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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7 14:2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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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李晓阳吃国家领导人的年夜饭百姓“吃不起”
大连李晓阳吃国家领导人的年夜饭百姓“吃不起”
据大连市上访人可靠消息,李晓阳于农历正月初四被大连市市委书记唐军书记下令从北京抓捕回大连进行非法拘留!!原因:只因为春节在外无处过年,国家领导人体谅百姓难处,请他们吃了顿年夜饭——饺子。大连唐军书记知道后就将其连夜抓捕带回拘留!!!!!!!
作者:阳光人 2012年1月26日晚
唐军的大讨论(人九)
新市委书记号召大讨论现在成了各媒体报刊的头条头版,电视、网络新闻的热门话题,尽管官方一再强调大讨论,但是老百姓对他的提议似乎不太感冒。
有心人公交车上、街头巷尾、洗澡堂子、公共场所里都能听到,如果有谁提出大讨论,大家都会异口同声的说,怎么讨论也轮不上老百姓有好日子过。孙春兰如此、张成寅如此、夏德仁更是如此、唐军也好不到那里去,就PX项目还不把咱百姓的眼睛都擦得雪亮啦,再别听他们那些腐败当官的瞎咧咧啦,都是在骗老百姓。咱们知道日常生活的日子不好过,不知道的就从网上看,有多少老百姓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遭到市委、市政府的迫害和镇压。不说别的就咱们知道的身边的人,虽说不是上访,只是到市委、市政府去请一个愿,谁出来接待过他们了,说是去找唐军,谁见到他的影子啦。辽宁省、大连最黑,上访之最全国都知道,大连市的官员有几个不是花钱买的,他们能给老百姓解决问题哼都是在作秀。前几任书记拘留、教养、镇压、迫害上访人,他唐军来了听说也是如此。什么这个大讨论那个办实事的,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尊重民意、倾听民声、面对面、实事项目必须件件合民意,骗鬼去吧。PX项目怎么样,上访的咋样,不照样还是进京上访,大连市的事情,就象网上敢于讲真言的人所说,中央不亲自查处他们是不会解决问题的,也是一样那时大连市所有的把把都会漏斗。一个居委会主任都能贪9000万,市里的领导那个不包黑保黑,你们说又能贪多少。大连市自从唐军来了以后,那天不在整一些这个名头那个名头的长篇报告会和讨论会,这一点比夏德仁、张成寅、孙春兰还会骗。尤其夏德仁把老百姓都当成他的学生来哄了,他也就是个哄学生的材料,大连人民没有福,把他弄成市委书记,现在又成了省委副书记,哎没有天理呀。又来了这么个唐军,整天就是高昂着个头,只是会在上面做报告光说不做,没有一点实际行动和他自己所说相结合,现在不是过去,想要人民拥戴就要真心走群众路线,他要学习前几任书记与人们为敌最终会后悔和失败的。
是啊!听了众人的议论,唐军书记的到来一开始就没给大连人民带来信任,现在还在谈什么幸福感。所谓的大讨论也只是口号震天响,想愚弄人民都上当,不曾想过去的书记都和他一个样,人民的觉悟都提高了不上当。其实人民的愿望是最好实现的,就是把过去的那些书记对大连人民所犯下的滔天罪行,好好吸取教训,把大讨论报告中鼓吹的能真正落实到实处。
中国人民的天下最终是人民当家做主的,你们头上的光环是人民给的,你们吃的、用的都是纳税人供给的,尤其是中国现在处于内忧外患的时期,你们应该为国家为人民彻底敢于同人民群众一道、和人民为敌的腐败贪官做出英勇的斗争,不要观望、不要忧虑、不要彷徨、认真贯彻落实、响应中央的号召,坚定中央政令畅通一心一意为人民,做人民满意服务型的政府。心中时常装着人民,为民所需,为民所及、为民所用,百姓能不拥护爱戴这样的官。
冤民;仇杰、陈风云、王虹、刘治利、姜治军、高云 2012年1月2日
(大连市政法委、張中书记、公安局長张继先、迫害镇压残疾人)
控告状控告人:仇杰,男,47岁,汉族,精神残疾(残疾证号:辽大G字 00368),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玉胜路18号3-7-1
被控告人:辽宁省大连市政法委:张中书记。
被控告人:辽宁省大连市公安局:张继先局长;董副局长;徐副局长;唐素华处长;吴军处长;闫开科长等人、、、、、、、。
被控告人:辽宁省大连市巡警支队;交通支队四大队 :翟山泉、王军、刘志军、刘某某等四名干警
案 由: 滥用职权、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弄虚作假、伪造鉴定、谋杀
请求事项:一、请求依法追究被控告人刑事责任
二、依《赔偿法》之规定赔偿我由此所造成的各种损失
三、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
在2004年3月23日我因法院的枉法裁判找律师谈案件反回时晚上20点40分许,我乘坐303路公交车回家,上车时已刷卡,同时和我一起上车的人没有刷卡,但车上的修理工和司机叫我再次刷卡,因我不认识同时上车的人,所以发生争执,两人动手打我,引起我精神病发作,这时司机拨打了110,四大队4名巡警到了现场后,不问青红皂白就和司机、修理工对我进行一顿暴打后,并强行把我扔下车拖在路边,当我醒时说:“警察打人”,其中一名警察采取法西斯手段对又狠狠地踢我背部一脚,使我当场休克过去。他们遂即架驶110警车扬长而去。经大连第三医院诊断:右7、8、9;左8、9、10肋骨骨折,第八椎体压扁骨折,根据人体重伤鉴定准则已构成重伤害和伤残鉴定办法我伤残为五级伤残,终身丧失劳动能力70%。案发后,我家人用担架把我抬到到大连市公安局巡警大队四大队报案,要求依法惩治伤害凶手,并赔偿损失及支付医疗费用,但该四大队不但不接受我的报案,反而采取法西期手段暴力将我赶出门外,并扬言:你要告我们的话,就有你好看之云云,此时才真正认清公安局的黑恶的嘴脸,充分体现了大连市公安局执警为公的执法精神。
讨公道,我家人将市巡警四大队滥用职权,造成人身伤害的违法犯罪行为反映到市巡警大队和交通大队,该巡警大队翟山泉等人,徇私舞弊,伪造假口供、隐瞒事实真相,并作虚假鉴定,对我椎体压扁性骨折不予鉴定,枉法将重伤篡改为轻伤,在利益的驱动下官官相互本单位四伤害凶手四名干警,并说:“当事人全找到了,我们不会立案侦查,告到联合国也无用,我们有特权!”万般无奈,我依《宪法》第41条申诉至大连市委、孙春兰书记、大连市政府、夏德仁市長、大连市政法委“张仲书记”大连市公安局、張继先局长,董副局长等人,没想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同样官官相互袒护下属,对这种明显的侵犯人权致人伤害的犯罪行为百般抵赖,并说:“像这样类似的案件太多,打人是公安的权利符合我国国情,我们管不了,你爱哪告哪告去吧,你能耐就去联合国去告吧!
我为讨公道,我控告大连市委、大连市政府、大连市政法委、大连市公安局、中的贪官们的违法行为,2006年9月21日,大连市委、張成寅书记、大连市政府、夏德仁市长、大连市政法委“张仲书记”勾结大连市公安局“张继先局长等人”指示该局控告处唐素华处长、吴军副处长、闫开科长等20多人到北京将我绑架,期间遭到他们毒打至休克绑回大连致使我心脏病暴发,不但不送我到医院看病,反而不顾我人身权和健康权,非法将我拘禁于大连市公安局康复医院,并不通知我家人,在康复医院里面我遭到他们非人的折磨,他们不但不给我治心脏病,还把我四肢用铁链锁在床边,不让我动弹,非要致我于死地后。我家人得知我被大连市公安局非法拘禁于市公安局康复医院里,在我家人强烈抗义下及我心脏病危急生命时,还关压我达32天,该局才将我送到大连中心医院,该局把我仍到中心医院不但不交医疗费用,反而驾车逃之妖妖。我家人四处筹借医疗费用4千多元治疗我心脏病,方才保住性命,但给我留下严重的后遗症,至今未愈。我出院后,还遭到该局非法监控,每天派警察和居民委员会人员跟踪监视,给我生活带来极大不便,一心想找机会谋杀于我,这就是大连市公安局执警为民侵犯人权的表现,天理何在?
2007年4月26日,大连市委、張成寅书记、大连市政府、夏德仁市长、大连市政法委“张仲书记”勾结大连市公安局“张继先局长等人”指示该局到北京将我绑架,至再次非法送我到大连市公安局康复医院,并不通知我家人,在康复医院里面我遭到他们非人的折磨,强行打针吃药,直使我心脏病复发。他们不但不给我治心脏病,还把我四肢用铁链锁在床边,不让我动弹,并割了我的手脉,非要致我于死地。当我家人得知我又被大连市公安局非法拘禁于市公安局康复医院里,在我家人强烈抗义下方才保住性命,再次非法关压42天。我回家后还遭到该局非法监控,每天派警察和居民委员会人员跟踪监视,给我生活带来极大不便,这就是大连市公安局执警为民侵犯人权的表现,天理何在?
2010年两会过后大连市市委书记夏德仁、政法委书记张中不但不执行两会精神尽快解决信访问题,反而利用手中的权利,以权代法,不仅对上访本人进行非法居留和监控,还对其家属进行威胁和恐吓。3月5日仇杰在北京既没违法也没到上访窗口,在北京的亲戚家伺候病人的时候,被以上官员亲自批示大连警察在其亲属家门口被警察抓住送到大连市驻京办事处,这是大连市第三次无缘无故的抓仇杰,3月6日上午仇杰被大连市公安局,甘井子公安局分局押回甘井子公安局分局。没有任何理由和手序拘留十天。而且他们对仇杰的爱人也不放过,实行二十四小时监控,社区片警还随时电话骚扰,让家人不得安宁.
被控告人:他们执法犯法,胡作非为,渎职犯罪、徇私舞弊,官官相互袒护伤害凶手,并打击报复、迫害于我,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54条、第397第、第402条、第417条;《公务员法》第53条;《警察法》条22条等之规定,被控告人的渎职行为,侵犯我的人身权利,给我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为了维护我的人身权利和法律尊严,依照《赔偿法》第3条、第26条、第27条;《行政诉讼法》第67条;《民法通则》第121条等之规定:应赔偿我由此所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请上级机关依法严肃查处,以彰显法律尊严! 冤民: 仇杰 电话:13591399264
大连出而反而的唐军(人九)
2011年8月14日大连PX项目市民到政府请愿,当天市委书记唐军向全市(也是全世界)承诺, PX项目立即停产,该项目进行搬迁而2011年12月28日诸多媒体获悉,大连市政府已经收回了搬迁福佳大化PX项目的决定。消息人士透露,12月初,市政府对PX项目重新开工生产的消息进行了小范围传达,要求官员理解和支持政府的决策。消息人士分析说,政府没有找到新区域来接纳PX项目,而且如果搬迁,政府需要给予这家私营企业巨额的赔偿。 唐军书记这次PX项目重新开工的决策,违反了中央关于“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要事先听取群众意见,汇聚民意,集中民智,做到有明显不稳定风险的政策不出台,绝大多数群众不支持的项目不立项,劳民伤财的事情坚决不干精神。”消息人士分析说,政府没有找到新区域来接纳PX项目,而且如果搬迁,政府需要给予这家私营企业巨额的赔偿。要想赔偿,我们认为真正需要赔偿的是应该叫PX项目企业给大连市造成污染的百姓赔偿,政府没有找到新区域来接纳, PX项目这样有伤害人民生命健康的项目就应该取缔,他们无论搬迁到哪里对人民造成的伤害是断子绝孙的传承代价。就这样的项目唐军还用大连市政府来保驾护航,说好听是要重新开工,实事上从始至终就没有停产。这次又提出开工,为什么唐军天天都在号召大讨论、大总结中不叫全市人民来讨论一下PX项目是否应该与全市人民共枕眠。唐军为了PX项目,在媒体上大肆宣传PX项目对人无害,如果PX项目不能危害生命,梅花”台风还未登陆,大连市官员已经驾车逃跑到高速公路口。如果真正是对人身无害为什么打跑央视记者,不许报道,市委、市政宣布停产。作为市委书记唐军,就这个私营企业还煞费苦心这样保着,说白了不就是在包庇PX项目有股份的高官和大小贪官吗。唐军敢拿几百万大连市人民的生命来开玩笑,冒天下之大不韪,继续危害大连市老百姓的生命,唐军也在这里拿了多少股份。大连市的人民你们苏醒吧,你们是头枕炸药包睡觉,你们所吃的海鲜,喝的水、食品、空气都是污染的。你们既要学习老一辈的抗争精神,又要向现代乌坎村的人民学习,敢于坚持同政府的腐败官员做斗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者:华文2011年12月30日
(大连市政法委书记张中的批示下、法官枉法裁判的经过)
控吿书
控告人:仇杰,男,49岁,汉族,精神残疾(残疾证号:辽大G字00368),特困户(特困户证号:210211050300006,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玉胜路18号3-7-1的姜世元等人;
被控告人:辽宁省大连市政法委:张中书记
被控告人: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审判长:邹岩,姜世元等人、、、、、、、、、:
被控告人;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姜庆涛,牛小琦,谭红梅,刘平等人、、、、、、、、、;
案 由:滥用司法自由量裁权,枉法裁判,贪污受贿。
请求事项:
一.请求依法追究被控告人刑事责任。
二.依法撤销大连市\区法院\市中级法院的枉法裁判. 判决.
三.依法赔偿安置在大连市人民路34号151平方米房屋和候家沟180平方米房屋的商品房.
四.依判赔偿我一切经济\精神损失
1988年大连市新亚酒家扩建改造与我家置换房动迁,双方签订了搬迁协议,但大连市房产局中山房管处和大连市房产局材料处以产权单位为由废除了我家与新亚酒家的协议, 重新与我家签定了搬迁协议. 按协议要求我家该交的钱交全,该做的事也做完.主要内容:1、为我家解决四套房(一套住旧房加另外给拾捌万元)渤海集团解决二套后,由于涉及到单位投资问题, 和产权单位要求,我家与渤海集团,大连市房产局中山管理处签订了搬迁协议, 2、渤海集团给我家安置二处房,其余投资给大连市房产局中山管理处,由于我父亲是大连市房产局材料处抗日时期离休干部,所以我家又与大连市房产局中山管理处材料处签定协议,给我家安置二处住房。按照以上的协议,我家的系属单位支付了动迁代建费29061元给大连市房产局中山管理处, 他们也称其收到代建费.以上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按协议要求,我家该交该做也全完成,可他们却以种种借口据不履行协议,一拖就是十几年没有结果,最后还是在薄市长的帮助下我们将其起诉到法院。
一审中山法院的法官谭红梅,刘平置法律不顾,长期不给开庭审理案子,无奈我写信找到成书记,在成书记的催促下于是给我开庭审理了案子。然而没想到法院串通被告要求鉴定我的证据为由,骗取我的签字和原始证据(毁灭主要原件),无端刁难,以权谋私,串通被告伪造假材料进行鉴定,五个多月后拿出一个有问题的鉴定并给出了一个枉法裁判的判决书(此判决是在我父亲去世后才拿出来的)。我当场提出质疑,并多次要求重新鉴定,但谭、刘利用手中的权力,极力袒护被告,拒绝我的请求,在整个庭审中压制我,不让我讲话, 案件审理了一年四个月, 大连市房产局中山管理处和大连市房产局材料处一起拖延时间,为使我抗日时期的离休干部父亲和有50多年党齢的母亲先后含冤死在只有建筑33平方米、没有暖气并和人合厨的房子里。
2002年11月市检察院正式向中山法院抗诉. 理由有二。
其一,双方提供材料中的印章,根据公章管理法的规定:(公章注册备案后方可启用),被告提出的样本没有注册备案,应该以公安机关注册备案的印章为样,而不应该随意采取哪一方的样本,法院认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
其二,只鉴定了一份通知显然依据不足,事实已经收取了原告的代建费29061元,大连市房产局中山管理处也称其收到代建费, 实事存在、应当履行协议。
但中山法院法官张同臻,刘燕青对市检察院的抗诉置若罔闻,根本不理睬,还百般刁难我,串通被告采取各种手段想骗取我在他们写的材料上签字,以达到继续袒护的目的,最终还是维持原错误判决
市中级法院的一审判决
为了维权,我向室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但中山法院却极力阻挠,迟迟不交出我的上诉材料,是中院多次催要,无奈才交出原告的上诉材料,市中院的法官姚成滨、杨德生、邹岩认真审理后判决。事实不清,用法不当,发回重审。
此案发回重审后,中山法院故意拖着不开庭,在我多次请求下,才开庭审理,遗憾的是,三审法官姜庆涛、牛小琦、曹广群在庭审中,依然对我进行刁难,串通被告伪造88年的专用公章和房证,继续袒护,包庇被告,在被告拿不出认何有效的法律证据的情况下,又做出了维持原判的枉法裁判,更另我痛心的是,一审毁灭了我主要原件,而三审却以无提供原件为由,结束了这场闹剧。
这次中院开庭审理,被告在庭上对我进行诽谤,中院的法官邹岩不允许我进行辩护,声称我再辩护就把我请出去。并在审案过程中,审理法官邹岩、姜世元、华云捷和代理审理员徐红,目无国家法纪,收受被告的宴请,在市政法委和院纪检的监督下,但是政法委书记、張中、不但不监督处理,反而给下批示强逼中院的法官邹岩、姜世元、华云捷串通被告造假做出与自己(2004)大民再终字第9号;大连市中级法院(2005)大民房再终字第3号,第4号民事判决自相矛盾,显然是枉法裁判。
综上所述:作为法院法官在审判案件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办案,不得徇私枉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但被控告人置法律不顾,利用职权,凌架于法律之上,滥用职权,枉法裁判,严重侵害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剥夺受害人行使合法权益,对我冤案纠正是他们的神圣职责。其行为已触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纪律处分办法试行》第22条;《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第5条、第14条;《法官法》第32条、第33条;《刑法》第254条、第397条、第399条等之规定,请求上级机关依法立案严肃查处本案渎职人员,撤销原判,赔偿损失,为我主持公道,伸张正义,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及法律尊严!
具状人:仇杰 联系电话:135913992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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