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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访美前在日华侨冤民向驻日大使馆呈转闽沪人命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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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3 18:46: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223,在日本的旅日华侨福建陈美钦、吴华玉和上海陈伟华一同到中国驻日使领馆请愿,向程永华大使和领事部递交了闽、沪人命冤案——11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和“上海陈小明遭虐杀冤死案”。吁请即将访美的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关注闽、沪大冤案,这两起让法律蒙羞,践踏人权事件发生在习副主席曾经主政过的福建和上海,希望引起重视,并督促闽、沪当局做出明智之举,平民冤,为习近平的美国之行铺平道路!

2012.2.3日本东京驻日使馆前请愿


案例一:
旅日华侨就“习近平访美”  致中国驻日使馆信
敬请关注福建福清爆炸冤案

使馆领事部:
我们是福建福清在日华侨。因十年前家乡发生的“纪委爆炸案”,致国内亲属蒙受巨冤事,几年来反复通过使馆反映诉求,迄今没有得到使馆及国内有关部门的答复。获悉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先生即将访问美国,其中人权是双方合作与磋商的议题。中国在2004年把“人权”写进宪法,遗憾的是,在习先生曾经主政过的福建,当局制造了一起骇人听闻的人权灾难,震惊国内外。
2001624(星期天),福清市纪委司机吴章雄接到一神秘传呼来到单位,触动多人看见均未爆炸的爆炸物,被当场炸死。孰料,福建省公安厅原副厅长牛纪刚督办,福清原公安局长林孜(后因涉黑被判刑)为组长的专案组,对有重大嫌疑的神秘打传呼者却不查,还把死者妻子王惠珠两次关于打传呼者的姓名、身份等重要信息的询问笔录隐匿起来,律师们强烈要求必须查清打传呼者、提取传呼机及其通话记录,专案组仅用“无法提取”四个字推诿掉。
凭一封捏造的举报信,就把我们的两个亲人实行抓捕、继而抄家,不出示任何法律文书,又拒不通知家人,秘密逮捕后,拘禁在彻底与外界隔绝的办案点分别为56天和103天,大搞刑讯逼供,致屈打成招再殃及其他无辜者。实行先逮捕后罗织证据和罪名的“有罪推定”,硬生生把无辜者当成替罪羊。
案件“成功告破”后不久,有知情者多次通过匿名电话为国内亲人提供真凶的有关信息和物证,当年415日,国内亲人在律师的陪同下到福建省公安厅报案,要求立案侦查,被“案件已告破”为由拒绝,随后,线索被掐断,报案者被杀害。
为把破绽百出的假案办成“铁案”,几年来,不惜耗费巨额经费和司法资源反覆“调查取证”、反复“补充侦查”无济于事之后,造假者恃权对坚持作无罪辩护的律师采取软硬兼施进行施压,三位老律师无端被传讯达十多个小时,其中一名老律师还被强行剥夺辩护权;福州公安局对福建省工程爆破协会的两名技术专家陈榕明和郑家志以“伪证罪”拘押了37天,逼使他们改变其原来对爆炸炸药量作出的鉴定结论(因结论与口供不符)。更有甚者,福州市公安局刑侦队居然派出五名刑警来到福建省高院,要找经办法官追查是谁主张对爆炸案的炸药量作技术鉴定的。这一无法无天的行为当即遭到了省高院原院长陈旭的抵制,陈旭院长告诉被拦在门外的福州刑警:“请回去转告牛纪刚同志,不要犯新的错误”(此时牛已调任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
几年来,为了申冤,国内亲属通过正常途径依法上访,告状,却屡屡被警方传唤、关押、拘留甚至判刑。
由于此案备受质疑,福建省高院于20037月和20041月两次督查,作出明确结论;上诉后,在省检察院参与下一致通过“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的审议结论,后来以 “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福州中院判决”裁定“退回重审”;200610月再次上诉后,搁置了四年六个多月后的2011426日,福建省高院终于开庭审理了此案,九个多月又过去了,至今依然渺无音讯。几经审理明明知道这是一起离奇假案,想不到一个堂堂高级人民法院,不是遵照“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的原则依法判案,而是采取拖字诀,把蒙冤者羁押在看守所长达十年多仍置之不理。法律何在?人权何在?
纸包不住火。被害者的妻子王惠珠历经十年“被封口”后,终于在去年7月向福建省高院等相关部门递送了《控告状》揭露真相:是谁把她丈夫引到爆炸现场致其死亡?打传呼者又是怎样要她隐瞒真相以及利用职权擅自从公安机关领出吴章雄的传呼机企图毁灭罪证••••••十年前知情者提供的真凶与十年后王惠珠揭露的打传呼者——不谋而合为同一人。然而,曾经的督办者,已升任福建省的公安厅长,指望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缉拿真凶,无异于与虎谋皮。
造假者利用公权力,给五个无辜者及他们的亲人造成了深重的灾难,耗费了国家巨额的办案经费和宝贵的司法资源,酿造的社会恶果,所犯下的罪恶,已经实实在在、大大地超过了那个爆炸凶手的罪恶!
令人惊心的是,一个公然制造假案,以权压法,肆意践踏人权的人竟然还被升任为福建省公安厅厅长。这也是这起爆炸冤案被拖延长达十年之久难以公正判决的幕后原因。
几年来,国内外新闻媒体不断对该案进行披露报道,全国人大把该案列为涉侨督办案件,最高法院也专门给福建省高院发文提出具体的办案要求,可是,福建当局依然我行我素,拒不纠错,迷信权力可以搞定一切。在福建究竟是权大还是法大?在此案已尽显无遗。
福建是习先生曾经主政过的地方,此信写在他访美之前,倘习近平先生在与奥巴马先生会商人权之前,做一些实实在在的事,关注一下福建的这起严重侵犯人权事件,也为他的美国之行铺平道路!
身在海外,我们依然眷恋自己的祖国,希望中国在经济崛起的同时也能做到人权的崛起。期待在习先生访美前福建当局能够作出明智之举,停止侵犯人权,把十年前非法抓走的亲人宣告无罪、还给我们,不要在人权问题上授人以柄。
为了国内亲属生命尊严不被践踏,生存权利不被剥夺,我们誓死抗争!

此谨呈!


附件:日本“阳光导报”专题报道《旅日华侨亲属沉冤十年黑幕》
香港“亚洲周刊”《福建爆炸冤案苦主惊爆真相》

陈美钦

旅日华侨                 同具
            吴华玉
201222
通讯地址:
日本千叶县千叶市中央区宫崎町467-4
陈美钦    电话:0081-432620043
日本崎玉县阪户市芦山町107        吴华玉     电话:0081-492840865


案例二:
程永华大使转习近平书记:

我是上海旅居日本华侨,获悉您二月中旬将访问美国,期间将与美方讨论包括人权议题在内的合作与磋商。众所周知,中国已经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载入宪法,遗憾的是在2007年你曾经主政上海市委书记期间,上海市发生了一起震惊海内外的践踏人权、虐殺大冤案的司法丑闻。。━━ 一位被非法暴力强拆十几年未解决,一直坚持通过法律途径依法诉讼、表达诉求的上海市守法公民陈小明被上海司法当局捏造罪名虐殺惨死事件。

十七年前,位居在上海市黄金地段——徐汇区长乐路445弄基地〔毗邻淮海中路〕,我在国内的父母兄弟各家住房被上海徐汇区房产经营公司暴力强拆。如此黄金地块,在其他任何一个法治国家,一旦遇到拆迁,都可以获得合理妥善的安置与赔偿。


可是,19948月,上海徐汇区房产经营公司(现改名徐房集团有限公司),①在无合法有效的房屋拆迁行政许可证的情况下 ②隐瞒长乐路445基地建造高级配套商品住宅楼的规划,并欺骗该基地居民,称该基地只建造公共设施 ③隐瞒市政府“原基地建造商品住宅房的可以回迁”的政策【〔见1991719日上海市政府发布 1993624日修正的〕上海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第49条】 ④为强抢民财开发商雇凶杀死了该基地了解动迁政策内幕的居民‥‥。官商勾结,由徐汇区政府下令,徐汇区房产经营公司实施,用暴力强行将我大哥家、二哥家、父母劫持到边远地区的壹户屋内,再把我们兄弟父母各家的房屋强行拆毁,建造了高级配套商品住宅楼。

我的父亲,在被长期非法禁居、恐吓中忧郁成疾,最后于200110月撒手人寰,终未能回到他魂牵梦绕的原居地。

我的母亲邵金花,与您一样,一位共产主义信仰者。曾经还是上海的市、区先进工作者,现在却因为不法拆迁,长期被恐吓、非法监控而成了多病缠身、失去了亲人和财产、家破人亡、无家可归的真正无产者。

我二哥留学于日本一流名牌大学━慶應大学,硕士学位,本打算学成回国报效祖国,不料自己新婚不久的家,竟然在留学国外期间,家中无人的情况下,被徐汇区房产经营公司〔现改名徐房集团有限公司〕强抢拆毁,至今一家人无家可归。


最为悲惨的是我的大哥陈小明,十几年来,他一直坚持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讼诉,然而被屡遭打压,家中住房被暴力强拆,问题不但得不到解决,他也被捏造罪名,虐杀惨死。


当年,兄弟、父 母与自家房屋被非法强拆后,时年41岁、且身体健康的大哥,坚持自学法律、依法维权。在陈小明的多番努力下,法院终于撤销了徐汇区政府的强迁令。行政违法行为虽然被认定,但到了解决问题、纠正错误时,却没有了任何下文。

由于陈小明打赢了官司,遭遇非法拆迁的市民纷纷上门来,向他请教和求助。善良的陈小明,便义务为受害者写诉状,并作为公民代理人,直接出庭与不法的官、商对簿公堂。并以一个个违法拆迁的事实,向中央各有关部门及巡视组举报反映。

在任何一个法制国家,甚至在中国的法律法规中,与行政不作为或行政乱作为者的政府对簿公堂、并向中央主管部门举报反映其违法行径,是值得肯定的正义行为,也是建设公民社会过程中应受鼓励的行动。但是,我大哥陈小明行使宪法、法律赋予正当权利的行为,在上海,却遭到了无良官商丧心病狂的报复和陷害!


2006215,陈小明被一群不明身份人员秘密绑架至卢湾区公安分局老仓库〔上海建国中路22号〕,并连夜审讯,用皮带捆绑,残酷殴打。在寒冬腊月里,被剥光衣服,连续几天几夜不让睡觉,一闭眼就遭拳打脚踢,被一次次折磨得死去活来……

在家人发觉大哥被关押在卢湾区公安分局的黑牢后,特委托律师前往交涉,但卢湾公安分局以“涉及国家机密”为借口不准律师会见,也不给家属任何法律文书,采取秘密绑架、关押和抄家,实行先抓捕刑讯逼供后罗织证据和罪名的“有罪推定”。甚至威胁说要以“泄漏国家机密罪”判陈小明十年徒刑。

行政诉讼过程中,除了能揭露出官商勾结的真相,何来涉及国家机密之说?莫非上海某些高层官员的违法行政行为就是国家机密?


在大哥陈小明被非法秘密关押近半年后,于2006711日,以“寻衅滋事罪”批捕,并又以“涉及国家秘密”为借口,不准律师会见……后来,检察院又两次退回要求补充证据。

200612月,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的“全球居住与反迫迁中心”,为被非法羁押中的陈小明颁发了《住房人权捍卫者奖》,国际社会给予了的殊荣。

20073月,陈小明被上海司法当局以蓄意捏造的“扰乱法庭秩序罪”定案。而该案所指称的“〔20041028〕法庭”,根本就不存在。

更为残酷的是,,被转押至监狱的陈小明终因酷刑令其生命垂危,狱方才通知办理保外就医。保外就医仅仅两天,陈小明在残酷虐害的折磨下,于200771 大喷血惨烈而亡!


陈小明遭残酷虐害致死后,我们聘请律师,状告监狱方。但上海地方法院既不立案,又不出具书面裁定。


在这几年中,我辞去工作专程赶回国,与家人一起到上海市政府、市人大、市公安局、市纪委等信访办,以及国家信访局、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部门、中央领导走访、信访达一百余次,但至今杳无音讯。

而我每次回国探亲,陪同家人依法走访及外出时,我们都要受到非法监控、盯梢、拍照、恐吓威胁和被秘密抄家。

在平民百姓毫无人身安全,毫无司法救济渠道的情况下,罪恶得到不断增益放大,邪气张扬,正义之士被残酷打压……上海徐汇区长乐路445基地在动拆迁中的雇凶杀人案、上海徐汇区麦琪里在动拆迁中被纵火杀人案,以及更多的暴力拆迁事件正在上海普遍地发生着……


最近,我国的经济总量已超过了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强国。但这样一个世界第二大经济强国却居然在向代表现代文明的美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输出了大量的公民生存权、住房权被肆无忌惮地侵犯着、剥夺着的群体,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是来自上海的受害者每天在美国联合国总部前向全世界人们展示着上海冤民被暴力强拆、虐杀致死的惨状……。请问,这样的“经济强国”,怎能赢得国人的爱戴?又怎能赢得世界的尊重?

我家被非法暴力强拆,十几年来,陈小明一直坚持通过法律途径依法诉讼、表达诉求,不但毫无结果,反而被捏造罪名并遭到惨绝人寰的肉体上、精神上的虐待折磨,最终惨死。在此我郑重声明:如果我们国内的亲人再发生任何问题,上海当局更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习近平书记,这起让中国法律蒙羞,践踏人权事件发生在习书记曾经主政市委书记期间的上海市,其恶劣影响震惊海内外,相信您是不会容忍的。我们强烈要求上海当局㈠ 对陈小明被虐杀惨死的人命大冤案进行立案调查,平反昭雪;㈡ 依法赔偿和归还我们家被上海徐汇区房产经营公司掠夺的房屋财产。此信写在您出访之前,期待在您的关注下,上海当局能够保持理性,做出明智之举,为您的美国之行铺平道路!

我们华侨虽身处异国他乡,但同样眷恋着自己的祖国,同样不希望在人权问题上授人以柄。但如若上海当局继续无视人权,让我们继续沉冤,为了生命的尊严不被践踏,为了生存权、住房权不再被剥夺,我们将会不惜任何代价在美国向习书记请愿并再呈状件!
以此谨呈!


旅日华侨: 陳偉華

联系电话:0081-9080806866
201222

     件:
㈠附刑事诉讼案的部分相关证据。
2011109再寄上海市高级法院〔EMS号:EL304418334CS〕刑事再审申诉状、
2011109寄北京最高法院〔EMS号:EM850923177CS〕刑事再审申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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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民们把全部希望寄托在习近平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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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6 17:3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日本华文纸媒 阳光专稿 揭开福建爆炸案沉冤十年黑幕
《日本阳光导报第394期》05版 2012年1月1日
   

   

   
   核心提要:一起涉及两人被判死刑的福建爆炸冤案,历时十年之久仍不纠错,其背后隐藏着严重刑讯逼供、以权压法的惊人黑幕。涉冤者在日亲属连年来坚持诉冤状告,引起时任驻日大使王毅高度重视,亲自批转国内处理。此案由此被列入全国人大渉侨督办与最高法院督查案。但福建权大于法,依然拖而不决。如果中国连这种纯粹的刑事冤案都难
   
   以依法纠正的话,中国的大国崛起对日本来说只有增添恐惧不安和日益强烈的排斥感。
   对旅日华侨陈美钦、吴华玉来说,二零一二年新年钟声的撞想意味着痛苦与愤懑的延续,也意味着其在福建亲属被卷入人命关天的福建爆炸案的冤情已被福建当局压制了整整十年。在福建爆炸案的重重黑幕下,那看得见的又一个新年曙光,能否让含冤者找到至今仍看不到司法公正的出口,迎接法律正义的阳光,实在令人揪心。
   
   没有程序正义,就没有实质正义。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四日星期天上午八时许,福州市辖下的福清市纪委信访室门口发生了一起伪装成邮包的爆炸案,纪委司机吴章雄在接到神秘的电话后赶到单位去拿“邮包”时,当场被炸身亡。该案成为福建省公安厅挂牌督办大案,福清市公安局成立以局长林孜(后因涉黑社会案被判十六年徒刑)为首的专案组,不查神秘电话呼叫人为何在公休日让吴章雄赶到纪委去的重大嫌疑,却根据他人举报将涉案主犯确定为受到纪委处分而“心中有气”的福清市中福公司经理陈科云。同年七月底,警方秘捕陈科云公司司机吴昌龙,九月十三日拘捕了陈科云,随后又分别拘捕了吴昌龙原姐夫杜捷生和谈敏华以及陈科云妻子谢清等人后,遂向海内外宣布该案侦破。
   
   超期羁押无程序无时效
   
    “破案”容易,审案难。经过三年多的超期羁押的“调查取证”和数次反覆之后,福州中院终于在有关领导催办下判定:“被告人陈科云、吴昌龙均已构成爆炸罪。被告人杜捷生、谈敏华非法买卖爆炸物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爆炸物罪。被告人谢清向侦查机关故意作虚假证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情节严重。” 为此福州中院判决陈科云、吴昌龙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另外三名被告被分别判处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宣判时,被告陈科云、吴昌龙大喊冤枉,要求伤情鉴定,认为“这是刑讯逼供造成的冤案”。
   
   就在福州中院对陈科云、吴昌龙作出死缓判决后的第九天,福州中院悄悄地在福州看守所对被指控提供电雷管的关键被告王小刚作出了无罪释放的判决。判决书说:“公诉机关指控被告王小刚向杜捷生出售两枚电雷管,只提供了同案人杜捷生的供述,并无其他证据予以佐证,其指控被告人王小刚犯非法买卖爆炸物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
   
   在法庭上一直喊冤的被告于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依法进行上诉并受到了福建省高等法院的高度重视。省高院院长陈旭也不仅首次亲自调阅了全部案卷主持此案审理,而且还邀请了省最高检察院检察长倪英达一起参与审理,达成了“此案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审议意见。由此福建省高院在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发回福州中院重审形式依法撤销福州中级法院的有罪判决。省高院在判决时明确指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本案在爆炸物的来源、种类和爆炸装置的制作、运送等方面,被告人的供述前后不一,各被告人供述之间以及供述与查获的物证之间也存在着诸多矛盾,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
   
   但发回重审的福州中院在时任福州政法委书记牛纪纲指令“一定要维持原一审的判决”下,根本不把省高院指出的“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当回事,依然按第一次判决内容于二零零六年十月十日再次枉法判决主要被告人死刑罪。
   
   陈科云、吴昌龙等再度上诉至福建省高院,要求依法公正判决。此案在被离奇违法拖了整整五年半后,终于在今年四月二十六日进行“二审”开庭。当陈科云、吴昌龙等步入法庭后,喊冤叫屈声响彻法庭。众目睽睽之下,陈科云等四人当庭出示身上历经十年依然清晰的累累伤痕,再次要求伤情鉴定。最后,审判长以“案情复杂,要报审委会讨论,择日再通知开庭”而宣布庭审结束。历时十年的冤案依然被锁在重重黑幕下难以获得正义公正的判决。
   
   血写日记揭露刑求黑幕
   
   原任福清中福公司经理陈科云在永泰看守所亲笔写的《血泪的控诉》,详细揭露了警方在刑警大队和戒毒所等处对他进行严刑逼供,先后捆绑、吊打、拷问长达十一个昼夜,造成其双手腕致残,双腿、腰、胸部和头部多处严重受伤。陈科云亲笔写道:九月十三日至二十一日,在被黑布遮挡得严严实实的房间内,将他用手铐、脚镣紧紧铐信,下跪、拳打脚踢,昼夜不停在轮番审讯。刑警人员边打边威胁说:“我们要用长时间关押你,把你折磨得生不能生,死不能死,到时候叫你说什么就说什么”。
   
    当年的九月二十二日至二十七日,除拳打脚踢外,陈科云还被木棍、铁棍、鞭子抽打,后又被用绳子捆绑双手腕,吊在铁窗上进行吊打,接着又将其双手背在背后,手背向上,头脚朝地,施以“金鸡扒翅刑”,一班八个小时,每班吊他两次,三班轮流。九月二十七日上午,几位刑警发现一直喊叫冤枉的他突然无声,怕有生命危险,才急忙把整整吊挂了一整夜的他放下来,送到刑警办公室以防万一。陈科云说:“当时我一双手肿得像面包一样,人一点都不能动,两只手腕全烂了,骨头露出来,满手是鲜血”。由于伤势太重,从九月二十七日至十月二十七日,陈科云被停止用刑(养伤),但此后五天,陈科云再度受到残酷的刑讯逼供,先是被用“水刑”(用冷水冲脑袋)二昼夜,“我倒在地上,他们又强拉我起来,叫我跪在地上,由于不停地冲冷水,我已严重感冒发烧”,但他们还认为此刑偏轻,又变换另一种重刑“老虎凳”,他们“硬把我按在椅子上,用木棍将双腿夹住,将椅子抬放在高处,脚向上,头朝下,双腿顿时被夹的剧烈疼痛像刀绞一样”。刑警说,他就是要证据,不讲就这样天天用刑。我拚命哭叫着,我确实与案件毫无关系。但随即遭到更重的“头脚倒挂刑”,并被用刑了三昼夜。陈科云说,他正是在这种被折磨得半死不活、求生不能、神志不清的情况下,被刑警人员逼迫按警方意图交代了“罪行”。历经十年之久,陈科云手腕上被吊拷的伤痕依然清晰可见。
   
   内部告发再揭蹊跷黑幕
   
   纸包不住火,福建爆炸案背后隐藏的另一种黑幕也在历经十年“被封口”后显露出真相。作为福建爆炸案被炸身亡的福清市纪委司机吴章雄的妻子王慧珠终于在今年七月二十二日向福建省高院递交了控告状,要求依法追究福清市监察局副局长林惠全(泉)、福清市纪委书记方玉(裕)、开办公室主任施娟的“故意杀人罪”、“窝藏、包庇罪”和“报复陷害罪”并赔偿吴章雄因公死亡赔偿金以及亲属赡养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王慧珠在控告状中揭露,其丈夫吴章雄完全是因批判揭露纪委个别干部徇私舞弊的行为,才搭上了自己的一条生命。吴章雄在纪委开车任职期间,对方玉开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深恶痛绝,常常揭示方玉开手长嘴阔的不法行径,经常受到方玉开的排挤,当成异己排除。曾有一次吴章雄对方玉开的龌龊行径与方玉开争吵,令方玉开恨之入骨。王慧珠披露,这是一起有预谋的爆炸案。当天早晨,吴章雄接到被控告人林惠全的传呼(BB机),通知其出车上班。吴章雄刚到纪委办公楼,就发生爆炸案,当场被炸身亡。随后,被控告人林惠全偷偷地对王惠珠讲:“如果今天省厅(公安厅)有人下来问你话,谁叫吴章雄进来单位上班,你就说不知道,你就说不知道哪个叫的,更不要说以前吴章雄与谁有纠纷过,你都要说不知道。”林惠全不仅精心策划逃避法律责任的谎言,利用职权擅自从公安机关领出吴章雄的传呼机(BB机),因该传呼机上存有林的电话传呼信息。林惠全还把传呼机扣住不放,达到毁灭罪证的罪恶目的。
   
   王慧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之所以至今才提出对林惠全等人的控告,只因为“这些人丧尽良心,完全违背了当时承诺给我安排工作,给我儿子大学毕业后安排到纪委工作以及保证给予赔偿等,换取我不说出传呼内情的。”王慧珠说,今年我儿子大学毕业,我因此去纪委要求兑现承诺给安排工作,结果他们却赖账,不承认了。我在气愤中砸了纪委办公室的门窗,因为至今快十年了,还在让罪犯逍遥法外,答应我的一百多万元赔偿至今连一分钱也没拿到。我不告他们,告谁?
   

   (图:福建省公安厅牛纪刚厅长)
   
   权大于法的黑色“牛气”
   
   把福清爆炸案暴露在法制的阳光下,就可以发现这起被原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牛纪刚等认为「一定要做有罪判决」的「铁案」,其实是一起最为典型的漏洞百出的「豆腐渣案」,也是在牛纪刚等一再滥用权力、,肆无忌惮地践踏法制尊严、无视法律程序和法律实体下产生的重大冤案。该案最为荒谬和最为严重的问题是,堂堂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却一次次被权力所强奸,丧失了最为基本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审判原则,在明知构成本案犯罪关键事实与证据的电雷管及其提供者均为子乌虚有的情况下,依然判决被告人陈科云、吴昌龙用电雷管实施了爆炸犯罪并处以死刑(缓期)执行。因为在被指控为策划主谋、制作实施以及提供电雷管及炸药的五名被告构成了这起环环相扣爆炸案的最基本犯罪事实链。但事实上,被指控提供电雷管、涉嫌非法买卖爆炸物的被告王小刚却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无罪释放,这意味着此案的基本犯罪事实链完全断裂,而没有了王小刚提供的电雷管又怎么能够用电雷管制成炸弹实施爆炸犯罪呢?
   
   但为了将错就错,牛纪刚等除了强行要福州市中院维持原来一审的有罪判决外,还公然以一长达代四长(公安、检察、法院和司法局长)发号施令,他直接打电话给司法局长,指令要对一直秉公依法为含冤被告作无罪辩护的律师「敲山震虎」,严加「管束」。为此,福州司法局向第一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林洪楠「开刀」,并由市中院直接出面设词强行剥夺了他的辩护资格。对一再坚持法律公正为被告人吴昌龙作无罪辩护的老律师马义良,则有司法局长亲自出面「软硬兼施」,要其「封口」,在此案重审的前一天,所有为被告人辩护的律师均接到了司法局的电话警告:「在法庭上,不该说的不要说,要顾忌影响」。而这之前,马义良、林洪楠等律师还被福州公安无端传讯达十多个小时。
牛纪刚目无法纪的「牛气」甚至达到了有恃无恐的地步。在你牛的指示下,福州市公安局刑侦队居然派出五名刑警来到省高院,要找经办法官追查是谁主张对爆炸案的炸药作技术鉴定的。这一无法无天的行为当即遭到了省高院院长陈旭的抵制,。陈旭院长通知被拦在门外的福州刑警:「请回去转告牛纪纲同志,不要犯新的错误」。此外,牛纪纲更指挥市检察院检察长陈聪组织专案人员,要彻查「不听话」的法官和律师所谓的严重问题,唯命是从的陈聪旋即放话威胁:「态度不老实的就送纪委双规」。所以又发生了同案的公诉人传讯原主审法官的滥权之举。颇具讽刺的是,与牛纪纲沆瀣一气的小兄弟陈聪没能把「不听话」的法官和律师送去双规,自己却因贪腐被双规后遭到法办。
   
   更有甚者,牛纪纲为了把自己酿成的假案坚持到底,竟把整肃行动扩大到「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地步。为此,牛纪纲下令福州公安突然对福建省工程爆破协会的两名技术专家进行传讯,并将其中一人、担任该协会秘书长的陈榕明以莫须有的「伪证罪」拘押了三十七天,逼使这两位爆破技术专家改变其原来对爆炸案炸药量作出的鉴定。然后,令人惊心的是,这样一个“牛气”大于法治的人竟然还被升任为福建省公安厅厅长,这也是这起爆炸冤案被拖延达十年之久难以公正判决的幕后原因。但海内外媒体关注的是,福建究竟是权大还是法大?
   
   福建资深律师林洪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是一起典型的刑讯逼供、实体虚假、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的大冤案。且不说此案中矛盾百出的「证据」,就依照起诉判决指控的五名被告人构成的最基本犯罪事实链来看,也完全断裂。因为被指控和认定的陈科云(策划实施主犯)、吴昌龙(实施爆炸主犯)、杜捷生(向吴提供炸药和电雷管的疑犯)、王小刚(卖给杜电雷管的疑犯)和谈敏华(卖给杜炸药的疑犯)这环环相扣的五人中,王小刚因案发后一年多才被捕,刑警难以刑求,事实查明所谓的作案期间根本就不在福建而只能无罪释放。那没有王小刚卖给杜的电雷管,吴昌龙又怎能用电雷管制成炸弹实施爆炸?林洪楠律师指出,更为荒唐不堪的是,福州中院在零六年十月的重审判决中,居然仍把中院自己判决无罪并已释放近两年的王小刚列为电雷管提供者加以指控,如此视法律为儿戏,自欺欺人的荒谬,实为福州司法审判的耻辱,也让福建法制蒙羞。
   
   
   

   (图:王毅大使)
   
   王毅关注心系侨民
   
   福建爆炸冤案的在日亲属陈美钦、吴华玉为了诉冤,也曾向中国驻日大使馆进行申诉,记者也曾将受冤亲属的申诉材料直接交给了时任中国驻日大使王毅,受到心系侨民的王毅大使的高度重视,并亲自批示将有关材料转送给最高法院以及国务院侨办。在中国驻日使馆侨民日时,时任驻日使馆公使的孔铉佑代表王毅大使在使馆亲自接待了陈美钦、吴华玉,认真听取了她们的国内亲属在福建蒙冤被错判死刑的天下奇冤。陈美钦和吴华玉还同时提交了希望王毅大使转呈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的冤情申诉书。
   
   申诉书说:「为什么福清爆炸案连最最基本的事实都没有查清,也即是谁向涉案主犯提供了爆炸用的电雷管?而没有人提供电雷管或没有电雷管,又怎么能把陈科云、吴昌龙定罪为用电雷管实施了爆炸并判处死刑?」,「为什么在福建省高等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撤销福州中院的有罪判决后,福州中院在牛纪纲的指示下仍坚持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再度妄判两条人命?地方诸侯以权代法、狂妄无忌、黑白颠倒,谁来管?」,「为什么多年来我们蒙冤亲属以及被告不断向福建省和福州市各级部门和领导反映此案存在严重的刑讯逼供和超期羁押等违法行径,仅寄送的申诉材料就达三百多件,但均如石沉大海,相反却受到了牛纪纲领导的福建公安的种种打压甚至拘审。难道福州和福建不是「执政为民」的共产党的天下,而是牛纪纲(刚)之流所宣称的「牛家天下」,可以如此滥权枉法,胡作非为?」
   
   据记者了解,在海内外媒体的强烈关注下,这起福建爆炸冤案也被全国人大列为涉侨督办案件,最高法院也专门行文将此案列入督办案件,十年沉冤也在不断拷问福建的司法,何时才能敲响正义的法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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