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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福建南平市浦南高速公路南平城区连接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乙方;福建南平市延平区水东街道塔下村民。双方已达成协议,安置点规划总用面积6.07公顷,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可是,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南政综【2012】50号文件精神,决定取消大家厂片区原定安排宅基地自建安置房方式,由市政府建设安置房,统一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进行安置。
但是自建宅基地已经变卖给开发商了,房子已被拆迁三年了,几十户人家,无家可归,原来的地契被政府骗取了,协议要等全部签好在给村民,可是协议到现在也不给,几十户村民在市府连续抗议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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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梁士兴;13105997645
杨鼎寿;15860982296
郑仁和;13194059666
杨鼎清;13799118467
蔡从建;13950699083
陈祥雄;138509436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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