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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人不同的年龄,有不同的称谓,这种称谓形象而含蓄,深邃而雅致。
总角之年是童年时代的代称。《诗经》里写道:“总角兮。”角,小髻,儿童的发髻向上分开的样子。
豆蔻之年是十三四岁女孩的代称。唐代文学家杜牧《赠别》诗中有“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之句。用豆蔻比喻处女。
及笄之年是十五岁女孩的代称。笄,古代盘头用的簪子。古代女子到了十五岁会把头发梳起,表示已到出嫁年龄。
破瓜之年是十六岁女子的代称。旧时文人拆“瓜”字为二八字以纪年,谓十六岁。
弱冠之年是二十岁男孩的代称。弱,年少。古代男子二十岁须行冠礼,表示已进入成年。二十岁的女子则称为“桃李年华”。
而立之年是三十岁人的代称。语出《论语·为政》“三十而立”。指能够独当一面,坚守自己志向。
不惑之年是四十岁人的代称。《论语·为政》:“四十而不惑。”指智慧成熟,因明白事理而不被迷惑。
知命之年是五十岁人的代称。《论语·为政》:“五十而知天命。”指明白天地万物运行的规律,包括生命本身。
花甲之年是六十岁人的代称。这来源我国阴历天干、地支六十而一转的计算法。六十岁也可称“耳顺”、“杖乡”(还乡之年)。
古稀之年是七十岁人的代称。出自杜甫《曲江》诗:“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
耄耋之年是八九十岁老人的代称。《礼记·曲礼上》:“八十、九十曰耄。”《诗·秦风·车邻》:“逝者其耋。”毛传:“耋,老也。八十曰耋。”
期颐之年是百岁老人的代称。《礼记·曲礼上》:“百年曰期,颐。”方氏悫曰:“人生以百年为期,故百年以期名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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