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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7日下午2时30分许,我陪同两名BBC广播记者前往国务院信访办接待中心采访上访人员。我们还没有达到接待站门口,就被众多上访人员围住,一些人大声对我们诉说他们的遭遇,另一些人则拒绝我们的采访,理由有二:1. “家丑不外扬,我们不对外国人说”; 2. “你们不能给我们解决问题,我们还会挨打被劳教”。
保安员们看到我们的到来如临大敌,步话机喊声此起彼伏。我们在众多保安的包围下向接待站门口艰难地走去。只要有人对我们诉说什么,保安立即上前阻挠、推搡,我们被迫与保安严厉交涉,才做了1、2分钟录音。
到达接待站门口后,立即有警察和“工作人员”围上来查验证件,随后我们被告知可以采访,但不得妨碍交通、妨害秩序。我答曰,我们按照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的相关规定从事采访活动是合法的、正当的,怎么会妨碍交通、妨害秩序?如果我们的采访引起围观,那么维持交通和治安秩序是警方的责任。
我表明了强硬态度后,就继续录音采访。但采访过程一直受到警察、保安和“工作人员”的不断骚扰。对我们诉说遭遇的上访人员不停地受到莫名其妙的冲撞,有的干脆被保安阻拦、架走。我们亲眼目睹有人殴打一位拄着拐杖的老人,我要求在场警察制止时,警察告诉我“那是上访人员之间的纠纷”。警察的话是难以相信的,我更倾向于认为那是“工作人员”殴打上访人员。但退一步说,即便是上访人员的纠纷,警察就不该制止吗?维持秩序不是他们的职责吗?
一位来自黑龙江佳木斯市的访民对我们诉说他的遭遇时,不停地有人在众目睽睽之下从背后对他施以拳脚。众人怒问“为什么打人”时,那几个无赖嬉皮笑脸地否认曾经打人。我问其中一个胖子“你是干什么的?”他答曰:“我也是上访的。”但是被殴打的访民和周围的访民都告诉我他们来自“驻京办”。
接受完采访后,那位访民悄悄要求我们保护他离开现场。我也意识到有人要对他下黑手,于是告诉他紧紧跟随我们。我想把他带上我们的车离开。向停车处走去的路上,我们不断被不明身份的人堵截,短短几十米人行道竟然如此坎坷崎岖!
走到一半时,又有几名警察和保安来到我们身边要求我们迅速离开。其中一个着便装的还凶恶地对着我们的话筒嚎叫道:“你们要干吗?你们不要到中国来给我们制造混乱!”我告诉他们,我们也已经做完了采访,正在离开。这时,几个人突然间对着那位佳木斯访民一拥而上、拳打脚踢,把他推到大约1米远之外打倒在地,那几个保安也拳脚交加,同时有人阻碍我上前救助。眨眼间,那位访民被架进了“办公区”,从我们的眼前消失。
我立即向在场的警察和“工作人员”报案说有人遭到殴打,工作人员对我说:“我没有看见啊。你有证据吗?”警察则说:“那是访民互殴。我们也管不了。”
我们只得再次来到接待站。为了避免引起混乱,我们站在接待站对面的人行道上与一名闻讯赶来的会说英语的外事警察和一名在场的治安警察交涉。我们要求见到那位访民,他是因为接受我们的采访遭受殴打,我们对他负有责任。如果见不到他,我们不会离开,而且要向外交部新闻司报告这个事件。治安警察掏出手机与“办公室”联络后答应了我们的要求。要我们“稍等”。
在等候的过程中,那位治安警奇怪地冒出一句“人人都该爱国。上小学的时候老师就这么教的。”我说:“您说得对。现在党中央国务院号召全国人民向世界展现中国开放的形象,欢迎外国记者来采访报道。开放的中国不仅是指我们的成就还包括我们的问题。协助外国记者报道是每个公民的义务。这是爱国之举。当着外国记者的面殴打上访人员倒可以说是卖国行径。再说了,上小学之前我们就该知道不能打人了吧?”那警察无语了。
一会儿,那位访民走了出来。脸上带着伤,一瘸一拐地艰难地穿过马路来到我们身边。我立即询问了他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告诉他我们将继续关注他的境况,并将他带上我们的车离开现场。
经历了这一切后,我心情很沉重,也很迷茫。假如我在60年前的北平目睹类似的事件,我会在心中默念:“打倒国民党!”(当然,在当时军警宪特的高压统治下,我不敢这么说。)然后投奔解放区。可是60年后的今天,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后记:安置了那位访民后,我想到向国家信访局报告这个事件。拨打114查到了国家信访局的电话66180114。拨打过去后,听到一个自动语音应答:“这里是国家信访局。信访请写信到国家信访局,邮政编码10XXXX。”无奈,找出以前曾经见过的一位国家信访局办公室领导的手机,打电话告诉了她发生的一切。她回答说:“知道了,向领导汇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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