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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讨论的是:为什么我们看不到私有制与相应的民主制度的好处?
江湖雀语:大蛋糕臭,小蛋糕香
社会问题归根结底是制度问题,而制度问题的基础是所有制问题。公有制必然带来专制的结果,而私有制,使得民主成为必然。
下面,我们面对这几天央视的新闻,来看看公有制的毛病,以及如果实行私有制的好处。
央视报道:福建出现大量买了别墅,又拆掉重盖房子的现象。目的是变相购买土地的使用权,其私盖的建筑属于违法,政府加以强拆。试想,如果我们的土地是私有的,这种情况会出现吗?世界上发达的国家,没有一个土地不是私有的,也没有一个有这种情况出现。
现在,我们的解决方法是强拆,难道不会造成资源的浪费和社会的不安定吗?!
同样闹得不可开交的是,北京农民把房子卖给画家五年了,又打官司要回来;以及“小产权房”不能买卖;还有城里人不能到农村去买房子……真是咄咄怪事!城市本来就是占据农村的土地发展起来的,现在是地能买,房子反而不能卖,已经卖出去的还可以再要回来,那么,不是娶老婆过日子被禁止,买女人嫖娼倒合法吗?难道要把城市再恢复到农村去?!
如果土地是私有的,这些事情一件也不可能发生。
在这种情况下,央视报道:政治局提出要在土地征用问题上保护农民的利益。
想想看,如果土地本来就是农民自己的,他们的利益不是能天然地得到保护吗?!
公有制的问题当然不会仅仅局限于土地,在事关社会正义的司法方面,也会有所反应。
央视报道:黑龙江七台河矿难的责任人,两年多没有受到法院审判。原因是:当地的法院对业务不熟悉,人手不够……而实际上,这是因为国家已经为矿难买了单,没有具体的人为自己的利益在追问此事。再加上立法、司法、行政三权不分立,给官官相护留下了可能性。而这两大原因,就都同公有制有关。特别是国家买单,不就是我们纳税人在买单吗?!
须知:所谓的公有制,在有好处的时候,我们普通老百姓分不到一星半点,但是,在付出的时候,我们又有谁能少出一分一厘呢?!
至于三权不分立,更是公有制的特色,非此,不足以保护其政治产物——专制的运行。
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些比较小的问题也就派生了出来,如央视的报道:上海公安对外国人被调换了假币非常重视,为1,600元人民币设立专案组。试问,如果是一个普通老百姓为这一点钱去报案,会有人当一回事情吗?相反,洛阳的警方鼓励受害者自己去抓犯罪嫌疑人,什么抓住一个给500元。这不是要老百姓越俎代庖吗?没有执法权的老百姓去同坏人拼命,伤了死了算谁的?误伤无辜又算谁的?用了私刑又该怎么办?!
在私有制的,三权分立的国家里,就没有听说过,存在这样的事情。
在公有制的状态下,说是一切归大家,但是大家具体是谁?如何监督着自己的财产?完全没有有效的落实,所以,贪污腐败就会屡禁不止。
央视报道:贵州的一个县,开始搞“廉政保证金”,什么自己少出点,公家多给点,如果为官不贪污腐败,卸任时就发给本人,否则就没收。这真是滑天下之大稽!为官本来就应该清廉,贪污腐败就惩,现在反过来,贪污腐败只是不发“奖金”而已。照这么讲,老公老婆之间,岂不也要发嫖资了?!
而如此慷慨的公家“多给点”,还不是花的我们纳税人的钱?如果是在私有制的民主社会里,行得通吗?!
还有武汉的什么“公务员连续两年不称职辞退制度”。说起来很好听,其实,在公有的现行制度之下,评判称不称职的并非老百姓,所以,最后这一制度必然会堕落为,政府派系内讧的武器。而对我们普通老百姓,并无什么实质性的好处。
与此同类的,还有央视报道,海南要限制公车特权,所以,取消公车的特别编号的车牌。其实,如果真要取消特权,跟车牌有什么关系?取消特别车牌,只会让特权的行使更加隐蔽。而如果是私有制,公车必然会大大减少,不但特权会被消灭,还能省下纳税人的大量金钱。
正因为在公有制的条件下,民主监督难以形成,反腐倡廉举步维艰,所以,据央视报道,政府要搞什么“国家荣誉制度”了。说是要用荣誉,来转移大家对金钱的兴趣。
问题是:在公有制的情况下,荣誉还是由“国家”、“政府”这些少数人来评定的,所以,其结果必然会像什么“院士”、“模范”……之类现有的花样,最后落个贻笑大方的下场。
在体制上更为同我们接近的,还有医疗问题。
央视报道:江苏镇江的医院,改“卖药”为“卖服务”了,有利于老百姓就医贵的解决。
这真不知道让人说什么好?难道买服务就不花钱了?说是公有制的医院,拿了纳税人的钱,还要再剥生病的纳税人的皮。说是麻醉药平价供应,手工费适当提高。这像话吗?!
更不像话的是,据央视的报道:云南耿马县医院,为了收费,把一天算出了33个小时,还擅自涂改病历,掩盖医疗责任。
那么公有制的医院如此,我们的私立医院又怎么样呢?央视报道:我国的虚假医疗广告,80%来自民营医院。为什么?就是因为在公有制之下,私有的民营医院难以存活。
同样和我们接近的,还有各种各样的乱收费。
央视报道:交通部决定,我国公路的收费制度还要保持,只是应该整理、收缩。这种一路收费的风景,在私有制的民主国家有吗?!
央视报道:建设部决定,风景名胜区不能搞赢利性质的收费。的确,把老天爷和祖宗给的东西,圈起来卖钱,实在不应该。问题是:这样做打的就是公有制的招牌。
央视报道:我国花了1,500个亿建设主题公园,其中70%在亏损。这就是典型的,想靠公有制发财,害了公有制,坑了纳税人,最后不负责任的例子。
具体坑到我们老百姓头上的,更可恶的是垄断企业。
还是央视的报道:我国垄断企业在这些年中,走市场的路,赚垄断的钱,飞速膨胀。现在要同国家分红了,必须有财政方面的有效监督。
“有效监督”,在公有的现行制度下,能够实现吗?再说“走市场的路,赚垄断的钱”这种不符合市场规律,对全体老百姓实施剥削的,不公平的事情,如果不是所谓的公有制,有可能发生吗?在人家私有制的民主国家里,为什么就极少发生呢?!
在这种公有制的旗帜下,我们老百姓的政治和经济地位自然就不会高。
比如央视报道:国家大剧院买站票,30元一张,要买的人需要出示身份证。为什么要出示身份证呢?因为你是普通的老百姓,穷!
就是因为穷,央视报道:我国前一段盗窃电线电缆的有三万五千人,涉及案件三万八千余起。一段价值二、三万的线,不过卖了一千来块钱。这难道不是可悲的吗?!
面对以上的情况,我们不能不得出以下的结论:
公有制这个大蛋糕,在“公”这个主人,无法依靠民主制度落实的情况下,必然要发臭。只有把大蛋糕分成小蛋糕,以私有促进民主,才能让我们老百姓尝到蛋糕的香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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