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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維權是中國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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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 11:29: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治維權是中國必由之路
張三一言

文章摘要: 不管這些人的動機如何,這些幫派者要把維許可權死在“經濟個案維權”內,反對和堵死政治維權,反對抗暴維權。把民運限制在“先自由後民主”鐵框內,共產黨的專制獨裁政權就可安枕無憂了。

(《自由聖火》首發時間:1/19/2008


在我們中國這個一黨專政社會,完整的維權應包括政治和經濟以及其他方面的“爭取和維護權利”。各個方面的爭取和維護權利表現不盡相同,因時利導有時側重這個方面,有時全力以赴做另一方面。各個方面的爭取和維護權利有其一個互相配合和協調的內在關係。經濟個案維樣比較切近民眾即時利益,加上不即時或嚴重威脅專制政權,比較能避免民眾與黨的正面直接和嚴重的衝突,所以,生比較容易突破、展開和形成氣候。政治維權則重點于根本和比較長遠的權利,它正面和直接與一黨專政制度衝突,所以,一般會受到即共產黨的即時嚴重打殺。經濟個案維權的廣深發展必然引向政治維權。這當然是因為要求的權利向前進一步,更重要的是因為經濟個案維權必須有一個民主制度保障,而政治權利則是指向民主制度之路。所以,政治維權是經濟維權的必須。從這裏,我們可以看到,中國維權有兩條道路。一條是保持和維護現專制制度的維權──表現在限制民眾於經濟個案維權內,打殺政治維權。一條是走向民主過度的維權──經濟政治維權並舉的維權道路。因為我認定中國必然會過到到民主政制,所以,我認為政治維權是中國必由之路。

我認為“政治維權是中國必由之路”,當然不是其他人也必然如此認同。起碼共產黨就不認同,他們要的是毀滅所有維權;那些與共產黨發出相同或相似聲音的反政治維權幫派者也不會認同。共產黨反維權很容易理解,那些幫派者反政治維權就很難理解了。他們是如他們聲稱那樣為了保護中國的維權而反對政治維權?他們是唯我獨尊唯我真理在手,確認自己的觀點路線是世界上唯一正確的而反對他們認為別人錯誤的觀點路線?他們是共產黨的隱蔽縱隊?或其他甚麼?由看文章者自行判斷;我相信未來歷史會給出公正結論的。

有些事實是不可不記住的。

共產黨最反對和力圖消滅民運、政治維權于萌芽狀態中,這些幫派者則從內部以自由旗號全力追打民運、政治維權。

共產黨最煩的是高智晟郭飛雄胡佳黃琦汪兆鈞郭泉等這些人,這些幫派者最不爽或者最賣力追打的也同是這一些人。

網上有人說:共產黨最煩的是誰?請看一下這些幫派中最活躍的那幾個人追打誰就可以十中有八九準確不誤了。

這是或然的偶合,還是有其內在必然的因由?

我在《是幫派分裂和毀壞中國維權》一文中用客觀事實證實共產黨是摧毀維權的總罪魁禍首,反政治維權幫派者則是內部分裂和毀壞中國維權運動罪魁禍首。可是這些幫派者分裂和毀壞中國維權之時之後都不斷把分裂和毀壞栽贓到政治維權、民運者身上。

現在且看看這些與共產黨同一時間、同一步驟、同一聲調反政治維權的栽贓表演。

創造性地加諸政治維權莫須有罪名之一:“海外高調民運”是分裂和毀壞中國維權運動罪魁禍首。

這些人對栽贓頗具心匠、匠心和創造性。例如:“海外高調民運”就是創造性的莫須有罪名之一。

請問:那一次維權失利其因是“海外高調民運”介入造成的?所謂海外民運介入,既沒有金錢物質支持,又沒有派人到場參與,這是那門子的“介入”?所謂介入,只不過在海外中文網路作評論而已,而且這些評論與國內網路民眾評論是同步同調的;也和那些“海外高調反維權介入”同步的。若說網路輿論是造成國內維權失敗之因,那麼,海外民運和國內民間網路介入是原因的一部分;“海外高調反維權介入”是一部分;共兩個組成部分。但是,起起決定性破壞作用的是“海外高調反維權介入”──事實正是如此。

我們在整個維權過程中看到的事實是維權是國內人的事。國內線民評論更高調”,對中共衝擊力更大些,所以,按這些人的邏輯罪名更加重一些。維權是國內民眾當主角,調子是他們定的,受傷害最大的是他們。他們做事敢作敢當,受傷害從沒有埋怨援助他們的海外朋友。倒是那些幫派者冒充維權代表,指責這個“分裂”那個“毀壞”維權。不論是大石村維權、汕尾維權、冰點維權、廈門維權等等,“高調海外民運”、“國內線民”、“高調反政治維權幫派”都“介入”了,而且是同樣高調”;但是,失敗了的罪名要歸海外民運;成功了的(例如廈問PX)功勞作要歸反民主反政治維權的幫派。

這裏有一個怪邏輯很值得朋友們深思。 

在維權對奕中,一方是迫害維權的共產黨,一方是維權民眾(維權中被一些人強調劃分為個案經濟維權和政治維權)和支持維權的國內外輿論。其中橫空走出一個“高調反政治維權”幫派,其作用是與迫害維權者共產黨一方同調同步,打壓的指向同是維權中的政治維權。這是一個無法掩蓋的客觀事實。在這個明白無誤的事實面前,幫派者竟然可以創用特種邏輯:

與迫害維權者共產黨一方同調同步打壓維權的“高調反政治維權”幫派是反對“分裂和毀壞”維權的大慈大悲的反迫害聖人、英雄;被迫害的維權者本身和支持維權的輿論竟然成了“分裂和毀壞”的罪魁禍首。人世間竟然有這樣荒謬絕倫的事理和邏輯!

創造性地加諸政治維權莫須有罪名之二:“政治維權、抗暴維權,是把維權當做奪權的一種手段”。

“奪權”成為負面含義的詞是專制獨裁意識型態的表現,也是專制獨裁權力對民眾強加莫須有罪名的“方便”。現在這些善於揣摩上意的人也照掛在嘴邊不誤。請問,那條天條規定中國民眾不可奪回被非法霸佔的應是中國人的權?

甚麼是民主制度?民主制度就是合法奪權的制度;甚麼是專制制度?專制制度就是奪權非法的制度。“奪權論有罪”的前提是共產黨的權是神聖的,合法的,絕不可“奪”的──誰“奪”誰就犯了彌天大罪。政治維權就是要爭回中國人被奪去了的政治權利和權力,就是要實現自由民主人權法治,就是要中共非法的獨裁專政者放權,權歸民眾。這有何不妥?這些人把奪權當作彌天大罪,正好凸顯他們奴性和作倀真面目。

正告這些奴性和作倀的幫派者:奪權是手段:把被奪之權奪回來,這手段有何不?我說它是手段,還因為奪權是為了用這一權力改變專制制度為民主制度。這有甚麼錯?我更強調的是奪權是目的。權本來是我們的,被別人盜竊奪取了,現在把它奪回來成為己有,不是目的是甚麼?奪了權,權就由專制統治者轉移到民眾手裏了,民眾就實現了林肯說的“三民”了;“三民”不是目的是甚麼?這些幫派者反對“政治維權、抗暴維權”,最可能和合理(很難找到別)的解釋是要民眾放棄人權、放棄政治權利,讓專制制度萬古長青,讓民眾永遠做順民奴民。

創造性地加諸政治維權莫須有罪名之三:“把維權民眾當槍使”。這些幫派者指“把維權民眾當槍使”的主人當然是他們所謂的“高調海外民運”和政治維權者了。在政治維權中,民眾本身不但是槍,更是握槍的主。維權者才是主人,把他們視作別人手中的槍,一方面反映出這些貴族精英輕視蔑視民眾的心態,二方面對加上“高調海外民運”帽子的追求民主和政治維權者栽贓。

個案經濟維權政治維權都應該同等地肯定、支持。但是,你們這些要把民眾限制在“個案經濟維權”內的人,才是真正意圖“把維權民眾當槍使”──把民眾由原本指向剝奪人權的專制者的槍轉而指向政治維權者,如此便可以為你們落井下石創造有利條件,助你們一把力。你們不但把國內維權當槍使,還直接向國內維權者開槍射擊;對高智晟的超越人倫底線的落井下石就是鐵證。你們把維權民眾限制在“個案經濟維權”內反掉了政治維權和民運,給“維中共政權”立一汗馬功勞,就可向中共邀功。除了把維權當槍使外,無疑還把維權民眾當牛馬使──他們做牛做馬,你們坐享其成,成為民運既得利益幫。

創造性地加諸政治維權莫須有罪名之四:「所謂的政治維權、抗暴維權…不能培育維權民眾的公民意識,只能培育他們的暴民意識。」

“不能培育維權民眾的公民意識”!

甚麼是公民意識?

這裏且不論其“只能培育他們的暴民意識”的誣栽。看看甚麼是公民意識:「公民意識與臣民意識等相對,指一個國家的民眾對社會和國家治理的參與意識。」(維琪百科)公民意識與公民責任、社會責任有關;在社會需要或危機時刻,都能自覺地承擔起自己能力所及的社會責任。

這個世界竟然有這樣的事理和邏輯:

明顯體現“民眾對社會和國家治理的參與意識”培育公民意識與公民責任、社會責任、培育自覺地承擔起自己能力所及的社會責任的政治維權不能培育公民意識,反而是要把民眾排斥于國家治理的參與之外的作為可以培育公民意識。天下之奇談怪論中此屬上佳也。

這些人寫那麼多維權文章,目的就是反民主反民運。這些人中親口說的話就是:「並不是我反對不同的力量的聯合,而是維權運動需要和高調的民運分隔」。言外之意是,維權者們不要與民運接觸、合作;都來和我合作,而且最重的是:你們必須聽我的。只准作經濟個案維權,能夠維到如豬如狗的生存權就可以了;你們維權決不能提人權,更不能提人權中的社會政治權力。

不管這些人的動機如何,這些幫派者要把維許可權死在“經濟個案維權”內,反對和堵死政治維權,反對抗暴維權。把民運限制在“先自由後民主”鐵框內,共產黨的專制獨裁政權就可安枕無憂了。

2007/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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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 14:28:1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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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我们两天前发到评论站了。
http://www.aboluowang.com/commen ... 9/article_73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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