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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投书:我所了解的李和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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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7 08:26: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SPAN class=BL24B>读者投书:我所了解的李和平律师</SPAN><BR><BR>作者:未署名
<P>
<HR SIZE=1>

<DIV class=dd18>【大纪元11月7日讯】惊闻李和平律师9月29日下午被恶势力以黑帮手段绑架、羞辱、毒打,非常震怒!对李和平律师这么理性低调的人都能下此毒手,正如高律师所说“只有想像不到的邪恶,没有中共做不出来的邪恶”。中共已经扯下最后一块遮羞布,毫无理智的赤裸裸的逞最后的疯狂。“防民之口胜于防川”,整个一个没落王朝!
<P>李和平律师今年37岁,是北京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业务精湛、文采斐然。兼任联合国欧洲金融投资局(EFIB)法律顾问、联合国工发组织项目协调代表,是个具有国际影响的知名律师。
<P>他理性温和、崇尚法治,为人低调、不事张扬。多年他凭着自己的勇毅、坚定,不屈的良知为弱势群体做了一系列的法律维权案件,2005年,李和平与另外13名律师及维权工作者被亚洲周刊并列评选为亚洲风云人物,赢得了社会广泛的尊重和赞誉。2001年曾担任“北京新青年学会”案第二被告人杨子立的辩护律师;2005年在陕北油田案与高智晟律师同任朱九虎的辩护律师;2006年受高智晟律师委托参与北京晟智律师事务所起诉北京市司法局;2007年为法轮功修炼者王博作无罪辩护。也因此而上了中共当局的黑名单,经常的被警察跟踪骚扰。
<P>李律师总是那么谦卑,提到律师界的前辈,尤其人权律师开拓者张思之老先生,充满敬意,对其他同行的付出非常尊重。虽然辩护思路、角度、对问题的看法很难相同,但李律师总是能看到别人的优点,对人那么宽容,一起合作办案时特别有大局观念,维护律师界的声誉。他非常敬业,承接的每个案子都是那么一丝不苟,做事塌实认真,考虑周到,生活简朴随和。李律师性情温和而坚韧,勇毅坚定而严谨,宽容而不屈,侠义而不张扬,继承了东方人的内秀性格特点,在朋友、同行和当事人中普遍认同。
<P>我是从网络文章开始认识和平律师的,“赤裸裸的暴力不会太久”,“维护法律的尊严”;文章中充满浩然正气;而“陕北油田案走势”分析的那么透彻严谨;李和平律师为主要执笔人的王博案联合辩护意见“宪法至上,信仰自由”,旁征博引、气势恢弘,被媒体誉为中国宗教信仰自由宣言,为律师界赢得了荣誉。
<P>看和平的网络照片以为是向高智晟律师那样身材高大的陕北大汉,见面后看到的却是南方人特有的那种瘦小精干。为底层民众呼吁、为弱者伸冤,那么瘦小的身躯要一次次挺身承受中共体制刻意营造的无形的、深不见底的压力,常常让我觉得唏嘘。
<P>言谈中和平的思维特别敏捷、反应快,语言表达流畅、幽默,但又善于听取别人的意见。既有南方人的精细,又有北方人的豪放。他临危不惧,在压力面前总是先人后己,把困难危险留给自己,尤其是对一起合作的律师同行,非常的爱护负责任。
<P>和平承办王博案时,因营救高律师引来当局两辆警车长期跟踪监控,据说王博的亲人是同和平一起乘警车到律师所签的协议。在他前往石家庄办案时,跟踪的警车一直将他“护送”到高速公路口并抄下车牌才放行。
<P>当时和平并不想承接此案,苦于找不到愿意介入的律师,被王博的亲人和王博一家的遭遇感动,“总得有律师站出来,不能空,不能让当事人绝望”,正是缘于这种朴素的社会责任感,和平律师才顶着压力接下此案,他的朋友滕彪律师也帮忙介入王博案。递交律师手续的的第二天就接到司法局的“忠告”——办理敏感案件要注意影响;接下来是国保警察的威胁。但和平与滕彪等六位律师还是顶着巨大的压力履行了全部法律程序。
<P>读过王博案的庭审纪实,觉得非常震撼!法庭上,和平律师尊崇的是法律,不畏强权,全身心投入的据理力争,为法轮功抗辩,表现的是一位大律师的风范!庭审结束后,法庭外面600多警力站成双排人墙,进行交通管制。同行的滕彪律师被法警围欧失去联系,和平不顾个人安危,四处联络寻找。法轮功学员排开阻挡上前握手感谢律师。给法轮功学员提个建议,当时应该给六位律师送鲜花,欢迎凯旋归来的英雄!
<P>李和平律师在遭受暴行和恐吓之后并不没有选择退缩,而是忍着伤痛和屈辱继续向外界发出自己的声音。他的声明让我们看到了一个维权律师宽阔的胸怀、无畏强权的勇气以及对社会的强烈责任感和对未来的信心。我们相信在良知正义的支撑下,他决不会屈服,将一如既往地坚守自己的做人原则,在维权的道路上昂首前行!@<FONT color=#ffffff>(http://www.dajiyuan.com)</FONT><BR>
<CENTER><FONT class=GY13>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FONT></CENTER></DIV>
<P class=GY16>11/7/2007 3:39:36 AM</P>
<P>本文网址: http://www.epochtimes.com/gb/7/11/7/n1893308.ht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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