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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仇恨,勿忘雪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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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3 00: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终于可以舒一口气了。本以为从此可以放下一切,然而,时不时胸口的隐隐作痛,又勾起我心中满腹的仇恨,那种伤痛令我这辈子都无法忘记。闭上眼睛,惨烈的一幕总是浮现在眼前,无法痊愈的胸痛就像是烙了印的疤痕,永远挥不去抹不掉。不愿再看到眼前的一切,昨天的噩梦,希望明天再也不要重现。倘若能有空闲,我会写篇关于拆迁的回忆录,题目就叫《牢记仇恨,勿忘雪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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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良宇和陈安杰打响的淮海战役)

时间仿佛又回到了2007年。12月的节气,数九寒天、寒冬腊月。冰天雪地里,我和丈夫被一群不明身份的人半路拦截强行绑架逮进了黑暗的动迁办公室。不容我说理,警察在宣布对我实行强拆后便咔嚓咔嚓地对我一阵狂拍,然后这群人莫名其妙地就把我“软禁”起来,不准我随意走动,直到下午3点才放我回家。饿着肚子,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住处,眼前的情景令我差点气晕,住处屋倒楼塌,曾经全家人不离不弃住了几十年的房屋早已成了一片废墟。失魂落魄的我在外游荡了一个晚上,清晨便赶到街道求助,没有一个街道干部理会,却被街道政法书记余柏清蛮横无理地用拳头“教训”了一顿,在我晕头转向还没认清是谁耍的流氓时,连人带物便被平凉警署的警察塞进警车送到了警察署。警察先是装模作样地询问做笔录,然后一阵抵赖,一阵恐吓,再么就是一阵忽悠,一个月后,在我抓住政法书记要追究责任时,这个政法书记便命令警察轻而易举地将这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刑事案轻松地摆平了。无奈,人在屋檐下,我只能暂且先低了头。
余柏清.jpg
(原平凉街道政法书记余柏清)

日子还得照常过,人总得生存吧,唯一生存的住房被抢,却得不到该有的补偿,迫不得已我于2008612(今天正好是我在杨浦区政府内受暴行殴打的四周年),怀着仅有的期望,我和所有被强迁的市民一起,来到区政府请求区委书记陈安杰接待,但是,我做梦都不会想到,堂堂人民政府尽然雇用打手将我强行拖进区政府对我一个身高才一米五几的弱女子进行长达十几分钟的残酷暴行,一个长得五大三粗熊背狗样的区政府内保(傀儡名叫於强),对我拳打脚踢以致我胸腔积液当场昏了过去,同样又是平凉警署的警察,抬手抬脚硬把我塞进警车送到警察署,不管我伤势,慢条斯理假模假样地询问做笔录,然后作伪证,抵赖、威胁,无论你怎么喊冤,警察就是不抓凶手不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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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区政府雇用的打手於强)

带着胸伤漫无目的的到处奔走,数百家媒体只有一家媒体接受了我的投诉,不料,执仗正义的上海法治报记者也一同被连累受伤。(即便是党的喉舌,对于其在弱势群体中采访的真实新闻,也只能用自己的博客发声,详情请看记者博客报道),虽然没有个结果,但也足以让杨浦区政府的声誉一度臭名远扬。事后,我诉讼第二中级法院,控告杨浦区人民政府雇凶伤害他人身体,要去查处凶手追究其刑事责任,请求区长履行保护公民人身权益的法律职责。费尽周折地等他们请示院长,汇报了好几个年头,法官最终的回复居然是;“院长是杨浦区政府授予的,不能受理控告区长的诉状”。二中院的法官居然连诉状都不敢接受。呜呼,至到此时我才真正认识清楚,原来法律真得不是挡箭牌,中国的法律只维护权贵们,法院的大门是为官老爷们开的。人民法院,无权无钱你休想告状。。。。。
区政府-4.jpg
(2011612在区政府喊冤


  锲而不舍、不断地上诉,不断地维权,这场史无前例、夺人性命的强拆迁引起的伤天害理案,历尽五年,我耳闻目睹了各个部门的官员是怎么相互扯皮,互相推诿的,这些所谓的“人民公仆”道德沦丧,他们漠视人民的疾苦,做出的行为干出来的事,简直令人作呕、发指。记得有一次在江浦路上的杨浦区土地规划局门口,我偶遇了杨浦区区委书记陈安杰,我只是大声地喊了一声,这个区委书记却像见不得人似地钻进轿车迅速逃离了,可耻的举动令人发指,让人怒不可遏。
没有身受何来感同?动迁带来的痛苦不是用一句话就能说得完的。我是个死脑筋,任性又固执,不像我母亲那样能容忍。有恩报恩有仇报仇,对于那些曾经在困境中帮助过我的人,我会用一生的余力去回报。我从不欠人,别人欠我的,该还我的,就一定要还! 对于那些伤害过我的人,我会想方设法地报仇,即使今生不能,做鬼也不会放过!不忘动迁苦,牢记血泪仇!记下你们犯下的所有罪状,身教我的子孙后代,终有一天会清算。。。。。

诅咒区政府豢养、指使这个人畜於强伤我身体者的全家都不得善终!诅咒於强你这条恶狗下辈子落入畜生道,永世不得再超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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