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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胡锦涛总书记:
1982年6月12日,无锡市人民政府颁发了锡政发(1982)67号文,在文中提到:将原来隶属于无锡市郊区大浮人民公社的鼋头渚大队划归无锡市园林处领导,鼋头渚大队更名为鼋头渚林果场,因其已经吃定销粮,故将社员户口就地转为行政户,其集体性质不变,分配制度暂时不变,即通俗称为“两变两不变”,(变管辖关系,变户口性质:所有制不变,农民分红制度不变)。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所谓就地行政户,是一种变异户口,它有别与一般行政户,即我们所说的城镇居民户口,它是不能迁移的,它只是表明你有资格吃商品粮,家庭人员退休回来,大、中学生毕业回来是不能迁回家中同一张户口簿的,必须另外建立户口。分配关系同样如此,你原来在哪里工作就按原单位的收入,分红差距很大,和各生产队原来一样,没有城市集体所有制的那种按工作年限,同一工种领取统一标准的工资。说的明白一点就是任就享受原来农民的待遇,原来种果树现在变成种树苗了。所谓工人是不能调动的,到全面所有制单位上班是要重新办理手续转正的。
从此份文件抄送的对象来看,次文件表明只是一份通知书,告知各方面有此事。
同年8月19日,无锡市人民政府又下达了锡政发(1982)106号文,批转了无锡市郊区人民政府、无锡市人民政府园林管理处《关于鼋头渚大队改建鼋头渚风景区林业队的有关问题的请示报告》,在第一款中增加了林业队的“土地使用权归国有”。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在关系的转换过程中绕过了无锡市郊区大浮公社这一关,所有权、使用权的拥有者“人民公社”。在当时集体土地的性质改变必须经过合法手续,经过补偿、赔偿、征用、土地关系变更等手续。根据我们走访得知,此情况是在不平等的基础下,用行政命令下达的。这样一来,搬开了最大的阻力人民公社。逃避了国家的法规。因为在当时征用十亩至一百亩土地须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一百亩以上土地须经国务院批准,而我们当时的林地有4000多亩,可耕地1500亩,鱼池300多亩,对照此规定,无锡市园林局的报告中“土地使用权归国有”一说是违法的,市政府的批准是严重错误的。我们无法查看1982年至1995年的土地权属档案,但我们心里明白土地所有权没有变,因为我们还在继续交了农业税,可查档案。
如果说土地已经变为国有,可为什么在这期间无锡市党校、无锡市地震队因建设需要使用我们的土地的,还是办了征用手续呢?花园大酒店至今还要每年给林业队几十万土地使用租金呢?
1987年鼋头渚风景区林业队根据《锡编(87)85号文件》改称为鼋头渚风景区林业管理处(简称林管处)。
一切非法手续完备后,已经没有哪一个组织可以插手单位内部问题了。其狼子野心可以实行了。
2001年11月无锡市园林局(原市园林处)发文,由“无锡市太湖鼋头渚风景区管理处”与“无锡市鼋头渚风景区林业管理处”共同开发鼋头渚风景区。我们的理解是两个主体共享开发成果,按合同或按投入资金的比例合理分配利润(未能见到具体文件)。鼋头渚公园面积扩大了几倍,门票票价上升了几倍,可至今林管处没有获得一分钱的利润。
更可笑的是2002年1月,市园林局要求两个单位合并到一起共同办公,其职工合并一起,不久就立即发文撤销了无锡市鼋头渚风景区林业管理处这个法人单位,集体流动资产、不动资产未经过任何部门的审计、评估、清算,就全部被无锡市太湖鼋头渚风景区管理处侵占了。其手法极其恶劣,高明,终于达到基本目的。
82年以来,我们的养老人员的经费是我们的利润支付的,我们的社会保障金是我们自己从收入中提出来的,我们的医疗费也是自己负担的,还要上缴所谓管理费,我们已经被鼋头渚公园无偿拆迁了在犊山村1#的犊山饭店(内有旅馆),建筑面积约2500平方,犊山村2#长春饭店,建筑面积约800平方,集体宿舍5间约180平方;在充山村的商业用房7165.5平方,蚕室10间约300平方;这些资产都未得到一分钱的补偿。现在还存有:宝界村焊接厂1570平方、充山村有联合开发的几千平方的太空影视城,林业队大队部约300平方,老年活动室100平方;宝界村有焊接机械厂1570平方、红鹰体育运动器械厂1320平方、纺织配件厂1020平方、新厂房2400平方、宝界村100号农舍270平方、 221号湖山草堂160平方 、222号观音堂330平方 、41号蚕室120平方、54号老年活动室290平方、配电间16平方(计7496平方);充山村有原林业管理处490平方、仓库60平方、37号老年活动室200平方(计750平方);犊山村有31号老年活动室100平方、41号五保户30平方、80号蚕室450平方 、86号五保户60平方、 配电间16平方(计656平方)总共8901平方。这些大量地面建筑资产未得到一分钱的赔偿,数亿集体资产被非法侵占,无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一条法律上都找不到如此的卑鄙行为。
我们中的许多人员在改革开放中退职后建造的私人小旅游纪念品店也被全部拆掉,82年后嫁过来的媳妇因失去土地,直至今天有许多人员失业,生活艰难。我们在改革开放中失去了发展的机会,未能享受改革开放带来的巨大成果。成果绝大部分被园林局非法侵占了。
2007年10月为了彻底解决隐患,尽管物权法已经正式实施,无锡市园林局假借当地百姓要求整体搬迁之名,借整治太湖为名,企图将现有的居民600多户全部赶出这个我们已有几千年历史文化底蕴的风景优美的三个村庄。在拆迁法律程序不齐全、拆迁补偿方案不落实的情况下,派出所谓拆迁小组,进行拆迁活动。美其名曰实施市政府防止污染工程。
最近两年无锡市在太湖边开发了大量的高档别墅,用于出售,仅离已经花费了几十亿元才整治好的太湖五里湖几十米。完全违背中央整治太湖、造福于民的良好目的。园林局的行为如出一辙,打政府旗号行盈利目的,拆掉老百姓村庄,搞商业开发。
拆迁欺骗我们的所谓理由是为了整治太湖,减少污染,建湿地公园,而我们根据现有的资料完全可以证明不是那回事,在我们的宝界村建200多幢别墅,高价出售,建超5星级豪华大酒店用于出售,在充山村建高档休闲区,在犊山村继续扩大停车范围造停车场等商业开发,而排污管仅离我们村庄100米不到。所谓搬迁的地址还是离太湖不到100米。据有效数据表明:在本地区鼋头渚公园、省干疗养院、党校、太湖工人疗养院四处日排污量为1000吨,而宝界、充山、犊山三村的日排污量仅100吨。
在政治生活中,我们没有选举居民委员会的权利,25年来没有人组织我们学习,召开一次会议,我们的公共福利事业无人过问,在优美的风景区内村子里居然没有一盏路灯。
最近期间,10月8日后我们代表走访了无锡市信访办公室、无锡市人大,无锡市国土局,无锡市拆迁管理办公室,无锡市滨湖区国土局,无锡市民政局,无锡市园林局,无锡市太湖鼋头渚风景区管理处等单位,均未得到满意的对上述事情有法律条文的答复,反而招到一系列的迫害,我们的人身自由被侵害,电话被窃听,外出被跟踪,坐车被阻拦,派出所上门对代表一家一户进行威吓,有单位的领导用停止工作进行威吓,简直得不到宪法所赋予人民的权利,尤其在十七大以后,更加变本加厉,无所不为。12月10日竟出动警察、行政执法人员以及社会人员近千人强行进村进行评估,这哪像一个文明、和谐的社会。
我们迫切希望党的温暖能够照到祖国的每一寸土地上,盼望总书记能救救我们三个村的百姓,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查办。
附:10月23日上午10:15分,无锡市河埒口发生一件因强制拆迁停水停电引发纠纷,自制炸弹爆炸,一名警察当场死亡,爆炸者手臂被炸断,另外数人受伤,见隔天江南晚报,上述情况没有说是强制拆迁引起的,本人事后立即前往调查。
无锡市滨湖区滨湖镇鼋头渚犊山、充山、宝界三村居民
2007年1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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