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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黑幕 致中国作家协会铁凝主席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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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12-3-13 14:18:20 |阅读模式
不平行者
尊敬的铁凝主席
  并致中国作协党组 中国作协全国委员会 中国作协书记处:
  您们好!
  很抱歉在您百忙中打扰,现就贵会下属海南省作家协会主办“海南省奥林匹克花园百万元长篇小说大赛”过程中存在的严重违规现象向您做一汇报。
  海南省作家协会与海南奥林匹克花园有限公司、三亚南国奥林匹克花园有限公司、三亚奥林匹克国际高尔夫投资有限公司、天涯社区合作,于2008年举办了为期三年共三个年度的“海南奥林匹克花园长篇小说大奖赛”,由海南省作家协会主办,该大赛引起海南省内外的巨大反响,吸引了众多省内外作者和读者的热情参与,现第一、第二年度的评选均已完成,第三年度的评选正在进行中。本来这一大赛的宗旨是展示海南人的精神风貌,建构和宣传海南的人文形象,并繁荣和发展海南省的文学事业,但遗憾的是,我们发现海南省作家协会在评选过程中存在以下严重的违规现象,不得不提请您和中国作协领导的注意,并予以及时严肃地处理。
  一、大赛公告的实施办法规定:“初评委员会由海南作家协会主席团中从事小说和评论创作的成员五人、天涯社区一名负责人和奥林匹克公司一名负责人组成”,大赛公告类同于规则,为公平起见,本应贯彻在整个赛程中,不得随意更动。遗憾的是,在第三年度比赛截稿之后,大赛主办方却不经事前公告,随意更动了初评评委组成,第三年度七人初评评委名单中,六人为新聘任的省外人士。这一做法已构成严重违规。
  二、大赛公告的实施办法规定:“每年评选一次,每次截稿日期为下一年的6月30日”,大赛公告类同于竞赛规则,为公平起见,本应贯彻在整个赛程中,不能随意更动。遗憾的是,在第三年度比赛中,主办方却随意将截稿日期改为12月30日,无正当理由将赛程延长半年,让人合理怀疑主办方是不是为了照顾特别尚未完成作品的特定参赛者?这一做法已构成严重违规。
  三、大赛公告的实施办法规定:“参赛作品首先在网络上发布、连载,接受网民的阅读和评议。然后由初评评委参考网上点击和评议的情况进行评比”,大赛公告类同于规则,为公平起见,本应彻底贯彻执行,不能例外。遗憾的是,在第三年度入选前五名的作品中,有三部作品(杨沐《双人舞》、林森《关关雎鸠》、马原《牛鬼蛇神》)没有在截稿前完成连载,根本谈不上接受网民的阅读和评议,让“初评评委参考网上点击和评议的情况进行评比”的规定成为空谈,因此这三部作品等于自动放弃参赛资格,评选这三部作品入围的做法已构成严重违规。
  四、按照主办者回避原则,组委会主要人员参加比赛并连续获奖显然是极其不合适的,海南省作家协会本应对此作出严格限制,以杜绝潜在的暗箱操作。遗憾的是,海南省作家协会不仅没有这样做,反而允许海南省作家协会的工作人员兼大赛组委会的第一联系人林森连续三年参加大赛,前两年作品《逝水之南》、《暖,若春风》都获得提名奖(前三名内),第三年度参赛作品《关关雎鸠》也已入围前五名,并有传闻说在初评中名列首名。这一做法不仅严重违规,更让人严重质疑大赛主办方的公信力。尽管林森本人直至今日(3月6日)才在网上声明将组委会联系工作移交(并未说明具体移交时间),但组委会未作任何公示声明。林森本人不仅不对违规行为表示道歉,反而在网上狂妄地声称:“什么工作适合我呢?——那就是写出一部牛逼的作品,把那些作品差却又到处蹦跶的虾兵蟹将全都灭掉。”对林森的嚣张态度,我们感到极其愤慨!这是身为海南省作家协会官员的林森对广大参赛者严重的人格侮辱,林森本人及海南省作家协会必须为此向广大参赛作者道歉!
  除以上四项严重违规外,该项大赛组织和评选过程还有多项疑问,如第三年度评委名单的产生过程是否公正、公开、公平?组委会在参赛作品中筛选初评作品的过程是否公正、公开、公平?大赛组委会是由哪些人员、根据什么原则组成的?组委会是否直接介入了初评评委的评选过程?有没有组委会人员的指向性意愿影响到评选的结果?等等,诸多疑问有待调查和厘清。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海南省作家协会主办的这次大赛,评选过程是不公正的,评选结果是荒谬的,规则关键条款的重大变更、尤其是第三年度评委的参评资格和部分入围作品的参赛资格是严重违规的。这种不正之风如果任其发展,不仅对热情参与大赛的众多作者和读者的权益构成严重侵害,更将严重影响到海南省作家协会乃至中国作家协会的名誉和形象。
  鉴于事态严重,我们请求中国作家协会紧急干预,责成海南省作家协会暂停大赛评选,由中国作家协会、中国文联、文化部等机构的纪监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海南省作家协会的违规现象进行调查。如查实存在严重的犯规现象,应责成海南省作家协会向广大参赛者道歉,并由中国作家协会委托第三方评审组,对第一、第二年度的评审过程和结果进行复核,重新评选第三年度的作品,整个过程应公平、公正、公开,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和广大读者的考验。
  在此我们郑重声明:作为被严重侵害名誉权的参赛者,我们将保留向有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为了中国文学事业的健康发展,杜绝不正之风的侵袭,预防这一事关中国作协丑闻的蔓延,我们不得不向您和中国作家协会提出如上的请求和呼吁。

  此致

  敬礼!




附录:
海南作协评奖严重违规
会说话的kitty猫
一直在关注海南奥林匹克百万元长篇小说大赛,因为没有时间,想评奖尾声时集中拜读几部优秀作品。据说第三年度的作品是这次大赛中质量最高的,百万元大奖很可能在其中产生,便找来第三轮入围的5部作品来看,这一看便有惊人发现:这5部作品中3部根本没有帖完!  2011年12月31日是大赛截稿日期,《双人舞》帖了3万字,《牛鬼蛇神》帖了1万多字,《关关雎鸠》帖了16万字。
海南奥林匹克花园长篇小说大奖赛公告第三条:评奖办法及奖励金额规定:“参赛作品首先在网络上发布、连载,接受网民的阅读和评议。然后由初评评委参考网上点击和评议的情况进行评比,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五部年奖入围作品,最后由终评评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定一部年度优秀作品奖和两部提名奖”。很明显,以上作品根本不具备参赛资格!

  回头看帖,发现也有人对此疑虑,有人答复:说是发布,并不是说要帖完。这让我哑然失笑,小说是一个整体,你能说早晨8点让你赶到到机场,你让一个脚指头去就行了?或者让你一只鞋去就行了?从法理上讲,若是作品没发完就可以参加评奖,必须要有特别约定条款!

  相信长眼睛的人都能看见这3部小说没有帖完,为什么竟让它们过三关斩六将入了围?

  还有更违反基本常识的是:大赛开始时就明确规定,截止日期是每年的6月31日,组委会中途毫无道理的将第三年的参赛时间更改延长到12月31日,并称是“评委提议”,请问是哪位评委提议?据我所知,评委对此一无所知。同样从法理上讲,任何已经开始了的正式比赛都不能在中途修改规则,试想,两个人在法院打官司的时候,突然法官说法律修改了,会是什么结果?

  我有理由质疑:

  1、大赛是否严肃?

  时间是任何竞赛的要素之一,和数量质量一样是重要的衡量标准,按时交卷是小学生都明白的道理,所谓“给参赛作者留出充足的时间来打磨作品”是站不住脚的,一个规则都可以随便更改的竞赛,它还叫竞赛吗?

  2、大赛是否公平?

  谁都知道长篇小说最需要时间,如果说竞跑100米的规定时间是10秒,你能在大部分人都跑了一半后,再突然改成15秒吗?后面出笼的作品可以把前面别人帖出的进行参照比较,甚至启发和借鉴,尤其在题材上可以避免雷同。第三年第三轮评选中,就有因为媒体、小镇几部题材相同而被筛选掉的。这对大多数选手是极大的不公平!

  3、大赛是否透明?

  大赛要求作品在网络上发布接受网民的阅读和评议,就是为了增加透明度。有的参赛者只是象征性地帖几章,不仅仅让人无法判断作品优劣,甚至无法判断是否真有完整的一部作品存在!

  4、赛事是否已被亵渎?

  综上所述,一个让人无法看到完整面目的作品忽然就入围,不仅仅引发网民疑窦丛生,这从参赛者角度看,其态度相当不严肃!如从赞助商的角度看:一个号称全国奖金最高的文学大奖,居然允许随随便便贴出少许文字便轻轻松松拿走大奖,岂不是对赞助商的一种藐视和亵渎?

  为此,征集网友联名抗议!
链接一: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culture/1/437473.shtml
链接二: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culture/1/43844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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