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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铁岭被认为是王立军的发迹之地,在那里,王立军开始以“打黑”英雄知名,头顶笼罩着一系列的光环。近日,记者对此作了一些查访,从中可以看到,在耀眼的光环下,王立军发迹时的真面目。
王立军1982年在铁法市(属于铁岭市)商业局做职员,1993年以后历任铁岭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等职,2003年在铁岭市公安局长任上离开。王立军在铁岭呆了近22年。王立军在铁岭市任公安局局长期间,是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十大杰出民警、中共“十四大”代表,并开始以“打黑英雄”闻名,头顶笼罩着一系列光环。 2012年2月6日,王立军进入美国驻成都领事馆,停留一天后离开领事馆,立即被国安部官员带往北京。美国国务院和中国外交部此前均证实了这一消息,而重庆方面解释为“休假性治疗”。一夜之间,“打黑英雄”成了被打的对象,形成巨大反差。近日,大纪元记者在王立军的发迹之地辽宁铁岭市,做了一些查访。 “法律规定对他来说根本就不算个事” 佟士忱律师是辽宁天润律师事务所知名律师。2月12日晚上,佟士忱律师接受了大纪元记者的采访。 佟士忱律师表示,2002年,王立军当时任铁岭市公安局长,他作为被告的辩护律师去铁岭办过案,“领教过铁岭市公安局”。 “我们感到铁岭市公安局不尊重法律,觉得不正常。”佟士忱律师说,“本来控辩平等,可我们在王立军治下的铁岭开庭时,律师都得同旁听的被告人家属一块接受安检!哪能像检察官法官一样由另一通道从容进入,堂堂正正地安坐在庭内?这在其他地方我从来没见过,律师们都有意见。” “案件已经到了法院审判阶段,可我们去见被告人还要经过铁岭公安局的批准。” 佟士忱律师对此不解:“声名赫赫的大英雄(王立军)为什么这么害怕律师?” 佟士忱律师在博客的评论中还写到:“感觉到铁岭公安局的权力比法院大”,“法律规定对他来说根本就不算个事。只有他(王立军)的山规才是真正的上方宝剑。” “公安局又没钱花了” 2012年2月11日,追查国际发布了一篇通告“就王立军被捕事件正告中共官员”,通告称:自1999年7月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王立军积极参与,在他管辖范围内出现多起恶性迫害法轮功事件。 据明慧网报导,1999年720之后,以王立军为首的铁岭市公安局,追随江泽民疯狂地非法抓捕法轮学员。对法轮功学员,轻则罚款,重则拘留、劳教、判刑。无论是白发苍苍的老人,还是怀抱几个月孩子的母亲,全不放过。 铁岭市的法轮功学员曾善心的给王立军讲法轮功真相,讲“恶有恶报,善有善报”的道理,希望他停止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 王立军不听,甚至公开叫嚷:“现在杀人案都放下不管,专抓法轮功,我们不怕遭报应。” 2001年,王立军唆使警察利用警犬威胁、恐吓、撕咬法轮功学员。有一次,铁岭市一名法轮功学员面对扑上来的警犬,铿锵有力地说:“孽畜,你今天敢咬我,来世我就不度你。”警犬听了,嘴巴触地,低声哭泣退走。 后来,这位法轮功感慨:王立军没一点善心,连狗都不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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