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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亿元卖治国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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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6 16:59: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治国方略999亿元卖给东西方各国总统主席元首君王
序言:治国良谋字字千金,少一分则不诚,不卖。此策能化煞消怨除暴安良,能穷通天地廊清乾坤意志,能一统天下民心,扫荡奸邪恶吏,开创世界新气象……
鉴于日前国际国内社会各式各样动荡因素不断呈现,我们有必要重新修补国际国内不同社会制度中的共同缺陷。我们有必要重新修补、发掘东西方不同制度之间的制度创新。感于此而深研比较于内,得出一擦拭而新的器物理念而响卖于世界各领袖。
第一个卖点:“强民民权主义理论”,一种擦新的招牌,说它擦新的,是因为尘封日久,本有的面目已非。
1、研究一种全新的社会组织与生活方式,创建一种全新的社会监督监政制度或平衡机制。全面监政反腐。反对设法渔利。反对以法渔利。从天上到地狱,从中央到监狱我们都要组织民众、组织公民、组织社会进行长期的有效的监督。从上到下,各层行政区进行系统的体系的长期性组织力量监督控制平衡或者说制衡。重点就是民权制衡官权;公民社会组织制衡监控官僚特权组织。公民与社会一旦失去有效组织的力量就是一群乌合之众,人数虽庞大于监政治国而毫无益处。监督权、监政权对于单个力量单薄的公民来说就是空中楼阁,就是空头支票,甚至于是被动挨打的诱饵。香得诱人的毒草、毒饵料。
2、追求各国公民、民众的政治权利、经济权利、法治平等权利、生活自主权利即尊严生存权利。
3、追求国际法与中国宪法赋予给我们的一切权利,监督上天赋予我们公民成员、国民最基本的人权,并确保必需贯彻执行,落到实处,直到我们的手上。反对长期的谎言与权贵官僚式欺诈。
4、反对酷法暴政,反对酷刑,剥削犯人,压榨犯人劳力,反对官商勾结渔利剥夺犯人权利并压榨虐待犯人;反对绑架勒索犯人家庭要财要物。中国官吏普遍常用的很可恶的下作手段之一是,控制犯人,虐待犯人,要胁犯人家庭要钱要粮要物要色,并送上门来或指定代收代理人。反对设法渔利,以权代法;坚决抵御中国官僚的恶法脏法:万条法律即万条生财之道。或者说抵制“正法为狗奴反用”,失控之法再多也是祸国殃民。(陈氏定理)失衡之权,再强大也将是积怨天下,使民生民权民意怨声载道。


第二卖点:中国强民民权公民社会组织监政路线:公民与社会的组织监督作用意义。。反对设法渔利,以权代法;坚决抵御中国地方官僚的一手泡制的潜在的恶法脏法:万条法律即万条生财之道。或者说监督抵制“正法为狗奴反用”, 失衡之权,再强大也将是积怨天下,失控之法再多也是祸国殃民。(陈氏定理)现在必须确定谁是监控的主体,以何种组织形态、组织路线予以确立,而不是空中楼阁。
1、必须建立由公民与社会可以掌握的有效控制的全面的系统性的自上而下的按行政区划分的监政运作组织机制与监政组织路线。凡是有官僚权力组织的行政区就必须建立公民社会监政组织进行有效制衡。
2、公检法、与政法委、纪委只能作为官僚机构的监督系统,只能作为自身内部的约束系统、免疫系统,而不能作为外在的治疗系统。
3、公民社会监政组织、监政组织路线将作为各国政治经济的外在医疗系统,并且是作为治疗“政治社会疾病”的最强有力的外在医疗手段。特别是当各国政治经济内在免疫系统不能进行有效防治病菌入侵时或自身免疫体系失控时、紊乱时、无力时候,体外制衡与监控便作为最有效的外力治疗药效方式与手段。
4、一个国家或局部社会(整体或局部地方政权出现问题)病了,终归只有两种医疗方式手段,一是体制内的自身的约束系统与自身的自省自查系统、免疫系统,另一个是外在的,体制外的医疗药效手段、物理手术手段。
5、创建中国强民民权监政法,以确保中国公民与社会组织的监政权利与人身安全。
中国强民民权监政法的社会价值与历史价值:中国国家只有给予中国人民、公民、群众与社会团体、单位一个合法的有效的可以掌握的监政权利与公民监政地位;那么中国几千年的政治社会恶性肿瘤才会得到根本的遏制与医治:中国的基层政权、地方政权与各行政机关的权力合法合理使用,才会得到有效的、普遍的、长期的人民监督;中国的官僚主义、官僚作风、专制独裁作风现象才会得到全面的、长期的、稳定的、有效的遏制与监督;中国的各种社会问题、经济问题、政治问题、法治问题……才会得到快速的、有效的、民主的、客观的监督、反馈与解决!
中国公民,中国人民只有在拥有了依法监政的权利并拥有了依法监政的地位之基础:中国人民、公民才会积极主动地、灵活多样地去依法维护我们共同的社会权利、集体权利与公民个人的权利;并且会积极主动地去维护自己阶层的监政地位不受动摇!
到了此时此刻,中国的社会政治水平才会有历史性的、本质的飞跃与跨越!只有这样中国的政治制、经济制度、文化制度、法治制度……才会有真正意义上在民主民权方面上的质的飞跃与跨越!才会有长期的稳定性与不可逆转性,中国的社会政治体制改革才不会发生历史性的反复、无常……出现一朝皇帝一朝政,反复无常地折腾……
中国人民、公民只有拥有了依法监政的地位与权利才会积极主动地参与推动中国“地方政治、地方经济、地方法治等各方面制度的改革、创新与发展”!
中国社会问题根源在于:要有“师出有名”的监政者地位!普通老百姓也一样讲究个名份与地位问题,没有一个合法的支点,庞大的中国人民、公民也只能唯唯诺诺、举步维艰!生怕杀头、关牢,死怕扒坟、鞭尸……足见中国在某些方面存在的现象与问题没有人敢指手划脚……
这就是中国为什么一个好的社会政策、好的体制改革、决策之出台往往要耗费大量的社会力量与社会资源……甚至于勾心斗角、你死我活的官场角逐……
时势变、法治变、天下变、人思变!十年前的法律定人生死牢狱;十年后的同一法律与事件却大吹大擂,鼓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三十年前与三十年后这种法律与法治的反复无常或政治体制改革之反复无常……让多少家庭破产、消亡!真是此一时彼一时,奈何“民权”何其轻贱!民权是挨打的代名词与对象。
我们的第二个论点是强民民权与监政之法权及地位研究!
我们常说中国人民群众有依法监政、议政之权利,但是如何才能在“地方社会”上让这些国民民权权利得到广泛的、普遍的、切实可行的执行与实行呢!如何把中国地方社会的基层政权与各行政机关的权力进行有效的、长期的、广泛的人民民主监督呢?我们需要一部属于中国国民“民权”,相对于地方基层政权与各行政机关行政权力“官权”的“监政之法”!确立民权与监政者组织之地位,或者说确立对公民与社会监政组织强有力的法律保护程序。
我们的第三个论点:千律万法总觉虚,皆因民权奈何“轻”,皆因民权轻薄……这就是中国政治制度下尚须改进的缺陷!
中国应顺应时代需要:开展中国强民民权监政法之学术研究,推进中国强民民权监政法之运动……

6、中国强民民权监政法体现中国人民依法监政维护人民民权之价值!中国强民民权监政法不同于“中国行政诉讼法”,不同于“中国听证体制”!不同于中国现行的伪善伪装陷阱式的“中国上访制度”。病根在于:中国的官僚势力是官官相护卫、相互通风报信的,除非是官场内斗倾轧才会有官员因腐败或其它问题下马。但这不是民众所为,不是民众监督力量的直接结果而是意外结果。今天中国地区性人民谁说真话,谁就得被官僚黑社会勾结势力打嘴巴关黑狱关监牢。
今天虽然有了这些民告官或民控诉官的法律,却是总觉得在宏观上与主体上处于亡羊补牢之地位或者说是处于亡羊补牢之滞后被动局面!
“中国强民民权监政法”体现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人民与公民、社会团体与组织单位等可以依法维护民权、民主权利……并看重体现依法监政的主动性与机动性、灵活性;而不是滞后性与被动性的维权!
强民民权之“监政法”执行主体之不同:人民、公民、社会组织与单位第一次作为完全合法地位的依法监政执行者、监督者;地方权力机关与地方官僚作为被监督者!以往之中国法律都是官僚为执行之主体;今天我们以法为中心,执政党可以依法行政;同时人民群众与公民、团体组织也可以依法监政!以法为中心,执政者与监政者地位平等,权利平等……把中国之民主、民权制度继续推进改革!
中国有“行政之法”“执政法”,中国人民群众也必须要有“监政之法”“监政之实权”:让人民与公民都可以依法办事,有权力有组织地依法监政……不能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强盗式的执政与强盗式的执法时代成为历史!比如新中国20世纪80年代以前多倾向于官僚主义,官权大过天,可以任以行使处罚权利……等现象!
“依法监政”的时代即将到来!中国清明的政治时代才能步步高升,云淡天高阔……
第四个论点:一切中国之地方基层政权不经地方全体公民民主监督选举产生,将视为非法政权,地方人民、公民可以要求重新举行选举并进行组织民主新政权;全面抵制、反对公共权力与公共职权的买办与暗箱操纵!按照中国现在的科技水平、电子信息化水平、交通水平、经济水平与人民普遍素质教育文化提高,我们认为中国应当实行附合新时代、新社会要求的前进式的基层政权选举制度与新式的基层政权之选举文化!
以前本人家乡镇长之选举都是由我们的村长拿着选票到各家各户摊派并交待指定要我们画押,言词冠冕堂皇谓曰:政治任务,不得不由此,此乃组织动员,政治指导性工作……本人十几年来一共受指派性任务,被不自愿地画押了几界地方政权选举之特别组织指派性人物:它们日后都成为了我们的地区镇长……什么鸟类长!官僚们上任了就胡作非为,任意妄为,设法渔利于民,压榨打击民众权利……这样的现象,在整个中国是普遍性地存在的,这就是现代中国政治制度下的缺陷……所产生的不和蔼、不协调、不平衡之根源!       
中国最可怕的就是监守者自盗!中国最怕的就是地方官僚主义式的独立王国:三权二委(政法委纪委)互相庇护勾结、肮脏一气、官商勾结“设法渔利”于民……如此境地谁敢撼动、谁能撼动,即便天王老子来了,也将被地方官僚给活埋了……活埋巡天之天王老子,这就是地方官僚的胆识与魄力。当然还是其它手段技艺过关。财色酒气……2010年,中国广东省茂名市只抓了98名小小的贪官污吏,不及整个茂名市贪官黑吏的十分之一……至少中国茂名市根子镇的贪官污吏就一个没抓,特别是根子派出所的黑警们……天下看,这腐败已经到了天下之根子了,到了中国的根子镇了,本人还能为这些官僚们说什么来美化呢?让给官僚宣传去吧。
我们的第五论点:中国各级官僚职权买办的钱财花费之数量,并不比西方国家官员职务竞选的经费或赞助经费要少,现在中国的官僚系统从上到下,又从下到上都有明码标价的,如市长书记局长院长几百万,镇长书记校长几十万上百万,派出所长乡长书记站长主任几万到几十万;西方国家的竞选人日后服务的对象是西方国家的利益集团,那么中国的官僚的钱又是从哪里来的呢?它们日后的服务对象又是谁呢?我们看中国官僚它们的服务对象与搜刮对象依然是中国的老百姓,并与中国的财阀、商团互相勾结利用……共同“设法渔利于民”!因为买官买衔买爵的钱终究得拿回来呀,去哪要呢,想尽一切办法,从国家从社会从公款从工商民众中苛刻扣除,用尽一切压榨、绑架、威胁、法制、利诱欺骗手段……失控之法与权不是中共中央所能全面控制得住的,这些是中共中央必须清晰明白的地方社会现实。
现在是全面推广落实中国强民民权主义与制衡路线理论的时候……现在是全面落实中国现代社会强民民权理论的时候……民权若轻,谁能日后左右中国这个国家的走向呢?帝王将相之后,谁又能左右天下大势呢?前苏联斯大林不行,中国毛泽东也不行,逝者管不了身后事……定不了身后之策!
论点六:把民主权力、民权权利、民主民权体制或制度改革之权力放归于全体人民、公民的手中这才是最保险的!才是最可靠的!
最后要说的是,中国有执政党就必须有监政党,有执政法就必须要有监政法,有执政权就必需要有监政权力,有官僚权力系统;就必须要有民权组织监督体系,这是对全体中国人民负起历史责任的方略。这是对全体中国人民及其后代(包括中国官僚系统的人员)都有利益与好处的制衡方案。
此文章不贱卖,便宜的东西,政治家与政治组织从来就不会用也不会重视,它们视天下士人如牛粪,需要即召唤,不需要就弃如破履,人民代表大会堂里面所收所谓的治国建议策略废纸足以填山平海,又如何呢?本人代表15亿中国人民、三亿中国知识分子重卖此文,响卖此文,得钱用以组建中国强民民权组织体系。当然以此为机,表明当权政治组织与政治机构重视社会民权、民生、民主之诉求,绝无反复变卦之意。999亿人民币只不过一个高层贪官所刮民脂(如山东副省长贪2700亿 民众怒斥反腐太假:包括铁道部长刘志军、大陆全国政协人口资源委员会副主任李元,以及四川副省长李成云等。 2011年五月,前杭州市副市长许迈永因受贿贪污被法院处死,索财物粗算已经逾一亿五千万元人民币。)999亿人民币换本人治国良策,也只不过是十个八个中等层次的贪官污吏的贪污受贿民脂民膏数额,相对于以后中国每年省下来数以十万亿计的人民与国家损失来说划算之极;相对于中国的历史价值损失来说更是微不足道。古有明王贤皇买治国之策略,字字千金,难道现代中国的政治家、政治组织如此不勘,一代不如一代吗?专拣些便宜货充斥政治市场:那真是王八袋子里选王八一代不如一代,一代比一代小,后来比前面的小啦?
如东西方其它各国需要此文章,则此治国之策得以美元、英磅计算,999亿可以租用分期付款,细节可以协商。对于中国政治组织,因为是故国、祖国当然予以优惠,以人民币结算啦。当然可以给予优惠租赁分期付租金。经济时代,不予重金,则没有诚意。本人献治社利国之策于东西方各国政治家、政治组织必须予以庄重,不敢怠慢。否则流于形式,则误于民、误于社会、国家。
今天有一狂士,向世界各国响卖治国之策,如需要之国可以来洽谈。
全面推进中国强民民权监政法之学术研究,全面推进中国强民民权监政法之学术运动风潮!
中国强民民权监政法研究理论体系已经初步成书!希望各界人士推广与宣传并帮助出版,以造福社会推进中国社会体制改革之进程……
《新中国需要全新的强民民权主义与公民社会制衡路线理论体系》此书已经成稿望推广出版
作者陈震东,广东茂名市人,联系qmmq99@gmail.com
qmmq99@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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