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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韩倒薄皆是胡削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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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6 21:54: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江河水

       龙年春节前后,大陆出现了「倒韩倒薄」跨年热。「倒韩」,即推倒八零后青年自由主义偶像韩寒;「倒薄」,乃拿下唱红领袖、红都重庆一哥薄熙来。两个事件看似风马牛不相及,实则是胡锦涛团派為保十八大而削藩──以「倒韩」弱右抑制自由化,以「倒薄」控左掣肘江系,减少左右两派对十八大的威胁,确保胡锦涛对十八大政局的掌控。

       胡忧韩威胁「十八大」?

       据《羊城晚报》二月六日《方舟子韩寒从斗嘴到斗法的混战:反思偶像崇拜》,做了阶段小结。「倒韩」战役始於一月十五日,至今仍然如火如荼。前有网络写手麦田当先锋,后有打假博士方舟子掛帅,体制内全力支持。韩寒曾成功逼退麦田,但旋即被援军方舟子以「暗器」重创「三重坑」。儘管双方皆有眾多明星名人粉丝擂鼓助阵,但目前形势是「方攻韩守」。韩方虽於一月二十九日宣佈「韩寒将起诉方舟子名誉侵权」(二月三日正式委託律师到上海普陀区人民法院递交了相关诉讼材料,普陀法院称七个工作日内答覆是否立案),但同时也露出败守跡象──一月三十日,韩寒军师路金波微博宣佈「自己暂时退居幕后」,韩妻金丽华、韩父韩仁均被迫走上前台掩护韩寒;二月三日,韩寒亲发博文《二月三日》,宣佈正式收笔。

       官司还未开场,许多学者已断定,法律无法证明韩寒清白,韩寒的文品人品将如《静静的顿河》作者一样,永远是一个疑案──韩寒永远难以走出「三重坑」(一号坑:「『人造韩寒』是当代中国文化的『造星事件』,韩寒是偽天才」;二号坑:「韩寒文章多是请枪手代笔」;三号坑:「韩寒拒绝当面採访,称对创作过程皆遗忘」)。

       虽说这是一桩永不可能有结果的疑案,但韩寒因此在粉丝和读者中形象受到损伤,影响力下降,却已是无疑。恰如一清官,突然受到贪腐举报,即使以后查明证据不足,但其公眾形象已倒,难以真正恢复名誉。

       表面看来,「倒韩」主力皆不是官军,网络写手麦田和打假博士方舟子皆无官方背景,但从支持「倒韩」的帮腔者多来自歌唱主旋律的教授,可以明白官方对「倒韩」欣喜若狂。而再想想,「倒韩」发生在十八大前夕严控舆论的非常时期,可全国党报皆争相报道「方韩之争」,可见官方实际上是以「述而不作」的春秋笔法「倒韩」。十年来,韩寒依靠自由青年偶像的优势,以玩世不恭的俏皮博文,在网络上对中共主流价值观极尽嘲讽,成為继王朔、余杰、焦国标之后,解构中共的青年意见领袖。有学者预言,拥有数亿人气的韩寒,是未来中国民主选举中最有可能的当选总统。以韩寒新年连发三长文「谈革命」、「说民主」、「要自由」,从文学转向政治的转型趋势,韩寒很有可能在十八大召开时「乱说乱动」,若对新皇储嘲讽不敬,将影响亿万青年反感十八大。

       如此威胁十八大的右派领军,善於「执敲扑而鞭笞天下」的胡锦涛,岂能让其继续得意忘形?逐余杰后再倒韩寒,本是题中应有之义。这才是此次「倒韩」的真相!

撤王立军以防薄武力逼宫

对於王立军近日被调职后逃往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寻求保护却被国安部押进京,官方在二月八日谎称其是「休假式治疗」的「王立军危机」,儘管不少人已意识到这是「去皮见骨」,削弱毛左领袖薄熙来,却只是知其然而未知其所以然。

       其实,如果王立军只是以副市长兼市公安局局长,胡锦涛可能并不会以动王来压薄。关键是,王立军还始终兼管重庆警备区和武警重庆总队。这就是说,王立军手上不仅有警力,还有军权。而王立军有军权,等於薄熙来有军权。中共治国秘诀之一就是对军队与地方分而治之,防止地方诸侯兼管军队造反。但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却设法破例通过死党王立军控制地方军,加上薄熙来去年十一月十日,在胡锦涛去夏威夷参加APEC峰会时,邀请成都军区国动委(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在重庆举行「第六实兵演练」,大搞军事演习,借机密交国防部长梁光烈,成都军区司令员李世明、西藏军区司令员杨金山等军头。这怎能不让胡锦涛心裡打鼓?若薄熙来十八大不能入常,或者虽入「九常侍」却无实权,那麼,以薄熙来的虎性,很可能鋌而走险,率武警重庆总队等「重庆军」救党的。

       儘管武警重庆总队等「重庆军」可能就只有十来万人,武器也平常,但是其揭竿而起的号召力却大可以让「天下苦胡久矣」的百姓和诸侯群起响应。谁人不知,当年暴秦何等强大,「关中之固,金城千里」,始皇坚信可以「子孙帝王万世之业也」。然而,陈胜、吴广两个身无分文的市井,竟然可以「率疲弊之卒,将数百之眾,转而攻秦」,迅速「斩木為兵,揭竿為旗,天下云集响应,赢粮而景从。山东豪俊遂并起而亡秦族矣」。

       薄熙来对胡亮剑

       今日胡之「和谐中国」,貌似「经济老二」,实则与秦何其相似乃尔──邓、江、胡三代皆延误政治体制改革,不也是「三主失道,忠臣不敢諫,智士不敢谋,天下已乱,奸不上闻」?邓、江两代可称「核心」,胡不能,恰如始皇、胡亥可称「一世」、「二世」,而子婴不能称「三世」!胡锦涛今日之残酷「维稳」,不正是「赏罚不当,赋敛无度。天下多事,吏不能纪;百姓困穷,而主不收恤」?当此酷似秦朝的「和谐社会」如一堆淋满汽油的枯草堆时,不要说薄熙来有十来万武警重庆总队等「重庆军」在手,就是只率几万红歌演唱队进京造反,也很可能一炮点燃全国访民造反大火。今之「自群卿以下至於眾庶,人怀自危之心,亲处穷苦之实,咸不安其位,故易动也。是以陈胜不用汤、武之贤,不借公侯之尊,奋臂於大泽,而天下响应者,其民危也。」

       综上可见,胡锦涛「倒薄」、「倒韩」,虽是四面楚歌下本能反应,但也可能是「救败非也」,将油门当成剎车踩。倒韩寒最终会激起青年们强烈抗议,薄熙来更不会束手就擒。

       据薄熙来喉舌华龙网二月四日报道《薄熙来:我们出点事敌对势力就可劲儿忽悠造谣》:二至三日,薄熙来在重庆市宣传文化工作会议上讲话,猛烈反击胡锦涛撤王立军的军权:「小平同志讲的『发展』,绝不只是个GDP,它还包括民生与环境,是全面、科学的发展。江泽民同志的『三个代表』,既代表先进生產力的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还要自始至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如果不改善民生,任由贫富差距拉大,如何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薄熙来在讲话中不仅只颂邓小平和江泽民,一字不提胡锦涛,而且将「科学发展」的发明权归结於邓;其对胡的亮剑在接下来的声讨中更是锋芒毕露:「我们队伍中,确实也有少数人或因思想糊涂,或是自作聪明,左右逢源,哗眾取宠,不敢坚持真理。」这分明是对以不左不右「中庸」自居的胡锦涛一记猛掌。

       此番胡锦涛的為保十八大而削藩,是汉景帝引发诸侯叛乱的「削藩策」,还是会如汉武帝成功削藩?尚须进一步观察。从薄熙来率团二月九日到云南考察,可见其仍然图谋反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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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16 23: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敏感”是个框 圈套将你装!

------旗鉴律师事务所不能年审的来龙去脉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评论员:chunlva



2011
619日,刘晓原所在的旗鉴律师事务所年审材料被审查通过了,刘晓原按要求向市律协缴纳巨额会员费(其实就是年检费),每个律师2千元,律师事务所一万元。拿到缴费发票后,刘晓原按程序找到朝阳区律师协会盖年审考核合格章。如果司法局在执业证上盖了章,旗鉴律师事务所的年审也就算是过了关。

      但朝阳区司法局牛旭科长说:旗鉴律师事务所已通过的年审材料作废,必须要经过实地检查,才能重新报年审材料。于是,刘晓原找到牛旭科长,刘晓原向牛旭科长提出要到律师所去实地检查。

      此后,旗鉴律师事务所的人员一直联系不上牛旭科长。无奈,在等到六月底时,旗鉴律师事务所的人员找到了牛旭,他说是办公场地有问题。七月二日,旗鉴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人员只好去市局律管处找柴副处长,为年审之事,双方还吵了一顿,不欢而散。

      既然牛旭科长说鉴律师事务所的办公场地有问题。鉴律师事务所只好去重租办公场所。七月初,旗鉴律师所与中国皮革与制鞋工业研究院签订了租赁合同,承租该院办公大厦的写字间作为办公室。

      合同签订后,鉴律师事务所按照市司法局文件规定,先办理律师事务所场地迁移备案手续,并将租赁合同、租赁费发票、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明等材料报给朝阳区司法局备案,但是,却遭到牛旭科长拒收。

      牛旭科长声称,他要先到场地作检查。此后,鉴律师事务所多次与牛旭科长联系,一直等到八月三十日,牛旭才与一工作人员带着相机到旗鉴所的新办公地检查。他在办公室看了一下,工作人员拍了多张照片,牛旭科长只是说条件简陋了些,连空调也没有安装。检查完后,他让鉴律师事务所等消息。等了好多天,见他没反映,鉴律师事务所的刘晓原叫本所律师带着材料去找牛旭科长。

      过了一段时间,牛旭科长说要鉴律师事务所提供出租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刘晓原告诉他,出租方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是事业单位没有营业执照。牛旭科长说又说,哪就提供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刘晓原只好去找中国皮革与制鞋工业研究院物业管理处,但人家说,双方签了合同,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大厦里有很多的公司,人家都是不需要。

      至此,对鉴律师事务所的打压已经是浮出了水面。原来,某些部门已给研究院打招呼,不能把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给鉴律师事务所。按照北京市司法局的文件规定:律师事务所转移办公场所,只需提供租赁合同就可以,并不需要提供出租方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于是,鉴律师事务所向牛旭科长反映这个实际的情况,但牛旭科长还是强调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逼于无奈,鉴律师事务所只好向市司法局申请政府的信息公开。但北京市司法局却打电话给鉴律师事务所,说相关规定已在司法局网站公开,就不作书面回复了。其间,鉴律师事务所无数次打电话和上门找市司法局律管处朱玉柱科长,此人是市局具体负责全市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年审考核工作人员。但律管处的朱玉柱科长表示,鉴律师事务所的年审还是要找朝阳区司法局的公律科牛旭科长。后朱玉柱科长叫找牛旭科长,牛旭则让他们找朱科长,就是这样,他们之间互相推来推去。

      为此,鉴律师事务所委托朝阳区律师协会某理事帮助打听真实原因。该理事说,要组织机构代码证只是借口而已,实际上是鉴律师事务所因为办理了敏感的案件才办理不了年审。于是,鉴律师事务所强烈要求市司法局解释作出解释,什么是敏感的案件?

      什么是敏感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的若干意见》的认定指出:一切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群体性案件、社会普遍关注的敏感性案件叫作敏感案件。

      也就是说,事关民生和群体利益、需要政府和相关部门配合的案件;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群体性案件、集团诉讼案件、破产案件;民间债务、婚姻家庭继承等民事纠纷案件;案情复杂、难以形成证据优势的案件;当事人之间情绪严重对立的案件;相关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适用法律有一定困难的案件;判决后难以执行的案件;社会普遍关注的敏感性案件;当事人情绪激烈、矛盾激化的再审案件、信访案件统统可示为敏感案件。

      作为共和国体制下的执业律师,为当事人维护他应有的权利是一个律师的职责。但当局以“敏感”为名,侵犯律师的辩护权利,在国内有愈演愈烈之势。本人不知现政府依的是什么法?治的是什么国?到底什么样的案件是“敏感”? 政府本身对“敏感”含混不清,没有一个明确定义,完全看他们的心情好坏而定。

      有正义感的律师在恶吏的钳制之下,也是如履薄冰、如临深渊,这已经是见怪不怪。事先没有通知,事后没有法定解释,连一个讲理的地方也没有,无一个确定的法定程序,也不知道犯了什么法。空洞地说一句,到底有哪一件是“敏感”案件?令人一头雾水。所有心存良知的律师不禁要问: 哪来这么多的"敏感"案件?

      实际上,讫今为止,政府官员以“敏感”为说词,漠视宪法和人权,大行恶道之潜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1条又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所有追求宪政的国家都必须确立宪法的权威。宪法理应成为执政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广大公民的共同行为准则。民众运用宪法权利,通过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力量,监督与督促政府官员奉公守法,恪尽职守,为民谋福利。是宪法赋予公民的神圣职责。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首要的就是公民依据宪法来“治官”,运用宪法规定的各项权利,促成政府依法行政。

      当执政者超出平常的“敏感”,那么意味着这个管理体系的生理和心理的患有严重的疾病。而执政者设定如此多的“敏感”事物,而且还用这种“敏感”作为施政的管治时,那这个社会就病入肓膏了。一个社会那么多的“敏感”,这是执政当局撕下了“和谐社会”最后的一块遮羞布,那么说,人类文明底线又一次遭到了无情嘲弄。



201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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