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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保护不等于破产
王永
今天上网看了看有关“通用破产保护”的新闻,发现有很多媒体用“破产”代替“破产保护”,这恐怕是一个原则性的错误。破产保护和破产清算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我们通常意义上的“破产”是指“破产清算”。最简单的说法就是,破产清算就是清算资产,关门还债。而破产保护则有点类似于发生交通事故时的“安全气囊”,可以起到缓冲的作用。在保护期间,债主不得强制要求还债,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寻求转机。
破产保护除了维护企业和个人的局部利益外,它还有利于防止出现大批失业,对缓解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稳定具有积极的意义。
在我看来,高待遇和高福利导致的劳动力成本居高不下是通用亏损的表层原因,而通用对节能环保技术的漠视和对美国汽车文化的盲崇则是导致通用“自废武功”的根源所在。
我个人认为,通用汽车申请破产保护后,将在最多半年内决定命运。在破产保护期中,通用可以通过谈判进一步削减员工福利,大量裁员和关闭一些工厂,实施
“债转股”等,还应该出售部分品牌,削减供应商和经销商,以求“凤凰涅槃”。否则,法院将有权视情将通用的破产保护程序更改为破产清算程序,通用汽车公司则由破产保护沦为破产清算。
在美国曾有过一些大公司在陷入困境后,通过申请破产保护进行改革重组,最终得到重生。例如,美国大陆航空公司曾经历过两次破产保护,进行重组之后,在实力和效率上都大大得到加强,但显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这么幸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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