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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加另有4大途径 先获工作签证再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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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 10:29: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报道,移民部是在今年7月6日发出第131号公告,强调临时居民身分申请人,不会基于有寻求永久居住和永久居民身分(permanent
residence and temporary resident status)的双重意向而被拒绝。

公告指出,《移民及难民保护法》准许来加拿大的旅客可以在同一时间,寻求永久居住和永久居民身分的双重意向。申请人只要在临时居留时,提供完整的学习或工作计划,让签证官相信签证到期后不会滞留加拿大,在此大前提下,可提出移民申请。

公告也表明,一个加拿大临时居民(如留学生)在加拿大居住期间,或还在申请临时居留签证之时,同时申请永久居民身分是许可的。

过去移民部一些官员,曾因申请人于同一时间,有寻求永久居住和永久居民身分的双重意向,遭拒绝来加旅游、探亲或公干。签证官员对国外的申请人要求苛刻,一旦怀疑具有「移民倾向」,估计当事人会逾期不走,便不会发签证,或者在留学生申请延签时,不予批准。

一直以来,不时有联邦法庭的例子也反映,被指有「移民倾向」的申请人,需在法庭对簿公堂得直,才可推翻官员拒签的决定。

联邦移民部的发言人莱茨(Ben
Letts)指出,签证官员会考虑申请人是否真是旅客,例如申请人和来源国的联系,来加的目的和申请人的经济状况等。最后,要考虑申请人会否逾期居留。这些都要申请人自行向签证官员提供证据。

问题出在新签证官不熟法规

《移民信息汇编》(Lexbase)主编库兰(Richard
Kurland)指出,加拿大《移民及难民保护法》早有说明,旅客既可在短期做临时居民,又可申请做永久居民,只要他们能提供确定的离境日期便可,只是新入行的签证官员不熟法规,才要当局再三澄清。

移民律师袁慧云表示,政府放宽留学生和技术外劳的签证政策,如去年实施「加拿大经验类别」,鼓励留学生和技术外劳申请移民。她也指出,除了移民法的指引外,法庭也有案例,说明双重意向两者可并行不悖。

据2008年的移民部统计资料,加拿大有超过20万留学生,近18万外劳。他们在国内的临时签证期满前,仍可以在国内申请签或申请移民。至于在国外申请移民的人士,仍会按递表的先后排队。

移民部希望让这些高技术的外劳或留学生,不用担心申请为永久居民时,其临时居留签证会被拒签,申明「双重意向」并不能作为学生签证申请被拒签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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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 10:51:57 | 显示全部楼层

移民加另有4大途径 先获工作签证再移民

受金融危机影响,今年年初加拿大移民新政频出,为了防止外来劳动力冲击本国就业市场,加拿大骤然提高了联邦技术移民门槛。

2009年计划在从海外吸纳24万到26.5万名新移民。其中,技术移民配额在9.2万到9.8万名之间,相比往年11.6万到12.8万名的配额有大幅下降。

职业类别减少至38个。2008年11月,加拿大公布技术移民的急需技术行业榜单,技术移民类别职业类别由原先的300个减至38个,职业相对集中在冷门行业。以前传统的软件工程师、网络工程师现在必须达到经理以上级别才有资格申请。另外一些职业如厨师、焊接工及相关机械操作者、重型机械师等更多偏向技工类。

英语能力要求提高。移民专家表示,对中国的技工类申请人来说难度偏大。另外,医生第一次位列在加拿大最需要的专业名单中,如专科医生、普通医生和家庭医生、听觉治疗师与语言治疗师、职业治疗师和物理治疗师等。而在以前,中国内地医生是不能办理加拿大技术移民的。

移加另有四大途径

加拿大联邦技术移民职业列表大幅缩减至38种,施怡如建议,如果申请者年龄和其他条件均不错,可以改行至紧缺职业,积累一年以上工作经验后再递交申请。申请者也可通过以下四大捷径达到移民目的。

途径一:学习法语,准备申请魁省技术移民

一般申请者只要满足:在近五年内有半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并且工作经验适应加拿大全国职业分类的O、A、B或C类;大专或者职业高中以上学历;提供法语500学时证明或通过法语TEF考试等要求都可以。

途径二:申请其他省提名计划的技术移民

根据各省移民局与联邦移民部的协议,各省可根据本省经济发展特点和要求,制订相应的省提名计划,独立在海外招聘技术工人。主要申请程序分为省提名甄选和联邦政府批准2步。省提名计划的技术移民申请周期短且职业范围较广,即6个月到一年,某些省的省提名技术移民甚至包括加拿大NOC中C类和D类人员。另外,此计划需要提前找到雇主,并有一定的局限性,要求在特定时间内,在特定省份居住和生活。相对联邦技术移民来说,移民成本也较高。

途径三:先获工作签证再申请移民

专家介绍,此类技术工人申请的要求只要满足合法的居住身份;近3年内有至少2年的工作经验(必须是加拿大O、A、B类中的工作);初级或中级的语言能力(根据不同的工种而定)等即可。

途径四:以国际学生的身份申请

只要获得加拿大人力资源发展部认可的工作聘用证明,且满足67分以上的评分标准;符合联邦移民的体检、背景调查等要求;无任何职业类别限制,即可提出申请。此外还可以国际学生的身份,先赴加拿大留学,再以加拿大经验类别办法移民。专家提醒

工作职称要仔细考量

由于国内工作的称谓与加拿大的工作职称不同,或者说工作职称相同但工作内容和职责不同。所以申请者在选择职业时,需仔细查看加拿大人力资源部的工作职称大全,且工作的职称必须是职称大全里所用的称谓。工作内容必需结合申请者的实际情况并按照加拿大标准来书写。由于雇主信是证明工作经验的关键,所以要根据加拿大习惯和移民部要求写好雇主信。

加技术移民迈向严苛

6月26日,加拿大魁北克移民局以一项《优先审理列表》拦高了技术移民申请的门槛。移民公司认为,该政策的调整是必然趋势,去年底,加拿大调整联邦技术移民法。将申请人的职业范围框定在《38类紧缺职业列表》以内。那些不在列表之内的技术移民申请人,便纷纷转而选择殊途同归的加拿大魁北克技术移民,导致魁省技术移民的申请人数量显著增加。有先见的明眼人在这时就已经意识到,魁省技术移民的调整已成定局,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新的优先审理列表将申请人按照魁省学历和海外学历分为两大类,其中有35类海外学历的受教育专业名列其中,仅占列表总数的21%。按学历分为大学教育、专科教育、中专教育三大类。其中大学教育对应的专业类别有5类,专科教育对应的专业类别有16类,中专教育对应的专业类别有14类。该优先审理程序将于2009年10月14日正式生效。

专家分析,此次优先处理程序的公布和执行将会影响到部分2009年10月14日之后递交的魁省技术移民新申请以及之前递交但目前正在审理中的申请。在专业列表中的申请人将会进入优先处理程序,而不在专业列表中的申请人将被排在后面,审理时间将被迫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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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4 10:08:03 | 显示全部楼层

移民加拿大:实现"双赢"的三大法则

近期,加拿大加强对永久居民在加拿大逗留期的执法,已经有永久居民在入境时被没收枫叶卡,并被拒绝入境.一时间,居住限制条款这个沉寂已久的话题又被移民人群广泛关注.它是对移民者的迁徙自由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时间内做出限制的比喻.

移民者为了保留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在加拿大5年之内最短需要累积住满2年的时间.对获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的人来说,如果希望将生活中心彻底转到加拿大,该条件自然也不是一个问题,但是,如果生意和交际圈子仍然在国内,移民目的只是为了子女教育或是养老而移民加国的生意人来说,这一限制条件就成了很大的困扰.对生意人来说,既要生意,又要身份,实在很难做到两全其美.其实,仔细研读移民条例,我们不难发现,还是有办法让生意少受居住限制条件的影
响.常见方法有三个:

方法一:

由加拿大公司派驻海外


理论上最好的办法是,移民申请人或配偶被一个加拿大公司雇用,并由公司指派到中国来工作,那么移民申请人和配偶在中国工作的这段时间也可以算作在加拿大境内居住的时间而无需在加拿大居住.以往,通过这种途径保留永久居民身份者造假较多,移民官对此类案件的调查非常严格,因此申请人需要提交许多证明文件,如公司的商业执照,会计报告,与员工签署的雇用合同,工资单,所得税税单等,此外也要说明该公司外派到国外去工作的原因.

方法二:

陪伴加拿大籍配偶在国外居住


移民条例规定,当配偶一方(如妻子)
4年中在加拿大,累计住满3年获取加拿大公民身份后,另外一方(如丈夫)是加拿大永久居民,即可陪伴公民加籍配偶从加拿大一起到海外,可免除在加拿大境内居住.

方法三:

通过家庭团聚重新获得移民身份


如果该加拿大永久居民无法满足上述两个条件,即不是加拿大海外员工,其配偶也不是加拿大公民,移民申请人还可以在永久居民身份失效后通过申请家庭
团聚来重新获得移民身份.通过这种途径有以下两种情况:一是申请人的配偶持有有效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通过配偶担保的方式来获得移民身份,二是申请人的满18周岁的子女在加拿大居住并有工作收入,通过子女担保的方式来获得移民身份.这两种情况的担保,由于申请人之前在申请移民时其信息资料在移民局已经确认过一次,所以再通过家庭团聚担保时,过程相对快捷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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