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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各地现退房潮 最高院要求严审退房案件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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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0 15: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高人民法院昨日发布《关于当前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房地产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妥善审理房地产连锁纠纷案件成为《意见》的指导重点。

根据《意见》,法院在审理因房地产企业资金困难引发的连锁纠纷案件中,力争通过案件审判盘活现有的存量资金,实现当事人双赢、多赢的结果。调解不成的,根据当事人的偿付能力和对方的资金需求,确定还款期限、还款方式,最大限度避免连锁案件引发群体事件。

对于房地产开发商确因资金暂时困难未按时交付房屋的,要多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确无调解可能的案件,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合理调整违约金数额,公平解决违约责任问题;对于买受人请求解除商品房合同纠纷案件,要严格依法审查,对不符合解除条件的不能解除。要引导当事人理性面对市场经营风险,共同维护诚信的市场交易秩序。

背景

房产纠纷案同比增一成

最高院民一庭表示,房地产纠纷案成为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增幅最快的案件类型之一。今年1-6月份,全国法院受理房地产民事案件67294件,同比上升10.58%。出现退地潮、停建潮、断供潮、退房潮。

民一庭分析称,房地产案件在数量大幅增加的同时,疑难复杂类型案件显著增多。此外,由于此前商品房价格严重下跌,买受人请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大幅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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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2 00:19:27 | 显示全部楼层

促使高涨房价回落 中国拟开征物业税

大陆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房价猛涨,成交量也大幅增加,让许多无壳蜗牛望屋心叹。而为了平抑这样的高房价,据传中国国家税务总局计划在2010年前推出物业税可操作方案,将现行房屋、土地等相关税费加以整合,但暂时不会将土地出让金纳入物业税范围,这部分收入仍将归地方财政。

根据香港《文汇报》报导,中国国务院在今年5月底公布"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其中包括"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的内容,并要求由财政部、建设部、发改委、税务总局具体负责。

中国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在接受《文汇报》访问时指出,投资需求带动房价快速上涨,现在开征物业税,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可增加房地产持有者的成本,进而促使部分投资者放出一些房源,让楼市价格回落。

刘桓表示,物业税"实转"已无太大障碍,一旦推出,预估将率先在商业地产推行。另外,目前的"空转"模式是以物业税代替现有房地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征收后可用平移税赋的办法,不增加企业负担,随后逐步向"豪宅"征收,最后才会向普通民宅征税。

报导指出,刘桓说,税率设计的基本思路是弹性税制,初步构想会将民居分为自住和投资两种类型,对于个人拥有的第一套住房采免征,而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个人,将根据拥有房屋的数量征税。

不过,刘桓也坦承,个人名下拥有的住房资讯统计并不齐全,异地买房数量暂时难以统计,预计短期内还无法对民居开征物业税。

另外,据了解,由于中央与地方采分税制度,卖地收入是地方财政的命根,分摊征收土地出让金的计画遭地方政府强力阻挠,因此短期内不会将此纳入物业税范围,这部分所有收入仍归地方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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