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3日,南宁中院在《南国早报》刊登公拍南宁明园新都酒店资产,而此时广西高院正在审理该酒店的债权纠纷。这种“绑架”行为,引起了媒体高度关注,北京、上海、广西、广东等40多家网站纷纷报道了这一天下奇闻!若不是有“正在审理的案件不得报道”的严令,恐怕平面、电视媒体会更多地参与!据说,广西高院面对南宁中院的胡作非为反应极为强烈,但是南宁中院院长周腾 “泰山压顶不弯腰”,非要进行“公拍”不可!
为使公拍“合法”,周腾指示中院有关部门玩了三个花招:
一是要辜德军于12月27日下午4时前,向中院缴纳2000万人民币保证金,方可批准辜的请求暂停公拍。我的天,筹集2000万仅给半天时间,周腾司马昭之心路边捡破烂的人都知道了。众所周知,民事案件的原告被告在法律上享有同等权益,中院批准诉讼中的被告广东振海公司以债权人身份无须支付竞买保证金就可参加此次公拍,而对辜却须交2000万保证金!这就是周腾的“公平”!又据知情人反映,即便辜德军半天筹得2000万保证金,也无法获批暂停公拍,因为广东振海公司已准备了后手,他们将立即拿出2000万反担保,周腾一样会批准“公拍”!周算计高院,高院蒙在鼓里!
二是为混淆视听,周向高院解释:28日的公拍结果,不会影响高院的判决执行。自己把水搅浑了,却说饮用浊水对身体无碍?人们会相信周腾的鬼话吗?
三是12月28日的“公拍”是“一家人”在进行。这次参加“公拍”的三家公司,一是作为被告的广东振海公司,二是广东振海公司全额出资注册的下属企业“广西南宁宏海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详见工商信息),三是请来陪衬的广东某建筑公司(在“公拍会”上不举牌竞价,属“围标”)!整个“公拍会”不到20分钟结束,因为只有一个竞买人举了一次牌,其他两位自然不会再举牌应价!所以广西南宁宏海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理所当然”地以1.7410亿元的“优惠价”买下了公告起拍价为1.7399亿元的南宁明园新都酒店资产!买受价只比起拍价多了11万人民币!南宁中院勾结广东振海就这样成功地绑架了广西高院!
近2亿元的资产拍卖,每次竞价幅度仅11万元,这让整个广西拍卖界为之惊愕!据知情人透露,这是继长城资产公司南宁办事处勾结广东振海公司将明园新都酒店债权进行“一女二嫁”后的又一次暗箱操作!南宁中院与广东振海勾结的酒店资产“公拍”,是阻止高院作出对广东振海不利的判决,或者即使判决不利也会使高院的执行失去基础。但这只是表面手段而已,其真正目的在于广东振海公司将以“广西宏海酒店投资管理公司”是其全资下属企业为名,向中院申请批准“以物抵债”!这样广东振海公司就不用再支付此次酒店资产“公拍”的买受款(1.7410亿元),便以侵吞明园新都酒店资产!这是明目张胆的犯罪行为!若如此,周腾等一班“有功”成员将有丰厚的“回报”!至于每人分得多少,那就是纪检等部门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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