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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纪委爆炸案”冤属福州上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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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1 22:56: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2年10月10日,“福清纪委爆炸案”替罪羊吴昌龙和陈科云仍被分别关在福建省永泰县、罗源县看守所十一年不决不放!这是一起严重的刑讯逼供造假案,造假者收受好处费,为了掩盖纪委爆炸黑幕,泯灭人性把无辜的吴昌龙等人当作替罪羊,施以酷刑,致屈打成招。十一年来,陈科云等763次提请司法伤情鉴定至今无人受理。全福建省都知道这是一起大冤案,却没有一位领导愿意直面问题,个个只想当个太平官。铁打营盘,流水的官,几年一任,领导换了好拔,新官不理旧债,他们个个把这个烫手山芋似击鼓传花留给下一任。
   
    今天是吴昌龙被“失踪”第4089天,福建省高院二审开庭又过一年五个月14天,既不终审结案,也不依法放人。
   
    今天,吴昌龙的妈妈周洪玉捧着装进黑框的法律、姐姐吴华英拎着“释放吴昌龙”的灯笼和陈科云的哥哥重复走在福州街头,向福建省人大、省检、省高院信访部门呈状。福建省人大开具了闽人大(2012)转第1455号信访回执单,让冤属直接找福建省高院。福建省检收下冤状件,只说已做了来访登记。福建省高院还是那句话,十一年有点长,再忍忍吧。
   
    恰巧的是,六年前的今天(2006.10.10),福州中院对“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陈科云和吴昌龙再次强行作出死缓枉判。今天,冤属到了福州中院门口抗议六年前的枉法裁判。
   
    昨天中国司法改革白皮书刚出笼,今天,吴华英接到多个福建访族电话,问司法改革白皮书看到吗?白皮书中重点说到了:刑讯逼供、超期羁押、非法取证、司法独立等问题,访族宽慰吴华英,吴昌龙自由指日可待,福清纪委爆炸案就是检验刚刚出笼的中国司法改革白皮书。司改白皮书,是冤民的春天吗?
    2012.10.10
   

   

   

   

   

   
   顺附三份呈状:
   
   不明不白抓人 11年不给说法
   ——司法乱象 监督何在?
   福建省人大信访局:
    2001年发生的“福清纪委爆炸案”,已经过去十一年多了,平白无故被抓的陈科云和吴昌龙,背黑锅、当替罪羊,在看守所熬过了四千多个屈辱的日日夜夜,案件的二审迄今渺无音讯,超期羁押全国罕见。
   这起由省公安厅原副厅长牛纪刚督办的案件,无视刑事办案程序,凭诬告,随意抓人,长时间非法拘禁,大搞刑讯逼供,致屈打成招又殃及其他无辜者。吊诡的是,案件进入审查、审判阶段,牛调任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在集运动员与裁判员于一身的牛纪刚的掌控下,福州市公、检、法各司其职,政法委督办指导,四家联手铸就了这起“二十一世纪初不该发生的福建‘窦娥冤’案”(福建日报《内参》)。
   破案容易审案难。这起凭空捏造的假案,被宣称“成功告破”后,历经三年多反复“退补”,全案依然一个实证都没有,在所有被告喊冤叫屈声中,在全案律师一致无罪辩护下,在爆炸案最关键,也是最基本的事实和证据——电雷管的来源和提供者子虚乌有的质疑声中,福州中院强行判决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谢清五人死缓至三年徒刑。
   由于案件广受质疑,福建省高院曾经两次奉命督查,作出“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的督查结论;上诉后,又作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福州中院判决,发回重审。”的终审裁定。
   2006年10月再次上诉,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没有任何变化(纯粹的假案,何来事实和证据?),依照“刑事诉讼任何阶段都要严禁随意延长羁押期限,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要坚决放人,不得拖延不决。”的规定,依法当作出无罪判决,释放蒙冤者,然而,福建省高院却采取“拖”,拖了四年半之后,于2011年4月还“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孰料,庭审后又被搁置了下来,再次上诉已经六年多了,迄今渺无音讯。
   “有罪依法宣判,无罪坚决放人。”是法律明文规定。明知这是一起无罪冤案,却采取“拖”字诀战术,把蒙冤者羁押在看守所长达十一年之久,至今仍不终审结案。一个高级法院公然违法,原因何在?
   为讨个说法,长期以来我们坚持不懈访人大,可就在人大的眼皮底下,这起众目睽睽的案子却蓄意搞司法不公,这实在是人大监督的悲哀。怀着对人大监督尚存的期待,我们翘首以盼福建省高院对拖压了11年多的“福清爆炸案”依法终审结案,还我们一个迟到的正义,也让人们有机会重拾对司法公正的起码信心。
   
   “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亲属:谢 清 杜捷生 谈敏华
    陈科斌 陈 炜 吴华英
    吴玉堂 周洪玉
   2012年10月9日
   
   联系人: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 电话 85387179
   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 吴华英 电话 85273696
   
   
   
   平白无故抓人 关看守所十一年不给说法
   ——如此超期羁押 法律监督何在?
   福建省检察院:
    2001年发生的“福清纪委爆炸案”,已经过去十一年多了,平白无故被抓的陈科云和吴昌龙,背黑锅、当替罪羊,在看守所度过了四千多个屈辱的日日夜夜,福建省高院二审至今拖而不决,严重超期羁押为福建司法所罕见。
   这起由省公安厅原副厅长牛纪刚督办的案件,无视刑事办案程序,凭诬告,随意抓人,长时间非法拘禁,大搞刑讯逼供,致屈打成招又殃及其他无辜者。吊诡的是,案件进入审查、审判阶段,牛调任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在集运动员与裁判员于一身的牛纪刚的掌控下,福州市公、检、法各司其职,政法委督办指导,四家联手铸就了这起“二十一世纪初不该发生的福建‘窦娥冤’案”(福建日报《内参》)。
   破案容易审案难。这起凭空捏造的假案,被宣称“成功告破”后,历经三年多反复“退补”,全案依然一个实证都没有,在所有被告喊冤叫屈声中,在全案律师一致无罪辩护下,在爆炸案最关键,也是最基本的事实和证据——电雷管的来源和提供者子虚乌有的质疑声中,福州中院强行判决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谢清五人死缓至三年徒刑。
   是案件广受质疑,福建省高院曾经两次奉命督查,作出“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的督查结论;上诉后,又作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福州中院判决,发回重审。”的终审裁定。
   然而,2006年10月再次上诉,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没有任何变化(纯粹的假案,何来事实和证据?),依照“刑事诉讼任何阶段都要严禁随意延长羁押期限,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要坚决放人,不得拖延不决。”的规定,依法当作出无罪判决,释放蒙冤者。福建省高院却反其道而行之,在拖延了四年半之后,于2011年4月还“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可是,庭审后又被搁置了下来,第二次上诉已经六年多了,迄今仍渺无音讯。
   “有罪依法宣判,无罪坚决放人。”是法律明文规定。明知冤案,却把蒙冤者长期羁押在看守所,无端限制人身自由长达十一年之久,严重侵犯了人权,妨碍司法公正和效率。一个高级人民法院公然违法,实在是匪夷所思。
   为洗雪冤屈,11年来,我们坚持不懈反复向省检察院反映该案刑讯逼供造假以及超期羁押等问题,可是至今问题依旧。检察院负有对法院的监督权,我们依然翘首以盼,省检察院敦促福建省高院不再拖压,依法彻底纠正这起惊天大冤案,还我们一个迟到的正义,也让人们有机会重拾对司法公正的起码信心
   
   “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亲属:谢 清 杜捷生 谈敏华
    陈科斌 陈 炜 吴华英
    吴玉堂 周洪玉
   2012年10月9日
   
   联系人: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 电话 85387179
   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 吴华英 电话 85273696
   
   
   “福清爆炸案”11年不终审结案
   纠正大冤案 推拖回避坎难过
   福建省高院马新岚院长:
   2002年12月,福建日报记者旁听了该案一审庭审后,刊发“内参” 指出:“福清爆炸案疑点多多” “可能成为二十一世纪初不该发生的福建‘窦娥冤’案” 。十年过去了,这起惊天大冤案至今沉冤莫雪,承认错误是何其困难、何等的痛苦!2006年10月案件第二次上诉,明知冤案,福建省高院却以种种极不光明的作法,一推再推,一拖再拖,把蒙冤者羁押在看守所长达11年之久仍置之不理。在依法治国的今天,简直是匪夷所思。
   该案备受质疑,福建省高院曾两次奉命进行督查,作出了明确的督查结论。上诉后,福建省高院裁定:“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福州中院判决,发回重审”。2006年10月再次上诉,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没有任何变化(纯粹的假案,何来事实和证据?),根据“刑事诉讼任何阶段都要严禁随意延长羁押期限,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要坚决放人,不得拖延不决。”的规定,必须依法作出无罪判决,释放蒙冤者,然而,福建省高院却采取“拖”字诀,其间于2011年4月还“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孰料,庭审后又被搁置了下来,迄今渺无音讯。一个高级人民法院明知违法而故意违法,究竟是为什么?
   人世间最冤的莫过于冤案。十一年身陷冤狱,背“黑锅”、当替罪羊,受尽奇耻大辱,翘首以盼伸冤雪耻的那一天,可是,四千多个日日夜夜过去了却等不来人民法院的一个说法。
   忆当初,恶警把我们当成他们砧板上的一块肉,随意宰割;没想到,被誉为“社会公正的最后防线”——人民法院,同样不把我们当作人,把蒙冤者关在看守所,任凭喊冤叫屈,始终无人理睬,把案件压下来,遥遥无期拖下去。
   几年来,为洗雪冤屈,讨个说法,我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不断往省高院跑,可是,一次次推拖、搪塞,至今问题依旧。权力的傲慢与偏私,令我们对法律途径失去了信心和希望,只能在司法不公的黑洞中忍受煎熬。
   生存法则告诉我们,谁都不能把谁逼到墙角,兔子逼急也会咬人。醒醒吧,高压锅的盖子不是靠压住就能解决问题的,压力越大,爆发力越大!
   
   
   
   蒙冤者及亲属:谢 清 杜捷生 谈敏华
    陈科斌 陈 炜 吴华英
    吴玉堂 周洪玉
   
   201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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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0 20:50: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司法改革白皮书”是什么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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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7 19:43:27 | 显示全部楼层
“福清纪委爆炸案”即将进入第十二个年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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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8 18:06:35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多有良心的福州人都很同情“福清纪委爆炸案”冤属们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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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7 01:26:28 | 显示全部楼层
“福清纪委爆炸案”的冤属们坚韧不拔的抗争精神,感天动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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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 01:06:45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们,请您声援“福清纪委爆炸案”冤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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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7 07:48:21 | 显示全部楼层
“福清纪委爆炸案”冤属们,坚持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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