弟弟吴昌龙仍被押出法庭,尤不能当庭无罪释放,再也控制不住心中的愤怒,站起来转身对着后面楼上大声呼喊:躲在后面的领导,你们要摸着自己的良心,如果是你们的亲人蒙冤,当了十年替罪羊,你们还会无动于衷吗?
新闻媒体披露
    离奇的案件,引起了社会以及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福建日报》虽不能公开报道,多次以《内参》形式进行披露;中国青年报记者到实地采访后,于2005年5月31日在《中国青年报》上刊登了核心调查《福建两死刑犯称:我们是冤枉的》;2005年1月23日香港《亚洲周刊》刊登《福建爆炸案爆出酷刑黑幕》和《从东京到福建的采访惊魂》的报道;2007年1月7日报道《福建爆炸案惊动驻日外交官》;2008年12月19日《温家宝访日与闽侨鸣冤事件》;2009年12月5日报道《福建网民代言有罪案中案》对案件连续跟踪报道,2008年4月17日新华社主管的《瞭望东方周刊》第16期刊出了《“福清纪委爆炸案”七年未决》的报道。2011年4月27日、28日《南方都市报》相续刊出了《“福清纪委爆炸案”十年未决》和《“福清纪委爆炸案”改变五个家庭》的报道。
    尽管众多媒体对案件真相作了披露,但是,冤案的制造者和参与者为了自身的声誉以及“顶戴花翎”的不受牵连,以权压法,将错就错并一错到底。当地相关部门也为了维护“地方形象”对发生的“不光彩”事件讳莫如深,以稳定海西为借口,极力掩盖,瞒上欺下。司法机关在长官意志的左右下,只好违心出卖了法律而屈从于权力,以至于让“无罪的进入牢房,有罪的则逍遥于法外”。
该案八位律师始终不渝地坚持作无罪辩护。一位老律师曾经以“破天荒”来概括此案的造假,并且多次向省委政法委领导当面反映案情。
而今,已调到河南的原在福建就任8年省委书记的卢展工把这份“遗产”留给了2009年新上任的省委孙春兰书记。只要秉着公心,保障人权,拿出纠错的勇气,澄清此“成功告破”大假案,并不难。
一案十年不决,这起破天荒大假案,不仅使吴昌龙等六人人身权利和自由惨遭涂炭,作为他们的亲人,我们蒙冤背着“爆炸杀人”亲属的黑锅,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在屈辱中备受煎熬。
十年多来,蒙冤亲属不断申诉、控告,尽管屡屡遭到福州警方的传讯和拘留,甚至判刑,但,我们不会因无良官员的打压而放弃为亲人伸冤的决绝之心。海外的亲人不断向中国驻外使馆呈送状件,该案于2006年被列为全国人大督办案件。
这起已被全国人大列为涉侨督办案件、最高法有(2006)169号形文、驻日大使有批示、福建省委领导有批示、福建省高院有无罪审议结论、媒体有披露、为何至今审而难决?问题究竟在哪里?
这起原先在侦查阶段就可以纠错的案件,却在官谎一再遮掩下,偏离法律轨道,年复一年,真相越藏越深。
十年超羁、超审案,它在质疑中央两轮清理超期羁押案的力度和成效;十年沉冤,它在拷问着执政者的良知。
近期,媒体频频披露迟到公正的刑讯逼供造假案,远在边陲的广西高院,面对坐了七年牢狱的12个无辜者,勇于纠错,敲响正义的法槌,依法对12人作出无罪判决。如此举措,让同命运、共悲苦的我们看到希望的曙光。
而近在沿海的福建,与台湾一海相隔的海峡西岸,更当有所作为。上诉五年半福建省高院二审终于开庭了,这件十年不决刑讯逼供造假案再次呈现在法律的阳光下,是以人为本,还是以官为重?!纠正这起大冤案,天不会塌下来。该到了体现公平正义,还原真相,不枉不纵,让海西司法不再蒙羞的时候了。

此谨呈!

                    “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亲属进京再呈状:陈美珠 陈科斌 陈  炜
                                      吴玉堂 吴华英 杜雪贞
谈军华 谢 清 谢建枝
2011年10月25日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
联系电话:0591——85387179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清市清展花园1号楼601室   吴华英
联系电话:0591——85273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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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8 18: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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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致福建省第九次党代会领导的公开信
十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冤属再呼吁



福建省委孙春兰、福建省纪委陈文清、福建省政法委徐谦、福建省高院马新岚:
一年一度党代会,一年一次公开信,一案十年何时决?十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让谁为难了?
百遇一遇的2011.11.11日,又恰是福建省第九次党代会召开之日。今天,打开福建之窗,看到福州日报“喜迎福建省第九次党代会  10多万盆鲜花扮靓榕城》的报道。一片喜庆之下,倍受煎熬的冤属感慨多多,这起被拖压十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何日云散天开。
十年前,福建省发生一起“纪委爆炸案”,致一人当场死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不料,影响更恶劣的刑讯逼供大造假,当地政府为了掩盖纪委爆炸黑幕,放纵包庇真凶,把最关键打传呼者排除在“十条侦查措施”之外,将与案件无关的吴昌龙、陈科云、杜捷生、谈敏华、王小刚、谢清当作替罪羊,进而制造了这件福建皇帝新装——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致六名无辜者及五个家庭陷入苦难深渊之中。十年一案难决,至今无一实证。目前,吴昌龙和陈科云被超羁在看守所十年多,福建省高院二审开庭又过了半年多,仍审而不决。
蹊跷的“传呼”
2001年6月24日(星期日)上午8时许,福建省福清市纪委发生一起爆炸案件,纪委司机吴章雄在家接到领导传呼赶到单位,触动放在信访室门口的爆炸物,当场被炸身亡。
纪委发生爆炸案,全国罕见。此案,福建省公安厅督办,副厅长牛纪刚专办。福清市政法委书记陈振英任破案总指挥,市公安局长林孜(涉黑已判重刑)任专案组长,调集50余名“精兵强将”进驻福清市宾馆,在全市展开拉网式的大摸排,凡认为嫌疑者即被传拘。为了消灾,有的通过关系,有的则用金钱进行通融,搞得风声鹤唳,人人谈警色变。蹊跷的是,专案组在“十条侦查措施”中,对打传呼者却讳莫如深。
                    刑讯逼供使案件“告破”  
一个月后,专案组仍难确定对象。这时,福清市中福公司会计陈奋真(与省、市纪委领导有密切关系),向警方恶意举报称该公司经理“陈科云因受纪委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心怀不满,策划搞了爆炸”。为掩盖纪委爆炸黑幕,专案组将错就错,把陈科云作为重点布控对象,而公司司机“吴昌龙也因修车报销等问题与陈奋真有过争执”。认为“吴有可能为陈科云搞爆炸运送炸药”。于是,也被列为作案对象。仅凭怀疑就把吴昌龙作为“突破口”,采取非常措施。2001年7月27日夜,吴昌龙驾车去女友家的路上,突遭全副武装刑警的“密捕”,关在私设的办案点长达103天,大搞刑讯逼供。这,有吴昌龙长达24页悲情手书《一个“死囚”的泣控》为证。
吴昌龙只是中福公司聘用的临时工,他既不是党员,也不是干部,更没有受纪委处分。与陈奋真产生矛盾,怎会向纪委进行报复?!起诉书和判决书强加给吴昌龙的作案动机,实在荒唐!
吴昌龙突然“失踪”,其亲属及公司员工四出寻找不见踪影,到处辨认死尸,向警方报案,又在当地电视台播出《寻人启事》,警方一直秘而不宣。直到有一天发现吴驾驶的公司小车被换了牌号在警方手中使用,才知道吴昌龙在警方手里。陈科云因此还多次向警方讨要小车,均被拒绝,他万万没想到,警方马上就要对他下手。
    吴昌龙突遭秘捕,被秘密关押在福清市戒毒所、安全局怡静园、刑侦队办公室等处,手铐脚镣加身。不让睡觉,拳打脚踢,逼吴交代“问题”。吴昌龙天天喊冤,一个多月后,警方仍一无所获。8月21日警方又抓了中福公司秘书邓峰,同样手铐、脚镣加身,要其揭发陈科云,23天后,邓在当领导亲戚关照下被放回。9月初,有些警员因搞不出所谓的材料而气馁时,牛纪刚以督办者身份出面打气:我有经验,关键时刻不能退缩,还要加大力度。此时,美国发生了震惊世界的恐怖袭击9.11事件,国内也加强了防恐措施。这起普通的刑事案件被别有用心者上升为“恐怖事件”,这在福清市公安局《融公通(2004)342号》函有详细记录。侦办人员有了督办者的鼓励为其壮胆,专案组同样在毫无证据下,9月13日对陈科云和其妻子谢清进行抓捕,分开关押,对陈科云、吴昌龙用测试器进行测试,制造恐怖气氛。9月14日、17日又对陈科云的两个妻弟谢建忠和谢建灿也实施抓捕,同样不告知他们的亲人,同样全都上了手铐脚镣,秘密关押在以上几个办案点,不分昼夜采用车轮战术,逼取口供。
谢建忠、谢建灿两兄弟被抓后,办案人员逼迫他们要交待是如何安装爆炸装置。后考虑到谢家兄弟有经济实力,为降低造假风险,在分别被关押54天和26天,令取保候审。谢建忠放出时自付50元钱的脚镣费(因为时间长久,找不到脚镣的钥匙,只好请来开锁匠)(附件2)。
为打开“突破口”,警方加大了对已失去50多天自由的吴昌龙用刑力度,专案组副组长叫嚣:“吴昌龙你如果能从这个门出去的话,我就从全福清人的胯下爬过去”,终因酷刑难熬又自杀未遂,9月18日,吴昌龙只好按警方的要求供称是陈科云搞了爆炸。
此时的陈科云同样是警方砧板上的一块肉。刑警反复叫嚷着:“我们就是要‘证据’,不讲就这样天天用刑,直到把你搞死掉,再把你丢到楼下,说你是跳楼自杀”“你这次进来就别想出去,你如果出去了,我们几个刑警队员就得进看守所”! 经过十天十夜持续的身心折磨,9月22日夜至23日凌晨,陈科云也胡乱作了招供。即使那样,所谓的交代也只是没有实质的“罪述”。
为“扩大战果”,警方逼迫吴昌龙作“详细”交代。时重案中队长吴承奋明确告诉吴昌龙:“你能这个门出去的话,那就是我死,如果你不能走出这个门,你就是不死,我也要让你死”, “谁掌握了人的生存,谁也就控制了人的意志”。 在生不如死的酷刑折磨下,吴昌龙万念俱灰,只好顺着竹竿爬。警方按供抓了所谓提供雷管、炸药等爆炸物的杜捷生(吴刚离婚的前姐夫);警方抓了人,却难以扣上帽子,就恐吓杜捷生:福清有一条法律,一年刑讯逼供允许死七个人,你再不交待,用车把你拉到人多的地方,推下车,一枪将你击毙,说你畏罪潜逃。酷刑之下,杜捷生的屁股被打成“蜂窝状”后,相续供述了纸雷管、炸药和导火索来源起先是宁德的卫国、当兵的‘小八路’、外甥郭宗盛、连江严锦祥。最后,警方把目标锁定在福州桂山石仔场的江西民工谈敏华。后来,由于案发现场爆炸用的是电雷管引爆,酷刑下的杜捷生又胡乱招供,最后落在四川人王小刚身上。杜捷生在看守所里几次被刑警提出外面用刑,其在私设办案关押的12天,都不被计入刑期。虽被枉判了七年,实际上失去自由长达七年零12天。
11月7日,在王小刚没有到案的情况下,对以上五人宣布刑事拘留。这时,吴昌龙和陈科云夫妇被关押在警方私设的办案点分别长达103天和56天之久(警方美其名曰:监视居住),才告知人在公安手里,时公安不但不给任何的法律文书,还不让律师会见(因伤口溃烂)。随即于11月21日在当地发行量最大之《海峡都市报》登发了《福清“6.24”爆炸案告破》的新闻。12月5日,一份关于《吴承奋同志呈报个人二等功》很快上报督办此案的福建省公安厅(后被退回)。
公、检、法“城门失守”
陈科云、吴昌龙后来从看守所先后传出字字血,句句泪的《血泪的控诉》和《一个“死囚”的泣控》,他们揭露惨无人道的刑讯逼供造假。杜捷生同样惨遭酷刑,屁股被锈钉挫成蜂窝状,其在押的闽清看守所频频地向律师和家属告急杜捷生烂屁股危情,律师向法院提请伤情鉴定,至今没人理睬。谈敏华泣述:2001年10月26日早上,投进福清市看守所前,侦办的公安人员对谈敏华说:“你进去以后,不要乱讲了,要按照笔录里讲,你若不按笔录讲,我随时可以从看守所把你提出来,到时就有你好看。你是外地人,打死你就像打死一只狗一样,随便扔到山里边,没有人会发现的”。当谈敏华说到遭刑讯过程至今心有余悸。控、审机关明知该案存在严重刑讯逼供,却都装聋作哑。
2001年11月27日,在亲临刑讯现场令酷刑更残暴、破案总指挥的福清市政法委书记陈振英牵头协调下,作出一份《会议纪要》,以:“该案件重大,建议检察院作批捕”。也是因这一份见不得光的《会议纪要》,将依法执言的林洪楠律师扣上“泄密罪”而被剥夺了一年辩护资格。
在长官意志下,案件移送福清检察院后,陈科云、吴昌龙等人身上伤口还在溃烂流脓,明知该案严重刑讯逼供,却不敢加以认定,为回避矛盾,在《起诉意见书》中,提出存在五个主要问题,以“暂时无法认定”,声称对此案只能当“二传手”,推给了福州市检察院。
2002年3月份福州市检察院接案后,履行了二次退回补充,对嫌疑人以及他们的委托律师一再要求进行伤情鉴定,始终不予理睬。更为荒唐的是,电雷管作为爆炸装置最为关键的部件,杜捷生在警方的酷刑下所作的“罪述”,最后落在没有到案的王小刚身上,福州市检察院也不调查核实,在王小刚没有到案的情况下,于2002年7月底向福州市中院提起公诉。起诉时,案卷中连证据目录和证人名单都没有,以至到了法院后,又再一次被退回要求补充。
    2002年11月29日,福州中院第一次开庭,法庭上全案八位律师一致作无罪辩护;被告人撕心裂肺喊冤叫屈,当庭出示身上的累累伤痕;陈科云面对公诉人的指控,当面痛斥公诉人为虎作伥。
2003年3月份王小刚到案。福州检察院将王小刚起诉,福州中院却另案处理,单独开庭。律师们反复提出王小刚作为被指控为爆炸提供最关键的电雷管者必须并案审理,可法院就是置之不理。
是假难成真。福州中院第一次庭审后,由于案件的漏洞百出。全案没有一个实证,只有相互矛盾的口供和警方罗织案发现场收集到的材料难以下判,只好拖压。蒙冤者亲属不断向中央、福建省等相关部门进行申告,拦了省委领导轿车面呈状件,领导不得不作了多次的批示。虽然,福建省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控制新闻媒体,我们不能公开登报披露冤情真相,但是,仍有《福建日报》正义的资深记者发了内参;福建省高院对此案进行了两次督查。
2003年7月份,福建省工程爆破协会受省市两院委托,对爆炸现场的相关数据进行科学鉴定,作出了炸药量“至少需要600克以上”的鉴定结论,与吴昌龙的“口供”中炸药量为75克到150克相差近10倍。2006年外省有个法院被炸,用的炸药量约2000千克左右,再联想到纪委信访室门口地下水泥地和屋顶被炸开的大洞,并当场炸死一个人,其炸药量到底是在水泥地上测试600克还是在长草的松土上测试的150克,哪一个更客观、更接近真实?
还有更让人费解的是,爆炸现场的炸药成分和所谓提供炸药的谈敏华所在福州桂山石仔场的炸药成分,为何十年却不作比对?对此,律师调查取证得出一个结论: 2001年6月24日至27日,福州公安局曾作出一份不含TNT的《科技检验报告》,我国为环保考虑,于2004年后才禁止在硝胺炸药中添加TNT。问题很明显,而此案发生在2001年。还有,二审开庭前原称交换三份鉴定,但未见炸药量那一份,对本案证据链中最重要的提供电雷管已无罪释放的问题只字不提。
2004年1月5日,福建省高院第二次督查时,特意抽调了福建省宁德市、三明市、南平市三个中级法院的刑庭副庭长分头阅卷十天,1月15日在分管刑事副院长刘炎的主持下,听取了他们的看法,结果一致认为该案“不能成立”和“没有告破”。
而此时,已经调任福州市公安局长兼市政法委书记的牛纪刚,无视事实和法律、无视上级法院的意见,在第一次开庭无法下判而拖了近两年,于2004年9月底,亲自组织指挥福州市公、检、法三家联合重办此案,请来所谓的“专家”,对漏洞进行大修补,公开叫嚷:“一定能拿下此案”!把原来羁押在福州市第一看守所的五个被告人,采用欺骗、恐吓手段,秘密分散转押到福州市辖下的五个县看守所,不告诉关押地点,更不让律师会见。二个月后的2004年11月24日,就在法院通知律师于29日第二次开庭时,福州市公安局刑侦队突然对陈科云和吴昌龙委托的三位年逾花甲的老律师采取刑事传唤,时间长达12个小时,搞“敲山震虎”。紧接着,以更狠的手段对不断控告的当事人亲属多次进行刑事传讯和拘留。
2004年11月29日,距第一次庭审整整两年,福州中院奉命第二次开庭。与第一次庭审一样,法庭内外布满武警公安,戒备森严、杀气腾腾,每个被告人的亲属只发两张旁听证,不让公众旁听、拒绝记者采访。督办者牛纪刚坐镇庭审的小阁楼之上,院长、检察长簇拥左右,操纵着整个法庭审理。法庭上喊冤叫屈声撕心裂肺。
庭审结束当晚,刚在法庭上言之凿凿“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福州市检四名公诉人兵分两路:陈卫东和吴仰晗到连江县看守所威逼利诱谈敏华:说白了,我们主要针对前面两个(陈科云和吴昌龙),这事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你也是被骗的,只要你承认了,就没事了,我们会向法院求情轻判,你坐(牢)多时间就判你多长。陈卫东边说边从口袋掏出手机,作出一幅要给法官打电话状,又说:现在法官正在打判决书,你赶紧说,迟了就来不及。如果你不说,这次会判很重的,坐到你哭也没人理你!另两名公诉人林幼华和林聪伟到关押杜捷生的闽清县看守所,与同年11月1日,福州公安人员到看守所继续诱骗、威胁一样的口气说:你按以前的供述承认了,关你多久就判多久,放你回去。如果你不相信的话,可以叫所长来,作个证明,我们签个协议。不然,会判很重的。最后,四名公诉人在杜和谈怒责下灰溜溜地消逝在黑夜之中。
隔天的12月1日,庭审第二天即强行宣判陈科云、吴昌龙五人死缓至三年徒刑。十天后的12月10日,福州市中院法官半夜到福州市第二看守所,对被指控提供电雷管、关押了一年八个月的王小刚悄悄无罪释放,并恐吓王小刚马上离开福州。至此,这起被拖压了二年多的爆炸案,以没有电雷管而被福州中院判爆炸罪名成立。对此荒唐判决,法律专业人士和媒体纷纷质疑:爆炸案要么百分百真,要么百分百假。没有了电雷管,何来爆炸装置?没有爆炸装置,何来实施爆炸犯罪?
程序违法与否,导致两种截然不同的命运。毋庸置疑,这起爆炸案中案,“一案两决”背后,总祸根在刑讯逼供上。2001年吴昌龙“失踪”后,被“监视居住”在公安私设的办案点长达103天,残暴酷刑下,想要什么样的“罪述”拿不到?值得庆幸的是,王小刚“到案”的2003年,亦是专案组长林孜局长涉黑事件曝光之时,福清公安局换了新的领导,王小刚未经“监视居住”环节,直接投进看守所,未遭刑讯逼供。纵观本案,审了十年,至今无一实证,只剩下漏洞百出,疑团滚滚的有罪供述。
                                赤裸裸的以权压法
    2004年12月上旬,案件上诉至福建省高院,经一年多的审理,福建省高院在省检察院倪英达检察长参与下,以不公开的审理方式,两长一致达成“此案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的审议结论。但是,仗着是省委主要领导的爱将,手握重权的牛纪刚顽固反对并一再施压。福建省高院领导为回避矛盾作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裁定》。
案退回重审后,牛纪刚以市政法委书记身份,更加露骨地以权压法,公然以“一长代四长”(公、检、法、司)操纵此案的审理。指令法院发函给市律协,责令取消陈科云委托律师林洪楠的辩护资格,并直接打电话给市司法局长管好律师。在重审开庭的前一天(2006年5月31日开庭),市律协一一打电话告诫律师们,庭审时“不要说不该说的话”。司法局叶伦腾局长还于当天晚上亲自出面宴请吴昌龙的律师,说服他第二天庭审要给予配合。
更匪夷所思的是,福建省工程爆破协会曾经受福州市中院和福建省高院之托,对现场炸坑作出的爆炸所需炸药量起码要600克以上的鉴定结论,牛纪刚大为恼火(因为吴昌龙的供述只有75克——150克),指令福州市公安局刑警对爆破协会秘书长陈榕明和专家郑家志以“伪证罪”关押了37天(2006年6月22日——7月28日)后令取保候审,随后,于2006年8月8日,在没有专家到场的情况下,单方面通过开庭方式撤销福建省工程爆破协会作出至少需要600克以上炸药量鉴定。福清市公安局治安科的侯小凯被无端怀疑与爆破协会专家串通而被关押了50天(2006年6月28日——8月18日),放出来时,全身伤痕累累。更有甚者,福州市公安局刑警居然还到两级法院要查办办案的法官。事后,所谓提供电雷管者四川王小刚无罪释放,2003年负责此案的福清市公安局局长和分管刑侦的副局长均被莫名扣上不同的“帽子”,打压后被贬或离职。
2006年4月5日,福州中院向福州市检提出9点的(2006)榕刑初字第67号《建议补充侦查函》。但,9点建议补充仅停留在纸上,早几年,福州市检就明确“没有什么材料好补充”。
2006年10月10日,福州中院奉命对此案重审宣判,法院内外依然武警密布,公众固然不准进入旁听,但看到律师们进场还要被搜身检查时,被告人亲属和未进场的律师心都寒到极点,一致拒绝进入庭审大厅。一审重审,福州中院对陈科云和吴昌龙作出死缓判决;杜捷生和谈敏华十年各改判为七年、六年;谢清三年改为两年。
事后,法官通知被告人亲属领取判决书时,无奈地说:我也很想和上面的领导坐下来好好分析案情,可是有哪一个领导愿意听?
几年来,为亲人伸冤,被告人亲属不断上访,控告,却屡屡遭到福州警方的传讯和拘押。其中一次在2005年9月14日福州市公安局刑侦队出动警力半夜到福清,以抓捕要犯的手段,翻墙砸门对曾经向省委卢展工书记拦轿呈状的陈科云的哥哥、吴昌龙的姐姐和杜捷生的姐姐实施抓捕,以“莫须有”的罪名被关押了17天后放出。              
瞒上压下久拖不决
2007年4月上旬,全国人大侨务执法检查组莅闽对涉侨案件进行督查,该案亦在督查之列,福建省高院副院长何鸣向检查组作汇报时,藏匿了该院两次无罪督查意见,却以“案件复杂”为托辞,为自已开脱。此案严重超羁、超审,被告人亲属到法院催促,被告知:相信会依法审理,但是,不要对法官抱太大希望,法官上面有审委会,审委会的上面还有领导。显然,法官只徒有虚名,长官意志一直在左右着案件。
上诉经漫长五年半等待,终于等来二审“公开”开庭通知。开庭前,林洪楠律师再次被“闭口”;福建省宣传部发出不准采访“福清纪委爆炸案”的通告,即使是新华社记者也只能以《内参》形式向上汇报;对被告家属旁听也作了严格的限定,身份核对,每个被告人的亲属只能领到两张旁听证……。
2011年4月26日,福建省高院二审开庭,党政部门来了不少人,台前60位旁听席、幕后看现场直播有最高法法官、福建省纪委、省政法、省人大、福州市委及公检法等相关部门参加。当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谢清一步入法庭,喊冤叫屈声响彻法庭。众目睽睽之下,四人当庭出示身上历经十年依然清晰的累累伤痕,再次要求伤情鉴定,其中陈科云693次提请,至今无人理睬。
此次二审开庭审理这起备受关注、再也绕不过去的案件,可以看出福建省高院用心良苦,既照顾到领导的面子和感受,全庭播放那盘为自证没有刑讯逼供,督办者精心制作、被吹得神乎其神“成功告破”最后一根稻草、吴昌龙戴着脚镣“认罪”的视频;又让律师和被告方有充分的揭露刑讯和说话的空间,传讯四名当年侦办人员到庭进行质证。质证过程,侦办人员百般狡辩。律师当庭抗议:出庭质证的侦办人员不是“记不清”,就是把违法责任推到专案组领导身上,这样质证不会有结果,打人者不会主动承认刑讯逼供,只有启动司法伤情鉴定,才是突破本案的关键。但是,院方却回避要害的刑讯逼供问题。开庭前,法官到永泰县看守所提审,吴昌龙提出伤情鉴定被拒。
二审开庭用了整整10个多小时,审判长以“案情复杂,要报审委会讨论,择日再通知开庭”而宣布庭审结束。参加当天旁听的吴华英一直克制情绪,看着身陷冤狱长达十年的弟弟吴昌龙仍被押出法庭,尤不能当庭无罪释放,再也控制不住心中的愤怒,站起来转身对着后面楼上大声呼喊:躲在后面的领导,你们要摸着自己的良心,如果是你们的亲人蒙冤,当了十年替罪羊,你们还会无动于衷吗?
新闻媒体披露
    离奇的案件,引起了社会以及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福建日报》虽不能公开报道,多次以《内参》形式进行披露;中国青年报记者到实地采访后,于2005年5月31日在《中国青年报》上刊登了核心调查《福建两死刑犯称:我们是冤枉的》;2005年1月23日香港《亚洲周刊》刊登《福建爆炸案爆出酷刑黑幕》和《从东京到福建的采访惊魂》的报道;2007年1月7日报道《福建爆炸案惊动驻日外交官》;2008年12月19日《温家宝访日与闽侨鸣冤事件》;2009年12月5日报道《福建网民代言有罪案中案》对案件连续跟踪报道,2008年4月17日新华社主管的《瞭望东方周刊》第16期刊出了《“福清纪委爆炸案”七年未决》的报道。2011年4月27日、28日《南方都市报》相续刊出了《“福清纪委爆炸案”十年未决》和《“福清纪委爆炸案”改变五个家庭》的报道。
    尽管众多媒体对案件真相作了披露,但是,冤案的制造者和参与者为了自身的声誉以及“顶戴花翎”的不受牵连,以权压法,将错就错并一错到底。当地相关部门也为了维护“地方形象”对发生的“不光彩”事件讳莫如深,以稳定海西为借口,极力掩盖,瞒上欺下。司法机关在长官意志的左右下,只好违心出卖了法律而屈从于权力,以至于让“无罪的进入牢房,有罪的则逍遥于法外”。
该案八位律师始终不渝地坚持作无罪辩护。一位老律师曾经以“破天荒”来概括此案的造假,并且多次向省委政法委领导当面反映案情。
而今,已调到河南的原在福建就任8年省委书记的卢展工把这份“遗产”留给了2009年新上任的省委领导班子。只要秉着公心,保障人权,拿出纠错的勇气,澄清此“成功告破”大假案,并不难。
一案十年不决,这起破天荒大假案,不仅使吴昌龙等六人人身权利和自由惨遭涂炭,作为他们的亲人,我们蒙冤背着“爆炸杀人”亲属的黑锅,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在屈辱中备受煎熬。
十年多来,蒙冤亲属不断申诉、控告,尽管屡屡遭到福州警方的传讯和拘留,甚至判刑,但,我们不会因无良官员的打压而放弃为亲人伸冤的决绝之心。海外的亲人不断向中国驻外使馆呈送状件,该案于2006年被列为全国人大督办案件。
这起已被全国人大列为涉侨督办案件、最高法有(2006)169号形文、驻日大使有批示、福建省委领导有批示、福建省高院有无罪审议结论、媒体有披露、为何至今审而难决?问题究竟在哪里?
这起原先在侦查阶段就可以纠错的案件,却在官谎一再遮掩下,偏离法律轨道,年复一年,真相越藏越深。
十年超羁、超审案,它在质疑中央两轮清理超期羁押案的力度和成效;十年沉冤,它在拷问着福建执政者的良知。
十年来,为讨个说法和清白,在洗冤的艰途中煎熬、奔波。我们满怀对法律的敬畏和司法的信赖,期待着人民法院“依法办案”,可是,一次次反映问题石沉大海,一趟趟上访告状无功而返。整整十年,通过法律途径、走正常渠道依然沉冤莫雪。
有人利用公权力公然制造假案,明目张胆包庇真凶长期逍遥法外,司法机关却揣着明白装糊涂,掩盖真相长达十年之久,实在是匪夷所思。福建省高院至今仍不肯把案件真相公之于众。对于这起21世纪初发生在福建的“窦娥冤”案,作为福建省委领导岂能熟视无睹?
此案上诉五年半福建省高院二审终于开庭了,这件十年不决刑讯逼供造假案再次呈现在法律的阳光下,是以人为本?!还是以官为重?!是人命重要?!还是牛纪刚厅长面子重要?!该到了体现公平正义,还原真相,不枉不纵,让海西司法不再蒙羞的时候了。纠正这起大冤案,天不会塌下来。


再呈以上,谨请福建省第九次党代会于会的福建省委孙春兰、福建省纪委陈文清、福建省政法委徐谦等书记督促福建省高院马新岚院长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还无辜者清白和自由,让他们及时回家治病。

此谨呈!


                          “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亲属:陈美珠 陈科斌 陈  炜
                          吴玉堂 吴华英 杜雪贞
谈军华 谢 清 谢建枝

2011年11月11日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
联系电话:0591——85387179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清市清展花园1号楼601室   吴华英
联系电话:0591——85273696


http://www.fjsen.com/zhuanti/node_104058.htm
请将信函寄至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转“迎接党代会,建言福建发展”活动办公室收,地址:福州市华林路80 号,邮编:35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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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8 18:59: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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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爆炸案”拖压十年多仍不决
法院公然违法  人大监督何在

福建省人大信访局并孙春兰主任:
福建省高院对最高人民法院于2006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交办的这起涉侨案件下发的(法【2006】169号通知)曾表示“高度重视涉侨案件的办理工作” “保质保量地完成涉侨案件的办理工作” 可是,五年多时间过去了,当年的承诺如浮云一般随风飘散,案件办理迄今渺无音讯。
2006年10月该案再次上诉,福建省高院审理上诉的此案严重违反刑诉法规定,本应两个半月之内作出的判决,延宕五年多,把被告人羁押在看守所长达十年多仍无说法,严重侵犯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一个高级法院公然违反法律程序,其中原因何在,理应得到审查和解释。
“福清纪委爆炸案”是一起典型刑讯逼供制造的假案,已经国内外媒体(包括福建日报《内参》)多次披露,可是,对铺天盖地的质疑,相关司法机关装聋作哑,因案件的漏洞百出,却不惜耗费国家巨额办案经费和宝贵司法资源,历经十年反复进行修补,全案依然连一个实质证据都没有。对刑讯逼供造成的恶果,审判机关却揣着明白装糊涂,为回避矛盾,竟采取了“拖”字诀。
该案在2005年发回重审时,省高院办案法官就安慰被告人说:“问题很快会解决” ,再次上诉后承办法官同样表示“问题会很快解决” 或“上(下)半年一定会解决” ,可是,法官屡屡失信。今年4月26日二审终于开庭审理了此案,六个多月又过去了,案件又被搁置了下来。福建省高院为什么这样?
毋庸讳言,造成此案久拖不决的根本原因是:冤案制造者及部门保护主义等法外势力为了自身利益给案件的纠错设置了重重障碍,在与司法机构的所谓面子实现利益绑定之后,形成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一桩早就该实现的正义,就这样被人为雪藏。
“福清纪委爆炸案”久拖十年仍不决,恶劣影响波及国内外。几年来我们不断向人大反映问题,每每以“个案不监督”为由,被一转了之。“窥一斑而知全豹”,福建司法的种种乱象,严重损害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形象,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的信任,人大岂能无动于衷?
我们依然期待人大监督动真格:敦促福建省高院就本案久拖不决原因向人大进行如实、全面、公正汇报;督促省高院坚守公平正义的底线,排除法外势干扰,依法作出正确判决,还此案一个虽迟到却必须要到来的正义,让人们重拾对司法公正的起码信心。

“福清爆炸案”蒙冤者及亲属:谢 清 杜捷生 谈敏华 陈科斌
                                                陈 炜 陈美珠 周洪玉 吴玉堂               
                                      吴华英 杜雪贞 谈军华  同具
2011年11月15日

联系地址: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  电话:0591-85387179
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  吴华英  电话:0591-85273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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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8 19:01: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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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多冤   真凶逍遥
   十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冤属致孙春兰书记第29封控告件












孙春兰书记,您的前任卢展工书记把这份“遗产”留给您。自您2009年调福建任省委书记之日起,满含血泪的我们反复向您揭露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告破黑幕,至今无音讯。
明天就是全国法治宣传日,今再向您邮去第29个呐喊:还我们被非法抓走的亲人,还吴昌龙、陈科云的清白和自由。
难以想象,十年来,面对这起全国人大涉侨督办案件、最高法有169号文、驻日王毅大使三次批示、福建省高院有几次无罪督查意见、律师、家属以及公众媒体的追问和质疑,福建当局对这起十年沉冤案仍保持沉默,依然任其超羁、超审。
而今,沉默十年的死者吴章雄爱人王惠珠,也说是冤案,真凶没抓到,至今逍遥法外。十年之后的喊冤事出有因,王惠珠因福清市纪委未兑现承诺,给其苦熬十年寒窗大学毕业的儿子安排工作,把隐藏十年的秘密一一抖出来。顺附《王惠珠的控告状》摘要如下:
2001年6月24日是星期天,早上7:30分,林惠全(泉)打传呼通知其夫吴章雄上班出车,一到单位就被炸死在纪委办公大楼里。
6月25日,王惠珠在福清市医院太平间抱着丈夫的尸体悲伤欲绝时,林惠全(泉)招手叫出王惠珠,告诉她:今天省公安厅有人下来问话,若问谁叫吴章雄去单位上班,就说不知道,也不知道是哪个叫的,更不要提以前吴章雄与谁有过纠纷。后来,这个催命的传呼机在福清市公安局里竟然又被打传呼者领走,如此违法,明摆着是毁灭证据的行为。当然,我们不能奢望一个涉黑局长还能干出什么好事来?
专案组长林孜局长系涉黑社会保护伞,在“侦破”此案后,其涉黑曝光被重判,如今已在牢里养老。这起侦破案可否是福州地区另一起“警匪勾结案”?
王惠珠所提供的控告内容,敬请福建当局让督办的牛纪刚厅长回避,重新彻查,抓获真凶,告慰亡灵。
接下来,再简单回顾十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中案”的案情进展中的某些细节,如下:
2001年6月24日星期天,福建省福清市纪委发生一起爆炸案,当场炸死一名接到领导传呼赶到单位的纪委司机吴章雄。此案省厅督办,时任副厅长牛纪刚专办,福清市涉黑公安局长林孜任专案组长。为了掩盖纪委爆炸黑幕,达到放纵包庇真凶,那位打催命的传呼者竟然被排除在专案组制订的“十条侦查措施”之外,将与案件无关的吴昌龙、陈科云、杜捷生、谈敏华、王小刚(未到案)、谢清等6人当作替罪羊。随后,警方通过当地媒体对外宣称“成功告破”6.24福清爆炸案。时有匿名电话打给陈科云小舅子爱人黄秀芬,说陈科云是冤枉的,真凶另有其人,还持续提供了一部分案发现场的物证。由于事关重大,经商量,黄秀芬在林洪楠律师的陪同下到了督办此案的福建省公安厅举报要求立案侦查。不料,接待的刑警总队冯总队长看完资料、听完录音,向上汇报后却以“案已告破”为由拒绝立案侦查。不久,匿名电话被掐断、举报者黄秀芬被枪杀当场死在异国阿根廷。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2004年12月1日,一审福州中院对陈科云、吴昌龙等作出死缓、十年、三年有期徒刑的判决,九天后,被福州市检指控提供电雷管者的“同案犯”王小刚,却被另案无罪释放。法律专业人士纷纷提出质疑:没有了电雷管?何来爆炸装置?没有了爆炸装置?何来实施爆炸犯罪?!
毋庸置疑,这起爆炸案中案,“一案两决”荒诞的背后,总祸根在刑讯逼供上。同为“涉案人”王小刚到案后为何却能无罪释放。问题关键在于程序公正与否,导致两种截然不同的命运。
吴昌龙等“失踪”后,被“监视居住”在公安私设办案点108天,残暴酷刑下,想要什么样的“罪述”拿不到?!值得庆幸的是,已无罪释放的王小刚“到案”的2003年专案组长林孜局长涉黑被曝光,时福清市公安局换了新的领导班子,王小刚被直接投进看守所,未遭刑讯逼供。
今年4月26日,上诉五年多福建省高院二审才开庭,众目睽睽之下,吴昌龙、陈科云、杜捷生、谈敏华等人当庭展示身上历经十年依然清晰的累累伤痕,强烈要求司法伤情鉴定,700多次申请至今无人理睬。今天,吴昌龙、陈科云被超羁在看守所第3777天,福建省高院二审开庭又过七个零7天,仍审而难决。孙春兰书记,福建省高院几次无罪督查意见何时才能摊在桌面见阳光。
此案审了十年,非督办牛纪刚所说有点“瑕疵、证据不足”的问题,而是全案无一实证,是一起彻头彻尾的大冤案。
十年沉冤,它在拷问着福建执政底线和海西形象,是以人为本,还是以官为重?是人命重要,还是面子重要?
福建省第九次党代会结束,您继任这一届福建省一把手,您身在其位,当谋其政。孙春兰书记,纠正大冤案,天不会塌下来。
今天,我们看到海峡东岸的台湾,平反一起多年前江国庆冤杀案并作出亿元的赔偿,而在一海之隔宣称“依法治省”的海峡西岸的福建当局对十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更应体现公平正义,依法无罪释放陈科云、吴昌龙。

“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亲属:谢 清 杜捷生 谈敏华 陈科斌
                                     陈 炜 陈美珠 周洪玉 吴玉堂               
                           吴华英 杜雪贞 王小刚  同具
2011年12月3日

联系人: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  电话:0591-85387179
       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  吴华英  电话:0591-85273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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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8 19:02: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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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纪委爆炸案”真相永远在
致福建省委陈春兰书记第30份控告件






福建省委孙春兰书记:
今天是世界人权日,衷心希望福建人权不再冬眠。
2001年正值全国开展“严打”期间,福清发生震惊全国的“纪委爆炸案”,究竟是什么原因使本该“从重从快”审结的案件,反而演变成了“拖”字诀?
福建省高院两次审理上诉的该案,累计时间长达6年多,至今仍不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把无辜者羁押在看守所长达十年之久不给说法。我们希望福建当局督促福建省高院把“福清纪委爆炸案”的真相公之于众?
“福清爆炸案”十年难见真相,其实真相从未模糊过,缺的只是司法部门对真相与正义的纠错的勇气,和对来自媒体铺天盖地的质疑装聋作哑。福建日报早在一审第一次开庭后,就刊发《内参》指出:该案疑点多多,难以成立,最后认定要慎之又慎,否则,可能酿成21世纪初不该发生的福建“窦娥冤”案。随后,《中国青年报》、《瞭望东方周刊》及《亚洲周刊》相继进行了披露报道。可是,任凭舆论的声嘶力竭,一个明摆着造假的案件,其查清过程竟是如此漫长和艰难。
这起福建省公安厅督办,时为副厅长的牛纪刚专办的案件,由福清市公安局原局长林孜(因涉黑已判刑)为组长的专案组,明明知道纪委司机吴章雄在双休日被一个传呼引到爆炸现场才被炸死(此前多人看见爆炸物,均未爆炸),但在搞大排查中,却始终不提该打传呼者,一直讳莫如深。而死者吴章雄的妻子王惠珠两次向专案组提供打传呼者的姓名、身份等重要信息的询问笔录也被隐匿不入卷。此外,律师要求提取死者传呼机及其通话记录,专案组在补充侦查中居然谎称“无法提取到死者吴章雄的传呼机”(请看王惠珠是怎么说的)。 ••••••凡此种种,牛纪刚、林孜等专案组的反常行为,其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秘密?
为找替罪,仅凭捏造的举报信,不问青红皂白就对吴昌龙采取武装密捕,作为破案的“突破口”。《吴承奋请功报告》中写明:“因为缺乏掌握有力证据能够指控吴昌龙,所以审讯工作进行得异常艰苦”(这倒是一句大实话)。没有证据,就可以把吴昌龙抓起来,秘密关押在私设的办案点长达103天,可以想见,当时的吴昌龙活脱脱就是警方砧板上一块肉,任由宰割。以致又殃及杜捷生、谈敏华、王小刚。所幸的是,王小刚的所谓 “批捕在逃”,躲过了专案组的“监视居住”, 才免遭酷刑,终获无罪。显然,如果专案组没有对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谢清采取所谓的“监视居住”,他们还会是今天这样的命运?即使这样,更为荒唐的是,王小刚的无罪释放,爆炸案没有了电雷管,案件却照样可以成立。在牛纪刚的掌控下(以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的大权继续左右着该案的审理和判决),明知这是一起刑讯逼供制造的假案,福州中院还是两次判决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谢清死缓至三年徒刑。如此必欲置这些无辜者于死地,显然是为了庇护、放纵真凶。然而,权力固然可以压法,但是无法改变案件的事实和真相。
“福清纪委爆炸案”的真相,知情者不乏其人。2002年4月15日,我们在多次接到一知情者的匿名电话提供作案者姓名、身份及部分物证后,在林洪楠律师的陪同下,到省公安厅报案,让我们始料未及的是,刑侦总队冯总队长听了我们的汇报及电话录音和看了相关物证后,经请示后以“案已告破”为由拒绝了我们立案侦查的请求。后来,我们又两次向省高院反映情况,被告知“没有侦察权”而作罢。即使这样,我们依然坚信: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不久前,死者吴章雄妻子王惠珠的一份《控告状》(附件)出现在我们面前,这个可怜、可悲的女人,丈夫被人谋杀,却被谎言蒙骗了长达十年之久,醒悟过来才抖出实情:把她丈夫引到爆炸现场的打传呼者――林惠全(当时的纪委副书记)。当年我们接到匿名电话提供的作案者也是他,正是不谋而合。《控告状》还揭露:“被控告人林惠全利用职权擅自从公安机关领出吴章雄的传呼机(BB机)……被控告人为了消灭罪证,把传呼机扣住不放,达到毁灭罪证的罪恶目的”。无怪乎专案组对律师要求提取传呼机竟谎称:“无法提取到死者吴章雄的传呼机”,原来却是如此!
联想到案件被宣称“成功告破”后,福清市纪委又是开庆功会,又是设宴款待,还组织公安办案人员到武夷山游玩——不惜拿出60万元巨款犒赏办案人员。一起黑幕重重爆炸案的虚假告破,为何令福清纪委的某些当权者如此欢呼雀跃?!
“福清纪委爆炸案”真凶是谁,知情者大有人在,在福清早已是公开的秘密,只是被一股神秘的力量雪藏了长达十年之久。
如今看来,指望公安机关重新立案侦查是不可能,我们不再如当年向公安机关报案时的太傻、太天真了。真凶是谁本和我们毫无关系,作为老百姓我们没有义务、也没有能力去追寻,这是公安部门的事。而今,连被害者的亲属都站出来揭露,如果相关部门继续装聋作哑,眼睁睁地看着真凶继续逍遥法外,而把我们的亲人仍作为“替罪羊”关在冤狱中,我们将誓死抗争。法院是审判机关,没有侦查权,但是当知道了真相后不可继续掩盖真相。今特附上被害者妻子揭露真相的《控告状》,我们期待孙春兰书记持正,督促福建省高院对该案几次督查、审理作出明确的结论,公之于众。不要再捂盖子!不要再拖延了!
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佘祥林、赵作海、聂树斌冤案的“亡者归来”、“真凶落网”的司法悲剧,已经屡屡敲响了警钟,但愿悲剧不再重演!

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亲属: 谢  清   谈敏华  杜捷生
陈科斌   陈美珠  陈炜
                              吴玉堂   吴华英  周洪玉               
                        2011年12月10日世界人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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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6 19: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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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25圣诞贺卡

20111224圣诞贺卡


今天是2011年圣诞节,那起引发福建三网民“诬陷门”案中案的十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的家人致福建省委孙春兰书记、福建省委陈文清副书记、省纪委张昌平书记、省政法委苏增添书记、福建省高院马新岚院长等领导圣诞贺卡:庆祝圣诞快乐,希望领导不要忘了其执政当下的福建司法十年沉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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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6 20:45:4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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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清纪委爆炸案”真凶逍遥 替罪坐牢十一年不决案   关于“福清纪委爆炸案”真凶逍遥 替罪坐牢十一年不决案
   致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公开信
   

   

   

   大会秘书处暨请告本次会议代表:
   一年一度的省人大代表会议又召开,我们作为 “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和亲属,直面严重刑讯逼供造假逾十年未决的大假案,理应再向大会代表们发此公开信,寻求司法公正之道。
   2001年发生在福清的“纪委爆炸案”,纪委司机吴章雄在双休日被一个传呼引到爆炸现场被炸死。事发后即震惊八闽大地,组织庞大侦查力量,由省公安厅原副厅长牛纪刚督办,福清原公安局长林孜(因涉黑已判刑)为组长的专案组,大搞排查“十种人”,却对打传呼者讳莫如深。在风声鹤唳闹腾一个多月捞到一定好处后,为转移侦查目标,督办者没有任何确切证据就随意将福清市中福公司原经理陈科云框定为嫌犯(说是陈被纪委处分,心怀不满搞报复);为搞所谓“突破口”,就滥用公权力对公司年轻司机吴昌龙实施武装密捕,非法拘禁,用酷刑逼取口供后,大搞株连,一个个抓拘其他无辜者,如法炮制,造成假案后,又经媒体的推波助澜,向国内外大肆宣称案件“成功告破”。
   这起充满疑团、破绽百出的假案,凭借长官意志,一审居然两次强行判决爆炸罪名成立。作出判决的福州市中院竟成为长官意志的工具。其此时,那个督办者,已调居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直接操纵着案件的判决。
   权力可以压法,但无法改变案件的事实和真相。在铺天盖地的质疑声中,福建省高院曾两次督查作出过明确的结论,一审上诉后又作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福州中院判决,发回重审”的裁定。事实表明省高院对本起案件大造假是心知肚明的。
   然而,省高院原陈旭院长是惯于揣摩领导心思的人,在一审重审再次上诉至省高院二审后,他视察出牛纪刚后面还有领导撑腰才有恃无恐,就改弦更张。表现在2007年全国人大再次派员莅闽,对纪委爆炸案督办时,省高院竟向上谎报只有陈科云对判决不服,对本案严重的刑供,只字不提。
   省高院如此无视审案原则,对全国人大督办、最高院要求查办的这一典型重案,公然搞瞒天过海的欺骗伎俩(有白纸黑字在),实在荒唐。正因案中有案,马新岚院长接过本起未了案后,同样打起了太极拳,一拖再拖,用各种说词欺上瞒下。我们不知道哪一点符合共产党员的作风和党性的纯洁性。
   十年来,“福清纪委爆炸案”真相从未模糊过,缺的是司法对真相和正义的追寻。早在2002年1月,有知情者多次为我们提供真凶的有关信息及相关物证,当年4月,我们在律师的陪同下来到省公安厅报案,要求立案侦查,被以“案件已告破”为由拒绝。案件上诉后,我们再次向省高院反映,声称很重视,又以“没有侦查权”而搪塞。
   纸终究包不住火。被害者吴章雄的妻子王惠珠历经十年“被封口”后,终于在去年7月向福建省高院等相关部门递送了《控告状》(附件),揭露了真相:双休日把她丈夫引到爆炸现场的打传呼人是谁?该打传呼者又是怎样要她隐瞒真相?以及该打传呼者利用职权擅自从公安机关领出吴章雄的传呼机企图毁灭罪证••••••。王惠珠控告的打传呼者与十年前知情者举报的正是同一个人。
   打传呼者是这起蹊跷案件的最大的嫌疑人,可是在案卷中只字未提。当年庭审,律师们强烈要求,必须查清是谁打的传呼,必须提取死者的传呼机及其通话记录。可是专案组在后来“补充”中,竟让纪委办公室的一个副主任充数,并且谎称,无法提取到死者的传呼机和通话记录。显然是隐匿罪证。
    “福清纪委爆炸案”真凶是谁?在福清早是不公开的秘密。而今,被害者的妻子也终于醒悟过来,揭露了真相,谁还能一手遮天?十年来,让多个无辜者充当“替罪羊”, 放纵真凶逍遥法外,还有天理否!
   去年4月26日,在本案第二次上诉又被拖了四年六个月后,省高院经过精心策划始开庭审理此案。从表面看,庭审十分隆重,审判长和合议庭的规格都很高,也让搞刑讯逼供的四个主要干警出庭受训质证,且有相关鉴定专家到庭辩论。庭审分会场更有马院长亲自接待省、市各领导和要员。但就是没有新闻媒体的记者,更拒绝有上百人要求去旁听的任何一位民众的参加,搞的是暗箱操作的又一套。事实是,八个多月又过去了,案件依然被搁置了下来。一个堂堂的高级法院当权者既然信奉“官本位”,缺失“人民”二字。当然会违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判案原则。明知故犯地把蒙冤者羁押在看守所逾十年,还想搞“击鼓传花”。这是法律的悲哀!这是福建司法的耻辱!背负这样的耻辱,喊“依法治省”何来自信?称“司法为民”何来底气?!
   值此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即将召开之际,我们再次希望代表们切实负起应有的监督之责,对这起“21世纪初不该发生的福建‘窦娥冤’案”,敦促福建省高院依法予以纠正!
   至于对已浮出水面的真凶,是继续放纵还是缉拿归案,草根阶层的我们只能拭目以待。
   福建省高院对此案无休止拖延,究竟为何?马新岚院长应向代表们作出交代,必须给我们和关注此案走向的人民群众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省高、省检二院都会向人大做工作报告,希望与会代表尽职尽责,认真审议,要求二院作出负责任的答复,将督查意见落到实处。
   
   
   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亲属: 谢 清 谈敏华 杜捷生
   陈科斌 陈美珠 陈 炜
    吴玉堂 吴华英 周洪玉
    2012年1月12日
   
   联系人地址: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 电话:0591-85387179
   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 吴华英 电话:0591-85273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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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6 20:47: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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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孙春兰等福建省委领导寄出督促贺卡
借此机会,向所有关注十一年不决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的媒体记者是、良知之士、网友、律师等人致以2012年新春的问候!感谢大家,是你们关注的目光,让悲伤中的我们有了执着的底气坚持了11年,他也让我深深感受到弱小的我们并不孤单!即使过程很受伤,但依然感动地迈出坚定的步伐,继续跋涉在通往正义彼岸的路上!
   

   

   

   

   

   

   

   

   

   
   
   1:孙春兰书记:
   
   再过几天即春节,十一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的家人预祝孙书记新春快乐!合家团圆!此际,吴昌龙将在看守所里度过第11个春节。
   
   老百姓给书记寄春节贺卡,别无他意,旨在向您讨句公道话:依法办!不要让法外干扰的魔爪爬到法院的审判台上!
   
   您贵为福建省委一把手,您所处的权位,有能力、有责任、有义务依法解决这起十一年不决的大冤案!关注此案的人都在注视着您!
   
   自您任福建省委书记之日,蒙冤深深的我们向您邮寄了30多份满含血泪的控告状,至今不见回复!
   
   真凶逍遥,替罪坐牢!当吴昌龙被关在看守所里十一年不判也不放之际,被蒙骗、愚弄了十年的死者家属王惠珠终于站出来说真话、爆真相:案没破,真凶是纪委官员!
   
   真凶再度惊现,牛纪刚还要捂着假案的盖子,继续包庇下去吗?
   
   孙春兰书记,请勿再护短。实现公平正义,树立海西司法形象,释放吴昌龙,让他回家过年!
            2012年1月18日星期三
            蒙冤入狱十一年吴昌龙的家人
   
   
   
   
   
   
   2:陈文清书记:
   再过几天即春节,十一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的家人预祝陈书记新春快乐!合家团圆!此际,吴昌龙将在看守所里度过第11个春节。
   老百姓给书记寄春节贺卡,别无他意,旨在向您讨句公道话:依法办!不要让法外干扰的魔爪爬到法院的审判台上!
   如今您已从省纪委书记荣升分管福建省政法副书记,您所处的权位,有能力、有责任、有义务依法解决这起十一年不决的大冤案!关注此案的人都在注视着您!
   自您调任福建省委任书记之日起,蒙冤深深的我们向您邮寄了30多份满含血泪的控告状,至今不见回复!
   真凶逍遥,替罪坐牢!当吴昌龙被关在看守所里十一年不判也不放之际,被蒙骗、愚弄了十年的死者家属王惠珠终于站出来说真话、爆真相:案没破,真凶是纪委官员!
   真凶再度惊现,牛纪刚还要捂着假案的盖子,继续包庇下去吗?
   陈文清书记,请勿再护短。实现公平正义,树立海西司法形象,释放吴昌龙,让他回家过年!
            2012年1月18日星期三
            蒙冤入狱十一年吴昌龙的家人
   
   
   
   
   
   3:张昌平书记:
   再过几天即春节,十一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的家人预祝张书记新春快乐!合家团圆!此际,吴昌龙将在看守所里度过第11个春节。
   老百姓给书记寄春节贺卡,别无他意,旨在向您讨句公道话:依法办!不要让法外干扰的魔爪爬到法院的审判台上!
   您任福建省纪委书记,这起辖下福清市纪委发生的爆炸案中案,您更责无旁贷!您所处的权位,有能力、有责任、有义务依法解决这起十一年不决的大冤案!关注此案的人都在注视着您!
   自您任福建省纪委书记之日起,蒙冤深深的我们已向您邮寄了多份满含血泪的控告状,谅您对此案的冤情梗概也有一定的了解。
   真凶逍遥,替罪坐牢!当吴昌龙被关在看守所里十一年不判也不放之际,被蒙骗、愚弄了十年的死者家属王惠珠终于站出来说真话、爆真相:案没破,真凶是纪委官员!
   真凶再度惊现,牛纪刚还要捂着假案的盖子,继续包庇下去吗?
   张昌平书记,请勿再护短。实现公平正义,树立海西司法形象,释放吴昌龙,让他回家过年!
            2012年1月18日星期三
            蒙冤入狱十一年吴昌龙的家人
   
   
   
   
   
   4:苏增添书记:
   再过几天即春节,十一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的家人预祝苏书记新春快乐!合家团圆!此际,吴昌龙将在看守所里度过第11个春节。
   老百姓给书记寄春节贺卡,别无他意,旨在向您讨句公道话:依法办!不要让法外干扰的魔爪爬到法院的审判台上!
   您任管着案子的福建省政法委书记,您所处的权位,有能力、有责任、有义务依法解决这起十一年不决的大冤案!关注此案的人都在注视着您!
   自您任福建省政法委书记之日起,蒙冤深深的我们已向您邮寄了多份满含血泪的控告状,谅您对此案的冤情梗概也有一定的了解。
   真凶逍遥,替罪坐牢!当吴昌龙被关在看守所里十一年不判也不放之际,被蒙骗、愚弄了十年的死者家属王惠珠终于站出来说真话、爆真相:案没破,真凶是纪委官员!
   真凶再度惊现,牛纪刚还要捂着假案的盖子,继续包庇下去吗?
   苏增添书记,请勿再护短。实现公平正义,树立海西司法形象,释放吴昌龙,让他回家过年!
            2012年1月18日星期三
            蒙冤入狱十一年吴昌龙的家人
   
   
   
   关于“福清纪委爆炸案”真凶逍遥 替罪坐牢十一年不决案
   致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公开信
   
   大会秘书处暨请告本次会议代表:
   一年一度的省人大代表会议又召开,我们作为 “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和亲属,直面严重刑讯逼供造假逾十年未决的大假案,理应再向大会代表们发此公开信,寻求司法公正之道。
   2001年发生在福清的“纪委爆炸案”,纪委司机吴章雄在双休日被一个传呼引到爆炸现场被炸死。事发后即震惊八闽大地,组织庞大侦查力量,由省公安厅原副厅长牛纪刚督办,福清原公安局长林孜(因涉黑已判刑)为组长的专案组,大搞排查“十种人”,却对打传呼者讳莫如深。在风声鹤唳闹腾一个多月捞到一定好处后,为转移侦查目标,督办者没有任何确切证据就随意将福清市中福公司原经理陈科云框定为嫌犯(说是陈被纪委处分,心怀不满搞报复);为搞所谓“突破口”,就滥用公权力对公司年轻司机吴昌龙实施武装密捕,非法拘禁,用酷刑逼取口供后,大搞株连,一个个抓拘其他无辜者,如法炮制,造成假案后,又经媒体的推波助澜,向国内外大肆宣称案件“成功告破”。
   这起充满疑团、破绽百出的假案,凭借长官意志,一审居然两次强行判决爆炸罪名成立。作出判决的福州市中院竟成为长官意志的工具。其此时,那个督办者,已调居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直接操纵着案件的判决。
   权力可以压法,但无法改变案件的事实和真相。在铺天盖地的质疑声中,福建省高院曾两次督查作出过明确的结论,一审上诉后又作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福州中院判决,发回重审”的裁定。事实表明省高院对本起案件大造假是心知肚明的。
   然而,省高院原陈旭院长是惯于揣摩领导心思的人,在一审重审再次上诉至省高院二审后,他视察出牛纪刚后面还有领导撑腰才有恃无恐,就改弦更张。表现在2007年全国人大再次派员莅闽,对纪委爆炸案督办时,省高院竟向上谎报只有陈科云对判决不服,对本案严重的刑供,只字不提。
   省高院如此无视审案原则,对全国人大督办、最高院要求查办的这一典型重案,公然搞瞒天过海的欺骗伎俩(有白纸黑字在),实在荒唐。正因案中有案,马新岚院长接过本起未了案后,同样打起了太极拳,一拖再拖,用各种说词欺上瞒下。我们不知道哪一点符合共产党员的作风和党性的纯洁性。
   十年来,“福清纪委爆炸案”真相从未模糊过,缺的是司法对真相和正义的追寻。早在2002年1月,有知情者多次为我们提供真凶的有关信息及相关物证,当年4月,我们在律师的陪同下来到省公安厅报案,要求立案侦查,被以“案件已告破”为由拒绝。案件上诉后,我们再次向省高院反映,声称很重视,又以“没有侦查权”而搪塞。
   纸终究包不住火。被害者吴章雄的妻子王惠珠历经十年“被封口”后,终于在去年7月向福建省高院等相关部门递送了《控告状》(附件),揭露了真相:双休日把她丈夫引到爆炸现场的打传呼人是谁?该打传呼者又是怎样要她隐瞒真相?以及该打传呼者利用职权擅自从公安机关领出吴章雄的传呼机企图毁灭罪证••••••。王惠珠控告的打传呼者与十年前知情者举报的正是同一个人。
   打传呼者是这起蹊跷案件的最大的嫌疑人,可是在案卷中只字未提。当年庭审,律师们强烈要求,必须查清是谁打的传呼,必须提取死者的传呼机及其通话记录。可是专案组在后来“补充”中,竟让纪委办公室的一个副主任充数,并且谎称,无法提取到死者的传呼机和通话记录。显然是隐匿罪证。
    “福清纪委爆炸案”真凶是谁?在福清早是不公开的秘密。而今,被害者的妻子也终于醒悟过来,揭露了真相,谁还能一手遮天?十年来,让多个无辜者充当“替罪羊”, 放纵真凶逍遥法外,还有天理否!
   去年4月26日,在本案第二次上诉又被拖了四年六个月后,省高院经过精心策划始开庭审理此案。从表面看,庭审十分隆重,审判长和合议庭的规格都很高,也让搞刑讯逼供的四个主要干警出庭受训质证,且有相关鉴定专家到庭辩论。庭审分会场更有马院长亲自接待省、市各领导和要员。但就是没有新闻媒体的记者,更拒绝有上百人要求去旁听的任何一位民众的参加,搞的是暗箱操作的又一套。事实是,八个多月又过去了,案件依然被搁置了下来。一个堂堂的高级法院当权者既然信奉“官本位”,缺失“人民”二字。当然会违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判案原则。明知故犯地把蒙冤者羁押在看守所逾十年,还想搞“击鼓传花”。这是法律的悲哀!这是福建司法的耻辱!背负这样的耻辱,喊“依法治省”何来自信?称“司法为民”何来底气?!
   值此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即将召开之际,我们再次希望代表们切实负起应有的监督之责,对这起“21世纪初不该发生的福建‘窦娥冤’案”,敦促福建省高院依法予以纠正!
   至于对已浮出水面的真凶,是继续放纵还是缉拿归案,草根阶层的我们只能拭目以待。
   福建省高院对此案无休止拖延,究竟为何?马新岚院长应向代表们作出交代,必须给我们和关注此案走向的人民群众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省高、省检二院都会向人大做工作报告,希望与会代表尽职尽责,认真审议,要求二院作出负责任的答复,将督查意见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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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6 20:49: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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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6福建省城上访
2012年1月16日,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大会召开第五天,福建三网民案当事人之一、“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的姐姐吴华英再次到福建省城福州呼吁:“福清纪委爆炸案”十一年不决、死者家属指证:真凶是纪委官员、真凶逍遥法外,替罪吴昌龙何日获释!
   

   

   

   

   
   

   

   

   
   这个月11日,冤属按惯例象往常一样提前向这届省人代会代表寄出公开信,很快收到闽人大(2012)统字第74号《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回执单》。今天,为弟伸冤的吴华英向福建省政府人民来访接待室呈送了题为《关于“福清纪委爆炸案”真凶逍遥、替罪坐牢、十一年不决案、致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公开信》,并附上这期香港《亚洲周刊》报道题为《“福建爆炸冤案”惊爆真相》,接待的工作人员出具了一张编号为NO:1-4-145的《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来访事项告知单》。
   
   十一年来,家中存有福建省人大出具的回执单一大摞,冤情却被年复一年拖压不决。十一年来,我们经历许多痛苦与艰辛,每次受到冤案制造者与参与者打压时,抓我的公安人员都会警告或恐吓“要按正常信访渠道去反映”。十一年来,我也坚持依法上访、信访、按正常渠道反映问题,弟弟的冤情不但得不到澄清,自己也遭来四次拘留、一次判刑(“福建三网民诬陷案”),甚至连女儿出国留学也遭百般阻拦。
   
   在这人治猖獗、法治不张的当下,蒙冤屈的人还要承受多少委屈才能要回本属于自己的清白和自由之身?!
   
   而今真凶再度惊现,替罪羊吴昌龙、陈科云等人已关押在看守所里11年不判也不放!督办此案的福建省公安厅牛纪刚厅长还要包庇真凶到几时?替罪冤属强烈呼吁:11年沉冤不决,它在拷问在福建当局的执政良知,是人命重要?!还是牛纪刚的面子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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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6 20:50:4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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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纪委爆炸案”冤属初一向孙春兰书记拜年   “福清纪委爆炸案”冤属初一向孙春兰书记拜年
   (博讯北京时间2012年1月23日 首发 -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http://www.boxun.com/news/gb/china/2012/01/201201231844.shtml
   

   


   

   

   

   

   
    2012年1月23日,大年初一早上,11年不决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的父母和姐姐吴华英(福建三网民之一)一同到省城福州五一广场和福建省委省政府门口拉起红幅向孙春兰书记等福建领导拜年!希望福建省领导督促这起全国人大督办了六年的涉侨案件,不要让法外干扰的魔爪再爬上法院的审判台上!不要漠视这起11年不决“真凶逍遥、替罪坐牢”沉冤案!体现公平正义,依法释放吴昌龙,天不会塌下来!
    大年三十晚上,访民要到福州五一广场向福建省委领导拜年的消息被窃听。除夕夜,当了11年替罪羊吴昌龙的家迎来不速之客,其户籍所在地的领导带着两名警员上门“拜年”。这是11年来头一遭。当然,蒙冤深深的吴昌龙家人,不需要这种层层下达的强制性的“拜年”,只要公正司法,还原真相,让吴昌龙自由!
    大年初一早上,福州五一广场内外便衣与警哨密布!吴昌龙的家人到毛泽东照片底下的僻静处拉起横幅,向孙春兰书记拜年。横幅题为:【十一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的家人向孙春兰等福建领导拜年!】。刚扯好横幅,马上就来了一部小轿车,下来一位便衣,看了看横幅内容,马上掏手机向外围报信:人已经到这里了……
    本是鱼水情,相煎何太急! 错案不愿纠,大过年的出动警力欲把冤属情绪“稳定”!
    警察来了,吴昌龙家人收起横幅走了,转道到了福建省委省政府门口继续再向孙春兰书记等福建领导拜年!
    中午时分,吴昌龙的家人到五一广场,与福建福清老访民魏英、卓友桂、福州林兰英、林应强站在于山堂毛泽东塑像对面的五一广场一同合影!存照纪念2012年初一早上的心情!
    当吴昌龙的家人还在返回的路上,福清市当地派出所的所长就打来电话问人在何处,准备上门家访。
    那起引发福建三网民“诬陷门”案中案的11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的父母控诉:为了掩盖福清纪委爆炸黑幕,儿子吴昌龙成了替罪羊!为弟伸冤,女儿吴华英被拘留四次,一次判刑(福建三网民诬陷案)!小女在日本向访日的温家宝总理请愿,过了半个月竟被一辆飞奔而来的轿车撞飞出去!最后株连到下一代,外甥女留学也阻拦!十一年来,他们一家遭受的苦难述之难以想象!而今真凶第二次浮现,替罪已十一年冤狱,孙春兰书记,什么时候还他(她)们被非法抓走、被“失踪”的吴昌龙!
   
    2012年1月23日 大年初一早上于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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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7 21:30:0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年初五,2012年1月27日,福建省高院二审开庭又过9个月零一天,吴昌龙被在关看守所第3833天不判也不放!700多次司法伤情鉴定无人理睬!而今,真凶第二次浮现,替罪十一年冤狱!孙春兰书记,给我们一个说法!
201201263808_副本.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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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30 19:53:09 | 显示全部楼层
“福清纪委爆炸案”即将平反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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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15 21: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致福建省委孙春兰书记第35封控告件(图)   孙春兰书记:
   我们是2001“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亲属。十一年来,话已说尽,泪已流干,但痛却得不到纾解。在这人命关天大冤案上,在万物苏醒的立春季节,请不要再冬眠。否则,不仅共产党不容,人民不容,天理更不容!
   
   
   蒙冤者及亲属: 谢 清 谈敏华 杜捷生

   陈科斌 陈美珠 陈 炜
    吴华英 吴玉堂 周洪玉
   
   2012年2月8日
   
   联系人: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 电话:15305017707
   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 吴华英 电话:0591-85273696
   

   

   

   

(2012/06/15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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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15 21: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致福建省委孙春兰书记第36封控告件(图)   释放吴昌龙 让他回家
   “福清纪委爆炸案”替罪羊吴昌龙父母致孙春兰书记第36封控告信
   
   

   


   

   

   

   
   福建省委孙春兰书记:
   今天是国家副主席习近平访问美国总统奥巴马,其中就有人权话题。而其主政过的福建就有一起人命关天大冤案,拖压十一年不决。
   我们是2001年“福清纪委爆炸案”冤囚吴昌龙的父母。无良造假者,为掩爆炸黑幕庇真凶,我儿吴昌龙成了替罪。为弟伸冤,我女儿吴华英被判刑一年,甥女出国也阻扰。如今,我儿吴昌龙被关在看守所里长达十一没人理睬,人权何在?法律何在?
   十一年前,福清市纪委发生一起爆炸案,炸死一人。此案省厅督办,牛纪刚专办,福清公安局涉黑的林孜局长任专案组长。为了掩盖纪委爆炸黑幕,包庇放纵真凶,竟把无辜百姓吴昌龙当作替罪羊。
   警为刀俎,儿为鱼肉的108天泯灭人性的刑讯逼供,我儿曾三次自杀未遂,一只耳朵被打聋,双腕筋被吊残,酷刑遗留下内伤疼痛至今仍在折磨着吴昌龙。其中悲情有吴昌龙长达24页手书《一个“死囚”的泣控》为证。荒唐的是,侦办的警方口口声声说没有刑讯逼供,为何吴昌龙等人申请的700多次司法伤情鉴定至今不受理?
   这起彻头彻尾的大冤案早在福州中院一审已暴露无遗。福州公检指控电雷管持有者王小刚无罪释放,无疑给被判爆炸罪名成立死刑(缓期)的吴昌龙等人的福州公、检、法一记响亮的耳光。众所周知,没有了电雷管,哪来的爆炸装置?没有爆炸装置,何来的实施爆炸犯罪?
   纸包不住火。去年,“福清纪委爆炸案”中被炸死的死者家属惊爆真相:案没破,真凶是纪委官员……
   而今,真凶第二次惊现,替罪已十一年冤狱。人的一生有几个十一年?漫长等待中的煎熬,我们已是风烛残年。我们等了十一年,仍不见儿归来。如今,我们绝望了,我们等不起了,我们豁出去了,即使赔上两条老命,誓为我儿讨说法。
   
   
    冤囚吴昌龙的父母:吴玉堂 周洪玉
    2012年2月14日
   联系地址: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室
   联系电话:0591-85273696
   释放吴昌龙 让他回家
   “福清纪委爆炸案”替罪羊吴昌龙父母控告件
   
   福建省委政法委苏增添书记:
   今天是国家副主席习近平访问美国总统奥巴马,其中就有人权话题。而其主政过的福建就有一起人命关天大冤案,拖压十一年不决。
   我们是2001年“福清纪委爆炸案”冤囚吴昌龙的父母。无良造假者,为掩爆炸黑幕庇真凶,我儿吴昌龙成了替罪。为弟伸冤,我女儿吴华英被判刑一年,甥女出国也阻扰。如今,我儿吴昌龙被关在看守所里长达十一没人理睬,人权何在?法律何在?
   十一年前,福清市纪委发生一起爆炸案,炸死一人。此案省厅督办,牛纪刚专办,福清公安局涉黑的林孜局长任专案组长。为了掩盖纪委爆炸黑幕,包庇放纵真凶,竟把无辜百姓吴昌龙当作替罪羊。
   警为刀俎,儿为鱼肉的108天泯灭人性的刑讯逼供,我儿吴昌龙曾三次自杀未遂,一只耳朵被打聋,双腕筋被吊残,酷刑遗留下内伤疼痛至今仍在折磨着吴昌龙。其中悲情有吴昌龙长达24页手书《一个“死囚”的泣控》为证。荒唐的是,侦办的警方口口声声说没有刑讯逼供,为何吴昌龙等人申请的700多次司法伤情鉴定至今不受理?
   这起彻头彻尾的大冤案早在福州中院一审已暴露无遗。福州公检指控电雷管持有者王小刚无罪释放,无疑给被判爆炸罪名成立死刑(缓期)的吴昌龙等人的福州公、检、法一记响亮的耳光。众所周知,没有了电雷管,哪来的爆炸装置?没有爆炸装置,何来的实施爆炸犯罪?
   纸包不住火。去年,“福清纪委爆炸案”中被炸死的死者家属惊爆真相:案没破,真凶是纪委官员……
   而今,真凶第二次惊现,替罪已十一年冤狱。人的一生有几个十一年?漫长等待中的煎熬,我们已是风烛残年。我们等了十一年,仍不见儿归来。如今,我们绝望了,我们等不起了,我们豁出去了,即使赔上两条老命,誓为我儿讨说法。
   附2012年跟踪报道亚洲周刊《福建爆炸冤案苦主惊爆真相》
   
    冤囚吴昌龙的父母:吴玉堂 周洪玉
    2012年2月14日
   联系地址: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室
   联系电话:0591-85273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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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15 21: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致福建省委孙春兰书记第37封控告件(图)   释放吴昌龙 让他回家
   “福清纪委爆炸案”替罪羊吴昌龙父母致福建省委领导班子的控告件
   

   (图:孙春兰书记)
   


   

   

   

   
   

   

   

   

   
   福建省人大孙春兰主任:
   有人道出吴昌龙悲苦命运的根源:如果吴昌龙家中有一个亲戚在政府部门,哪怕是一个小小民警,有关部门绝不会把吴昌龙当作“福清纪委爆炸案”的替罪羊……。
   我们是2001年“福清纪委爆炸案”冤囚吴昌龙的父母。无良的造假者为掩爆炸黑幕庇护放纵真凶,我儿吴昌龙成了替罪。为弟伸冤,我女儿吴华英被判刑一年、多次拘留……。如今,这起全国人大监督了六年的福建涉侨案件,我儿吴昌龙仍被关在看守所里长达十一年没人理睬,人权何在?法律何在?监督何在?
   十一年前,福清市纪委发生一起爆炸案,炸死一人。此案省厅督办,牛纪刚专办,福清公安局涉黑的林孜局长任专案组长。为了掩盖纪委爆炸黑幕,包庇放纵真凶,竟把无辜百姓吴昌龙当作替罪羊。
   警为刀俎,儿为鱼肉的108天泯灭人性的刑讯逼供,我儿曾三次自杀未遂,一只耳朵被打聋,双腕筋被吊残,酷刑遗留下内伤疼痛至今仍在折磨着吴昌龙,让我儿每天都活在生不如死中。其中悲情有吴昌龙长达24页手书《一个“死囚”的泣控》为证。很荒唐的是,侦办的警方口口声声说没有刑讯逼供,为何吴昌龙等人700多次申请司法伤情鉴定至今不受理?
   这起彻头彻尾的大冤案早在福州中院一审已暴露无遗。福州公检指控电雷管持有者王小刚无罪释放,无疑给被判爆炸罪名成立死刑(缓期)的吴昌龙等人的福州公、检、法一记响亮的耳光。众所周知,没有了电雷管,哪来的爆炸装置?没有爆炸装置,何来的实施爆炸犯罪?
   纸包不住火。去年,“福清纪委爆炸案”中被炸死的死者家属惊爆真相:案没破,真凶是纪委官员……
   而今,真凶第二次惊现,替罪已十一年冤狱。人的一生有几个十一年?漫长等待中的煎熬,我们已是风烛残年。我们等了十一年,却盼不来公正与正义!如今,我们绝望了,我们等不起了,我们豁出去了,即使赔上两条老命,誓为我儿吴昌龙讨说法。
   去年,周永康说“今年信访要千方百计还清旧账,防止重大问题”。蒙冤深深的我们希望福建省委领导班子,请同为人父母的你们摸着良心说说,如果是你的家人当了十一年替罪羊,你们还会如此冷漠,无动于衷吗?
   强烈呼吁:释放吴昌龙,让他回家!
   
    冤囚吴昌龙的父母:吴玉堂 周洪玉
    2012年2月17日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室
   联系电话:0591-85273696
(2012/06/15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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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15 21: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致福建省委孙春兰书记第38封控告件(图)   “福清纪委爆炸案”真凶逍遥 替罪坐牢
   彻查真相 福建省委、省人大监督不可再推诿
   

   (图:孙春兰书记)
   

   

   

   

   

   

   
   
   孙春兰书记、省人大主任:
   我们是“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亲属,十一年漫长而艰辛的洗冤历程,话已说尽,痛在延续、冤情依旧!
   十一年过去了,一起发生在党的纪检机关爆炸杀人的极端案件,不但没有“从重从快审结”,反而演变成了拖字诀,这究竟是为什么?
   福建日报早在2002年就刊发《内参》指出:该案“疑团重重”,可能成为“二十一世纪初不该发生的福建‘窦娥冤’案”。随后的十年里,国内外媒体不断对这起大造假案件进行了披露。可是,媒体的每次心动,奈何法律不动。
   这起省公安厅原副厅长牛纪刚专办的案件,迷信权力可以把假案办成“铁案”。以至于,被害者明明被一个传呼引到爆炸现场被炸死,不但不查打传呼者,还把被害者妻子两次向警方提供打传呼者的重要信息的笔录也被隐匿并且对律师们要求提取被害者传呼机及其通话记录,谎称“无法提取”而搪塞;反之,采用非常手段,随意抓人、抄家,不出示任何法律文书,秘密逮捕,私设办案点大搞刑讯逼供,长时间秘密关押,又拒不通知家属,实行先逮捕后罗织证据和罪名的“有罪推定”,硬生生把无辜者当成替罪羊;为把破绽百出的假案硬判,牛纪刚又以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的大权,对坚持无罪辩护的其中三个“大胆”的老律师软硬兼施并刑事传唤十二个小时;对省、市两级法院委托福建省工程爆破协会进行数据鉴定的两名专家以“伪证罪”关押了37天;更为荒诞的是,判决书还公然造假,福州中院明明判决王小刚无罪并释放,仍把他作为电雷管提供者写在判决书上。从事后法官坦承“其实我们对案件也有不同看法••••••” 可以看出,究竟谁才是这起假案强行判决的真正决策者?
   纸包不住火。去年7月被害者妻子王惠珠历经十年“被封口”后,向福建省高院等相关部门递送了《控告状》揭露真相:把她丈夫引到爆炸现场致其死亡的打传呼者,又是怎样要她隐瞒真相以及利用职权擅自从公安机关领出被害者的传呼机企图毁灭罪证••••••
   对此,早在2002年初,有知情者向我们提供真凶的有关信息,当年4月15日我们向省公安厅报案要求立案侦查,提供的真凶与王惠珠揭露的打传呼者为同一个人。可是如此重要的信息,至今仍无人理睬。
   几经审理此案的福建省高院,明知这是一起大假案,遗憾的是,一个堂堂高级人民法院,依然摆脱不了冤案制造者那如同鬼魅般的权力之手,任由个别人在那里翻云覆雨,让无辜者身陷冤狱背黑锅、当替罪羊。
   今再次联名向您告状,希望福建省委政法委督促相关部门彻底查清“福清纪委爆炸案”真相。至于为什么有人蓄意制造这起假案,以及对已浮出水面的真凶是否缉拿归案?我们拭目以待。
   党领导人民制订了法律,就要在法律范围内活动。福建省委一把手及我国《宪法》赋予最高权力的人大机构的您,理当秉公持正,只唯法,不唯权,无论造假者职位多高,权力多大,都不能姑息养奸。孙春兰书记,您身在其位,有权力、有能力、有义务主导并督促福建省高院排除冤案制造者权力的干预,平反冤狱,还此案一个虽迟到却必须要到来的正义,也让人们有机会重拾对福建司法公正的起码信心!
   
   附件:被害者妻子的《控告状》、《亚洲周刊》专题报道
   
   “福清爆炸案”蒙冤者及亲属:谢 清 谈敏华 杜捷生
   陈科斌 陈美珠 陈 炜
    吴玉堂 吴华英 周洪玉
   2012年2月21日
   联系地址:福清市宏路街道周店村 陈科斌 电话:0591-85387179
   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 吴华英 电话:0591-85273696
   抄送福建省政法委苏增添书记 顺附三张福州省城呼吁照片
(2012/06/15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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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15 21: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致福建省委孙春兰书记第39封控告件(图)   “福清纪委爆炸案”十一年假案再曝真相
   福建省委领导不可继续保持沉默
   

   (图:孙春兰书记)
   

   

   

   

   

   

   
   孙春兰书记:
   今年全国两会结束,早已没有了法律程序的“福清纪委爆炸案”仍被拖压不决。
   福清纪委爆炸案“告破”已经十一个年头了,案件至今仍无定论。时间可以作证,“福清纪委爆炸案”所谓“成功告破”是一个弥天大谎!
   早在2002年12月,第一次开庭后,福建日报就刊发《内参》指出:该案“疑团重重”,可能成为“二十一世纪初不该发生的福建‘窦娥冤’案”。随后的十年里,国内外媒体不断对这起造假案件进行了披露。
   这起省公安厅原副厅长牛纪刚专办,福清市公安局原局长林孜(因涉黑已判刑)为组长的专案组,迷信权力可以把假案办成“铁案”。以至于,明知被害者被一个传呼引到爆炸现场被炸死,不但不把打传呼者作为重点嫌疑对象,还把被害者妻子两次提供打传呼者的重要信息的笔录隐匿,并且对律师们要求提取被害者传呼机及其通话记录,谎称“无法提取”而搪塞;反之,采用非常手段,随意抓人、抄家,不出示任何法律文书,秘密逮捕,拘禁在私设办案点大搞刑讯逼供,长时间秘密关押,又拒不通知家属,实行先逮捕后罗织证据和罪名的“有罪推定”,硬生生把无辜者作为替罪羊;为把破绽百出的假案硬判,牛纪刚又以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的大权,对坚持无罪辩护的其中三个老律师软硬兼施并刑事传唤十二个小时;对省、市两级法院委托福建省工程爆破协会进行数据鉴定的两名专家以“伪证罪”关押了37天;更为荒诞的是,判决书公然造假,福州中院明明判决王小刚无罪释放,仍把他作为电雷管提供者写在判决书上加以指控。事后法官坦承“其实我们对案件也有不同看法••••••” 显然,一审强行判决爆炸罪成立的决策者,不是法院、法官。
   纸包不住火。福清纪委爆炸案真凶是谁,知情者不乏其人。早在2002年初,有知情者向我们提供真凶的有关信息,当年4月15日,我们在律师陪同下向省公安厅报案要求立案侦查,被“案件已告破”为由拒绝。
   2011年7月,被害者妻子王惠珠历经十年“被封口”后,终于向福建省高院等相关部门递送了《控告状》揭露真相:把她丈夫引到爆炸现场致其死亡的打传呼者,又是怎样要她隐瞒真相以及利用职权擅自从公安机关领出被害者的传呼机企图毁灭罪证••••••
   相隔十年分别举报,不谋而合指向同一个人。事实是福清纪委爆炸案真正凶手是谁?在福清早已是公开的秘密,却由于造假者身居高位,以至于真凶浮现,也只能眼睁睁看着长期逍遥法外。
   几经审理此案的福建省高院,对这起大造假案件是心知肚明,遗憾的是,一个堂堂高级人民法院,摆脱不了冤案制造者那如同鬼魅般的权力之手,任由某些人在那里翻云覆雨,让无辜者身陷冤狱背黑锅、当替罪羊。
   党的纪检机关发生爆炸杀人的极端案件,十一年不见真相,这是福建司法的悲哀!作为权威性和严肃性受到严重挑衅的纪检机关,明知这是一起大造假案件并且真凶浮出水面,千万不可继续保持沉默!
   利用公权力公然制造了这起骇人听闻的大假案,耗费了国家巨额办案经费和宝贵司法资源,给无辜者及他们的家庭造成了长达十一年深重的痛苦和灾难,造成的社会恶果,冤案制造者所犯下的罪恶,已经实实在在、大大地超过了那个爆炸凶手的罪恶!
   此案十一年仍得不到公正的判决,原因何在?谁是凶手?谁蓄意制造了这起大假案?谁利用手中的权力给案件纠错设置重重障碍?福建省委领导班子该是到了彻底查清案件真相的时候了!蒙冤深深的我们希望福建省委只唯法,不唯权,无论真凶是谁,无论造假者职位多高,权力多大,都要一查到底,请不要姑息养奸!
   附件:被害者妻子《控告状》、《亚洲周刊》最新报道
   
   “福清爆炸案”蒙冤者及亲属: 谢 清 谈敏华 杜捷生
   陈科斌 陈美珠 陈 炜
    吴玉堂 周洪玉 吴华英
   2012年3月17日
   联系地址:福清市宏路街道周店村 陈科斌 电话:0591-85387179
   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 吴华英 电话:0591-85273696
   抄送:福建省委孙春兰书记、福建省委分管省政法陈文清书记、福建省纪委张昌平书记、福建省委政法委苏增添书记。
   
   

   

   

   

   

   

(2012/06/15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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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15 21: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致福建省委孙春兰书记第40封控告件(图)   “福清爆炸案”十一年悬而不决
   福 建 省 高 院 究 竟 还 欲 何 为?
   
   

   


   

   
   
   福建省人大信访局转孙春兰主任:
   福清纪委爆炸冤案在年复一年的拖压中进入了第十一个年头。2006年案件再次上诉,福建省高院审理上诉的此案,严重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本应两个半月之内作出的判决,延宕五年多。去年4月还开庭审理了此案,想不到庭审近一年了,案件依然被搁置下来,迄今渺无音讯。一个高级人民法院公然屡屡违反程序法律,原因何在?理应予以审查并要求作出解释。
   这起刑讯逼供大造假案件,历经十一年,福建省高院几次审理,明知是无罪案件,不是根据事实和法律,依法作出公正判决,而是把案件长期压下来,无休止拖下去,把无辜者羁押在看守所长达十一年不给一个说法。这是什么法院?究竟还有没有“法”这个字?
   这起大造假案件被压十一年,真相却从未模糊过。真凶是谁,知情者大有人在,缺的是司法对真相和正义的追寻。
   

   (图:直接刑讯逼供造假的福清公安局)
   

   (图:督办“福清纪委爆炸大冤案”的福建省公安厅)
   

   (图:既当球员又当裁判的督办者福建省公安厅厅长牛纪刚)
   
   
   早在2002年4月,根据知情者提供的信息,我们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案已告破”为由拒绝;向法院反映,被“没有侦查权”推诿。去年7月,被害者妻子王惠珠被谎言蒙骗醒悟之后,终于向福建省高院告发案件的真相。想不到福建省高院居然装聋作哑,继续捂盖子,让无辜者当替罪羊身陷冤狱,庇护真凶逍遥法外。司法为虎作伥,福建省高院何以至此?
   

   

   (死者家属王惠珠与屠夫合影)
   
   
   该案2006年全国人大“侨务执法大检查”转最高法院要求督办,最高法院当年专门给福建省高院发文,提出具体办案原则和要求,六年过去了,案件拖压依旧,如此瞒上压下,是对人大监督权的挑战和对抗!
   全国两会刚刚闭幕,再呈此件,希望福建省人大切实担负起监督之责,督促福建省高院,对拖压了十一年的“福清纪委爆炸案”,依法作出正确的判决,终审结案,给我们一个说法,还我们清白。以兑现“司法为民”的承诺,维护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形象!
   
    “福清爆炸案”蒙冤者及亲属:谢 清 谈敏华 杜捷生
    陈科斌 陈美珠 陈 炜
    吴玉堂 周洪玉 吴华英
    2012年4月16日
   
   联系地址:福清市宏路街道周店 陈科斌 电话:0591-85387179
    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 吴华英 电话0591-85273696
   

   (图:刑讯逼供之地:福清市戒毒所)
   

   (图:吴昌龙家人呼吁:牛纪刚厅长,还我吴昌龙)
(2012/06/15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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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15 21: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致福建省委孙春兰书记第41封控告件(图)   福建“福清纪委爆炸大冤案”十一年拖压不终审结案
   依法释放吴昌龙  还他自由和清白
   

   

   


   

   (图:吴昌龙的妈妈在北京上访)
   

   

   

   

   

   
   中共中央习近平副书记、国务院温家宝总理:全国人大韩启德副委员长:最高法沈德咏副院长、最高检曹建明检察长;福建省委孙春兰书记、福建省委陈文清副书记、福建省纪委张昌平书记、福建省委政法委苏增添书记、福建省高院马新岚院长、
   
   我是十一年悬而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的妈妈,再次进京为儿讨说法。这是一起全国罕见,办案造假、掩盖真相十一年,导致真凶逍遥!替罪坐牢!把无辜吴昌龙、陈科云关在看守所十一年不终审结案,也不放人!
   十一年前,福建福清市发生“纪委爆炸案”,一起普通刑事案件被肆意定性为“恐怖事件”。警方因此抓捕、抄家,既不出示任何法律文书,又拒不通知家人,采取秘密逮捕和关押,实行先逮捕后罗织证据和罪名的“有罪推定”。在明知是冤案后,又拒不纠正,把吴昌龙长期羁押在看守所,至今十一年仍不给说法。为给吴昌龙申冤,在洗冤艰途上奔波、煎熬,可是一趟趟上访、告状无功而返,一次次反映问题石沉大海,女儿吴华英为弟吴昌龙伸冤还屡屡遭到当地警方的传唤、关押、拘留和判刑。
   2001年6月24日(星期天),福清市纪委司机吴章雄接到领导传呼赶到单位,触动多人看见均未爆炸、放置在纪委信访室门口的爆炸物,被当场炸死。
   此案省厅挂牌督办,福建省公安厅原副厅长牛纪刚专办,福清原公安局长林孜(后因涉黑被判刑)为组长的专案组,在全市展开拉网式大排查“十种人员”,随意抓人,唯独不查把被害者引到爆炸现场导致其直接被炸身亡的神秘打传呼者。凭一封凭空捏造的诬告信,就将福清市中福公司原经理陈科云定为嫌犯(说是被纪委处分,心怀不满搞报复),为搞“突破口”,对公司年轻司机吴昌龙以“是陈科云重要关系人”为由,在一个夜里实施武装逮捕,秘密拘禁在私设的三个办案点长达103天,手铐脚镣加身,不告诉关押地点,不让律师会见。完全与外界隔绝的吴昌龙天天喊冤,48天后警方一无所获。当年9月13日又把陈科云及其妻子谢清在其家中带走,同样是被手铐脚镣加身拘禁在办案点长达56天。“谁掌握了人的生存,谁也就控制了人的意志。”吴昌龙屈打成招,警方依供又抓了吴昌龙的前姐夫杜捷生以及谈敏华。杜捷生招供为其提供电雷管的王小刚(四川人)未到案,专案组以“批捕在逃”,于当年11月7日匆匆宣布案件“成功告破”,并于当天,对陈科云、吴昌龙等人宣布执行“刑事拘留”,关押地点也由办案点转入看守所。
   吴昌龙在《一个“死囚”的泣控》里,控诉办案人员在刑警队、戒毒所和怡景园三个办案点对他动用种种酷刑逼取口供。一个性格温和,连炸药是什么样子都不懂的无辜青年吴昌龙,在侦办人员的酷刑下曾三次自杀未遂,后被排演成了无师自通的高科技爆炸装置高手!
   起诉书称:“而公司司机‘吴昌龙也因修车报销等问题与陈奋真(会计)产生矛盾。于是,两被告人便密谋实施爆炸进行报复’……。吴昌龙既不是党员,又不是干部,更没有受纪委处分,与纪委也没有仇怨,与陈奋真产生矛盾,怎么就向纪委进行报复?!起诉书和判决书强加给吴昌龙的作案动机,实在荒唐!
   “破案”容易,审案难。经过三年多超期羁押的再“调查取证”和数次反覆“补侦”之后,在已调任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的原案件督办者牛纪刚的直接操纵下,福州中院于2004年12月1日强行判决陈科云、吴昌龙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杜捷生、谈敏华、谢清分别十年、十年和三年徒刑。
   就在判决后的第九天夜里,福州中院悄悄地到福州看守所对被指控为爆炸提供电雷管的王小刚作出了无罪释放的判决。至此,没有王小刚卖给杜捷生的电雷管,吴昌龙用什么安装爆炸装置?没有电雷管的爆炸装置又如何爆炸?九天前判决陈科云、吴昌龙等人犯爆炸罪的所谓“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岂不荒唐?
   更为荒唐的是,案件上诉后,福建省高级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福州中院的有罪判决后,福州中院一审重审,在牛纪刚的掌控下仍坚持妄判两条人命,此时无罪释放近两年的王小刚,依然被作为电雷管的提供者写在判决书上。事后杨春姗法官坦承“其实我们对案件也有不同看法,可是,有哪一位领导愿意坐下来听?” 显然,一审强行判决爆炸罪成立的决策者,不是法院、法官。
   为把破绽百出的假案坚持到底,造假者恃权对坚持为陈科云、吴昌龙作无罪辩护的三位老律师无端传讯达十多个小时;同时福州公安局对福建省工程爆破协会的两名技术专家陈榕明和郑家志以“伪证罪”拘押了37天,逼使他们改变其原来对爆炸炸药量作出的鉴定结论(因结论与吴昌龙口供不符)。此外,福州市公安局刑侦队居然派出五名刑警来到福建省高院,要找经办法官追查是谁主张对爆炸案的炸药量作技术鉴定的。这一无法无天的行为当即遭到了省高院原院长陈旭的抵制,陈旭院长告诉被拦在门外的福州刑警:“请回去转告牛纪刚同志,不要犯新的错误”。
   这起蹊跷的爆炸案,谁都知道查清打传呼者、提取传呼机及其通话记录是侦查的重中之重,可是,案卷中对此只字不提。律师们提出质疑,专案组用“无法提取”四个字,轻轻松松地就把重要罪证隐匿掉。而且死者妻子王惠珠两次关于打传呼者的姓名、身份等重要信息的询问笔录也被隐匿。
   纸包不住火。被害者妻子王惠珠历经十年“被封口”后,终于在去年7月向福建省高院等相关部门递送了《控告状》揭露真相:是谁把她丈夫引到爆炸现场致其死亡?打传呼者又是怎样要她隐瞒真相以及利用职权擅自从公安机关领出吴章雄的传呼机企图毁灭罪证••••••
   为包庇、放纵真凶,对无辜者竟然采用黑社会流氓手段置之于死地。此案折腾了十一年,给五个蒙冤者及他们的亲人造成了长达十一年的深重灾难,同时耗费了国家巨额办案经费和宝贵司法资源,造成的社会恶果和人权灾难,冤案制造者所犯下的罪恶,已远远超过那个爆炸凶手的罪恶!,
   此案“成功告破”备受质疑。福建省高院于2003年7月和2004年1月两次督查作出明确结论;上诉后,在福建省检察长参与下一致通过“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的审议结论,但福建省高院于2005年12月31日以 “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福州中院判决”裁定“退回重审”;2006年10月再次上诉后,被搁置了四年六个多月后的2011年4月26日,福建省高院终于开庭审理此案,整整一年时间过去了,至今依然悬而不决。几经审理,明知这是一起离奇假案,一个堂堂高级人民法院,不是依照“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判案原则依法作出正确判决,而是采取拖字诀,把蒙冤者吴昌龙、陈科云羁押在看守所长达十一年置之不理。
   2006年4月,韩启德副委员长率全国人大侨务执法检查组莅闽,该案被列为涉侨案件转最高法要求督办,最高法于当年专门给福建省高院下发(2006)169号《通知》,可是福建当局瞒上压下,令案件悬而不决。
   这起赤裸裸的大假案,引起了社会及媒体的广泛关注。《福建日报》《内参》、《中国青年报》、香港《亚洲周刊》、《瞭望东方周刊》、《南方都市报》等国内外媒体相继进行了披露。但是,冤案的制造者和参与者为了自身的声誉以及“顶戴花翎”不受牵连,利用手中的权力给纠错设置障碍,施加法外干扰!极力掩盖,瞒上欺下。司法机关在长官意志的左右下,只好违心出卖了法律而屈从于权力,以至于“无罪坐牢,真凶逍遥”。处在这种腐败的司法环境下,这起破天荒的大假案被拖压了十一年仍得不到纠正。法律何在?!人权何在?!
   
   附件:
   1:所谓提供电雷管者王小刚无罪释放《判决书》
   2:福建省高院发回重审《裁定书》
   3:媒体报道:亚洲周刊《福建爆炸冤案苦主惊爆真相》、
   南都报《“福清纪委爆炸案”十一年未决》
   4:死者家属王惠珠《控告状》
   
   十一年福建“死囚”吴昌龙的妈妈:周洪玉
   
   2012年4月26日
   联系人:福建省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 周洪玉 电话:0591-85273696
(2012/06/15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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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15 21: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致福建省委孙春兰书记第43封控告件(图)   2011年春节贺卡
   
   2011年1月28日,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的家人向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省纪委书记陈文清、省政法委书记徐谦、省检察院检察长倪英达、省高院院长马新岚等福建省委领导发了新春贺卡。内容如下:
   

   (图: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

   
   

   (图:福建省纪委书记陈文清)
   
   

   (图:福建省政法委书记徐谦)
   
   

   (图:福建省检察院检察长倪英达)
   
   

   (图:福建省高院马新岚院长)
   
   

   

   

   
   
   孙春兰书记:新年好!
   孙书记您好!你是引发福建三网民案中案十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之姐,三网民当事人之一吴华英。
   借此新春来临之际,给孙书记拜个早年,预祝新春快乐!但,在您合家团圆之际,请设身处地为蒙冤深深的我们着想,我的父母翘首企盼儿子回家过年已民有十个年头了。我们别他无求,只希望十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得到公正审理,依法宣判吴昌龙无罪!
    吴华英寄
    2011年1月28日
(2012/06/15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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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17 22:03:30 | 显示全部楼层
致福建省委孙春兰书记第44封控告件(图)   
   “福清纪委爆炸案”拖压十一年不决不放
   

   (图:十一年福建“死囚”吴昌龙妈妈的呐喊)
   


   (图: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
   
   

   
   

   
   

   
   
   “福清纪委爆炸案”案情简介:http://blog.boxun.com/hero/201204/freewuchanglong/103_1.shtml
   
   提示:十一年前,福建省福清市发生一起纪委机关爆炸案,当场炸死一人,社会影响恶劣。接踵而至影响更为恶劣的办案造假,当地政府为掩盖纪委爆炸黑幕,致六个无辜公民成了替罪羊!此案历经五次庭审、两次死缓枉判、一次发回重审。目前,这起备受关注的“福清纪委爆炸案”,仍压在早有明确定论“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审议结论的福建省高院,二审开庭又一年多了,依然拖而不决。
   
   6月11日,《国家人权计划(2012-2015)》又发布了,而“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和陈科云仍被关在福建看守所长达十一年不决不放。
   
   孙书记,我们是吴昌龙和陈科云的家人,自您调任福建省委书记的三年里,我们和海外的亲人向您投邮了43封的控告件,却似泥牛入海,至今不见回复。
   
   今年初一早上,十一年福建“死囚”吴昌龙的家人到省城福州五一广场、省府门口拉横幅向您和福建省委领导拜年,希望领导别忘了还在冤狱中煎熬了十一年的吴昌龙冤情。随后,福州国保上门说孙春兰书记很重视“福清纪委爆炸案”。
   
   在您的重视下,前一阵子,福州公检法就本案(不对外公开)召开听证会;6月1日儿童节,福建省高院约谈两“死缓”陈科云和吴昌龙的家人。
   
   经两个小时的约谈内容,让我们领会到孙春兰书记重视,原来另有深意!
   
   当天,二审的福建省高院,不对拖压了十一年的案件给个说法,却是越俎代庖,充当公安侦查角色,对“两死缓”家属说:希望你们提供真凶线索,这样才有利于尽快解决问题。经历了十一年磨难的我们,再也不相信“美丽的谎言”!君不见,真凶在狱中为屈死的聂树斌喊冤叫屈,贺卫方教授为此多方呼吁、呐喊,多少年过去了,聂案依然没有真相!
   关于“福清纪委爆炸案”真凶话题,十一年来从未模糊过。如:
   
   1、2002年,黄秀芬在林洪楠律师的陪同下,到福建省公安厅举报真凶线索,要求立案侦查,却被“案已告破”为由拒绝。很快该线索被掐断,黄秀芬被灭口。这,让我们清醒地意识到,督办的福建省公安厅等相关部门根本不想让真凶出现!更不愿意看到本案有真凶存在!
   
   2、2006年,我们也向福建省高院提供有关真凶的线索,却被以“没有侦查权”而作罢。
   
   3、2011年,被蒙骗了十年后的死者家属王惠珠也站出来揭露真相:是谁把她丈夫引到爆炸现场致其死亡?打传呼者又是怎样要她隐瞒真相以及利用职权擅自从公安机关领出吴章雄的传呼机企图毁灭罪证••••••
   
   替罪羊陈科云和吴昌龙在冤狱中煎熬了十一年时间里,以上这些真凶线索,你们查了吗?十一年来,陈科云和吴昌龙等人735次司法伤情鉴定,至今无人受理!你们查了吗?二审开庭,三份鉴定书,为何只出示了两份?无师自通的吴昌龙怎么会懂得安装爆炸装置,你们查了吗?吴昌龙108天、陈科云56天、杜捷生14天、谈敏华8天等不合法的“监视居住”均遭刑讯逼供,你们查了吗?法庭上,每次被当作“成功告破” 最后一根稻草的戴着脚镣、人样变形的吴昌龙“认罪”视频是怎样出笼,你们查了吗?……
   
   这次福州公检法就“福清纪委爆炸案”召开的听证会内容,能否摊在阳光下,让法律专业人士一同探讨,是否有法律依据?
   
   令人费解的“6.1约谈”,因孙书记等领导的重视,原先“没有侦查权” 的福建省高院对真凶线索也逐渐地“感兴趣”,却对冤属一再追问关键话题:“福清纪委爆炸案”十一年了,怎么办?或沉默以对,或又以“案情复杂”,继续推托。福建省高院对曾经有过几次无罪督查意见的案子,却是采取回避态度,这是为什么?
   
   当天,约谈的福建省高院还问了几个细节问题,令蒙冤深深的我们万分感慨: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纵观本案,历经十一年,无一实证!盖着法院大印戳(所谓提供电雷管者)王小刚无罪释放证书,更是给“成功告破”福清纪委爆炸案,甩上一记响亮的耳光。
   
   孙春兰书记,这起全国罕见的十一年超羁案、全国人大督办了六年的涉侨案件、最高法有(2006)169号行文督办的案件,早已引起国际社会关注,他们在注视着福建执政者,如何用您们的智慧,妥善解决这起彻头彻尾的大冤案!
   
   
    蒙冤者及亲属: 谢 清 谈敏华 杜捷生
    陈科斌 陈美珠 陈 炜
    吴华英  吴玉堂 周洪玉
    2012年6月17日
   
   联系人:福建省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 电话:0591-85387179
    福建省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 吴华英 电话:0591-85273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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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2 21:34:0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估计,冤属们给孙春兰书记的所有喊冤信,孙书记一个字也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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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26 22:02:29 | 显示全部楼层

致福建省委孙春兰书记第45封控告件(多图)

酷刑下《一个“死囚”的泣控》
   

   

   

   

   
   孙春兰书记:
   
   今天是6月26日,是第十五个“支持酷刑受害者”国际日。借着特别的日子,我向孙书记再控特别的冤案——“福清纪委爆炸案”,我的弟弟吴昌龙被当作替罪羊关在看守所长达十一年不放之事。
   
   2001年“成功告破”的“福清6.24纪委爆炸案”,本来“从重从快”的案件,却被拖压了十一年,仍审而难决。这是为什么?
   
   十一年,吴昌龙等人一再向福建相关司法部门申请司法伤情鉴定,其中陈科云735次申请,至今无人理睬。去年二审开庭前,福建省高院法官到永泰县提审,吴昌龙再次重申要求伤情鉴定,却被告知:不要再提了,不做伤情鉴定!这是为什么?
   
   十一年来,五次开庭,两次宣判。每次的法庭之上,四个蒙冤者撕心裂肺的喊冤叫屈声,福建当局岂能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如今,十一年前残暴刑求,令吴昌龙的一边耳边被打聋了、双腕筋被吊残、感染肝病、内创疼痛不堪;陈科云小腿萎缩、牙被打掉了、双腕被吊残;杜捷生被打成蜂窝状烂屁股的肉还未剐除;谈敏华手指被打弯、腰被吊残……
   
   借着反酷刑日,顺附吴昌龙长达24页悲情手书《一个“死囚”的泣控》,供孙书记审视。这份声声泪,句句血的控诉办案人员,对他进行泯灭人性的刑讯逼供,是否依法办案?
   在这特别的日子,特呈此状,请求孙书记,您要有公心!
   
   十一年福建“死囚”吴昌龙的姐姐:吴华英
                  2012年6月26日《国际酷刑日》
     
   联系地址:福建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室
   联系电话:0591-85273696  邮编:350300
   

   (吴昌龙的遗书上)
   
   被关在福建看守所十一年的吴昌龙手书《一个“死囚”的泣控》扫描版
   
   链接:http://blog.boxun.com/hero/201203/freewuchanglong/93_1.shtml
   
   文字版:
   
   由表及里看制度修改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一个“死囚”的泣控
   
    ( 1) 本人吴昌龙,1975年11月26日出生于福清市,汉族,初中文化,原住福清市音西镇清展花园1座601室。现被羁押于永泰县看守所。我是所谓2001年6月24日福清纪委爆炸案的施爆者,我在公安机关时的所有口供都是办案人员以严刑吊打、诱骗等手段的情况下形成的,而办人员口口声声辩称说他们没有对我进行刑讯逼供,他们对我刑讯逼供的整个过程如下:
    2001年7月27日晚上9点左右,我开车送我姐姐回家后,在去女朋友家的途中快到福清收费站时,在我车的左边,有辆小轿车里有个人向我挥手叫我停车,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就立即把车停下来,这时从后边的那辆车里冲出五六个人向我的车围了过来,他们一到我车边就打开车门,用两把手枪分别顶住我的脑门和腰间,对我说:“不准出声,否则就毙了你”。然后,他们就把我按到他们的车上,还给我戴上黑色布帽。接着他们把我押到戒毒所(后来才知道是戒毒所)。当时我面对他们的枪,我不敢出声问他们,只是在心里想,我平日与人没有冤仇,他们为什么要绑架我?一到戒毒所楼上,他们就给我锁上手铐和脚镣,这时我就问他们想干什么,他们就大声叫着:“不准出声”。
    大概到了10点左右,又来了几个人,他们把我头上的黑色布帽取下来,我看见他们都坐在我面前,我就问他们:“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把我绑架到这里”?他们说:“我们是公安局刑警队的大队长、副队长等等”。他们问我说“:你知道我们为什么把你“请”到这里来”?我说我也正想问你们为什么把我“请”到这里来?他们又问我说最近福清发生了大事你知道吗?我问是什么大事,他们说是大案,我想了一下说:“知道两件,一件是福清宾馆的杀人案、另一件是纪委的炸死人案”。他们又问我说:“纪委的爆炸案你是怎么知道的”?我说是星期一早上到公司上班时听同事小何讲的我才知道。他们又问我说:“你6月23日和6月24日都在什么地方干些什么”?我想了一下说:“23日早上8点左右,我吃完早饭后,到我姐姐的服装店里帮忙,一直到晚上9点左右和姐姐坐公交车回家,回家后一直呆在家里到第二天早上8点半左右,吃完早饭又到我姐店里帮忙”。
    (2)接着他们又对我说:“你要将你所知道的如实交待”。我就对他们说:“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你们要我交待什么”?他们还给我讲很多道理,我说这些道理我都懂,我对这件事情是一无所知,也与我无关,你们要我说什么?
    就这样到了第二天早上5点左右,他们几个要走之前还对我说:“你要好好的想,我们还会来找你的”。他们留下两个人来看守我,他们把我双手铐在窗户上,开始对我进行体罚。到了早上9点左右,又换了两个刑警来看守我,他们给我做了一份笔录,笔录的内容是按我昨天所说的,做完笔录后,他们又把我铐在窗户上。他们每天都将我铐在窗户上,不让我睡觉,我困的没办法再睁开眼睛,他们就打我的耳光或用脚踢我,几天下来,我的脚都站肿了很大,腰也站酸痛的快断掉似的。但他们还是不让我坐,而有时每天只让我吃一餐饭,甚至有时连小便都不让我去,我被他们折磨的痛苦不堪,人也瘦了一大圈,加上我本身就有严重的疾病,身体承受不了他们这样的折磨,人也变得无精打采。
    就这样过了几天,叶队长又来审讯我,他一见我就问我说:“这几天想的怎么样”?我说:“我真的不知道这件事情,也不关我的事,你们一直要我说什么”?接着,他们又给我讲了很多道理,我还是向他们声明,我对这件事情根本就不知道,也没有什么可向你们说的,你们抓错人了。之后,他们又给我做了一份笔录。 就这样又过了几天后的一个早上,有个值班刑警问了我几个电话号码是谁的,我就一一告诉了他。之后,他给我做了一份笔录,大概到了8月份下旬左右他们又把我转押到刑警队三楼办公室,在刑警办公室期间的一天,吴局长来到办公室对我说:“吴昌龙你如果能从这个门出去的话,我就从全福清人的跨下爬过去”!我当时听了就在心里想,这件事情不关我的事,他们为什么死抓住我不放?难道他们要把这件事情扣在我的头上?在转押到怡静园之前他们都是用体罚等各种手段来折磨 我。
    (3)使我身心和精神受到极度大的创伤,使我每天都活在无限的痛苦之中。一直到了9月初的一天早上,他们把我转到怡静园的201房间,让我坐在公安部的测谎专家的电脑前,专家给我介绍和说明之后,就开始对我进行测谎,专家对我测完第一次后,对他们说怎么电脑没有反应?接着专家又对我测了一次又一次,前后一共测了三次后,专家就对我说:“根据电脑显示,你要如实交待你和陈科云的犯罪经过”?我就对专家说:“我没有做犯法的事,你要我交待什么?当时我自己心里最清楚,我没有做过这件事,我心如止水,电脑怎么显示与我无关。
    接下来,吴局长叫刑警把我关在205房间,每天他们都要逼我跪地板,膝盖跪痛的受不了,就偷偷用自己的拖鞋垫着,被值班看守的刑警看见,他们就踢打我,更不让我睡觉,每天三餐只给我一点点饭吃,他们故意让我吃不饱饿不死,我每餐面对着那一点点的饭,我索性就不吃。但吴局长知道后,来对我说:“你不吃饭,我就给你打点滴,看你还敢不敢跟我们对抗”!我说我没有跟你们对抗,你为什么要这样折磨我?吴局长说:“你现在不要多说,到时候我有办法让你开口”。
    记的有一天晚上,叶队长和倪政平来205房间,叶队长要我跪在他面前,而且双手要举的跟肩一样高,接着叶队长问我:“想的怎么样了?快点老实交待你和陈科云的犯罪经过”。我以疲惫的声音说:“我没有做犯罪的事情,也没有什么可向你们交待的”。叶队长说:“你说你没有做这件事,那为什么公安部专家会说你有呢?他们可是全国有权威的专家”。我说:“我真的没有做过这件事情,专家肯定是弄错了”。叶队长听了就发火说:“你是不见棺材不掉泪”!说着就站起来走到我身后,用脚使劲地踩我脚上的铁镣,使铁镣深陷在我脚的皮肉之中,当时痛的我连声音都叫不出来。这时倪政平也使劲地踢我的背部,使我痛的呼吸都感到困难。
   (4)倪政平当时边踢边说着:“我看你还嘴硬”。此时我身上痛的缩成一团,汗水已流满全身倒在地上。接着叶队长说:“你不要装死,给我起来”。我那时痛的爬不起来,倪政平见状就把我拖了起来,坐靠在地板上。叶队长又问我说:“怎么样?现在想不想说”?这时我委屈的大哭着说:“这件事情真的我是不知道,也跟我没有任何关系,你们为何一直逼我说我不知道的事情”?倪政平听了就打我的头说:“你竟敢这么大声跟时队长说话,你是不是想找死”?叶队长听了就急了,又狠狠地踩了我几脚后,又使劲踢我小腿几下说:“你想找死”!我当时被踢踩的疼痛不已,强忍着痛苦,不敢再出声,我怕再出声又会遭打。只是在心里想,为什么我的命这么苦,这根本不关我的事情干么会落在我的头上?我长这么大没有做过犯法的事情,他们为何把我抓到这里?还要遭受他们的虐待和打骂。这时不知何事,叶队长走了出去。接着,倪政平就对我说:“刚才我是看你可怜,才只踢你几脚,要不然……你等下要好好的跟叶队长说,不要再像刚才那样,把叶队长逼急了”。我听了就说:“这件事情我真的是一点都不知道,你们一直要逼我说什么”?倪政平听了也没有理会我。过了一会儿,叶队长进来对我说:“你要好好考虑,我下次不想再见你是这个样子”。
    他们走后,又换了两个值班看守的刑警,他们还要我跪地板,还不让我睡觉,我困的实在没办法把眼睛一闭,就被他们踢打。我膝盖跪痛的实在没办法再跪下去,他们就用脚踢我身上,打我耳光来强逼我跪地板,当时我被他们强逼跪地板,膝盖都跪肿了很大,疼痛的让我感觉到那一秒钟就好比有一年的时间那么长。
    到了早上9点多,吴局长又来审讯我,他一直逼我要说我和陈科云有做这件事。我还是跟他说:“这件事与我没有任何关系”。接着,吴局长拿出一根细电线对我说:“你如果没有做这件事情,那在你东张的老家中怎么会有这样的电线”?我拿过电线看了看,想了一会,终于想起来,就跟吴局长说:“这根电线是前些年在老家那里安装电话时剩下的电缆线,我捡了放在家中”。吴局长说:“这是电缆线吗”?我说是电缆线,要不然你可以到我东张老家那里去查问。
(5)吴局长听我这样说,也没有再对这根电线再说什么。接着,吴局长说他是从交警过来的,比如在交通事故中责任划分情况,我说我是开车的,对这个也知道,但我与这件事情真的没有任何关系。吴局长说:“跟你没关系?那为什么专家测出跟你有关系,就凭专家测出的结论,就可以定你的罪”。我说我没有做过这件事情你能定,你就定吧。
    晚上9点左右,是王建飞等两人值班看守,王建飞从205房间门口一进来就朝我大骂:“他妈的,我就不相信你的骨头有多硬!他走到我背后(我当时正朝着墙壁跪着),用脚使劲踢我右边的耳朵,当时我耳朵痛的什么也听不见,后他又朝我背部踢了几脚,他边踢边骂着说:“他妈的,我看你还不说!你还不说”!我本身就已疲惫不堪,加上长时间跪地板,体力不支、疼痛难忍,便昏倒在地上。
    不知过了多久,我被冰凉的水给弄醒了,就听见王建飞还在骂着:“你他妈的这么不硬,才几下你就倒地,你他妈的不要给我装死”!接着,王建飞抓住我的衣领,把我从地板上拖了起来,那时我全身无力,再加上被王建飞踢打的疼痛,使我无法站立起来,只好坐在地板上,这时王建飞猛朝我的胸口踢了一脚。当时,我被踢痛的连气都喘不过来,疼痛的整个身体缩成一团,泪流满面、痛苦不堪。这时王建飞还是不肯放过我,又朝我左边的脸部踢了一脚,我当时被踢倒在地板上,我嘴里肉和牙齿经过猛烈的撞击后,口腔里的肉裂了很大一个血口,血流了很多出来,血顺着嘴边流了出来(嘴痛的好几天不能吃东西),王建飞看见我嘴巴里流血出来。
    (6)就朝我大声吼着说:“不准你把血吐出来,把血给我吞下去(这是王建飞怕留下打我的证据)你敢吐出来,我就踢死你”!无奈,我强忍着口腔的巨痛,把一大口血艰难地吞了下去。然后,王建飞又叫我起来,我当时一只手抚着疼痛无比的嘴,另一只按着巨痛的胸口倒在那里动弹不了。王建飞见状就把我拖起来,坐靠在墙壁边,王建飞还要我把嘴边的血擦干净。接着,对我说:“你如果再不说的话,到时候还有你好受的”。过了一会儿,王建飞又要我起来跪地板,那时我艰难地移动着身受巨痛的身体缓缓的跪在地板上,大概过了一两分钟,因我长时间没有睡觉,体力不支,加上被王建飞踢打后身体疼痛无比、痛苦不堪、就倒在地板上,疲困的那怕眼睛闭上一秒钟就是有生以来最舒服的时刻。但是,王建飞把我拖起来靠坐在墙壁边,不让我闭眼睛,我实在是太累、太痛苦、太疲劳了、眼睛一闭,王建飞就打我的头,这种痛苦比死还难受,我就想以自杀来解脱这做人的痛苦。但是,看守的刑警看的很紧,就连小便他们都要站在我身边,他们每天分三班轮流来看守我。到了下半夜,又换了一班,他们还是不让我睡觉,我困的实在是没办法,把眼睛一闭,他们就打我的头,或用脚踢我……
    就这样到了9点左右,来了三个刑警叫我起来,我当时疲劳过度,头直发晕,加上脚上锁着沉重的脚镣,实在是站不起来。他们见状二话没说,就连拖带扶地把我拖到201房间,让我坐在椅子上,当时房间里坐着好几个人,我正对面坐着是吴局长,吴局长见我就骂我说:“你是一条狗,是陈科云的一条走狗,一副病殃殃的样子,不要给我装死!快点说!你和陈科云都做了那些犯法的事”。我当时有气无力地说:“我没有做什么犯法的事情,这件事情也与我无关,更不知道这件事情的经过,你们叫我说什么?你们抓错人了”。吴局长说:“我们不会抓错人,福清有一百多万人口为何只抓你,既然我们抓到你,你就跑不掉的,快点说!我们的忍耐性是有限度的”。
   (7)我说这件事情我根本不知道,跟我也没有任何关系,你们一直叫我说什么,你们抓错人了。吴局长就一直逼我说,我一再向他们声明这件事情真的是与我无关,我没有什么可说的。忽然我身边的几个刑警向我围了过来,其中有个刑警讲:“你敢跟我们对抗”!我还没有看清楚是那个刑警说的,几个刑警的拳头就像暴雨般地打在我身上和头上,把我打倒在地上。当时,我被刑警打的眼冒金星,那撕心裂肺的巨痛,使我连话都说不出来,泪流满面、汗水把衣服都湿透了。他们还边打边说:“我看你不说!你还不说”!其中,我认的有个刑警名字叫国华。在我无法承受那撕心裂肺的巨痛,为了缓解他们继续再打我,我只好乱编说:“炸药是我拿的,他们才住手”。然后,吴局长叫刑警把我从地面上扶起来坐在椅子上。那时,我全身痛的直发抖,痛苦的泪水不停地流着。吴局长就问我说:“你炸药是从那里拿的(我根本就没有拿什么炸药,也没有做过这件事情,更不知道去哪里拿)?我怕他们再打我,无奈我只好在身受巨痛的情况下乱编说曾经在自来水厂边的小溪认识一个钓鱼的朋友,是从那个朋友那里拿的(我原先总认为说他们不再打我,我乱说些没有事实的事情,也不会变成真的,没想到当时我被他们打的受不了那撕心裂肺的痛苦之下乱编的话却造成现在的后果)。说完之后,我要求吴局长说:“我身上的肝区非常痛,能否给我抽一次血检查一下,看一看我的病情到底发展到什么程度”?吴局长就答应我说:“明天我叫局里的医生给你抽血检查”。
   做完笔录刑警们就把我拖回205房间,我当时在房里想,我乱讲了没有事情的事情,不知道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然后,我就对那两个值班的刑警说:“我刚才是被他们打的难以忍受的情况下才乱编说了那些根本没有事实的事”。他们听了就给我做笔录当时一个刑警给我做笔录,另一个走出房间去打电话,电话打完进来就跟那个给我做笔录的刑警说了一些什么,然后,做笔录的那个刑警就把笔录扔进抽屉里,不让我看,也不让我签字。
    (8) 到了第二天早上公安局的女医生和她在医院工作的老公一起来到205房间给我抽血,抽完血后那两个刑警又要我跪地板,一直到第二天早上9点左右。吴局长又来讯问我,吴局长一见我就说:“你不要装死!你的身体比谁都健康,比我的身体还好呢,我还有脂肪肝”。接下来,吴局长问我说:“你那个钓鱼的朋友叫什么名字?家住那里(我原先是被刑警打的痛苦不堪的情况下才乱编说是那个没有存在的钓鱼朋友那里拿的,现在到那里去找这个钓鱼朋友,我意识到乱说的后果)”?无奈,我怕他们打我,只好一错再错地编造下去,就说我和那个钓鱼的朋友只在一起钓过几次鱼,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也不知道他家住在那里。吴局长听了就对我说:“你要好好交待问题”。他说完后看了一眼吴承奋后就走了。接着,吴承奋叫黄贞武和国华等几个刑警,把我转抽到刑警队三楼办公室。到了那里,吴承奋就问我炸药到底是从那里拿的快点说。我如实地对吴承奋说:“我当时是几天几夜都没有睡过觉,还一直跪地板,已经都疲困的要死,再加上被你们打的疼痛难忍,我是为了缓解你们不再打我才乱说的,我根本就不知道这件事情,也没有向谁要过什么炸药,我真的是冤枉的,你们抓错人了”。这时吴承奋听了就发火,就叫黄贞武去拿了两条毛巾,将我的手铐打开,把两条毛巾分别包在我的手腕上。然后,再打手铐铐上(我原先不知道他们为何要在我手腕包毛巾,后来我才知道他们怕把我吊打时会把手腕上的肉拉裂了,会留下证据,所以才在我的手腕上包毛巾,但遗憾的是他们再怎么包,至今都三年多了,还是在我的手腕上留下模糊可见的伤痕)。
    (9)然后,吴承奋就把我推到窗户下的那张椅子上,他也跟着爬到椅子上,把我双手上的手铐用一根很粗的电线绑在窗户的防盗栏上,后把我脚下的椅子拉开,我在上面吊了5分钟,我的手都已经变成青黑色,没有知觉,手腕痛的我在上面“哇哇”大叫,难受的将头不停地撞着铁拦杆。吴承奋问我说:“怎么样想不想说”?我说我真的没有拿炸药。这时吴承奋看了一下表说已经过了5分钟,就先放我下来,让我休息一会儿,又把我吊了上去;接着,吴承奋不断地以每次5分钟的时间一直往上加,加到20分钟那次,吴承奋又问说:“你到底炸药是从谁那里拿的”?我当时手腕痛的哇哇大叫,痛苦的汗水、流满全身、手就像快断了似的痛苦不堪。我艰难地说:“我是冤枉的,我没有向谁要过炸药”。吴承奋听了就不奈烦了,叫黄贞武拿了一条绿色的尼龙绳绑在我脚上的铁镣上。然后,黄贞武和一个身材高大的刑警外号叫“杀猪”一起用力地往下拉,本来我吊在上面都无法承受,再加上他们用力往下拉拽,这时我痛的呼天喊地,不管我痛的怎么叫,他们也不理睬我。他们还骂着说:“他妈的你还不快点说!如果不快点说,我们就拉着不放,看你能撑多久”!在我被他们折磨的痛不欲生再也无法承受那吊拉的痛苦,为了缓解那痛不欲生的痛苦,我只好乱编说是几年前在老家的后山有个矿山上拿的炸药。后来没有拿去炸鱼就放在自家的猪圈的房顶上,说完后他们就把我放了下来。我当时流着痛苦的眼泪看着眼前这双冰凉青黑的手,疼痛的使我全身抖不停,痛苦的汗水早已把衣服给湿透了,接着他们就给我做完笔录后,就将我铐在窗户上。
    (10)到了第二天早上10点左右,吴承奋几个又来刑讯我。吴承奋对我说:“东张那个矿山老早就停掉了,你他妈的吴昌龙,你能从这个门出去的话,那就是我死!如果你不能走出去这个门你就是不死我也要让你死”!!!说着就拿了毛巾在我手上包好后,又把我吊在窗户上,又用那条绿色的尼龙绳绑在我脚上的铁镣上。接着,吴承奋和那个外号叫“杀猪”的,一起用力往下拉,当时我痛的哇哇大叫,头不停的左右摇摆着,痛苦的汗水流满全身,连气都喘不过来,那已经是到了痛苦的极点。这时吴承奋问我说:“炸药到底是从哪 里拿的”?此时我无法再承受那生不如死的痛苦,为了缓解这生不如死的痛苦,就对吴承奋说:“你先放我下来,我再说”。接着,吴承奋又说:“你说的必须要有地方找”。说着就把我放了下来,我当时喘着气,看到眼前这双青黑冰凉的一点知觉都没有的手竟然是我自己的手?手腕痛的我全身都在发抖。这时吴承奋问我现在可以说了吧,但是我从来没有向谁要过炸药,叫我去那里拿,我又怕他们再吊我,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情急之下,只好实话实说,我就对吴承奋说:“我真的没有向谁要过炸药,这件事情真的与我无关,我是冤枉的”。吴承奋当时听了就发火骂到:“你他妈的,你竟敢耍我,说着就狠狠地把我推到那张椅子上”。我说:“我真的是冤枉的,我没有耍你”。吴承奋根本不理我,把我的双手绑好后,就从椅子下来拉开我脚下的椅子,牵过我脚镣上的尼龙绳,和“杀猪”狠狠地往下拉,我的双手痛的连声音都叫不出来,大颗大颗的汗珠从额头上滚落下来。吴承奋边拉边说:“我看你还敢耍我”。我当时非常痛苦地对吴承奋说:“我真的不是耍你,我没有向谁要过炸药”。但是吴承奋和“杀猪”还是不理我,他们还是一会拉一会儿使劲拽着,痛的我都快昏过去。真的是太痛苦,那时我真想一下能死掉还比被他们吊拉的痛苦还痛快,这吊拉的痛苦,除非是亲身体会,否则是不知其中的痛苦。在我实在无法承受那生不如死的痛苦之下,为了缓解那生不如死的痛苦,我又乱编说:“炸药是从杜捷生那里拿的”。吴承奋又问我说:“杜捷生是做什么的”?
11(我以前只知道他是在工地拉废土的,我不知道他有拉过石子,笔录里说杜捷生到矿山拉石子可能会买到炸药和雷管,这是吴承奋他们后来加上去的,吴承奋用刑来逼我说炸药是从那里拿的,我根本没有做过这件事情,也不知道去哪里拿炸药,在他们那种残酷的刑逼之下,我想到杜捷生以前老是欺负和打骂我姐姐,再加上我为了我姐和杜捷生离婚的事情,我和杜捷生之间的关系闹得很僵,所以我在吴承奋的刑场逼之下受不了那痛苦,只好编造说是从杜捷生那里拿的,我没想到杜捷生被他们用刑后也受不了,也乱说有拿炸药给我)吴承奋看到我说了,就和那个“杀猪”的松开手中的绳子,把我放了下来,我当时手腕痛的全身直发抖,流着痛苦的眼泪,看到眼前这双冰冷发黑的手,我内心非常痛苦、非常委屈、心中的冤苦无处诉(至今我用手指触摸着大拇指还是有麻麻的感觉),痛苦中的汗水早已把我的衣裤都湿透了。接着他们给我做了份笔录,我看了那份没有事实的笔录,我真的不想签,但又怕他们的吊打,只好流着冤屈的眼泪把那份笔录给签了。但,他们刑讯做笔录的地点明明是在刑警队三楼办公室,而他们在笔录中却写成怡静园。
       吴承奋把我转回怡静园205房间,在205房间里值班看守的刑警还是不让我睡觉。大概过了两天后的一个下午3点左右,黄贞武王建飞等几个人又把我转到刑警队三楼办公室。黄贞武问我说:“炸药是谁安装的”?我就对他们说:“这件事我真的不知道,也与我无关,更不知道是谁安装的,我是冤枉的”。黄贞武说:“杜捷生都已经交待了,你还说冤枉”。我说:“我根本就没有向杜捷生要过炸药,他也是被你们打得受不了才乱说有给我炸药”。黄贞武说:“你怎么知道杜捷生被我们打了”?我说:“因为我根本没有向杜捷生要过炸药”。
        12)这时王建飞对黄贞武说:“不要跟他多说,把他先吊起来再说”。然后,王建飞就拿了两条毛巾在我手上包好,接着就把我吊在窗户的防盗栏上,又用那条尼龙绳绑在我脚上的铁镣上,接着他们就用力往下拉拽着。当时我手腕痛得哇哇直叫,满头大汗、痛苦的将头左右摇摆着,我声音都叫哑了,苦不堪言。黄贞武看到我的手已经黑得发紫,怕把我手拉残了,就叫王建飞和另一个刑警松开手中的绳子,先放我下来,让我休息一会儿。过了一会儿,黄贞武和王建飞把我手上的手铐打开一边,把我的手反铐在背后,用尼龙绳绑在手铐上,然后,王建飞把我推到窗户下的椅子上,接着把我手铐上的绳子往上拉紧绑在窗户的防盗栏上,然后就把我脚下的椅子拉开(按刑警们讲的这一式是叫金鸡展翅)。当时,我感到我的手臂都快被拉断掉似的,疼痛无比、痛不欲生、我痛苦得想以自杀来解脱。但,他们看得很紧,使我无法自杀,在我无法忍受这生不如死的痛苦,为了缓解这生不如死的痛苦,只好又乱编造说,炸药是在自家的柴火间内安装。因为我根本不懂得安装,就在柴火间里摆了一会儿,却装不出来。黄贞武又把我吊了起来,过了一会儿,我实在是承受不了那生不如死和痛苦之下又乱编造说:“是陈科云自己找人安装的,他找谁安装的我也不知道。说完,黄贞武就把我放了下来,当时我的手臂疼痛得连举都举不起来,双手冰冷青黑,疼痛无比、痛苦不堪、痛苦的眼泪流个不停。接着,他们就给我做完笔录,但他们对我刑讯的地点又写成是怡静园。到了第二天早上,他们把我转回怡静园,到了205房间我实在是太疲困、太痛苦、想睡觉。当我眼睛一闭,那看守的刑警就踢打我,不让我睡觉,我痛苦的撑着,一直撑到下半夜那一班,我实在是无法再撑下去,就昏倒在地板上。那值班看守的刑警见我实在是太疲困了,就偷偷地让我睡了几个小时。
         13)当我醒来时见到他们,我从内心由衷地感激他们。办案人员对我吊打的痛苦早已在我内心深处留下痛苦恐惧的阴影,每当我听到205房间外的走廊有很多脚步声,我就会想到那吊打的痛苦,那痛苦的感受让我怕得全身直发抖。大概过了两天左右的一个下午2点左右,吴承奋和国华等几个人来到205房间,国华一把我从地板拖起来,就在我胸口重重地拍了几掌说:“吴昌龙我看你到底有多硬”。我当时被他拍的既痛又怕,连气都喘不过来。
      接着他们就把我转到戒毒所去刑讯,在去戒毒所的途中,吴承奋对我说:“你跟陈科云的小舅子谢建忠很经常联系,你们两个人之间做了哪些见不得人的事,人家谢建忠都已经交代了,你可不要落在别人背后,人家先说就是有立功表现,立功就是会减轻处罚的。我说:“我与谢建忠联系是前段时间为了他买车的事情,我们俩个之间并没有做见不得人的事”。吴承奋看我这样说,他也没再说什么。到了戒毒所楼上,吴承奋就问我说:“炸药是谁安装的,你和谢建忠在一起都干了些什么?我就对吴承奋说:“我真的不知道这件事情,更不知道是谁安装的,我和谢建忠在一起没做什么事,只是前段时间他要买车,叫我跟他一起去办理汽车的相关手续”。我说完后,吴承奋几个就拿了毛巾在我手上包好后,又把我吊在窗户的防盗栏上,再用尼龙绳绑在我脚上的铁镣上,在他们使劲的往下拉拽,手腕疼痛得使 我哇哇大叫,呼天喊地,大汗直流。
过了一会儿,吴承奋对我说:“你跟谢建忠在一起到底是干什么?快点说”。我说我和谢建忠在一起真的没做什么,只是为了买车的事情,我真的不知道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吴承奋说:“我看你还嘴硬”!就叫国华和另一个刑警用力猛拉几下,当时我痛得连声音都叫不出来,差点昏过去。我无法承受他们那生不如死的吊打,在生不如死的痛苦下,我又乱编造说:“炸药是陈科云叫谢建忠找社会上的人安装的”。就这样吴承奋才暂时放过我,他们不管每次刑讯的地点明明是在戒毒所和刑警队三楼办公室,而他们都将这刑讯的地点写成怡静园。
14)我当时不知道他们为何要这样写,后来我才知道他们这样写的目的。做完笔录,吴承奋几个人又把我转回怡静园三楼的一个房间里。到了101日那天下午的1点左右,黄贞武几个人又把我转到戒毒所楼上去刑讯(当时黄贞武要我编的事情我忘记了)。但,我记得他们之中有个刑警骂着说:“他妈的!吴昌龙今天是国庆节又是中秋节,你不让我们好过,我们更不会让你好过的”。说着黄贞武几个就用毛巾在我手腕上包好后,再铐上手铐,将我吊在窗户的铁栏杆上,又用尼龙绳绑在我脚上的脚镣上,黄贞武叫两个刑警用力往下拉拽着,我被他们折磨的痛苦不堪,生不如死的情况下我乱编了一次,黄贞武几个觉得不行,又要叫我改,他们又把我吊了一次又一次,我被他们折磨的痛不欲生,在承受不了那痛不欲生的痛苦之下,我又乱编造了一次又一次没有事实的东西,一直编到他们看了满意为止。
当他们把我放下来时, 我流着痛苦的眼泪看到眼前这冰凉青黑的双手,在我双手的手腕上那原先被他们拉得皮裂的伤口,再加上今天 被他们多次猛烈的拉拽后,那皮裂的伤口越拉越大,从伤口里流出血水把包在手腕上的毛巾都染红了一大片,我当时痛得全身发抖,直冒冷汗,苦不堪言,筋疲力尽。在黄贞武给我做笔录时,那几个刑警都虎视眈眈地站在我面前,黄贞武对我说:“我们现在有没有打你?(我当时心里想,他们刚才明明吊打我,他现再问我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我当时真想说有打,但是看见他们几个虎视眈眈地看着我,就不敢说有打,害怕我说有打,他们又会吊打我,要我说没打为止。没办法我只好说:“你们现在没有打我”。但是他们在笔录中不是这样写的,而是写他们在整个讯问过程中没有对我刑讯逼供,做完笔录,我不签也得签,如果我不签字的话,他们就会打到我签字为止。)这真是印证了吴承奋的那句话“你不死我也要让你死”。
       15727至今我每天都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面对他们每次的严刑逼供,那痛苦与恐惧早已占据了我的整个身心,那种吊打的痛苦使我非常非常的惧怕,那种痛苦使我痛不欲生,我唯有自杀才能解脱这痛不欲生的日子。在戒毒所楼上要下楼回怡静园时,我想从那楼梯口往下跳来解脱这生不如死的日子,但因为当时刑警把我抓的很紧,使我无法往楼下跳,所以没有自杀成功。过后我想了想,如果我这次真的自杀成功的话,他们会给我一个畏罪自杀的罪名,这样会使我含冤末白的,我一定要让家人知道这一切真相,那就是写遗书给家人。
黄贞武把我转回怡静园的最顶楼西边的一个都是铁门的房间里,他们把我一个人关在那里,值班看守的刑警可以通过窗户来察看我。我在窗户看到隔壁的那个房间关着陈科云的二舅子谢建灿。大概过了几天左右,吴承奋等几个人又把我转到戒毒所,吴承奋又对我刑讯逼供,他们又用吊拉的手段来折磨我,逼我要编出他们想要的口供。当时,我的手被他们吊拉拽后,手变成青黑色的,原先那手腕上的伤口还没有好,却又再次被他们越拉越大,吊拉时我痛的死去活来,非常痛苦,在我承受不了那死去活来的痛苦之下,我乱编造了一遍以后,他们觉得不满意,又把我吊了一次又一次……还在吴承奋一次次的指点下,我在一次次万分痛苦之下,又乱编了一遍又一遍后,改了一遍又一遍,一直编到他们看了满意为止(在他们这样残酷的刑逼之下,有谁会受得了这生不如死的痛苦,他们想要什么样的口供都有,就好比这个球明明是白色的、圆的;而他们没有根据实情非要你说这个球是黑色的、扁的;如果不按他们的意思说,他们就会打到你说这个球是黑色的、扁的为止)。在那里我趁吴承奋没注意时,就拿了一支圆珠笔和一张白纸藏在身上。
16)在吴承奋把我放下来后,看见我手腕上的伤口流着血,且已经化脓了,就拿碘酒给涂上,做完笔录,他们把我转回怡静园。我看见值班看守的刑警都在隔壁房间里看电视,我就从身上拿出笔和纸,伏在床上给家人写信,也就是遗书。我写完遗书后,还用桔皮在墙壁上写着:“624爆炸案是天大的冤案,公安刑警残酷对我严刑逼供,我是屈打成招,我乱说一次,公安刑警就酷刑紧逼,我是天大的冤枉,我死不瞑目”!写完后,我坐在床上,把那张遗书放在床头,拿出早已准备好的铁片,那铁片是我当时睡的那张床的床架上用来插蚊帐用的铁架,我用铁片割手腕上的动脉管,那时我的精神特别兴奋,血液在身上流得很快,头脑里快速浮现着家人模样和以前的事情。当我正在割第二下动脉管和时候,有个值班刑警见我正在割动脉管,他就向我叫着说:“你在干什么?他赶紧打开门进来,把我手中的铁片抢了过去,还把那张遗书和圆珠笔都拿了出去,他还看见我手腕上的动脉管割破处还流着小血水。然后,他叫人去通知叶队长过来。过了一会儿,叶队长来到我当时关的那个房间,他单独和我谈话,叶队长对我说:“你为什么要做这傻事?还写了这个东西?你以为你写的这东西就能飞到你家人的手里?有谁会给你拿”?我说:“我真的没有做这件事情,我是冤枉的”。叶队长说:“你不要讲这些,等下领导知道你写了这东西,还说了这些他不想听的话,他会生气的”。
      然后,叶队长就当着我的面把那张遗书撕碎扔进马桶用水冲掉后(那张遗书那天晚上值班的刑警都看见过,其中我认得一个刑警的名字叫魏慧,遗书请见24),叶队长问我笔和纸是从哪里拿的,我就告诉他,是在戒毒所那里,趁他们几个没注意时偷拿的。然后,叶队长怕我再自杀,就把我移到刑警们看电视的那个房间里。
       大概在1013左右的傍晚,叶队长、吴承奋几个把我转到戒毒所去刑讯逼供。叶队长就问我:“炸药是谁安装的?是怎么装的”?我就对叶队长说:“我真的没有做这件事情,更不知道是谁安装的”。
         17)这时我看见叶队长和吴承奋俩个对视了一下,吴承奋就拿出早已准备好的两条毛巾,我看见那毛巾上还有血迹,吴承奋用那两条毛巾在我手腕上包好后,就把我吊在窗户的铁栏杆上。叶队长:“我看你能吊多久”!不知过了多久,我吊在上面的手痛得感觉到时间是很漫长很漫长,我们手腕疼痛难忍,痛苦的将头一直往铁杆上撞,我全身的衣服早已被痛苦的汗水给湿透,双手早已变成了青黑色,这种痛不欲生的感受真的比死还痛苦。
        叶队长看见我头一直往铁栏杆上撞,就先把放下来,给我戴上事先准备好的红色拳击安全帽。这时我就对他们说:“我真的是不知道,我是冤枉的,你们不要吊我,我求你们了”!但他们对我所说的根本不理睬,戴好安全帽后,又把我吊了起来。后又拿出以前在这里用的那条尼龙绳绑在我脚的铁镣上。然后,叶队长和吴承奋俩个就使劲地往下拉拽,当时我感到我的双手就像快被他们给拉断掉似的,那巨痛痛得我哇哇直叫,痛苦不堪、痛不欲生。吴承奋讲:“你尽管大声叫,这里没有人会听见”。在他们不断的拉拽下,此时此刻,我再也无法承受这生不如死的痛苦,为了缓解这生不如死的痛苦,我痛苦地对他们说:“你们先放我下来,我再说”。他们见我屈服了,就松开手中的绳子,把我从上面放了下来。我当时喘着气,全身都是痛苦的汗水,两只手变成紫黑色的,早已没有知觉了,我简直不敢相信眼前这双“黑手”竟是自己的手,手腕上的伤口还不断流着血水。
      这时他们就急忙问我:“到底炸药是谁安装的?是怎么安装的?快点说!(我根本就不知道这件事,更不知道炸药是谁安装的,叫我说什么)当时我急哭了,就对他们说:“这件事真的是与我无关,我根本不知道炸药是谁安装的”。他们听完我说的话,就发火,叶队长和吴承奋同时用脚踢我、还用手打我的头和耳光。吴承奋说:“你竟敢耍我们”!然后他就从隔壁的房间搬来两张长式的桌子,一张横放在地面上,另一张竖着叠放在横的那张桌子上面,然后又拿了两条毛巾包在我脚上的铁镣里边(这是他们为了把我倒挂时铁镣不会把脚拉伤)。接着,吴承奋叫两个刑警帮忙把我整个人倒吊在那张竖起来的桌子的桌脚上。当时我的头部朝下血倒流冲在脑部,时间久了,我的头快被血给冲爆的感觉,眼冒金星,眼泪不停地流着……
       18 吴承奋叫那两个刑警扶好桌子,然后,吴承奋整个人踩在我双手之间的手铐上。我当时整个头部的血管胀得快爆了,四肢都快解体的感觉,痛苦的让我呼天喊地,痛不欲生。在他们的残暴的严刑逼供下,我承受不了那生不如死的痛苦之下,为了缓解那生不如死的痛苦,我就乱编说:“炸药是我安装的”。叶队长说:“不要再耍我了,如果你再耍我们的话,我会让你死得更难看”!然后他们就把我放下来,让我坐在椅子上。我当时感到头重脚轻,脚腕痛得不得了,慢慢地由紫色变成红色,我喘着大气,痛苦的眼泪流个不停,全身流着大汗,身体抖得不停,真的苦不堪言,痛不欲生。
        接着,叶队长就对我说:“炸药是在哪里安装的?是怎么装的(我根本就没有做这件事情,更不知道是怎么安装的,面对他们的严刑,我不知道该怎么去编造,当时我是好痛苦、好冤屈,心中有冤又不敢喊,有苦又无处诉)”?无奈我只好编造说:“是和陈科云一起在他家的电脑室内安装的”(因为我经常在他家的电脑室玩电脑游戏,所以就编说是在电脑室),在他家里拿出工具(那工具是我7月份的时候,陈科云家的电话线坏了,陈科云拿出工具来,叫我帮他却折电话线盒时才知道陈科云家有这些工具)。接下来,我不知道该怎么安装这个炸药,就在那发呆,编不下去了。叶队长见状就对我说:“快点接下去说(这时,叶队长就给我提供了与现场有关的材料)”。接着,他又问我说:“你是不是用一个红色的圆形巧克力铁盒来装炸药(我原先根本不知道现场是用什么东西来装炸药的,更不知道是怎么安装的)”?我惧怕于他们那生不如死的刑逼,我只好跟着他说:“是红色的铁盒”。也不管对不对,只要他们不再对我用刑,他们要我怎么说都可以。
         19页)叶大队长又接着说:“你是用火雷管引爆的、还是用电雷管引爆的(我长这么大只见过火雷管的样子,从来都没见过电雷管的样子,也不知道现场是用什么雷管)”?我以前只见过别人炸鱼时用的火雷管的样子,我就编说是火雷管。我话刚说完,吴承奋使劲地打我的头说:“你还火雷管呢?用火雷管还要到现场去引爆,那不是把自己炸死了”?我只好改说是电雷管,也不管对不对。叶队长接着对说:“电雷管是什么样子?有多大”?我从来没有见过电雷管是什么样子,也不知道有多大,心里想可能跟炸药一样大。然后,我就说:有炸药那么大。吴承奋听完又打我的头,还用脚踢我的小腿说:“有那么大吗”?说着他就拿了一支不锈钢的笔帽对我说:“是不是这样子”?我只好顺着他的意思说:“是”。叶队长说:“两条电线是黄色和绿色还是别的颜色”?我也顺着说:“是黄绿色的”。接着,叶队长又说:“你电雷管是从谁那里拿的(我根本就没有做过这件事情,也不懂安装什么炸药,更没有向谁要过炸药、雷管,叫我上那里去拿这个电雷管!)”。
       这时我又急又痛苦,就对他们说:“我是冤枉的,我真的没有做这件事情”。这时吴承奋冲过来对我拳打脚踢了一阵,骂着:“他妈的,你还说这个”!接着,把我拖到窗户边,又把我吊在窗户上,再用尼龙绳绑在脚镣上后,和叶队长一起用力拉拽着……,当时我双手痛得哇哇叫,全身冒冷汗,痛苦的眼泪流个不停,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实在无法再承受那痛不欲生的痛苦,为了缓解那生不如死的痛苦,我又乱编说:“是从杜捷生那里拿的”。叶队长看我说了,就和吴承奋放开手中的绳子,把我放了下来。当时我被他们折磨的筋疲力尽,连站都站不稳,流着痛苦的泪水看着眼前这双冰凉青黑的手被拉裂的伤口还不断流出血水来(至今被拉伤的伤痕还留在手腕上)痛得全身不停地发抖,痛苦不堪。
     20页) 接着,叶队长又问我说:“你是怎么安装的?用什么样的电池去引爆”?我就对叶队长说:“炸药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安装,要不然,笔录你们写好了,我签字就可以了”。叶队长说:“那不行,得你自己说”。叶队长接着又问我:“你用什么电池”?我又不知道现场是用什么电池,我看叶队长说电池,我也随着说是电池。叶队长又问我说是几号电池,我当时不知道现场是用几号电池,就随便说是手电筒用的那种大个电池,吴承奋又打我的头骂说:“他妈的,你还大个的电池,5号电池就可以了”。接着叶队长又问我说:“5号电池用了几个?我根本不知道现场用了几个电池,就随便讲了是20个。吴承奋又打我的头说:“12伏就可以引爆,你说那么多干什么?现在知不知道是几个了”?我只知道一个电池是1.5伏,我就在心里算了一下说:“8个”。接着叶队长又问我说:“用什么东西装置触发引爆的”?我不知道现场是用什么东西来装置的,就编不下去,在那里发呆,叶队长看我在那发呆,又对我说:“你有没有用铁圈铁钩之类的东西来安装”?就这样在叶队长给我提供的与现场有关的物件、还在叶队长的指点下,我长时间反复多次拼装后,终于完成了叶队长想要的炸药。
       叶队长又对我说:“炸药装好后肯定要拿去试爆,如果没有拿去试爆怎么知道这个炸药装得行不行,你把炸药拿到什么地方去试爆(我根本没有做过这件事,去那里找这个试爆点)”?我就对叶队长说:“这件事情真的不是我做的,我也没有拿什么炸药去试爆”。叶队长听了很生气,又把我吊了起来后牵过脚上的尼龙绳,使劲地往下拉拽,我手痛的哇哇大叫,痛苦不堪,被他们折磨得生不如死,在疼痛难忍的情况下,我又乱编说是在我东张老家的水库边试爆的。叶队长说:“那个炸药的威力应该很大,你在水库边试爆是不是离水面很近,水肯定有炸飞起来吧”。我也只能说:“有”,再也不敢说别的。
       21页)接着,叶队长又要我编出是谁把炸药送进的,无奈我在他们的吊拉下,承受不了那痛不欲生的痛苦,我又乱编说是我送进去的(我根本没有做这件事情,也不知道是谁送进去的,我在他们那痛不欲生的刑逼下,我承受不了他们那痛不欲生的痛苦之下,只好乱编说是我自己送进的),是我骑着自行车把炸药送进去的;但叶队长说:“不行,炸药如果放在自行车前面会被人发现的”。后叶队长又要我改编成是我骑陈科云的摩托车送进去的,但叶队长看了以后又觉得不行,又要我改编成是我和陈科云一起骑摩托车把炸药送进的。我当时编说:“我和陈科云一起把炸药送进”时没说戴安全帽,叶队长说:“不行,你们没有戴安全帽会被人认出来”。后我又把安全帽加上去。

        当时我乱编说炸药是从前门送进去的,但叶队长又觉得不行说:“你们从前门进去的话会被人发现的,说要从后门送进去的”。无奈我只好改说:“是从后门送进去的”。说完他们就松开手中的绳子,把我放了下来。我流着痛苦的眼泪看着眼前这冰凉青黑的双手、手腕上的伤口还流着血水,痛得全身发抖,直冒冷汗、痛苦不堪,筋疲力尽。
      接下来,叶队长又拿了笔和纸,叫我画炸药的图纸。我当时说我不会画。叶队长说:“炸药是装在盒子里,你就先画个圆形或四方形的样子,然后,两个铁钩和铁圈钩在一起就可以了”。我当时对叶队长说:我真的不会画。叶队长就对说:你是不是又想吊上去。我一想到那吊拉的痛苦,怕得心里直发麻,只好在叶队长的指导下完成那个所谓我和陈科云一起制作的炸药图。
   到了第二天,叶队长和吴承奋事先把我原先被他们严刑逼打下乱编的口供重新整理一份出来,叫我签字后,还要我好好看,说领导要找我谈话,你要好好按笔录里说,要不然你的皮肉又要受苦。当时我看笔录时特别认真,害怕哪一点给忘记或给漏掉了,等待我的将又是一个痛不欲生的夜晚。
      22)当时我看完第一遍时,我的心情特别难受,痛苦冤屈的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我根本就没有做过这件事情,他们却要我去承认这一切,我心中有冤苦无处诉,有话又讲不得,如果我讲了,又要被他们打,在他们的指令下,那种恐惧与痛苦的感受马上涌在我的脑海里,逼得我不得不把那些与我无关的案件笔录给看熟了,去面对他们的领导。当领导来时,我的心里时刻都是处于恐惧与痛苦当中,为了不再受到那皮肉之苦,我只好在讲述中,我尽量讲的与笔录一样,在讲述时我心中的冤苦时刻在沸腾,我想哭又不敢哭,当快讲完时,那冤苦的感受使我无法控制就哭了出来。随后,领导要我要求政府宽大处理,讲完后,他们又拿了纸和笔叫我画那个炸药的图纸。我只好按叶队长原先指导我画的那样去画。   然后,他们就把我转回怡静园,最顶层那个刑警们看电视房间里。
          有一天早上,有一个值班刑警林雄问我说:“你后不后悔做了这件事情”?我当时就对林雄说:“我没有做这件事情,我何谈后悔,我是冤枉的”。在要去罗源看守所的前一天晚上,有个刑警上来给我查看我身体上的伤和手腕上的伤口愈合情况,他看我身上的伤和手上的伤口都好的差不多,到了第二天,他们就把我送往罗源看守所。
        在整个过程中,办案人员都是以每天没日没夜地对我体罚,不让我睡觉、后又以吊、拉、拽、打、金鸡展翅、倒挂金钟等等酷刑来对我进行逼供。这些酷刑的痛苦始终都让我感到心有余悸,那痛不欲生的痛苦始终都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让我每天都活在痛苦与冤屈的煎熬中,办案人员为了要排除他们对我的刑讯逼供,他们每次对我的刑讯地点明明都是在戒毒所和刑警队三楼的办公室,而他们每次做笔录时都写成是在怡静园,他们对我刑讯的地点戒毒所和刑警队三楼办公室的房间墙壁上都留有我被他们吊打时留下的脚印,鞋印、汗迹、血迹。
         20021028开庭的那天,我从录像中看到办案人员做贼心虚,他们为了毁灭对我进行吊打时留在墙壁上的脚印、鞋印、汗渍、血迹等等,他们把刑讯的地点都重新装修一遍。
    23)在福清看守所二区45号时,我叫几个室友,给我证明,我当时入号时,手腕上有伤痕和身上伤痛贴膏药,耳朵发炎时滴药水等等。后管号干部知道后,向上级报告,上级知道后,立即把我从二区调到一区32号,到32号房的第二天,32号的管号干部就找我要那几张证明书,干部当时是这样对我说:“你在二区时叫同号给你写的证明书拿出来,你不要为难我,你如果为难我,我会让你在号里不好过的”!无奈之下,我只好从衣服包里拿出那几张证明书,办案人员口口声声说:他们没有对我刑讯逼供,那么他们何必紧张这几张证明书呢?!


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真的是假不了的,假的永远是真不了的,恳请各级领导者为我查清事实的真相,还我一个清白!



                                                                                    泣控人:吴昌龙
                                                                                   20041228



(24
)

遗书
亲爱的爸、妈:
                      你们好!
       我非常想你们,儿子不孝,你们含辛茹苦地养育了我27年,我还没来得及报答你们的养育之恩,却要离你们而去,等下辈子我做你的儿子时再来报答你们的养育之恩,你们要多保重身体。爸、妈 我在这里真的好苦好苦呀!公安人员没日没夜地要我跪在地板上,还不让我睡觉,他们死都要我承认这件事是我和陈科云干的。爸、妈你们是最清楚的,23日那天我都是和你们在一起的,我根本就没有做此事,也与我毫不相干,公安人员就对严刑拷打,我本来身体就不好,再加上本身就有疾病未痊愈,我真的承受不了他们没日没夜的折磨和严刑拷打,怕到时候,我还没有回去,病情恶化,到时候见不到你们,为了先减轻那痛不欲生的痛苦我在他们吊、拉、打之下就乱说炸药是从杜捷生那里拿的,我根本就没有去杜捷生那里拿炸药,而杜捷生也是被公安人员打的受不了之后才乱说有拿炸药给我,就这样我乱说了一次,公安人员就用刑步步紧逼,使我一错再错,我真的害人害已。爸、妈你们一定要多保重身体,跟姐说我欠林秉建5千元钱,我的工商卡里还有2千多元,你叫姐帮我垫上3千元还给林秉建,卡的密码是7711。密码我也写在卡背后,还有跟大姐、二姐说我衷心谢谢她们以前对我的关心和支助,等有来生时我再报答她们,爸、妈我真的是好冤好苦,我历尽千辛万苦给你们写这张遗书,我是要让你们知道这一切真相 ,我不是畏罪自杀的,我是承受不了那生不如死的吊打的痛苦,才以此来寻求解脱,你们一定要为我讨回清白,爸爸、妈妈、姐姐、二姐、永别了。

                                                         儿子:  吴昌龙绝笔


2001105于怡静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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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30 20:55:57 | 显示全部楼层
北京市民王荔蕻因为“福建三网民案”,给当时新上任的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邮寄二十多封信件,孙春兰不予理睬;现如今,吴华英因为“福清纪委爆炸案”,为其弟喊冤,给孙春兰邮寄四十几封信件,仍然不为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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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7 20:55:3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官员当然是恶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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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3 19:42:35 | 显示全部楼层
孙春兰刚调任福建省委书记时,子民曾经寄予厚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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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1 19:57:30 | 显示全部楼层
卢展工把“福清纪委爆炸案”这个烫手山芋留给孙春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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