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风华园东区超市及及闲置房,均在2005年7月已出租。其中风华园东区超市属于业主委员会委托居委会出租的健身房一部分,租期三年。居委会2005年7月6日与健身房的承租户签出租协议,每年租金5万元。该协议十四条规定: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一份,交业主委员会一份” 。这可充分说明居委会是代管,收益归全体业主,所以出租协议要交业主委员会一份。从另一方面来说,风华园东门违章建筑与居委会无任何经济联系,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侵吞属于全体业主收益健身房5万元租金,毫无法律依据。有证据3《房屋使用协议书》为证。 4、为了侵吞业主公共房的收益,为了欺骗审计部门,刘永修个人把没有争议的、出租收益属于全体业主的、而且早在2005年7月6日由刘永修代管出租的东区出租房,“送”给经房中心,刘永修通过2006年9月经房中心开的假《证明》(证据4为证),刘永修又从经房中心“拿回” 东区的出租房。这只是刘永修自导自演的骗人把戏,充分说明刘永修的人品恶劣。 假的总是假的,经房中心《证明》明确其用途是“居委会做为临时办公用房”,而不是出租。经房中心《证明》谎称:“2005年5月起交付”。事实上,2005年5月至2006年4月,居委会、风华园社区警务室及社区党支部均在物业楼办公,不需要临时办公用房。而且在2005年5月至2006年8月24日,风华园东区超市及闲置房没有用做居委会临时办公用房,而是出租了(证据3为证),而且出租合同上刘永修加盖居委会公章的。 5、刘永修连做人起码的诚信也没有,企图擅自把业主委员会委托的房屋(文化活动中心)出租合同改为无偿使用协议书、出租房的租金改为赞助款的手段,弄虚作假企图达到千方百计侵吞全体业主出租房收益和逃税的目的,遭到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的强烈反对。居委会收了赞助款,刘永修擅自把业主委员会委托的房屋擅自提供给出赞助款的人无偿使用,业主委员会就不能名正言顺地收房屋出租费了。 6、刘永修操纵居委会私分业主公共收益,是一种违法行为。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七条规定:“ 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来源,居民委员会成员的生活补贴费的范围、标准和来源,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规定并拨付;经居民会议同意,可以从居民委员会的经济收入中给予适当补助。居民委员会的办公用房,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 法律规定:即使是从居民委员会的经济收入中给予适当补助居民委员会成员的生活补贴费,也要经居民会议同意。 风华园居委会没有经济收入,没有经居民会议同意,刘永修操纵居委会私分业主公共收益,是一种违法行为。 从刘永修2006年4月张贴的材料看:从2005年9月帐目看,一个月刘永修发补贴高达4100元,如果按五名居委会成员加一名社区原党支部书记睢良进平分的话,从侵占的业主公共收益部分发的补贴,这个月每人高达六百八十多元。(证据6为证)。 睢良进到处说:“泉山区区委书记兼区长董峰是他的外甥女婿”。刘永修为了给他违法犯罪行为找保护伞,用业主的公共收益,向不是居委会成员,而且已从办事处拿补贴的风华园社区党总支书记睢良进及从办事处拿工资的办事处派到风华园工作人员王朝清等用发补贴的形式行贿,败坏了社会风气。而且补贴名目繁多,如:降温费、取暖费、电话补贴、中秋过节费等等(附件6为证)。 刘永修操纵居委会盗用业主公共收益,不但对睢良进、王朝清等人,而且对当时的业主委员会王广华等四位委员行贿或变相行贿 在2003年11月—2006年11月三年来,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一直坚持义务为业主服务,没有给业主委员会成员发一分钱补贴,坚持公共收益用于公共利益,如公共收益用于维修公共设施、贴补物业费,使业主交的物业费降到每月每平方米0.22元,每个单元发4百元用于公共维修等等。 刘永修明知他操纵居委会侵吞私分业主公共收益及侵吞建景观大道全部费用,会遭到业主委员会的强烈反对和谴责。由于风华园业主委员会深得人心,刘永修用对四位委员行贿或变相行贿的方式,千方百计企图控制业主委员会。成立由睢良进及王广华等四位委员组成所谓的“四城同创”领导小组。 刘永修声称:经办事处领导批准,给所谓的“四城同创”领导小组成员发放补贴。从刘永修2006年4月张贴的材料看:2006年一月帐目看,“四城同创”领导小组成员发放补贴每人每月500元(证据6为证)。 任何人都明白,居委会是办事处发行政经费的。若办事处领导批准给所谓的“四城同创”领导小组成员发放补贴,一定是用行政经费的发的,业主委员会无权过问办事处领导对行政经费的使用。当然,办事处领导无权批准业主的公共收益的使用。但后来发现:在业主委员会不知情的情况下,刘永修操纵居委会盗用的是业主公共收益,给所谓的“四城同创”领导小组成员发放补贴,不是用办事处的行政经费。刘永修声称“经办事处领导批准”,只不过是刘永修骗人的幌子。因为刘永修知道用业主的公共收益给睢良进及王广华等四等人发补贴,业主委员会是绝对不会同意的,业主委员会不可能审批这项支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