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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铮:为77元锒铛入狱的首名澳联邦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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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9 23:38: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月20日,一名曾做过十五年联邦大法官、得过澳大利亚勋章、有着"在世国宝"的称号人物,却为了一张77澳元的超速罚单,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在澳洲引起巨大轰动。

这名突然"从天下掉到地下"的前联邦大法官名叫恩费尔得(MARCUS
Einfeld),出生于1938年,今年70岁。说起他的资历,堪称"光彩耀目"。他父亲是新南威尔士州部长级人物,因此他可算出生名门,1962年成为律师,1977年成为"皇家大律师(Queen's
Counsel),1986年被任命为澳洲联邦法官,一直做到2001年退休。

此外,他还是澳大利亚人权和机会均等委员会( Australia's Human Rights and Equal
Opportunities Commission )的创会主席(founding president)、澳大利亚勋章(Order of
Australia medal)获得者,被澳大利亚国民信托机构(National Trust of
Australia)授予"在世国宝( national living treasure)"称号,他还曾因维护土著人利益而被称为
"澳洲曼德拉"。

有了这一大堆头衔,他的案件也就格外引人注目。

事情的经过大致如下。

2006年1月8日,恩费尔得的车被测到超速10公里/小时--在限速50公里/小时的地段开到60公里/小时,他因此接到一张77澳元(合1,831新台币,370元人民币)的罚单,另外还会被扣掉3分。在澳洲,如果三年内积累被扣12分,就要吊销驾照。

如果他老老实实交上罚款,就不会有后面的故事。可惜的是,他犯了"一个错误"--这是他后来对自己行为的描述--说那天车不是他开的,是借给了一个名叫布雷南(Teresa
Brennan)的美国朋友,这个朋友现已回美。

本来法庭已接受了此说法。但坏就坏在那天法庭听证时有一个《每日电讯》(DAILY
TELEGRAPH)的记者在场,该记者做了简单的几行字的笔记,在下班前交给一名同事。这个同事大概是出于做记者的习惯,本能的将"布雷南(Teresa
Brennan)"这个名字输到电脑上去Google一下,想看看布雷南到底是何许人也,结果发现她是个教授,三年前就已死于车祸。

这样,恩费尔得的第一个谎言当然就穿帮了。西方的记者就是这样,一旦发现"大人物"的过错,那是一定要揪住不放的。

很多撒谎者大概都有过类似经历:谎言被揭穿后,不得不编造更多的谎言去圆之前的谎。于是恩费尔得又写了一份长达20页的法律宣誓证词,说自己那天确实没有开车,开车的是一个名字跟那位已去世的美国教授Teresa
Brennan只差一个字母的名叫Terese Brennan的女士。

然而这次,恩费尔得的证词不象第一次那样未经怀疑就被接受了。事实上,警方已开始介入调查。通过手机拨打和信用卡记录,警察发现恩费尔得在事发之时的确在那个区域"出没",而不是象他之前所说的那样根本不在悉尼城区。

这个谎言穿帮后,恩费尔得又改口说,那天他确实是在那个区域,不过他开的是他92岁高龄的母亲的车,不是他自己的车。

他母亲刚好住在一处管理完善的公寓楼,公寓楼有数码摄像机,对出入车辆进行监视,且公寓楼管理处保留了80 到
100GB的录像资料。警方检查记录后,发现案发当日,恩费尔得母亲的车一整天都留在公寓楼里,根本就未曾开出去过。

更富有戏剧性的是,恩费尔得的律师罗恩(Michael Ryan)跟一个名叫克里斯沱丝(Marie
Christos)的妓女有来往,克里斯沱丝怀疑罗恩跟另一个女人有染,因此凌晨三点爬起来去扒罗恩的垃圾箱,想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证据,结果却翻到已被撕碎的与恩费尔得超速案有关的文件。克里斯沱丝把文件拼起来,发现里面有"猫腻",于是把它交给警察和媒体,再爆特大冷门。倒霉的罗恩为此不得不离开律师事务所,并将终身不再从事律师行业。

警方完成调查之后,当然有了足够的证据对恩费尔得提出刑事指控。

3月20日,是法庭宣布裁决的日子。在这起已经拖了好几年的事件中,恩费尔得被搞得精疲力尽,几近身败名裂。大约是为挽回一点公众形象,他同意澳洲ABC电视台著名时事节目Four
Corners摄制组在他上庭听判之前对他进行采访和跟拍。

在去往法庭的路上,曾制作九号台著名专题节目《红墙背后》(Behind Chinese walls )、现为ABC工作
的名记者费顾森(SARAH FERGUSON)问他,他预计之中的宣判结果将是什么,他会不会被判坐牢。

恩费尔得说,也许会吧,但他同时又强调,他的律师找了许多证人,来证明他这一生中做了很多有利于公众之事,也许法官会综合考虑。可以看出来,他当时还是心存侥幸的。

然而,法官的宣判让许多人都非常吃惊:以 "伪证罪(perjury)"和"蓄意妨碍司法公正罪(willfully trying
to pervert the course of
justice)"判处恩费尔得三年有期徒刑,且必须坐满两年方能申请假释。其中伪证罪的刑期为九个月,蓄意妨碍司法公正罪的刑期为两年零三个月。

听到此结果时,恩费尔得面如死灰,几乎站立不稳。宣判结束后,他直接就被拉到监狱去了。

至此,恩费尔得成了澳洲历史上第一名被锒铛下狱的(前)法官。相信他定会因此"名留青史"。

此事让许多人唏嘘不已,也让人再次见证了什么叫"法制社会"。在澳洲,一个人如果遵纪守法、不逃税、不闯红灯、不超速(或超速后老实认罚),日子会非常好过;反之,违法的"成本"却非常高,无论你有什么来历。

当然,新闻自由和以发掘真相、揭露谎言为天职的自由记者的存在,也是法制社会的另一基本保证。

Four Corners制作的专题节目《声名扫地的恩费尔得 (The Dishonouring of Marcus
Einfeld)》结尾处恩费尔得与记者之间的对话意味深长:

恩费尔得说:"这是犯罪,全错了。如果人们都象我一样破坏法规,社会会崩溃,会陷入混乱。每天都有人在撒谎。"

记者说:"这听起来更象(之前的)那个法官恩费尔得在说话。当他坐在被告席中时,那个作为法官的恩费尔得哪里去了?"

年退休金高达20万澳元、却为了77元将付出终身代价的恩费尔得喃喃的答道:"是啊,他哪里去了?问的好。不见了,不见了,消失了。"(
Yes, where was he? Good question. Gone. Gone. Disappear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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