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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发现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存在有私设”小金库“,滥用,套取国家经费等违法违规问题的嫌疑。
因为从2009年至2011年2月,由于我通过“市长信箱”和“公安110信箱”等途径实名举报了一些违法犯罪的情况。也许是我的这一系列行为让治安总队内部的某些人员产生了错觉。所以,福州路185号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电话22023448办公室内的科长(自称),黄森(男,40岁左右,戴眼镜,身材微胖,抽中华烟,已婚有孩).多次把我叫到江西中路180号新城饭店一楼咖啡厅“谈谈”。期间,它明确表示“我以前反映的东西不“大”,不“新”,出不了“成绩”。所以它们不感兴趣,叫我以后不要举报了,否则对我没什么好处!”“即使举报了也不会有人做的!”
为了表示“诚意”,它每次还给我300--500元钱。但钱并不是白给的,每次给钱以后,我都被要求给它“干活”。就是到它们单位准备处理的违法场所去“看看”。然后向它“汇报”。
出于对国家机关的信任,我答应了黄森的要求。但日子久了,我渐渐对黄森和我“谈朋友”的动机有了怀疑。于是,我多次要求它向我出示“警官证”,并告知我工作单位,姓名等信息。这也许是触动了它们的神经。于是,从2月中旬开始,它们就和我“拗断”了。从此以后,它们电话也不打来了,当然我的“工作”也丢了。
此外,在它们和我“谈朋友”的过程之中我还发现:它们长期雇佣社会闲散人员,无业人员搞“侦查”工作。在它们手下有10多个像我这样的“小工”。为了保护自己,它们从不让“小工”知道它们的身份信息,更不会让“小工”进入到它们的单位里去。都是在咖啡店等场所“场外交易”,和“小工”的接触过程之中都已假名,化名自称。也从不留下任何书面痕迹。全程“暗箱操作”。
“小工”们的“工资”疑似全部从它们单位内部的“小金库”中支取。而“小金库”里的钱又是从哪里来的?疑点很大很大。
最关键的是,它们发给“小工”们的工资的具体金额是否和它们汇报给它们“老板”的金额一样?当中有没有被二次克扣和剥削?
我曾经多次联系它们,试图让它们解释一下,消除误会(如果有)。但它们采取不理睬和冷处理的办法对付我。我打过去电话,不是不接,就是接了马上挂断。还说我“骚扰他人”。
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之下,我最终向检察机关反映了治安总队的这些情况。这再一次触动了它们的神经!它们立即采取了补救行动。前所未有地迅速推出了所谓的“有奖举报”政策。并通过“新民晚报”等媒体大肆宣传。小民个人认为它们这样做真正的目的是“洗钱”和“做账”。借机将以前发放给“小工”的工资,“喝咖啡”的钱,乱花的钱都算在“有奖举报”政策上。应付上级部门对它们的检查。
它们还派出自称叫“陈曙民”,“陆翔”等的一行三人。开着牌号为“沪F58140”的黑色帕萨特轿车来找我“谈谈”。此三人一上来就给我“发香烟”,很客气的样子,说了很多好话和客气话。最后拿出一张纸头让我签名。。说是“做做样子”,“给上面看的”。。我一时心软,就签了字。谁知道从此以后它们就拿这张纸头做“挡箭牌”。企图“一了百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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