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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经典诗文中的人生哲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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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5 15: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廣南子

像蝴蝶一样生活



[color="Green"]惟庄周乃能梦为蝴蝶,

惟蝴蝶能梦为庄周耳。

世之扰扰红尘者,

其能有此等梦乎?

——[清]黄九烟《幽梦影》评

    “像蝴蝶一样生活”如今已经成为套语。如何像蝴蝶一样生活?有的人说是美丽一生,有的人说是潇洒一世,这些理解都有点意思,但都不完全。要想如蝴蝶一样生活,首先应该了解蝴蝶是如何生活的。

    在山巅或峡谷,经常见到成群的蝴蝶,但是蝴蝶却不是群居的动物,没有紧密的集体,没有等级,没有分工,各自过各自的生活,可以说蝴蝶是典型的“个人主义者 ”。蝴蝶的寿命最长的有11个月,短的只有两到三个星期。在这短短的一生中,雄蝴蝶吃饱之后,在花丛之间穿飞,寻找自己喜欢的雌蝶交尾,雌蝶在交尾后,找到地方产下卵,然后继续自己的浪漫旅程。蝴蝶是变温动物,体温高低随着周围环境温度而变化。在阳光明媚的早春或深秋的清晨,栖息在花丛树枝上的蝴蝶面向太阳张开翅膀,翅膀随着一阵风的吹过而微微颤动,当太阳从薄薄的云层下又出来的时候,蝴蝶已经从树枝花丛中翩然起飞,开始一天的活动。找到食源,一点点的花粉就饱了,一滴水就足够了,剩下的时间就是在树林花丛中翻飞,或者寻找配偶,或者欣赏景色。当太阳落山,薄暮来临,蝴蝶各自回到安静、隐蔽的场所栖息,或为树枝,或为花叶,或为山间岩石、悬崖峭壁。

    飞翔几乎是蝴蝶行动的唯一方式,蝴蝶的飞翔不像其他任何一种飞虫,从树枝花丛上起飞的时候,几乎不凭借弹力,就像被风吹起,其飞翔的姿态像是神话中的仙人。其在空中的飞翔或平直前进的,或以舞姿前行,或在空中曲线飞翔,其飞行或快或慢,皆轻松异常。有的时候,蝴蝶不需要扇动翅膀,在空中随风飞舞。蝴蝶在天空飞翔,累了就落到树梢上休息,除了取食之外壳,从不下地。

    道教中所说的羽化而登仙,应该是从蝴蝶的羽化受到启发。蝴蝶从蛹孵化的时候,蛹壳先变透明,能够清晰地看见蛹内蝴蝶翅膀的花纹和色彩。春天或夏天的夜间或清晨,蝴蝶用爪子推开头部的壳,伸出爪子抓在树叶上,然后整个身体从壳中出来。刚出来的蝴蝶翅膀皱小,慢慢地张开了,两小时后,翅脉变硬,即展翅高飞。



蝴蝶的一生经过卵、幼虫、蛹和成虫四个发育阶段,有活态生命的是幼虫和成虫。我们很少见到蝴蝶的幼虫,因为我们不知道哪些爬虫将变为蝴蝶,幼虫一般在早晚日光斜射时出来活动,有的是夜出活动。蝶类幼虫的栖息场所,一般都很隐蔽。有些蝶类的幼虫缀叶为巢而隐居,在栖息处的近旁取食。成蝶是蝴蝶一生中最灿烂耀眼的阶段。雄蝶交配、雌蝶产完卵后不久,在满山遍野的鲜花凋零之前,就燃尽了生命的华彩。死亡后的蝴蝶依然是那么美丽,我们很少看见蝴蝶死亡后的躯体,它们在隐蔽的地方死去后随风而逝,回归自然。

    由卵到成虫,依次循环、周而复始,形成一圈,称为世代,这就是蝴蝶的生活史。我们能够看到的蝴蝶成虫的翩然起舞,原来只是它的一个轮回中的一个很小的片断。我联想到人的生命,或者人也有如蝴蝶一样的轮回,而我们所关注的现世,也只是这个轮回中的一个段落,这个段落或许是如蝴蝶的幼虫那样的爬行阶段,死亡之后,抛弃了沉重的躯壳,才有蝴蝶一样的飞升,而现世生命之前,是如蝶蛹一样,是漆黑而漫长的等待。

    归纳起来,蝴蝶的生活之所以显得潇洒,主要是因为蝴蝶不像蜜蜂、蚂蚁那样储蓄食物,在山花烂漫的时节,蝴蝶在花丛中翩然飞舞,吸食花粉的同时,享受自由飞翔的乐趣。天冷了,花谢了,没有食物了,蝴蝶也就死去了。蝴蝶的一生,虽然短暂,但因为不需要积蓄,所以可以尽情享受生命的绚烂和逍遥。

    但蝴蝶并非一般人可学。清代学者黄九烟说:“惟庄周乃能梦为蝴蝶,惟蝴蝶能梦为庄周耳。世之扰扰红尘者,其能有此等梦乎!”这句话讲的是《庄子》中的一个故事,庄子在《齐物论》中说:“昔者庄周梦为蝴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也,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胡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庄子用这个梦表现的是物化的道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把自己与外物分非很清楚,但实际上物我很难分,就像那个梦一样。但庄子之所以梦到的是蝴蝶而不是别的东西,是因为蝴蝶的逍遥自在。与现世沉重的肉身相比,蝴蝶的轻灵飞扬更接近精神的逍遥。《老子》说:“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我们的身体是我们精神飞升的障碍,我们每天的劳碌,都是为它谋衣糊口,我们的欲望和烦恼都来自这污浊而沉重的肉体。就像鲲鹏,他那庞大的身体的飞腾,需要扶摇之风,而列子也需要御风而行。庄子所说的“心斋”、“坐忘”,实际上也就是通过瞑目存神、屏息万缘而忘掉四肢五体,使灵魂像蝴蝶一样逍遥。清代张潮在《幽梦影》中有一句话:“庄周梦为蝴蝶,庄周之幸也;蝴蝶梦为庄周,蝴蝶之不幸也。”蝴蝶梦中到底谁是主体,如果是庄周梦见自己化作蝴蝶,那就是庄周的幸运,如果是蝴蝶梦中变成了庄周,那就是蝴蝶的不幸了,因为人要为进退而烦恼,为生活而劳顿,没有了花间起舞的快乐。

    由蝴蝶我想到了蝉,蝉虽然没有蝴蝶的美丽和潇洒,但其生活与蝴蝶有相似之处。拉封丹有一则寓言讲的是蝉和蚂蚁的故事。蝉在夏天整日唱歌,不做正事,而蚂蚁则忙着储藏食物。冬天来了,蝉饿得受不了了,就到蚂蚁那里借粮食吃,蚂蚁就问蝉:“你夏天为什么不收集食物呢?”蝉回答:“夏天我唱歌太忙了。”蚂蚁嘲笑蝉说:“夏天你忙着唱歌,那么现在你可以跳舞了。”这个故事显然有一个漏洞,蝉在秋末就已经死亡了,蝉根本不需要储备过冬的食物。在炎热的夏天,蝉在茂密的枝叶间,一边享受着阴凉,一边纵情歌唱,渴了就用嘴上的吸管,刺进树干,吸食甘甜的汁液,饮饱了,继续引吭高歌。

    在炎热的夏天,一场大雨过后,在道路两边的树下,蝉从深深的漆黑的洞穴中爬出来,爬到树上,开始了羽化的过程,先出来头,接着出来吸管和前腿,最后是后腿与翅膀,满布花纹的翅膀向外张开,沐浴着暖洋洋的日光,当身体由绿色变为棕色,蝉展开翅膀飞到了树梢,开始了它的歌唱。蝉似乎是为歌唱而生,它在阳光下的一生,几乎没有停止过歌唱。蝉翼后的空腔里有像钹一样的乐器,胸部有响板,其他的器官被压缩得很小很小。

    蝉把卵产在干的细枝上,卵孵化出的幼虫落到地面上,寻找软土,钻到地底下寻觅藏身之所,从此开始了长达四年的暗夜生活。成虫蝉在地上的生命,只有一个月左右,而蝉就在这短短的一个月中,充分享受着日光,呼吸着新鲜的空气,尽情歌唱着生命。在那无边无际的黑暗里,积聚了漫长的等待,到了阳光下,才需要尽情宣泄。听着蝉的绵绵不断的叫声,好像要唱到地老天荒、海枯石烂。那小小的身躯里积聚了如此多的能量,在如此短暂的生命里却歌唱出如此绚烂,它的叫声是对生命的咏叹吗?

    在古代,蝉被视为高洁的象征,因为它高居枝上,餐风饮露,与世无争。因此古代很多诗人咏蝉,借以歌颂高洁的品格。唐代诗人虞世南《蝉》云:“垂绥饮清露,流响出疏桐。居高声自远,非是藉秋风。”骆宾王《在狱咏蝉》云:“露重飞难进,风多响易沉。无人信高洁,谁为表予心。”李商隐《蝉》云:“本以高难饱,徒劳恨费声。五更疏欲断,一树碧无情。薄宦梗犹泛,故园芜已平。烦君最相警,我亦举家清。”

    现实生活中我们更像是蚂蚁和蜜蜂,劳碌终生,积聚钱财,寿命只有短短的几十年,却想着百年之后的事情,本来想着积蓄够了再享受,谁知道还没有积蓄够就已死亡,正如《红楼梦》中甄士隐所唱的:“乱烘烘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做嫁衣裳。”我们人类的社会也像蜜蜂、蚂蚁的群落。蜜蜂有分工、有等级,蜂王、工蜂、雄蜂组成一个家庭或者说是一个国家。蜂王是蜂群中唯一生殖器官发育完全的雌蜂,由王台里的受精卵发育而成。蜂王就是人类社会的国王,不需要劳动,职能是产卵。如同人类社会对王位的争夺,一个蜂巢中出现两只或多只生殖器官发育完全的雌蜂,就会发生争斗,直到剩下一只为止。蜂王一生得到工蜂的爱护照料,幼年工蜂组成的侍卫蜂环护着蜂王,工蜂以蜂王浆饲喂蜂王。工蜂是生殖器官发育不完全的雌性个体,数量占群体的绝大多数,工蜂是劳动者,担负着蜂群内外的各项工作,清理巢房、分泌王浆饲喂蜂王、从蜂王处取得蜂王素饲喂幼虫、调节巢内温湿度、修筑蜂巢、酿造蜂蜜、守卫蜂巢等等。雄蜂是蜂群中的雄性个体,专职与蜂王交配繁殖,与蜂王交配后不久即死亡。工蜂的寿命,短的4周左右,长的也只有几个月,在这短暂的一生中,不停地劳动,采集花粉,酿造花蜜,伺候蜂王,喂养幼蜂,而自己根本无暇去回味花粉花蜜的甘甜。唐代诗人罗隐在《蜂》中感叹:“不论平地与山尖,无限风光尽被占。酿得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

    我们大多数人实际上都是工蜂,不停地劳碌,不至死不休止,而自己所需要的实际上很少。在这个过于喧嚣和浮躁的现代社会,不少人为了追逐名利,劳心费力,根本没时间去品味生活,在爬山的时候,忘记了欣赏周围的风景。为了挣钱而工作,挣钱的目的是为了投资,是为了挣到更多的钱,而生活的目的完全忘记了。无休止地积累财富,恨不能把天下的财富都据为己有,就好比蜜蜂,只要外界还有花粉,就不会休息,于是有疲惫不堪、早衰和过劳死。人们都想等赚够了钱再来享受生活,不知道享受已经拥有的时间、金钱与爱,而实际上根本没有赚够的时候。

    和蜜蜂一样,蚂蚁喜欢群居,组成一个社会。在蚂蚁的国度里,有严格的分工和等级,有蚁后、雄蚁、工蚁、兵蚁。蚁后是有生殖能力的雌性,在群体中体型最大,生殖器官发达,主要职责是产卵、繁殖后代。雄蚁有发达的生殖器官和外生殖器,主要职能是与蚁后交配。工蚁又称职蚁,是没有生殖能力的雌性,数量最多,主要职责是建造和扩大巢穴、采集食物、伺喂幼蚁及蚁后等。兵蚁头大,上颚发达,主要的职责是保卫蚁群。蚂蚁多在地下土中筑巢,挖有隧道、小室和住所,并将掘出的物质及叶片堆积在入口附近,形成小丘状,起保护作用。一个巢内的蚁少的有几十、几百只,多的有几万只。蚂蚁在一年中的大部分时间里都在辛勤地劳动。它们在入冬之前就准备了过冬的食物,它们将杂草种子、蚜虫、介壳虫等搬进巢内。到了一定的时候,雄蚁与新的蚁后会产生出来。它们有翅膀,从巢穴里集群飞出。交配以后,雄蚁即死去,新的蚁后则开始领导起又一个群体的生活。某些澳大利亚蚂蚁将工蚁作为活的储藏罐。当工蚁采集了大量的花蜜,将花蜜吞进体内,身体膨大起来,就将自己挂在巢穴的天花板上,一直到有别的蚂蚁需要食用它们体内储藏的花蜜为止。夏天在树林边,常常会看到许多大大小小的蚂蚁,爬来爬去,成群地咬杀,战斗十分激烈。蚂蚁打仗是由争夺食物引起的,为了赶走来自其他巢穴的蚂蚁,也会形成战争。不同群蚁相遇,会立刻引起战斗。

    唐朝的传奇小说《南柯太守传》写的就是淳于棼梦游蚁穴的故事。游侠之士淳于棼常与朋辈豪饮于宅南大古槐下,一日大醉入梦,被召入大槐安国,拜见国王,招为驸马,又拜为南柯郡太守。守郡20载,甚有政绩,大受宠任。后有檀萝国军来侵,淳于棼遣将迎敌,大败。不久公主病死,淳于棼护丧回国都。国王不久夺其侍卫,禁其交游。淳于棼郁郁不乐,国王即命紫衣使者将他送归故里。还入家门,乃矍然梦觉,见二友人尚在,斜阳犹未西落。淳于棼与二友寻槐下洞穴,但见群蚁隐聚其中,积土为城郭台殿之状,与梦中所见相符,于是感人生之虚幻,遂栖心道门,弃绝酒色。这个故事以蚂蚁喻人生,非常形象,人真的如蚂蚁一样,劳碌不止,而蚂蚁的社会等级,蚂蚁的争夺战争,都与人类社会有太多的相似之处。

    “像蚂蚁一样工作,像蝴蝶一样生活”是美国著名的摄影记者罗伯特·卡帕的一句话,这句话在网络上流传很广,很多人用这句话表达勤奋工作而潇洒生活的意思,实际上我们不仅工作如蚂蚁、蜜蜂,我们的生活也如蚂蚁、蜜蜂。“像蝴蝶一样生活”,也许永远只是一种梦想,甚至像庄子那样在梦里变为蝴蝶都不容易,因为我们有太沉重的肉身,有那么多的欲望,有那么多的尘世牵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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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15 15: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刻

[color="Olive"]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

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

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

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

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宋]辛弃疾《青玉案·元夕》

    中国明清时期的才子佳人小说中所描写的爱情,大多数是一见钟情。实际上,不仅是才子佳人小说,只要是爱情,几乎都是一见钟情式的。但是有很多人认为一见钟情不可靠,因为一见钟情似乎只注重了外表,而青春易逝,容颜易老,以容貌的赏心悦目为基础的爱情,就如沙滩上建筑的大厦,容易倾塌。这种说法有一定的道理,但是爱情总是要有开始,无论是前生还是今世。一见钟情并不仅仅注重容貌,在四目交汇的一刹那,有心灵的交流。

    歌德有一首著名的爱情诗,就探讨了外貌和内心的关系,表达了对爱情的思考:“外貌美丽只能取悦一时/内心美丽方能经久不衰/爱情的散步就是天国的跳舞/我很了解我自己/我的肉体在旅行/我的心却总是休憩在爱人的怀里/书本之中最奇妙的书/乃是爱情之书/我曾加以细读/只有几页是欢愉/全篇却都是痛苦/其中有一节别离的叙述/爱情难以遮掩/它秘藏在心头/却容易从眼睛里泄露/只凭感情冲动所造成的爱/有如建筑在泥沙上面的塔/它总不免要倒塌下来的/令人感到最快乐的瞬间/就是在两个人诉说著任何人都听不懂的话/任何人均不知道的秘密与乐趣之时/在青春热情所在之处/海水不会冷却/天地不会使爱情变得冰凉。 ”“任何人都听不懂的话”就是心灵的交流。
《红楼梦》中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也是建立在“木石前盟”基础上的一见钟情。小说中这样描写两人的初次相遇:

    宝玉早已看见多了一个姊妹,便料定是林姑妈之女,忙来作揖。厮见毕归坐,细看形容,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

    宝玉看罢,因笑道:“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

    贾母笑道:“可又是胡说,你又何曾见过他?”

    宝玉笑道:“虽然未曾见过他,然我看着面善,心里就算是旧相识,今日只作远别重逢,亦未为不可。”

    在小说的引子中,贾宝玉和林黛玉是天宫的神瑛侍者和绛珠仙草,为了了结前世的恩怨而下凡历劫。虽然木石前盟终究敌不过尘世的金玉良缘,但木石前盟并不要求结果,经历了,体验了,也就够了。

    佛教中说前世五百年的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而男女情缘的积累更需千年。今生的一见钟情是千年积累的缘,是对往生的记忆,这与西方哲学家的说法不谋而合。我国台湾作家席慕容写有一首诗叫《开花的树》:“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刻/为这/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让我们结一段尘缘/佛于是把我变做一棵树/长在你必经的路旁/阳光下慎重地开满了花/朵朵都是我前世的盼望。”这首诗歌咏的是一个流传很广的故事:

    有个年轻美丽的女孩,出身豪门,多才多艺,但她一直不想结婚,因为她觉得还没见到她真正想要嫁的那个男孩。直到有一天,她在一个庙会的人群中看见了一个年轻的男人,觉得那个男人就是她苦苦等待的结果。但是庙会太挤了,她眼睁睁地看着那个男人消失在人群中。后来的两年里,女孩四处去寻找那个男人,每天都向佛祖祈祷,希望能再见到那个男人。她的诚心打动了佛祖,佛祖告诉女孩,她如果想再见那个男人一眼,要放弃现在的一切,包括爱她的家人和幸福的生活,而且还必须修炼五百年。女孩表示决不会为自己的决定后悔。女孩变成了一块大石头,躺在荒郊野外,四百多年的风吹日晒,苦不堪言。最后一年,一个采石队来了,把她凿成一块巨大的条石,运进了城里,于是女孩变成了石桥的护栏。就在石桥建成的第一天,女孩就看见了那个她等了五百年的男人,他行色匆匆,很快地从石桥走过了。佛祖再次出现,女孩希望能抚摸一下那个男人,佛祖告诉她,还得再修炼五百年。女孩表示愿意再修炼五百年。女孩变成了一棵大树,立在一条道路旁,等待着爱人的到来。无数的希望,又无数次失望。到最后一天,他出现了。天很热,他注意到路边有一棵大树,走到大树下,靠着树睡着了。女孩尽力把树荫撑起来,为他挡住毒辣的阳光。男人睡醒了,站起身来,抬头看了看这棵树,又抚摸了一下树干,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佛祖又出现了,他问女孩是不是还想做他的妻子,那还得修炼一千年。女孩平静地打断了佛祖的话,她表示她很想做他的妻子,一千年的苦她也能够忍受,但是不必了,爱一个人,并不一定要做他的妻子。佛祖叹了一口气,然后脸上绽开了笑容:“这样很好,有个男孩可以少等一千年了,他为了能够看你一眼,已经修炼了两千年。”

    就为了那一面,竟然修炼了千年,可见“一见钟情”也并非如一般人所想得那么简单。实际上,才子佳人小说中的爱情描写,在一见钟情之后是才学和品德的展示,是对忠诚的考验,冲破重重阻力之后才有最后的圆满。而所有这一切,往往证明了当初一见钟情的可靠。爱情的真正魅力就在于一见钟情,在于蓦然回首的发现的喜悦。

    《诗经》中有一首诗《蒹葭》,诗中的抒情主人公情系伊人,上下求索。但道路险阻弯曲,求索艰辛,可谓“上穷碧落下黄泉”,而终于是“两处茫茫皆不见”。所思念之伊人,如影在前,却又遥不可及,令人感慨万千。现代人一致地将这首诗当作爱情诗,“伊人”自然是情人,是美人。但我宁愿把这首诗读作对贤才的思慕,理解为对理想的求索,因为爱情的追求不应该如此艰难,不应该如此伤感。深秋清晨,秋水森森,芦苇苍苍,露水盈盈,清虚寂寥之中带有浓厚的哀伤色彩。逆流追寻险阻无穷,征途漫漫;而顺流追寻虽行程顺畅,伊人宛在,而终不可近。从“白露为霜”到“白露末晞”再到“白露未已”,这是时间的推移,象征着抒情主人公凝望追寻时间之长;从“在水一方”,到“在水之湄”,再到“在水之涘”,从“宛在水中央”,到“宛在水中坻”,再到“宛在水中沚”,这是地点的转换,象征着伊人的飘渺难寻。这首诗的多义性正在于“伊人”的虚化使整个追寻虚幻朦胧,这倒是与爱情的朦胧美有相通之处。

    千百度的寻找,是为了蓦然回首的一刹那,实际上爱情可遇而不可求。辛弃疾的《青玉案·元夕》所描写的正是这种境界。那个上元灯节,人潮汹涌。他在人群中急切地寻找,无意间回头,却看见她在灯火阑珊的地方微笑着。人海茫茫,能够蓦然回首而遇的又有几人?这就是缘。


现实中也确实有因一见钟情而“不爱江山爱美人”的故事。英王爱德华八世就是一个比任何向壁虚构的爱情故事更感人的爱情传奇的主角,他为了与一个曾两次离婚的平民妇女结婚,自愿放弃王位。这位平民妇女就是沃丽丝·沃菲尔德,她既没有漂亮的容貌也没有超人的才华。可是1931年王太子在伦敦第一次遇到沃丽丝时,就为她通晓事理、举止潇洒的风度所倾倒。父母、王室、内阁及各自治政府上上下下竭力反对王子的这一举动。爱德华登上王位以后,马上宣布要迎娶沃丽丝,他的决定遭到了包括首相鲍尔温在内的大臣们的一致反对,爱德华八世坚决地说::“我现在考虑的惟一问题就是自己配不配当沃丽丝的丈夫,和她在一起就是我永远的幸福……无论当国王还是不当国王,我都要娶沃丽丝,为了达此目的,我宁愿退位。”沃丽丝在各种诽谤、咒骂声中悄然离去,从国外给爱德华八世写信要求分手,可是爱德华八世表示:“即使因为和你在一起我一无所有,我也没有怨言,比起你来,王冠、权杖和御座都不重要。”1936年12月11日,在位不到10 个月还未加冕的爱德华八世发表了告别演说,几个小时后,他便在皇家海军驱逐舰的护送下离开了英国,与沃丽丝在法国结婚,一起幸福地生活了35年。1972 年,78岁的温莎公爵病逝,沃丽丝在对丈夫的思念中度过人生最后的14年,1986年4月24日,因肺炎在巴黎郊外逝世,享年90岁。这个历史上最伟大的爱情传奇最后落下了帷幕。爱德华八世和沃丽丝·沃菲尔德的爱情就是典型的一见钟情,而他们的爱情不仅轰轰烈烈,不仅做到了中国古代诗歌中歌咏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而且为后世儿女树立了千古不朽的爱情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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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15 15:24:29 | 显示全部楼层
使生如夏花之绚烂

[color="DarkOrange"]滕王高阁临江渚,佩玉鸣鸾罢歌舞。

画栋朝飞南浦云,朱帘暮卷西山雨。

闲云潭影日悠悠,物换星移几度秋。

阁中帝子今何在?槛外长江空自流。

——[唐]王勃《滕王阁序》

公元676年的秋天,王勃经过福建到达现在的广东的合浦郡,登上了一艘渔船,他要渡海前往交趾探望父亲。前不久,他的父亲受到王勃的牵连,被贬官到交趾。一开始的时候还风平浪静,王勃站在船头上,看着远方的天水相接,想起前不久在江西南昌滕王阁上作的那篇赋《滕王阁序》,赋中有一句自己最为得意:“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天长一色。”那时的情景还历历在目。当时洪州都督在滕王阁内大宴宾客,王勃路过此地,应邀参加集会,被安置在末座。酒酣耳热,题诗作赋,众宾客互相推让,一直让到坐在末座的王勃,王勃没有谦让,提起笔来。他注意到都督脸上轻微露出不屑的神情,离开座位,走到阁外去看风景去了。当时王勃也没有在意,泼墨淋漓,写下第一句:“南昌故郡,洪都新府。”旁观的宾客,虽然也发出几声赞叹,但那明显地是出于礼节。直到他写出“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天长一色”一句时,他听到了众宾客的轰然叫好声,很明显是发自内心的。都督听到了叫好声,踱回阁子,看到这句,脸上的神情霎时变了,连连赞叹:“此真奇才,当垂不朽矣!”待到全篇写完,王勃已被众星捧月,拥到上位端坐。

在这烟波浩淼的大海上,才能真正领略“秋水共长天一色”的壮观。但是船开不久,风就起了,海上云雾变得更浓了。海上经常有风,也没有什么奇怪的,但是这次的风有点怪,连经验丰富的船夫也开始紧张了。王勃望着远方,仿佛看到了交趾,看到了父亲在渡口向他挥着手。实际上,风烟滚滚,也就只能看到几百米之外。他努力回想几年前见到的父亲的模样,但时间久了,一片模糊。他再试着回想几个朋友的面貌,但就在这个时候,听到一声巨响,身子一侧,翻天的巨浪从上空向他压了下来,然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当然,上面的描写中的一些细节,是根据历史记载和传说的想象。但事实是,王勃确实在公元676年的初秋,落入广州和交趾之间的海里,历史书上记载他是因落水惊悸而死,那么应该是被从水中救出来了,然后才因惊吓和伤风而死。但也有另外的说法,一种说法是王勃被淹死在海中,而且被海水冲走了,另一种说法是,王勃是自己投入海中自杀的。无论是哪一种说法,王勃死于水是无可置疑的。那无情的海水夺走的不仅是一个生命,一个风华绝代的才子的生命,更淹没了一代才人的理想,预示着一个时代的终结和另一个时代的开始。那一年,王勃27岁。

《旧唐书》记载王勃“六岁能属文,构思无滞,词情英迈,与兄才藻相类”。杨炯《王勃集序》说:“九岁读颜氏《汉书》,撰《指瑕》十卷。十岁包综六经,成乎期月,悬然天得,自符音训。时师百年之学,旬日兼之,昔人千载之机,立谈可见。居难则易,在塞则通;于术无所滞,于辞无所瑕。”少年王勃就很有名气,父亲的朋友杜易简将他和另外两个兄弟合称“三株树”。公元661年,王勃12岁时遇到了名医曹元(世称曹夫子),他听从父亲的“人子不知医,古人以为不肖”的教导,拜曹夫子为师,学医五年,终于“升堂睹奥”,进而“钻仰太虚,导引元气”,达到了“滓秽都绝,精明相保”的境界。

    664年仲秋,右相刘祥道巡行关内,15岁的王勃上书,提出了自己对时政的看法,刘祥道看后,十分惊讶,称赞王勃为“神童”,并上书举荐。666年,王勃被任命为朝散郎,其出众的文才得到高宗皇帝的赏识。高宗的儿子沛王邀请王勃到王府任修撰。所谓的修撰,也就是整理文件,写写诗歌文章。有一次王勃陪沛王观看斗鸡比赛,沛王的鸡与英王的鸡搏斗,王勃就兴致勃勃地写了一篇《檄英王鸡》来讨伐英王的鸡,觉得很好玩,也是为沛王助兴。英王看了却很不高兴,一场斗鸡游戏不欢而散。高宗得知此事,认为王勃在挑拨王子兄弟间的关系,就下令将王勃赶出沛王府。少年得志的王勃第一次遇到打击,心情异常沉重,他在一篇文章中宣泄心中的牢骚说:“天地不仁,造化无力,授仆以幽忧孤愤之性,禀仆以耿介不平之气。顿忘山岳,坎坷于唐尧之朝;傲想烟霞,憔悴于圣明之代。”669年5 月,王勃离开长安,与杨炯等人结伴而行,入蜀地游览。

673年,王勃听一个担任虢州司法的友人说虢州有很多药草,在友人的帮助下,谋得了虢州参军之职。担任虢州参军不久,就发生了一件影响他自己一生的严重事件,一个叫曹达的官奴犯了罪,王勃把他藏到了自己的府内,后来他又害怕此事泄露,就私下把曹达杀了。事情暴露后,王勃被判死刑,幸好遇到大赦,才免一死。但是官职没了,父亲也因此事受到连坐,从雍州参军被贬为交趾县令。因为王勃是个才子,第二年朝廷就恢复了他的原职,但王勃决计不做官了,他要专心学医写文,但首先要到交趾去看望被自己牵连的父亲。675年的春天,王勃从老家龙门起程,经过洛阳、扬州、江宁,到了洪州。在洪州正赶上都督新修滕王阁落成,重阳之日在滕王阁大宴宾客,王勃应邀参加,留下了那篇留传千古的文章和那首千秋流芳的诗歌,然后继续南行,11月初到达岭南都督府所在地海南,第二年秋由广州渡海赴交趾,不幸溺水而卒。

王勃短暂的生命就如初唐天空的一颗流星,在天际划过一道光芒,余下的一点陨石坠入了碧蓝澄澈的大海。王勃和他的另三个朋友被合称为“四杰”。“四杰”所代表的不仅仅是初唐的诗歌,所代表的是初唐的文人群体,在历经几个世纪的痛苦酝酿之后,一种新的精神终于冒土而出。这种新的精神,到了盛唐茁壮为积极乐观、昂扬向上的气象,但在“四杰”所处的时代,还是有点模糊,其中有对未来的憧憬,又有对未知前路的犹疑,时而慷慨,时而哀婉。郑振铎先生评价云:“正如太阳身神万千缕的光芒还未走在东方之前,东方是先已布满了黎明女神的玫瑰的曙光了。”王湾在《次北固山下》中写到:“海日生残夜,江春入旧年。”在时代的转关之际,还有几分寒意,新生的嫩芽还容易被冻杀。

四杰中的其他三杰的境遇和王勃相似。骆宾王有“神童”之称,7岁写出咏鹅诗,杨炯自幼聪敏好学,11岁即举神童,卢照邻10岁即从曹宪,王义方授苍雅,读遍了邓王府所藏的12车书。他们的仕途都不顺利。卢照邻受到邓王的赏识,邓王比之为司马相如,高宗乾封初年,被任命为益州新都尉,秩满后漫游蜀中,然后寓居洛阳,曾被横祸下狱,为友人救护得免。骆宾王永徽年间为道王李元庆府属,道王叫他陈述才能,他耻于自炫,辞不奉命。后拜奉礼郎,为东台详正学士。因事被谪,从军西域,久戍边疆,后入蜀,居姚州道大总管李义军幕,平定蛮族叛乱,文檄多出其手。仪凤三年骆宾王调任武功主簿、长安主簿,又由长安主簿入朝为侍御史,武则天当政,骆多次上书讽刺,得罪入狱,次年遇赦得释。于调露二年出任临海县丞,弃官游广陵。只有杨炯顺利一点,但也只做到了县令。除了杨炯之外,他们的死亡都属于非正常死亡。骆宾王参加徐敬业讨伐武则天的军队,徐敬业兵败被杀,骆宾王下落不明。《资治通鉴》说他与徐敬业同时被杀,《朝野佥载》说是投江而死,《新唐书》本传说他“亡命不知所之”,而孟綮《本事诗》则说:“当敬业之败,与宾王俱逃,捕之不获。将帅虑失大魁,得不测罪。时死者数万人,因求戮类二人者,函首以献。后虽知不死,不敢捕送。故敬业得为衡山僧,年九十余乃卒。宾王亦落发,遍游名山。至灵隐,以周岁卒。”卢照邻染风疾,隐居在长安附近太白山炼丹,因服丹药中毒,手足残废,迁移到阳翟具茨山下,买园数十亩,疏凿颍水,环绕住宅,预筑坟墓,偃卧其中。终因不堪心灵和病痛的折磨,投颍水而死。四杰中有三人的死与水有关系。王勃堕海而死,骆宾王可能是投江而死,卢照邻是投颍水而死。

王勃死亡时,还未到而立之年,但他在文学上的贡献已经足以使他立于世而不朽,后来的杜甫就称赞他和他的朋友的诗歌是“不废江河万古流”。王勃是一颗流星,划过天际的眩目亮光,却成为后世永久的记忆。我们为这颗流星的滑落而叹惋,如果不滑落,当有更绚烂的光彩,但是对于王勃来说,27年的生命,空中的那一下闪耀,已经足够了。与王勃相比,有好多活到八九十岁的人,在这个世界上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应该说是白活了。像王勃这样以短暂的生命给世界留下眩目光彩的人有不少,比如李贺,比如黄景仁,再比如朱湘、济慈,如春花灿烂,如流莺婉转,留下一点色彩,一声鸣叫,让我们惊羡生命之花的美丽,让我们惊羡生命之歌的动人,也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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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15 15: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历史是场三角恋


[color="DarkOrchid"]折戟沉沙铁未销,

自将磨洗认前朝。

东风不与周郎便,

铜雀春深锁二乔。

——[唐]杜牧《赤壁》

这是晚唐时期与李商隐并称小李杜的诗人杜牧的一首诗。杜牧于842年任黄州刺史时,游览黄州赤壁矶,在水边沙中发现了一段长形物件,磨去上面的斑斑锈迹,原来是一支折断的铁戟。既然在赤壁水边,就应该是三国时赤壁之战的残留。那场震动中国历史的大战,改变了当时各方军事力量的对比,最后确立了三国鼎立的格局。而据说那场战役竟然决定于一场东风,于是在演义小说中有借东风的故事。《三国演义》第四十九回写诸葛亮在高九尺的七星坛上仗剑作法,借来东风,周瑜才能以火攻破曹,所以有“七星坛上卧龙登,一夜东风江水腾。不是孔明施妙计,周郎安得逞才能”之说。根据《三国志·吴·周瑜鲁肃吕蒙传》记载,提出用火攻之计对付曹操大军的是周瑜的部将黄盖,黄盖向周瑜建议说:“今寇众我寡,难与持久,然观操军,方连船舰,首尾相接,可烧而走也。”而真正实施计划的也是黄盖。诸葛亮在赤壁之战中所起到的作用是游说孙权,使孙权同意与刘备联合对付曹操。孙刘联军的胜利全靠火攻,而火攻成功的关键确实在于东风。据记载,赤壁之战发生于汉献帝建安十三年的冬天(十二月,或曰十月),这一年冬天天气反常,气温较高,常常刮东南风,可以说是天助孙刘。但杜牧的诗歌中尤引后人注意的还是后两句,意思是假如这年冬天的天气不反常,如果没有东风,也就无法使用火攻,那么曹操必胜无疑,而一旦东吴失败,东吴的两个美女就会被曹操抢去,因为据说曹操早就建好了铜雀台准备藏娇,而这次进军江南,就是慕二乔之名而来。

    到底曹操的铜雀台是不是为二乔而建,二乔到底是谁之女,是历史上的一桩公案。《三国志·吴书·周瑜传》载:“得乔公二女,皆国色也。策自纳大乔,瑜纳小乔。”而根据《江表传》记载:“策以言戏瑜曰:‘乔公二女虽流离,得吾二人作婿,亦足为欢!’”乔公是谁,有的人说是乔玄,汉代有个乔玄曾任司空、司徒、太尉等职,为一代名臣,而据《三国志·魏书·武帝纪》记载,乔玄对年轻的曹操非常赏识,预言曹操将成大器,还要以妻子相托,曹操成就事业后,感乔玄知遇之恩,常常怀念乔玄。史书中未提及乔玄有两个美丽的女儿,而据年龄推算,即使乔玄有女儿,其女儿当与孙策、周瑜年龄相差甚大,不可能嫁给孙策、周瑜。那么二乔之父乔公当另有其人,或谓乔公当为“桥公”。无论如何,江东二乔为美女无可置疑,二乔嫁给孙策、周瑜也无可置疑,曹操建筑了铜雀台,而曹操的儿子曹植写了《铜雀台赋》,据说其中有“揽二乔于东南兮,乐朝夕之与共”之句,于是才有“铜雀春深锁二乔”之说,有了后来小说中的演义。在《三国演义》中,诸葛亮到江东游说,周瑜对联合刘备抗击曹操犹豫不决,诸葛亮就提出东吴有两个人可以退敌,周瑜赶紧问:“用何二人,可退操兵?”诸葛亮就说是江东乔国老的两个有沉鱼落雁之容、闭月羞花之貌女儿,因为曹操建筑铜雀台后,曾发誓,一要扫平四海以成帝业,一要得到江东二乔,置之铜雀台,以乐晚年。周瑜一听,气得七窍生烟,下定决心对抗曹操,于是才有赤壁之战,才有随后的三国鼎立。

    虽然曹操喜欢美女是真,但曹操进军江东绝对不会仅仅是为了美女。特别是在后来的正统史家看来,将一场如此轰轰烈烈的战役归因于两个美女,是非常不严肃的。宋代的评论家就批评杜牧《赤壁》诗不关心社稷存亡、生灵涂炭,只恐捉了二乔,“可见措大不识好恶”(《彦周诗话》)。清代的学者沈德潜在《清诗别裁集》中说杜牧的《赤壁》“近轻薄少年语”。仔细品味杜牧的诗,其中除了有对历史的感慨评议外,还表达了对历史的一种另类的观点。在外人、后人、老百姓看来是关系国运的历史大事,对局内人来说,可能只是决定于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比较典型的就是三角恋。

    曹操对二乔的单相思可能没有多少历史根据,但是历史上一些重大的转折关头,确实与男女三角恋有关。首先就是吕不韦、子楚和赵姬的关系,是秦始皇统一天下的决定因素。战国末期,秦国为巩固与赵国的关系将王子子楚送到赵国做人质。商人吕不韦偶然遇见了潦倒不堪的子楚,在得知子楚是秦国的王子后,马上感觉到“此奇货可居”。在打听到秦国太子安国君宠幸的华阳夫人没有儿子后,利用他天才商人的聪明开始进行政治上的投资。他散尽千金,结交宾客,一方面在诸侯中大力宣传子楚的贤德,一方面给安国君和华阳夫人灌迷魂汤,使安国君和华阳夫人立子楚为后嗣。在一次宴会上,子楚看见了吕不韦宠爱的小妾赵姬,心生爱意,吕不韦看出来了,就主动把赵姬送给了子楚。一个广为流行的说法是,吕不韦在将赵姬送给子楚时,赵姬已经怀上了吕不韦的骨肉,生下来就是嬴政。而子楚被蒙在鼓里,还以为是自己的。秦昭王死后,安国君为王,华阳夫人为王后,子楚自然成了太子。子楚为王后,封吕不韦为文信侯,食河南洛阳十万户。子楚死后,嬴政为王,尊吕为相国,号称“仲父”。秦始皇刚登上王位时,年仅13岁,国家大权就落入了吕不韦和赵太后之手。无论秦始皇是不是吕不韦的儿子,但吕不韦与当时已成为太后的赵姬的私通应该是事实。据说赵姬性欲太强,吕不韦无法满足她,又害怕事情暴露,于是私下找到一个叫嫪毐的人,拔去须眉,假装宦官,送给太后享用。后来,秦始皇长大了,有人向他告了密,他就将嫪毐夷了三族,杀了太后与嫪毐所生的两个儿子,然后把太后迁往雍地。第二年,秦始皇罢免了吕不韦,让他去河南,接着又将他流放到蜀,吕不韦在途中饮鸩而死。无论秦始皇是不是吕不韦的儿子,他是吕不韦、子楚和赵姬的结晶是无可置疑的,而如果没有那一场带有商业交易色彩的三角恋,也就没有秦始皇,没有后来的天下一统,历史可能会是另一番模样。

    “百子池头一曲春,君恩和泪落埃尘。当时应恨秦皇帝,不杀南山皓首人。”这是宋代李觏写的一首诗《戚夫人》,讲的是两女一男的三角恋,男的是刘邦,女的是吕后和戚夫人。刘邦的结发妻子是吕后,但遇到了戚夫人后,一心爱上了戚夫人,戚夫人不仅美丽无比,还善于鼓瑟、跳舞,她跳的舞被称为“翘袖折腰”之舞,因为跳舞时两只彩袖凌空飞旋,娇躯翩转,一甩袖、一折腰都美妙无比,让刘邦看了如痴如醉。戚夫人和刘邦生了一个儿子叫如意,刘邦做了皇帝后,封如意为赵王。因为刘邦太爱戚夫人了,就想废了太子刘盈,改立如意为太子。吕后早就有预感了,她听了张良的建议,请当时闻名遐迩的贤人商山四皓辅佐太子,刘邦曾想请这四人出山,这四个人没有答应。在一次宴会上,刘邦看到了商山四皓,知道吕后已经作了准备,太子的羽翼已成,换立之事已不可能,就召来戚夫人,将情况告诉了她,戚夫人非常伤心。刘邦死后,刘盈即位,即汉惠帝,吕后便做了太后,她令戚夫人穿上囚衣,戴上铁枷去舂米,戚夫人悲痛欲绝,就唱道:“子为王,母为虏,终日舂薄暮,常与死为伍!相去三千里,当谁使告汝?”吕后知道后,就毒死了如意,并下令斩断戚夫人的手脚,挖眼熏耳,喂以哑药,丢入厕所,称为“人彘”。汉惠帝知道后,非常难过,认为不是人所能做的事。汉惠帝痛哭不已,从此再也没有心思理朝政,不几年就死了。吕太后专权多年,害死了刘家很多子孙,于是才有后来的倒吕运动,才有庶出的刘恒登基,才有文景之治,才有大汉的兴盛。

    汉代是因一场三角恋而走向强盛,唐朝则因一场三角恋而走向衰落。“海外徒闻更九州,他生未卜此生休。空闻虎旅传宵柝,无复鸡人报晓筹。此日六军同驻马,当时七夕笑牵牛。如何四纪为天子,不及卢家有莫愁。”这是唐代诗人李商隐的诗《马嵬》,讲的是唐玄宗和杨玉环的故事。唐玄宗李隆基和贵妃杨玉环的爱情,因白居易的《长恨歌》而千古传唱,但《长恨歌》对唐玄宗和杨玉环的相遇经过却语焉不详:“汉皇重色思倾国,御宇多年求不得。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朝选在君王侧。”杨玉环是唐玄宗的儿子寿王李瑁的妃子,唐玄宗听近臣说,他的儿媳杨玉环天生丽质,就想了个借口,把杨玉环招来看看。唐玄宗一看,果然是美貌无比,从此茶饭不香,天天想的是杨玉环。但是杨玉环是自己的儿媳,该怎么办呢?于是有近臣给她出主意,可以先让杨玉环以出家做女道士为由和寿王李瑁离婚,过了一段时间,等大家都把这件事忘得差不多的时候,再让杨玉环还俗,然后召进宫中,这样就万事大吉了。杨玉环和寿王李瑁年龄相当,感情很好,本来过得很幸福,但既然是皇帝看中了自己,硬要拆散他们,她也不敢反抗。刚进入宫廷的时候,杨玉环面对着一个老头子,一定还常常想到年轻英俊的寿王李瑁,但受到一国之君的宠爱,所谓“三千宠爱在一身”,也就慢慢地把原来的丈夫忘记了。唐玄宗被杨玉环迷得神魂颠倒,从此无心朝政,“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国家大事就让李林甫、杨国忠去处理了,政治开始腐败,国力开始衰落,终于酿成了安史之乱,封建盛世从此一去不返。

    将唐朝衰落的责任推到杨玉环身上显然不合适,因为杨玉环是一个弱女子,最多不过是陪陪唐玄宗洗洗温泉浴,听听歌,跳跳舞,因为喜欢吃荔枝,累坏了几匹马。但是,从另一方面说,如果没有杨玉环,没有唐玄宗、寿王李瑁和杨玉环的三角,就没有唐玄宗的荒废朝政,杨国忠就不会专权,安禄山就没有机会发展兵力谋反。杨国忠是杨玉环的族兄,杨玉环被封为贵妃后,杨国忠依靠与杨玉环的关系,由金吾兵曹参军很快升为监察御史、度支员外郎兼侍御史,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身兼 15职,成为朝廷的重臣,在李林甫死后,杨国忠升到正宰相,身兼40余职。他担任宰相的时候,卖官鬻爵,发动战争,不关心民生疾苦,又与安禄山产生矛盾,终于使安禄山发动了以讨杨国忠为名,行夺取皇位之实的叛乱。叛军攻陷潼关后,唐玄宗采纳杨国忠的建议,决定逃往四川避难。当走到马嵬驿时,将士们又累又饿,加之天气炎热,拒绝继续前进。杨国忠的政敌太子李亨、宦官李辅国和陈玄礼决定利用这个时机除去杨国忠,陈玄礼出面对将士进行煽动,军士们将杨国忠乱刀砍死,又逼迫唐玄宗同意将杨玉环缢死,杨国忠的大儿子太常卿兼户部侍郎杨暄以及韩国夫人和秦国夫人也一并被杀。“君王掩面救不得,回看血泪相和流”,于是才有李商隐“不及卢家有莫愁”的感慨。秋雨梧桐叶落时的凄凉,上穷碧落下黄泉的寻找,留下的是绵绵无绝期的长恨。

    到了明清之际,又有了吴三桂和陈圆圆的故事。诗人吴伟业的《圆圆曲》中的“恸哭六军俱缟素,冲冠一怒为红颜”所说的正是此事。清兵之所以能顺利进入山海关而所向披靡,据说主要是因为吴三桂主动打开关口并引导清兵长驱直入。而吴三桂之所以会置国家民族大义于不顾,据说主要是因为陈圆圆。陈圆圆原名陈沅,是个蜚声江南的绝代佳人。当明朝内忧外患之时,崇祯帝郁郁寡欢,有个外戚想寻求绝色美女献给皇帝解闷,于是找到了陈圆圆,没想到崇祯帝无心于女色,将陈圆圆退回,大臣田畹遂私下占为己有。不久李自成的队伍逼近京师,崇祯帝急召吴三桂镇山海关。田畹设盛筵为吴三桂饯行,吴三桂在宴席上见到了圆圆,神魂荡漾,就向田畹索要陈圆圆,并表示在乱时将保护田家。田畹无奈只好答应,吴三桂和陈圆圆举办了简单的婚礼,因军情紧急,就将圆圆留在京城,急急地赶往边关。很快地,李自成的军队打进了京城,李自成的部将刘宗敏拷打吴三桂的父亲,勒索钱财,又将陈圆圆霸占。吴三桂本有意投降李自成,听说这个消息后,怒发冲冠,遂投降了清军。李自成战败后,将吴三桂父亲及家中38口全部杀死,然后弃京出走。吴三桂追杀李自成,一直到山西。吴三桂的部将在京城搜寻到陈圆圆,飞骑传送到吴三桂那里。吴三桂以隆重的仪式迎接陈圆圆。明朝灭亡后,吴三桂被封为云南王,欲将圆圆立为正妃,圆圆托故辞退,独居别院,后削发为尼。后人对吴三桂因李自成部将霸占陈圆圆而投降满清的说法,或存疑义,或认为吴三桂不会因为一女子而叛国,或认为吴三桂不会重色而忘记孝道,还有人考证李自成进京时,陈圆圆或许不在京城。但吴三桂与陈圆圆的关系是无可置疑的,而吴伟业与吴三桂为同时代人,其所记当更为可信。

    杜牧和吴伟业的诗是从一个独特的视角看待历史,虽然不可能概括历史的规律,但确实揭示了历史的某些真相。在很多时候,看似轰轰烈烈的历史,实际上不过是几场三角恋,有的时候甚至是儿戏。“桃花扇底说兴亡”,对后人来说,历史不过是歌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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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15 15:25:42 | 显示全部楼层
深巷明朝卖杏花

[color="RoyalBlue"]世味年来薄似纱,谁令骑马客京华?

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

矮纸斜行闲作草,晴窗细乳戏分茶。

素衣莫起风尘叹,犹及清明可到家。

——[宋]陆游《临安春雨初霁》

“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是陆游《临安春雨初霁》中的诗句。淳熙十三年,在家乡赋闲五年的陆游奉召入京,居住在临安城西湖边的一个客舍中。已过花甲之年的诗人回顾前半生的官场生涯,在京华客舍中享受匆匆过客的安闲,静卧小楼,聆听着窗外的潺潺细雨,杏花消息雨声中,春雨过后的巷子深处,悠扬的杏花叫卖声传播着江南春的消息,在这个充满诗意的春日,诗人在窗下品着泛着白色泡沫的茶,在短纸上随意地写着草书,又想起了家乡闲居的日子。

小楼、春雨、杏花,这些随意点染的景色,构成了诗意江南,烘托出了诗人的闲适心境。“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是“杏花消息雨声中”(陈与义《怀天经智老因访之》)的化用,又是临安城的写真。在繁华的都城临安,悠深的小巷里,是什么人在怎样的叫卖杏花?诗意地想象,是稚气未去的豆蔻少女或青春少妇,清亮的声音悠然而长,还是佝偻的老妪,稍微嘶哑的声音充满沧桑?陆游在一首诗中写到:“君不见会稽城南卖花翁,以花为粮如蜜蜂,朝卖一株紫,暮卖一株红,屋破见青天,盎中米常空,卖花得钱送酒家,取酒尽时还卖花。”孔平仲也有诗:“清晨出古县,独遇卖花翁,芍药三数朵,琼苞出渐红。”则卖花者中还有老翁。操纵花卉市场的是花户和花商,而走街串巷叫卖的则多是都市和乡村的贫困者,那悠扬的叫声中当有几许苍凉。

《东京梦华录》记都城汴京的卖花情景云:“是月季春,万花烂漫。牡丹、芍药、棣棠、木香,种种上市,卖花者以马头竹篮铺排,歌叫之声,清奇可听。”铺排满街的烂漫时令鲜花,清奇悠扬的吟叫,成为都市里一道亮丽景观。宋人对花的喜爱,是社会心态的体现。两宋社会可以说是休闲型社会,遍布大街小巷的勾栏瓦舍、酒楼歌馆,代表着城市的生机活力,小手工业作坊甚至成了都市中的点缀。正月赏梅,二月赏桃李,三月赏牡丹,九月赏菊。笔记杂史记载当时赏花之盛况,“四方伎艺举集,都人士女载酒争出,择园亭胜地,上下池台间引满歌呼”,简直是倾城出动。至南宋,都城临安更定二月十五为花朝节。

宋代花市上买卖的鲜花品种繁多,根据《梦粱录》的记载,南宋临安城里的花市上,暮春时节有如牡丹、芍药、棣棠、木香、荼縻、蔷薇、金纱、玉绣球、小牡丹、海棠、锦李、徘徊、月季、粉团、杜鹃、宝相、千叶桃、绯桃、香梅、紫笑、长春、紫荆、金雀儿、笑靥、香兰、水仙、映山红等花。笔记史料中罗列的花市上铺排的各色花中很少提及杏花。不卖杏花的原因,一是还要杏花结出杏子,二是杏花遍布山野市镇,不希罕,所以不珍贵,而且显得有几分俗气。但从皇帝到文人墨客却吟咏之不绝。北宋的最后一个皇帝被金人胁迫北行,途中所见而感触万千的就是那艳溢香融,羞杀蕊珠宫女的杏花。梅尧臣《初见杏花》咏杏花云:“不待春风遍,烟林独早开。浅红欺醉粉,肯信有将梅。”范成大《云露堂前杏花》云:“蜡红枝上粉红云,日丽烟浓看不真。浩荡风光无畔岸,如何锁得杏春园。”王安石在《北陂杏花》中所描写的杏花,“纵被春风吹作雪,绝胜南陌碾成尘”,将梅花的品格赋予杏花,是宋人诗中少有的描写。

文人墨客喜咏杏花,固然是因为杏花开放早,为报春之花,杏花春雨江南,诗意盎然,但杏花与酒楼歌女之关系,当亦是受文人墨客关注之原因。《武林旧事》记载,临安城中的官家酒楼如和乐楼、中和楼、和丰楼等都设有官妓,饮客登楼,以名牌点唤歌妓侑樽,谓之“点花牌”。杏花开放时节,歌妓头戴着杏花冠,做在所谓的花架上。妓女所簪之花,皆为应时之花,并不限于杏花,《西湖老人繁胜录》载,端午节“茉莉盛开,城内外扑载朵花者,不下数百人。”而“每妓须戴三两朵,只戴得一日,朝夕如是。天寒,即上宅院亦戴。”《梦粱录》载,立秋时节,“都城内外,侵晨满街叫卖楸叶,妇人、女子及儿童辈争买之,剪如花样,插于鬓边,以应时序。”其时歌楼妓女的头上也会插上剪成花朵样的楸叶以应时序。但与妓女相映成趣的还是杏花。宋徽宗赵佶在《宴山亭·北行见杏花》中描写杏花:“ 裁剪冰绡,轻叠数重,淡着燕脂匀注。新样靓妆,艳溢香融,羞杀蕊珠宫女。”这香艳的杏花,正是青楼歌女形象的写照,而薄衫轻扇,在杏花楼头手捋红杏蕊的形象,也成了青楼歌妓的典型形象。五代前蜀词人韦庄在词中写道:“春日游,杏花吹满头!”(韦庄《思帝乡》)少女游春,远眺陌上,寻找意中情人,风吹花落,少女的头上落满了杏花。歌妓则是将杏花插在头上。宋代名妓严蕊词云“若得山花插满头”,(严蕊《卜算子》)其所谓的山花中当有杏花。

杏花与情爱之关系,使得歌妓与杏花的关系更有独特意味。“花褪残红青杏小”(苏轼《蝶恋花》)比喻少女的初熟。“一枝红艳出墙头,墙外行人正独愁”(吴融《途中见杏花》),“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叶绍翁《游园不值》),农历二月盛开的杏花,那娇艳的红色就是青春和生命的象征。邻家墙头上伸出的那枝俏丽的红杏,既是春意漫溢之表现,又是春情外溢之象喻。张先在《一丛花令》中写到:“沈恨细思,不如桃杏,犹解嫁东风。”

    “花开堪折直须折”,杏花开得及时,开得绚烂,正如歌女的青春。宋朝文人不再像唐朝文人那样喜欢歌妓的幽怨。他们喜欢的是如杏花的女人,喜欢的是生活态的女人,虽然俗,但是艳丽,而且充满生机。无论是官妓还是私妓,都少不了歌舞伎艺和文学才华,但文人,这些酒楼茶肆、舞榭歌楼的常客们首先关心的是妓女的姿容,文人们以最优美的词藻,调动一切美化手段,对歌妓的形体容貌进行细致入微的描写,明眸皓齿,朱唇香腮,手嫩胸白,“从头看到脚,风流往下跑;从脚看到头,风流往上流”,可以解忧,可以疗疾。由名士文人发起的所谓评花榜,其评比的最重要标准也是妓女的姿容而非才华。

如此普通的杏花却成为文人雅士歌咏的对象,也是因为杏花的俗艳与宋朝的世俗精神相通。宋朝文人钟情的花,除了梅花,就应该是杏花。钟情梅花,是因为凌寒独自开的梅花,她的疏影、暗香,她的雪霜态,她的高标逸韵、高坚气节,她的孤独寂寞,象征着文人对精神灵魂的坚守,为文人心灵的寄托。对梅花和杏花的吟咏,实际上代表了文人的两种人生选择。一方面是人格的独立,是个性的追求,一方面是世俗的生活。山野水边,村庄市镇,到处是杏花的身影,那浓艳的杏花,通过佩带杏花的歌妓,将心灵的安适与生活的俗态结合到了一起。歌妓这人世的杏花,既满足男性文人的肉欲物质人生,又为男性文人精神寄托之所在。那歌楼舞榭,瓦舍勾栏,让文人魂牵梦萦,难以割舍都市的繁华,难以割舍如杏花般艳丽的青春舞女。潦倒一生的柳永将他的青春和感情献给了青楼歌妓,将功名换取了偎红依翠的风流快活。后来位至宰相的文坛泰斗欧阳修宣称“纵使花时常病酒,也是风流”(《浪淘沙》),“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玉楼春》)。以《暗香》、《疏影》写梅花之清癯、高洁闻名的布衣词人姜白石,于红尘中消磨江湖飘零的牢骚悲愁,“小红低唱我吹箫”(《过垂虹桥》),在低沉幽怨的歌声中,在悠扬的笛声中,姜夔和他的红粉知己载着人生的梦幻与忧愁,穿行在曲折的河流上,将烟波浩淼中的四十桥抛在身后。尤其是宋徽宗,在亡国后被金人协胁北行的途中,还念念不忘宫中的杏花,不忘如杏花般艳丽的都城名妓李师师。


悠扬的卖花声,点缀着偏安都市的繁华,也就在这悠扬的卖花声中,一个王朝的背影渐渐远去。
[color=\]千裡鶯啼綠映紅水村山郭酒旗風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樓台煙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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