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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经过:
0.事故时间:2008年1月3日下午二点四十多
1.部队车:南Y70042.车上两人,一个便衣,一个军服,脸都有些红.
2.受害者:材料学院研三女生:孟岩岩,骑自行车
3.现场:南校门口进来8m左右.后来又拖了几米.自行车头扭曲不成样子,部队车车头小刮,地上一淌血.人昏迷后送去医院正在抢救中.祝福~~~~
4. 根据校门口发机票传单老伯伯说亲眼看到事情经过,部队车进校门开飞快。先撞到自行车头,再斜撞到人.没有碾过.(希望她平安).司机是那个便衣的.而不是军装的.听另一个目击同学说,那便衣的撞人后还说没事,要把那半昏迷的人拉起来,路边人不让他动,他一直说没事,不严重.两个人还商量着怎么跟部队交代才比较不严重.但是听其他人说,做笔录的时候那个穿军衣的人承认当时是他开车的。
5:学校保卫处,学校领导,部队警备车来,然后才交警才来拍照现场之类.现场围了100人多(这时候我到了现场,人已经送走抢救)
6.部队纠察员采访目击人,然后要接手这个事故,遮住车牌,学生们反对.他们说是部队处理这类事情的程序.后来学生被学校领导劝开。接着不让交警处理,要自己带回去处理,交警很正义严词的拒绝:你们懂不懂法律,军区军车在地方发生交通事故,是由公安交警来处理,我怎么没权利处理.周围同学老师群众都欢呼表示支持交警.接着交警和部队纠察各自向上级汇报.然后交警开始登记车牌,名字,这时一个比较大的纠察军官要查看交警的证件,在群众的抗议中又灰溜溜很尴尬,其中一名纠察差点与一名群众吵架.整体看法是:部队人员确实很横!!!接着在交警的要求下以及学校领导的要求把车和人带去GAJ做酒精化验,两个学校领导和被撞学生导师一起跟上车。
大家的矛头一定要牢牢指向肇事者,让肇事者得到法律制裁,而不是埋怨学校,诺大一个学校肯定有管理的难处和不足之处。相信学校,敬爱的朱校长会给我们解决这些问题。
保佑这个可怜的MM早日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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