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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关查获销毁近2万瓶假洋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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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4 14:45: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月23日,天津海关举行销毁进口侵权洋酒仪式,宣布成功查获进口侵犯“STOLICHNAYA”商标专用权伏特加酒18600瓶,货值总计人民币228145.74元。据悉,这是天津海关近年来首次在进口环节查获大宗侵权货物。

2011年10月初,天津海关接到线索,反映一批非法使用“STOLICHNAYA”商标的伏特加酒将于近期从天津口岸进口,海关经认真分析后采取了相关监控措施。10月中旬,北京某科贸有限公司向天津新港海关申报进口该批货物,海关对货物实施查验并提取样品。经“STOLICHNAYA”商标权利人烈酒国际有限公司确认,该批货物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总计18600瓶,价值人民币228145.74元。天津海关依法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后,随即展开调查,依法做出没收侵权货物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和以往查获的侵权货物多集中在出口环节相比,这是天津海关首次在进口环节查获大宗侵权货物。天津海关法规处处长师国旺介绍说:“侵权洋酒的查获是我们在知识产权边境保护工作中的一次突破,切实维护了国内消费者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是我们以实际行动落实国务院工作部署的具体体现。同时该案件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假冒侵权已是全球性问题,中国同样受到来自国外假冒侵权商品的损害,也是假冒侵权商品的受害国。”

天津一直是中国北方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一个主要口岸,多年来天津海关通过风险分析、密切与权利人的合作、加强培训等途径,不断加强查处力度,查获了大量的侵权货物、物品,有力打击了进出境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例如2010年该关查获侵犯“FIFA”相关商标权货物9批次,共8万余件。2010年11月3日,国际足球联合会致函天津海关,对天津海关多年以来,尤其是在“2010南非世界杯”期间打击侵犯国际足联商标权产品工作中所作的努力表示感谢。

据统计,天津海关仅在2011年就查获侵犯知识产权案件149起、1607个批次,案值人民币1532.72万元,包括香烟、服装、箱包、轴承、汽车配件等商品,保护了68个国内外知名商标专用权。其中“天津港保税区柏泰瑞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出口侵犯‘SKF’商标专用权轴承案”,经天津市公安局立案调查,法院审理,判决单位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判处两名犯罪分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是近年来天津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案件移送后,首起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天津海关表示,今后将进一步提高天津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水平,增强进出口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打击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的违法行为,规范进出口经济秩序,创造公平竞争的口岸通关环境,切实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逐步提高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意识,营造尊重知识、保护知识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天津口岸对外经济贸易快速、稳定、健康地发展。
人之初、性本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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