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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声 : 为了理想就可以不择手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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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7 14:49: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论辈分,红色高棉只不过是苏共和中共的小弟弟,但它的嗜杀成性却较之这两位老大 哥有过之而无不及,完全称的上是青出于蓝胜于蓝。

当政后的红色高棉从一开始就拒绝用任何非暴力的方法来达成社会的改造,把从肉体上消灭一切敌对份子杀人当成了“革命”的灵丹妙药,从而在柬埔寨上演了一场史无
前例的大屠杀。

先是肃反。凡曾服务过朗诺政权、对“新生红色高棉”不满者、地富反坏、不愿自动离开金边者,一概格杀勿论。接着是清理阶级队伍,对有产者、业主、资产阶级知识份子、教师、医生及其它专业人士大开杀戒,焚书坑儒,连戴眼镜的人也不放过。根据波尔布特1977年9月27日广播的一篇重要讲话,总人口中有2%是“反革命份子”,这个数字约14万人。值得注意的是当时对社会上政治敌对份子镇压的高潮已经过去,但仍然有这么大比例的敌对份子有待镇压,可以想像从1975年4月到1978年底越军进入金边为止,以“反革命份子”为罪名被处决的人口之庞大。

葬身在屠刀之下的不仅是社会上的敌对分子,也包括了成千上万的党内同志。红色高棉内部清洗其涉及面之大甚至于广泛到了以某个地区的全部政权组织、军队甚至总人口为对象的程度。在1978年对东部地区的清洗中,柬共中央提出的口号是这个地区的干部、军人和平民是“高棉人的身体,越南人的心”。结果在六个月中处决了10万人,占当时全国人口的1/70—1/80。这种大规模的处决已经不是为了解决党内一部份人的问题,而是要把整个一块地区通过消灭很大一部份原有人口而达到政
治上的纯洁。  

红色高棉不仅杀人如麻,而且杀人手段也极其残忍。为节省子弹,它们杀人多用棍棒重击或以斧头砍杀。对儿童,暴徒们经常倒拎着双脚,对着大树将其头部“砰”的一声死命砸过去,以至至今还能看到大树上嵌着的小孩牙齿。妇女则在死前遭强暴,然
后被蒙上双眼,一丝不挂地遭重棍击毙。

古往今来,恐怕还不曾有谁认为如此肆无忌惮地杀人是一件值得称道的事,可红色高棉非但杀得理直气壮,而且自觉无比崇高和伟大。为什么?因为它觉得自己杀的是的革命的敌人,杀他们是为革命扫清道路,实现“在柬埔寨一举建成共产主义”的美好理想。红色高棉垮台后,面临公众舆论的谴责和国际法庭的审判,谢农、乔森潘等柬
共领导人依然据此为当年的大屠杀辩护。

事情还不止于此。试想,在红色高棉的独裁统治下,连杀人都不当回事,都成了无比崇高的革命工作和每个革命者的神圣职责——只要杀的是共产党认定的敌人,还有什么事是共产党不敢干的呢?事实也确乎如此,从说谎、欺骗到强制他人劳动,践踏他人的权利、自由和尊严-----红色高棉当政后可以说是不择手段为所欲为,而所有这
一切按它的解释都是为了实现所谓的共产主义理想。

今天,面对“高棉革命”血流成河的历史,每一个有正义感的人都不能不对红色高棉当年的所作所为发出质疑——为了理想就可以肆无忌惮地杀自己的敌人吗?就可以不
择手段为所欲为吗?

当然,对于红色高棉以及一切共产党人而言,这肯定是毫无疑义的。共产党人否认普遍抽像的人性,当然也就不承认基于这种人性之上的普世价值规范的存在,也不认可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都有遵守这些价值规范的必要。按照它们的逻辑,只有自己的理想是这个世界上至高无上的东西,其它的一切——包括他人的权利自由尊严甚至于生命,都是次要的,无足轻重的。只要革命需要,有利于理想的实现,一切手段都可以采取,包括杀人。在它们眼里,凡是被自己视为敌人的人——不管是党外和党内的,其实都不再是真正的“人”,都丧失了生存的合法权利,因而都是可以甚至必须从肉体上加以消灭的。只不过红色高棉比一般的共产党人更极端,它不仅认为可以消灭敌人的肉体,而且认为必须大规模地尽快地消灭敌人的肉体。为了“在柬埔寨一举建立共产主义天堂”,与其用非暴力的方法来对付革命的敌人,不如从肉体上尽快把他们全部消灭掉来得更省事更方便——这就是红色高棉的杀人逻辑。按照一位网友的分析,“波尔布特当时的想法,无非就是‘肃清’无产阶级以外的阶层,全社会只剩下单一的纯正的‘无产阶级’,这样,社会主义不是很容易实现嘛,省得还要经过改造,
由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那样的繁重工作过程,而且还很正统。”

在有理性的人看来,这种逻辑不正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在人类社会的一种体现吗,不正是社会达尔文主义的一种翻版和变种吗?与法西斯纳粹把人分为劣等人种和优等人种,认为劣等人种没有生存的价值,优等人种可以而且应该从肉体上消灭劣等人种有着惊人的相似,共产党人把人划分为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革命者和反革命者,认为一切剥削阶级、反革命分子都是阻碍历史发展的反动势力,没有存在的必要,被剥削阶级和革命者可以而且应该从肉体上消灭他们。可见,不管是纳粹还是共产党,其实都用一定的标准(人种差异或阶级成分)把人划分成了弱势和强势两大不同的群体——在纳粹那里是劣等人种和优等人种,在共产党的词典中则是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反革命者和革命者——并根据他们的差异否认了弱势群体的生存权利,从而为
从肉体上消灭他们找到了依据。

殊不知,人类社会与动物世界有着根本的不同,它不是一个完全受制于生物本性的世界,而是一个虽受生物本性影响但又在更大程度上被文明规范的世界,尽管这个世界也存在弱肉强食的现象,但人类文明对这种现象始终是有所限制的,人类的不同群体之间还存在着互相依赖和互助互利的另一面。因此,不同的人种、阶级、民族和国家固然有着这样那样的差别,包括地位的差别,但大家都有在这个地球上共同生存和发展的天赋权利,在这一点上彼此是平等的,谁也没有随便至他人于死地的权利,更没有肆无忌惮地大规模杀人的权利。对于理想主义者而言,你尽可以追求你认为美好的理想,但却不能为了追求自己的理想就肆无忌惮地屠杀那些你认为不认同你理想的人,你眼中的敌人。一旦谁这样做时,他就是在公然践踏别人合法的生存权利,与正义
背道而驰了!

换个角度讲,不能随便杀人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普世价值和共同规范之一,也是任何一个社会生存和发展必不可少的基础。一旦这个基础被破坏或遭到践踏,社会就会陷入混乱,甚至于崩溃,其结果受害的不仅是被屠杀的弱势群体,杀人的强势群体最终也难逃报应。红色高棉以害人始以害己终的下场不就是一个最生动的例子吗?!

1978年12月25日,越南10万大军攻入侵柬埔寨。此后仅仅两周时间,红色高棉就兵败如山倒,政权不保,别说波尔布特没有想到,连越南人也深感意外。从掌权到覆灭,红色高棉政权只存活了短短的三年零八个月。之所以如此短命,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因为它肆无忌惮的杀人而彻底失去了民心。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当红色高棉一次次
向柬埔寨人民挥舞屠刀的时候,它也同时把绞索套在了自己的脖子上。

所以,无论是于人于己而言,任何人都不能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而肆无忌惮地杀人,共产党人当然也不能为了实现共产主义理想而肆无忌惮地杀人。其实,又何止是不能杀人呢!只要是人类的普世价值规范,包括不杀人、不说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等,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无条件遵守,都不能违背,更不能破坏和践踏,这是人类社会与文明生存、延续和发展的基本前提。谁都可以去追求自己认为美好的理想,但不管怎么追求自己的理想,不管采取什么样的手段追求自己的理想,有一条底线是绝对不能突破的,那就是不能为了追求自己的理想而至普世价值规范于不顾,更不能破坏它,践踏它,比如为了理想而杀人,为了理想而说谎,为了理想而迫害人权,侵犯他人的尊严------一句话,不能为了理想而不择手段为所欲为。

然而,共产主义者也好,法西斯主义者也好,世界上一切喜好和推行独裁的人,都信奉这样一个共同的逻辑,那就是只要目的正确,手段可以在所不计,也就是说可以不择手段地达到自己认为正确的目的。这也正是它们敢于肆意破坏践踏普世价值规范的思想根源所在。而为了建成共产主义就可以从肉体上消灭自己的敌人,则是这种逻辑最典型的体现,也是它最极端的表达。不过,如同上世纪法西斯的血腥暴行一样,从苏共和中共的泛杀无辜再到红色高棉的大屠杀,人类因此付出的惨痛代价无一不说明了这种逻辑的荒谬至极。

历史一再证明,不管是谁,也不管是出于何种理由,凡是为了实现理想而不择手段为所欲为都是违逆人性,都是反人类的,最终必将落得个害人害己的下场,为人类所吐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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