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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重庆市司法局长文强被处死,我为文强鸣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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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3 09:57: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创首发
    引用本人——大陆昆明八年来单枪匹马独自与中共犯罪集团公开战斗的民主斗士陈鹰军——在2011年3月通过云南省信访局致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的公开信(之一)《探究中国党政官员腐败泛滥成灾根源,加快政治体制改革中共才能走向新生——论证中国共产党是以毛润之、华国锋、邓小平、江泽民为主犯的罪恶滔天的犯罪集团》中的一段话如下:


…………由此可知,文革时期的中共是由毛润之、林彪、王洪文、周恩来、江青、陈伯达、康生……等罪犯为主犯组成的超级犯罪集团。当年这个犯罪集团的从犯毛二世华国锋从主犯毛润之、周恩来手中接过来的党皇帝和党宰相两柄权杖,确实是充满十恶不赦的血腥罪恶的权杖。凡是摸到过这两柄权杖的中共犯罪集团的从犯,也就理所当然地立马升格成了中共犯罪集团的主犯。中共统治集团今日所掌握的权柄,是从恶贯满盈的犯罪集团主犯手中一代传一代所得。即使用中共自己制定的党法和国法来衡量,也是没有任何合法性正当性的。换言之,今日的中国共产党组织,仍然是一个以江泽民等人为主犯的超级犯罪集团,中共数千万党员全都是犯罪集团的从犯。只不过文化素质今非昔比的罪犯们一般不用像智商存在严重缺陷的匪首毛润之那样,不屑于用明火执杖打家劫舍烧杀抢掠焚书坑儒的低智商手段残害中国人民罢了。至于有条件搞腐败犯罪的各级主犯、从犯官员的争权夺利,买官卖官,贪污勒索,行贿受贿,以权揽钱,以钱通权,以权买色,以色换钱,吃喝嫖赌,共产共妻,醉生梦死,高利盘剥,欺行霸市,吃拿卡要,鱼肉人民……则早已是司空见惯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了。当然,在中共党内不乏背负着犯罪集团从犯之名声的正人君子,他们即使遇到了腐败的机会却不屑一顾或者心有余悸蹑手蹑脚,不敢在中共犯罪集团为每一个党员都准备好的犯罪纪录簿上大大书写一笔,这样的优秀异类反而成了受主流排斥遭主流白眼难以在党内立足的犯罪集团从犯。而没有条件搞腐败,或者像文强一样不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进大牢的低智商的中共犯罪集团的从犯,还是占了党内的多数,他们只是为了求得个人生存发展机会而不得不进入这个犯罪集团罢了。正如臭名昭著的罪犯文强在临死之前所说:“现在不贪不色,谁敢用你呀!”
    依笔者之见,文强最后爬到重庆市司法局局长的高位上还栽在中共的“法律”上送了命,实在是对文强这个求生欲望极强,却不懂得巧妙运用《宪法》、《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之关键条文以求自我救赎的人的天大嘲讽。作为堂堂的司法局长,居然不懂得为了保住性命,就应该将中共政权的权力结构特点与中共制定的法律体系有机结合在一起进行研究分析。文强如果是个稍有点头脑的人,就可一眼看出“党在法律之上的中共政权体系”存在着不可救药的致命缺陷:中共犯罪集团为了维护主犯江泽民等人的一己私利还在顽固坚持一党专政,前景将是十分可怕的(注:主犯吴邦国在2011310日宣布:“从中国国情出发,郑重表明我们[罪犯江泽民、罪犯吴邦国]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不搞指导思想多元化,不搞‘三权鼎立’和两院制……”)。中共若不早日顺应历史潮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以求得脱胎换骨重获新生,那么一切中国公民在愤而故意犯罪后,或者无意间触犯《刑法》而产生了犯罪后果后,出于求生和求自由的本能,也为了维护个人的合法生存权利和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在中共当局没有出于开历史倒车的愚蠢目的而悍然对关系到法律的公平与公正的相关法律关键条文作伤筋动骨的大修改的情况下,从法理上来说,包括上至中共犯罪集团最高统治核心层的每一个主犯,下至地位最卑贱的乞丐在内的一切犯了罪的中国公民都可受到中共现有法律的保护而逍遥法外。即使一时被警察或者检察官拘留后,也大可不必心惊肉跳惶恐不安。实际上在侦查审讯阶段,犯罪人只要沉着地、冷静地、大胆地、巧妙地运用几条关键的简单易懂的法律条文作为保护自己的“护身符”,就可浑身轻松地与警察或检察官友好道别,全身而退,回家举杯庆贺压压惊,高枕无忧安然入梦乡,充分享受即使犯了重罪后,既不用害怕也不会受到公检法机关惩罚的特权所带来的奇异感觉。这决不是天方夜谭,笔者作为一个乞丐,就是一个活生生的现实例子。笔者早就因为不但犯有肆意侮辱诽谤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罪,而且犯下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罪的严重程度,有可能比被判了十一年刑的中国大陆第一个诺贝尔奖获得者刘晓波先生还有过之而无不及。即便如此,作为乞丐的笔者虽然不介意中共政权监狱伙食的滋味,曾经长时期多次主动向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投案自首交待罪行,却被相关司法机关彬彬有礼地拒之门外而逍遥于法外。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就是因为笔者学会了、掌握了“法律护身符”。如果全国人民都迅速互相传播和掌握这一“护身符”以防不测,那时的中国就将是一个全民犯罪的天堂,同时也必然是一个人间地狱!此时老朽的中共政权大概也就应该寿终正寝了文强作为堂堂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和司法局长,连这点基本的法律常识和这么一个简单易学的小窍门都不懂得,其坐以待毙引颈就刀乖乖挨宰也就是活该倒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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