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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管和木棒:农民工的五一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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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2 14:07: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工人网

  就在全国的许多劳动者都在欢度自己的节日——五·一国际劳动节之际,5月1日上午,北京绿海田园工地的28位民工为了讨要生活费与保安发生冲突,4人受伤(京华时报5月2日消息)。

  据悉,绿海田园施工队油漆班工头席永丰介绍他所带班组共有28人,从今年3月17日开始在此工地工作,当时与开发商项目部谈好,每人每天给10元的生活费,工资等全部工程完工后一起算。但直到4月30日,他们一共只领到3100元生活费。5月1日9点半,他带领整个班组28名工人到工地项目部找程经理讨要。程经理此后召来项目部十几名保安让工人离开。“保安手里都拿着钢管、木棒赶我们出去。”受伤工人张等军说,保安用手里的钢管打他们,他们都给打散了,纷纷往门外跑,他被几个保安围住,左胳膊被钢管打了一下,特别疼。张等军等4人伤势较重被送往大兴区人民医院。经诊断,张等军左臂骨折,其他3人身上多处受伤。

  一百多年前,为纪念美国芝加哥城的工人为争取实行八小时工作制而举行大罢工胜利,第二国际宣布将每年的五月一日定为国际劳动节。这一决定立即得到世界各国工人的积极响应。

  五·一国际劳动节,也成为新中国的一个重要的节日。做为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国家,我国每年都会在这一天掀起一股工人阶级庆祝自己的节日的热潮。国家通过设立“五·一劳动奖章”、评选各级劳动模范来对工人中具有突出贡献的劳动者进行嘉奖。当然,时代发展到当今,劳动者概念的内涵有了极大的扩展,他不再只局限于狭义的工人,而包含了其它领域的劳动者,今年体育明星姚明当选全国劳模便说明了这种新的变化。但是,无论如何扩展,其实其基本构成还应是工人,这个大的方向是不应该偏离的。而我们也应该记住,五·一劳动节的设立是为了庆祝工人维权的胜利。

  如今,虽然五·一黄金周的设立一定程度上掩盖了劳动节的本质,但在全国各地,对于五·一劳动节的庆祝活动还是非常火爆。今年,国家主席胡锦涛在五一期间还深入基层进行看望干部群众,温家宝总理更是到曹妃甸工业区和冀东油田和生产第一线工人共度国际劳动节。这都说明,从国家领导人到一线工人,都没有忘记五·一国际劳动节的本意。这是令人欣喜的。

  但是,我们却在劳动者自己的节日里,看到了令人遗憾的一幕。那些为城市建设而远离家乡的农民工们,在他们的节日里却没有收获他们应得的劳动报酬,没有收获节日的鲜花和庆典,面对他们的却是建筑方的钢管和木棒。按理说,按时付给劳动者工资应该是企业义不容辞的法定义务,我国的工资支付形式一般是按月支付。这样的话,报道中的民工们先发给生活费工程完工再结算工资虽然是双方协商的,但其本身已经是一种侵权行为。但协商的每天10元的生活费竟也不能按时发到民工手中,这就是一种明显的恶意欠薪行为了。从3月17日民工们开始干活,到他们自己节日的来临,这大概有一个半月的工夫,建筑商却仅给他们每人不到3元的生活费,这样的情况能说得过去吗?据报道中工队洪经理说,“项目部确实已将工人生活费以支票形式支付给他,但由于转账需要时间,他还没来得及发到工人手中。”果真如此吗?一个半月的工夫,还不能转帐,你是干什么的呢?你为什么不提前工作呢?你的责任能推到别处吗?显然不能。而且民工们找你仅仅是讨要他们应得的生活费,应得的劳动报酬,你又有什么权力让保安对这些民工施以钢管和木棒呢?欠钱的理直气壮,被欠的却被打伤,这世界还有这样的道理吗?而且,这种暴行还是在民工们自己的节日中。劳动节,劳动者自己的节日,劳动者在自己的节日里却连最基本的工资权利都享受不到,反而遭到毒打,这还有天理吗?

  哦,劳动节是劳动者自己的节日,劳动节其实原本就是劳动者争取自己应得权利的节日啊!我们总是善良地将这个节日看作是劳动者自己的一个“享受”的节日,看来是错了,它原本就是一个维权的节日啊!

  我们看到,在这起民工被打事件中,工地项目部在事后的一些举动不管出自什么原因还是能让人欣慰一点的,但早知如此又何必当初呢?28个民工的生活费和工资,按说也没有多少,你如果早早给以重视,还会出现这样的结果吗?所以我以为,相关部门一定认真处理此事,要严查打人者,保护民工们的合法权益,更要对工程项目部依法进行一些必要的惩处,绝不能只是赔一些款就完事,要让此事成为一种警戒,警示那些用人单位,不要做违法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蠢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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